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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既然是一种工具,那么,语文教学的实质就应该是使用这种工具的技能训练,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学习语文不是学习一套知识,而是学习一种技能。”而技能的培养,单靠教师讲是难以形成的,必须开展行之有效的训练活动,让学生在训练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这就和教练员培养运动员一样。为了突出语文教学应“以训练为主”的指导思想,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训练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并提出了48项能力训练要求,人教版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材也将课文的“学习重点”改称为“训练重点”。
各种语文能力的训练既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又是互为联系,互为作用,相辅相成的。我们强调系统性,是从整体出发,通盘考虑,而进行合理的切分与组合,以便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在制定某一课的训练目标时,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瞻前顾后,上承下接。譬如朗读能力的训练,安排在第一册第一单元中进行,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要求达到朗读的基本要求。但朗读能力不可能在一个单元的训练中形成。朗读能力的提高与学生的阅读理解、想象联想等其他语文能力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朗读训练应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始终,不过在以后的训练中,不再把它作为一个单元甚至一篇课文的训练目标提出来,而是穿插到其他的能力训练过程中,或作为其他能力训练的一种手段来进行。另一方面,在集中进行朗读训练时,也不是单纯地为朗读而朗读,也要求理解词意、句意、文意,以便更好地朗读。
在实施新课程中,我们需要新理念,更需要遵循教学规律。不违背教学规律,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实践新理念,才能使教学创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少教师在实践新理念的时候不知道怎样遵循语文教学基本规律。甚至对学生的减负把学生对知识的“训练”减掉了。课改是为学生减负,但训练不应该看作是学生的负担,他们却出现少给学生布置作业甚至不给学生布置作业的现象,却不知“训练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方法”和基本规律。假如在新课程背景下违背这一规律,那么那他一定是被课改改昏了头。课程标准指出:“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试问学生不去训练怎能掌握运用语文规律?课程标准中的 “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如果不让学生去训练又怎么完成16次习作?怎么能够在45分钟内完成400字的习作?可见,在新的语文课程中,仍然强调训练。
训练指有效的、高效的训练。训练是训与练”的结合。“训”是教师的讲、读、指点、引导:“练”是学生反复、多次的操练。叶圣陶说:“什么叫训练呢?就是要使学生学习的东西变成自已东西,譬如学一个字,要他们认得,不忘记,用得适当,就要训练。”吕淑湘非常重视练和怎样练,他认为,“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必须多练习才能提高”,怎么练?他的意见是,要有“用词、造句的基本练习”,也不能忽视“阅读的综合练习”,“逻辑思维的训练要包括在内”,他极力反对“着重试验学生是否把念过的东西记住了”的练习,倡导那些试验学生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知识的练习。张志公更是主张,要“扎扎实实把语文训练这一环节抓住”,同时告诫说“凡事总要做得恰当,不要做过头。更总要的是,要从教学的需要出发,从学习语言的规律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而不是从别的什么出发。
在新课标中,虽然少提“训练”字眼,但“训练”精神却一以贯之。新课标中的“语文实践”,“识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活动”五个板块中的一些具体要求,也是在要求“练”,如,就第一学段的教学目标来说,“识字与写字”要求中的“认识”“掌握”“养成”“学会”,哪个离开练?“阅读”要求中的“学习”“阅读”“诵读”“积累”等,和“练”又怎能分开?“写作”要求中的“写”、“运用”,“口语交际”中的“养成”“复述”“讲述”“发表”,“综合性学习”要求中的“表达”等,和“练”的联系又是多么的紧密。叶圣陶先生的“训”的核心是“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主张教学时,“(学生)见不到处给他们点说,容易忽略处给他们指出,需要参证比较处给他们提示。当然,遇到实在不明白处,还是给他们讲解”。“提问不能答,指点不开窍,然后畅讲,印入更深。”吕淑湘对“训”的表达是,“相信学生有自己学习的能力,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尽量发挥自学的能力,方法就是为他们的学习提供条件,包括图书、仪器和种种实物,也包括教师的诱导。启发、讲解和检查”,“教育就是诱发学习者的积极的、主观的努力。”新课标要求“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其中有个重大的责任,就是引导学生“练”。在“识字”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生活经验”去“练”,在创设的“丰富多彩的教学环境”中“练”,练正确读写汉字的能力;在阅读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练,练“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练独立的阅读能力,练积累的能力;在写作教学中,要为学生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引导学生练“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练“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的表述自己的意思”;口语交际教学中老师的“训”,就是要创设互动的交际情境,引导学生练“听与说”,练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应该加强教师的“训”与学生的“练”,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实践新理念,才能使教学创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各种语文能力的训练既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又是互为联系,互为作用,相辅相成的。我们强调系统性,是从整体出发,通盘考虑,而进行合理的切分与组合,以便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在制定某一课的训练目标时,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瞻前顾后,上承下接。譬如朗读能力的训练,安排在第一册第一单元中进行,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要求达到朗读的基本要求。但朗读能力不可能在一个单元的训练中形成。朗读能力的提高与学生的阅读理解、想象联想等其他语文能力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朗读训练应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始终,不过在以后的训练中,不再把它作为一个单元甚至一篇课文的训练目标提出来,而是穿插到其他的能力训练过程中,或作为其他能力训练的一种手段来进行。另一方面,在集中进行朗读训练时,也不是单纯地为朗读而朗读,也要求理解词意、句意、文意,以便更好地朗读。
在实施新课程中,我们需要新理念,更需要遵循教学规律。不违背教学规律,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实践新理念,才能使教学创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少教师在实践新理念的时候不知道怎样遵循语文教学基本规律。甚至对学生的减负把学生对知识的“训练”减掉了。课改是为学生减负,但训练不应该看作是学生的负担,他们却出现少给学生布置作业甚至不给学生布置作业的现象,却不知“训练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方法”和基本规律。假如在新课程背景下违背这一规律,那么那他一定是被课改改昏了头。课程标准指出:“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试问学生不去训练怎能掌握运用语文规律?课程标准中的 “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如果不让学生去训练又怎么完成16次习作?怎么能够在45分钟内完成400字的习作?可见,在新的语文课程中,仍然强调训练。
训练指有效的、高效的训练。训练是训与练”的结合。“训”是教师的讲、读、指点、引导:“练”是学生反复、多次的操练。叶圣陶说:“什么叫训练呢?就是要使学生学习的东西变成自已东西,譬如学一个字,要他们认得,不忘记,用得适当,就要训练。”吕淑湘非常重视练和怎样练,他认为,“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必须多练习才能提高”,怎么练?他的意见是,要有“用词、造句的基本练习”,也不能忽视“阅读的综合练习”,“逻辑思维的训练要包括在内”,他极力反对“着重试验学生是否把念过的东西记住了”的练习,倡导那些试验学生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知识的练习。张志公更是主张,要“扎扎实实把语文训练这一环节抓住”,同时告诫说“凡事总要做得恰当,不要做过头。更总要的是,要从教学的需要出发,从学习语言的规律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而不是从别的什么出发。
在新课标中,虽然少提“训练”字眼,但“训练”精神却一以贯之。新课标中的“语文实践”,“识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活动”五个板块中的一些具体要求,也是在要求“练”,如,就第一学段的教学目标来说,“识字与写字”要求中的“认识”“掌握”“养成”“学会”,哪个离开练?“阅读”要求中的“学习”“阅读”“诵读”“积累”等,和“练”又怎能分开?“写作”要求中的“写”、“运用”,“口语交际”中的“养成”“复述”“讲述”“发表”,“综合性学习”要求中的“表达”等,和“练”的联系又是多么的紧密。叶圣陶先生的“训”的核心是“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主张教学时,“(学生)见不到处给他们点说,容易忽略处给他们指出,需要参证比较处给他们提示。当然,遇到实在不明白处,还是给他们讲解”。“提问不能答,指点不开窍,然后畅讲,印入更深。”吕淑湘对“训”的表达是,“相信学生有自己学习的能力,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尽量发挥自学的能力,方法就是为他们的学习提供条件,包括图书、仪器和种种实物,也包括教师的诱导。启发、讲解和检查”,“教育就是诱发学习者的积极的、主观的努力。”新课标要求“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其中有个重大的责任,就是引导学生“练”。在“识字”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生活经验”去“练”,在创设的“丰富多彩的教学环境”中“练”,练正确读写汉字的能力;在阅读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练,练“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练独立的阅读能力,练积累的能力;在写作教学中,要为学生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引导学生练“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练“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的表述自己的意思”;口语交际教学中老师的“训”,就是要创设互动的交际情境,引导学生练“听与说”,练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应该加强教师的“训”与学生的“练”,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实践新理念,才能使教学创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