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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盐城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围绕省委“5+1”文件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发展导向促进体系建设开放融合,以制度完善促进体系建设系统规范,以改革创新促进体系建设动态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盐城地方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发展导向,促进体系建设开放融合
自觉融入发展大局。发展具有丰富的内涵,体系建设是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自觉把体系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牢牢把握工作定位,坚持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使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发展,既发挥好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体系内涵的拓展延伸,不断丰富和完善体系。市委、市政府将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发展思路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主动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体系建设在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服务发展的落实保障机制。围绕科学发展观落实,整合督查力量,构建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各有关方面参与的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大督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制度,严格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近年来,先后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发展新特产业、实施“三新”工程等强化督查,维护了政令畅通,保证了重点工作及时推进到位。
以发展要求检验体系建设成效。始终把是否促进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检查体系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构建体系框架考核评价办法下发后,我们根据这一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制定了《盐城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办法从完善责任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落实、群众满意度等4个方面,提出了22项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以及主要内容、方式方法,都力求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使构建的体系科学、合理、管用。
突出制度主线,促进体系建设系统规范
不断完善拒腐防变教育机制。着眼于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抓好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建立领导干部“510”作风自警教育制度,明确每年5月10日为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自警日,推进了廉政教育由“灌输式”向“自省式”转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心和预警告诫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收到了较好的预警防范效果;在全省较早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三年来累计有500多名拟提拔到处、科级岗位的干部参加并通过考试,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紧紧抓住规范权力行使这个关键,在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的同时,以提高监督实效为目的,着力构建纵横交错的“立体式”监督网络。“纵”,就是在乡镇,充分发挥基层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建立党代表询问质询、联系群众、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在县级,全面推行以点班子、点科室、点干部、点问题为重点的勤廉点述问责制度;在市级,不断完善以党风联络员为主的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纪委向全省推广。“横”,就是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在9个县(市、区)和市直78个部门、单位,通过全面清理权力、科学配置權力、优化流程设计、加强风险防控,初步构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部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
不断完善保障群众权益机制。以执纪为民为宗旨,不断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风治乱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情反映通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在全市深入开展“和谐信访温情行动”和“搭金桥、化积案、解民忧、促和谐”专项行动。坚持纠建并举,不断完善纠风治乱领导协调、信息收集、快速反应、直访督查、源头防范等一系列制度。近年来,先后围绕教育卫生收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组织直访督查20多次,查纠突出问题70多个,责成相关部门完善制度50多项,有效地促进了行业风气好转。
不断完善源头治理预防机制。会同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为投资者营造了一个“时间更短、流程简洁、收费明了”的服务环境;探索构建行政执法机关“说理式执法”新模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营造了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深化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工作,通过开展倒查问责、督促建章立制,在全市行政机关营造了一个优良的依法行政环境。这项工作,得到了中纪委执法室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省纪委向全省推广。
不断完善从严治腐惩戒机制,按照“加大力度、规范行为、提高水平、保证效果”的思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和分析评估制度,对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断提高线索成案率。完善执纪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对“两规”案件建立实施前两次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权利义务双告知、特邀监督员监督、“一案四卡”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保障了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利。连续26年坚持以年初案件质量检查、年中案例研讨、年底考核评比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案件审理助辩制度,保证了案件质量。
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体系建设动态发展
突出重点,推进体系建设向深度延伸。在整体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坚持以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督为突破口,推进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在关键岗位上,针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探索建立了“一把手”“4+1”权力行使监控新机制,市委发文明确各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工作,重大事项决策一律集体讨论后决定,“一把手”末位表态,发挥了较好的监督制衡作用。在重点领域上,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系统治理专项机制,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
顺应形势,推进体系建设向广度拓展。不断顺应发展新形势,拓展反腐倡廉新领域,.探索新路径和新方法,着力消除体系建设的盲点和死角。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而反腐倡廉工作相对滞后的实际,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了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全市设党委的非公企业全部建立了纪检组织,设党总支和支部的非公企业绝大部分也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纪检人员,为非公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注重实效,推进体系建设向更高层次提升。体系建设,制度是基础,提高实效是目的。实践中,我们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提高体系建设科技含量。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重点搭建了“三大平台”:一是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对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招标开标、专家(中介)选取、评标中标(成交)的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和智能控制,实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办理的全面、客观、公正监督;三是公共资金监管电子监察平台,设置信息公开、资金追踪、统计汇总、预警报警、监管联动等功能,将其全部纳入网络平台运行,实现了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审计等环节的全方位监控。
(作者系中共盐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苏胜利
坚持发展导向,促进体系建设开放融合
自觉融入发展大局。发展具有丰富的内涵,体系建设是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自觉把体系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牢牢把握工作定位,坚持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使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发展,既发挥好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体系内涵的拓展延伸,不断丰富和完善体系。市委、市政府将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发展思路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主动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体系建设在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服务发展的落实保障机制。围绕科学发展观落实,整合督查力量,构建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各有关方面参与的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大督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制度,严格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近年来,先后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发展新特产业、实施“三新”工程等强化督查,维护了政令畅通,保证了重点工作及时推进到位。
以发展要求检验体系建设成效。始终把是否促进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检查体系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构建体系框架考核评价办法下发后,我们根据这一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制定了《盐城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办法从完善责任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落实、群众满意度等4个方面,提出了22项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以及主要内容、方式方法,都力求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使构建的体系科学、合理、管用。
突出制度主线,促进体系建设系统规范
不断完善拒腐防变教育机制。着眼于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抓好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建立领导干部“510”作风自警教育制度,明确每年5月10日为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自警日,推进了廉政教育由“灌输式”向“自省式”转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心和预警告诫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收到了较好的预警防范效果;在全省较早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三年来累计有500多名拟提拔到处、科级岗位的干部参加并通过考试,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紧紧抓住规范权力行使这个关键,在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的同时,以提高监督实效为目的,着力构建纵横交错的“立体式”监督网络。“纵”,就是在乡镇,充分发挥基层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建立党代表询问质询、联系群众、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在县级,全面推行以点班子、点科室、点干部、点问题为重点的勤廉点述问责制度;在市级,不断完善以党风联络员为主的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纪委向全省推广。“横”,就是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在9个县(市、区)和市直78个部门、单位,通过全面清理权力、科学配置權力、优化流程设计、加强风险防控,初步构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部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
不断完善保障群众权益机制。以执纪为民为宗旨,不断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风治乱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情反映通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在全市深入开展“和谐信访温情行动”和“搭金桥、化积案、解民忧、促和谐”专项行动。坚持纠建并举,不断完善纠风治乱领导协调、信息收集、快速反应、直访督查、源头防范等一系列制度。近年来,先后围绕教育卫生收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组织直访督查20多次,查纠突出问题70多个,责成相关部门完善制度50多项,有效地促进了行业风气好转。
不断完善源头治理预防机制。会同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为投资者营造了一个“时间更短、流程简洁、收费明了”的服务环境;探索构建行政执法机关“说理式执法”新模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营造了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深化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工作,通过开展倒查问责、督促建章立制,在全市行政机关营造了一个优良的依法行政环境。这项工作,得到了中纪委执法室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省纪委向全省推广。
不断完善从严治腐惩戒机制,按照“加大力度、规范行为、提高水平、保证效果”的思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和分析评估制度,对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断提高线索成案率。完善执纪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对“两规”案件建立实施前两次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权利义务双告知、特邀监督员监督、“一案四卡”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保障了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利。连续26年坚持以年初案件质量检查、年中案例研讨、年底考核评比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案件审理助辩制度,保证了案件质量。
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体系建设动态发展
突出重点,推进体系建设向深度延伸。在整体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坚持以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督为突破口,推进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在关键岗位上,针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探索建立了“一把手”“4+1”权力行使监控新机制,市委发文明确各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工作,重大事项决策一律集体讨论后决定,“一把手”末位表态,发挥了较好的监督制衡作用。在重点领域上,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系统治理专项机制,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
顺应形势,推进体系建设向广度拓展。不断顺应发展新形势,拓展反腐倡廉新领域,.探索新路径和新方法,着力消除体系建设的盲点和死角。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而反腐倡廉工作相对滞后的实际,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了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全市设党委的非公企业全部建立了纪检组织,设党总支和支部的非公企业绝大部分也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纪检人员,为非公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注重实效,推进体系建设向更高层次提升。体系建设,制度是基础,提高实效是目的。实践中,我们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提高体系建设科技含量。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重点搭建了“三大平台”:一是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对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招标开标、专家(中介)选取、评标中标(成交)的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和智能控制,实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办理的全面、客观、公正监督;三是公共资金监管电子监察平台,设置信息公开、资金追踪、统计汇总、预警报警、监管联动等功能,将其全部纳入网络平台运行,实现了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审计等环节的全方位监控。
(作者系中共盐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