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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报告1959年我们收治的高原肺水肿患者25例。发病时均居留在海拔4,300公尺或4,416公尺地带。诊断依据为:①进入高原前体格检查正常,病前未到过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到达高原后一周内发病。②临床中呈典型的肺水肿征,但无足以引起肺水肿的心、肺或全身疾患。③接受充分氧气治疗的患者,1/2~2小时内症状、体征迅速好转或恢复正常;减少或停用氧气的病例病情急剧恶化或死亡;送至低地,其病情随着地势降低而好转,到达2,000公尺以下则自然痊癒。现将25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如下,并报告一例尸检结果,且复习文献,略作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