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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有效利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往往要比对其人力资源的开发从而形成人力资本更为重要。而人力资本产权的所有者是其本人,只有新生代农民工本人才可以对其人力资本进行调用。针对以往研究中只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源的开发,忽视对其人力资本的有效利用的问题,在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产权与激励关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措施。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产权;激励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0-0096-02
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有效利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往往要比对其人力资源的开发从而形成人力资本更为重要。而人力资本产权的所有者是其本人,只有新生代农民工本人才可以对其人力资本进行调用。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要想达到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的目的,就只能通过建立某种激励制度来实现。目前,在政府深化改革过程中,可以将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因素考虑进来,将某些改革措施制度化,以激励新生代农民工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本,加快其市民化进程。
一、研究背景
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关注较多,这主要是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形成较少,说明对其的开发还不够。新生代农民工以初中毕业为主,相对第一代农民工,他们的教育文化程度是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还很低,这也许是人们比较关注于对其作人力资源开发研究的原因之一。其实,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对其已经形成的人力资本进行有效利用同样重要。通过继续教育,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形成一定的人力资本,但是,若不对其形成的人力资本进行必要的激励,以使其人力资本得到有效利用的话,对新生代农民工之前做的人力资源开发即继续教育工作也就没有太大意义。当前,政府在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采取各种措施破解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笔者认为,为何不利用改革的机会,把上述要改革的对象通过某种政策规定,使其成为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措施呢?比如,政策可以规定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创造多少物质或精神财富时,可以让其在这座城市落后。在政府进行改革过程中把某些激励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措施制度化,一方面可以加快其城市融入的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加以有效利用。
二、人力资本产权与激励的关系
人力资本是有产权属性的,它的所有者是拥有人力资本的个人,可以说人是其人力资本的天然承载体,人可以对体现在他身上的人力资本进行调度、使用以及控制。新生代农民工即使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甚至是没有上过学,他也是有人力资本的,这时的人力资本就体现为他的体力,如果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就可以在他的身上形成更多的人力资本,它会和非人力资本一样,能够投入到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并进而带来高回报的产出。以往的研究中只注重对其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就是我们常常讲的继续教育,其中就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它其实就是在帮新生代农民工形成属于他自己的人力资本,而这些已经形成的人力资本就属于他本人,没有人或组织能够剥夺他的人力资本。在这时,唯有通过激励才能够做到新生代农民工把其人力资本充分有效地投入到企业生产之中。如果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采用激励措施,其本人的人力资本就会被较为有效地利用;如果对其人力资本产权进行剥夺,甚至是消灭、不承认,新生代农民工也会做出相应行动,比如不再努力、偷懒等。企业有利润激励机制,即新生代农民工为企业做出的贡献越多,其能够获得的收入也就越多。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除了要得到所在企业的利润机制激励之外,也应该得到政府的激励。毕竟,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那么简单,它还包括很多社会问题在内。在当前深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可以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激励与改革措施结合起来,采取一些措施,并将其制度化,激励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同时,也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
三、激励措施
(一)户籍制度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由于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他们无法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户籍制度势在必行。当前,户籍制度要改为居住证制度,那么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能不能将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措施考虑进来,比如你到某个城市务工经商,你也办理了居住证,这个居住证能不能分为临时和正式两种,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给予新生代农民工一个激励。比如你刚到城市,你只能办理临时的,在你为这座城市做了多大贡献之后,你才可以办理正式的。这样一来,也可算做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激励,促使他们有效发挥其人力资本,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这样做也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去自由选择一个他们认为比较合适他们的城市。在他们刚刚步入城市时,他们可能只是听别人说这座城市如何,自己并不能对所在城市有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与评价。因而,对他们在一开始先办理临时居住证,给予他们时间去了解、认识自己所在的城市,并最终选择一个适合他们的城市。反之,如果没有临时的、从他们一步入城市就办理一个永久居住证,则这不利于他们自由选择,也起不到激励他们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本的作用。至于临时期多长,那就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也得2—3年时间。
(二)住房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刚步入城市,经济基础弱,一般是以租房为主。因而,如果政府对为城市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奖励住房或对其在购买住房方面给予优惠,就有可能会激励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在具体措施制订方面,可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在所在城市务工经商时间长短。如果时间较长,且为城市做出很大贡献(贡献可以以其年收入的多少)就可以奖励其一套住房;如果时间较长,贡献不是特别大,但也有,则可以对其在购买住房方面给予优惠,降低其购买住房首付金比例。总之,就是要以住房这种物质奖励的方式,来调动新生代农民工建设城市的积极性。 (三)社会保障方面
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应以全国统一为准,即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在这个账户里有五个项目,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新生代农民工一步入城市,在办理了临时居住证时,就要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账户,即只要新生代农民工拥有临时居住证,他就有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社会保障账户,这个账户是一直存在的,不受居住证的临时性与正式性的影响。还是以新生代农民工在所在城市居住时间长短、贡献大小为依据。如果贡献很大,居住时间也较长,可以将社会保障账户里的全部五个项目都激活;如果时间较短,贡献值也不是特别大,可以将比较重要的工伤保险项目激活。社会保障账户里可以激活项目的数量与新生代农民工在所在城市务工经商的时间长短和为所在城市所做贡献的大小成正比,其居住时间越长、贡献越大,他的社会保障账户的项目被激活的也就越多。这样做也是为了激励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四)社区参与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在社区参与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距。社区活动包括社区文体活动、社区选举、社区公益活动、听政会议、计生协会活动等。可以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经商城市居住时间长短和为所在城市所做贡献的大小,给予其不同的社区活动参与权。比如,对于刚步入城市、拥有临时居住证的新生代农民工可以有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的参与权。随着其居住时间越来越长和为所在城市所做贡献越来越大,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取得社区选举、听政会议、计生协会活动的参与权,这部分参与权一般是在新生代农民工取得永久居住证之后,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的。
(五)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拥有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在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应该是理所应当的。无论新生代农民工拥有的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都应该无条件提供给他们。这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只要步入城市就能享有这些由城市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因而,只能在公共服务的内容上做文章,还是以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长短和为所在城市做出贡献的大小为依据,提供给新生代农民工带有差别的公共服务。现在我们举公共服务里的两个例子:医疗卫生和子女教育。一个在城市居住时间很长和为所在城市做出很大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在医院看病时得到医生开出的较为便宜的药品,而这些药品的价格是经过了政府补贴的,它其实就是政府给予这位新生代农民工的一种间接的货币奖励。如果他的子女在上学,其子女的学费可能要比同班中其他同学的学费低一些,这是由于政府对他的子女在教育上的花费给予一定补贴,这其实也是一种间接的货币奖励。总之,政府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内容上的价格补贴,激励在城市务工经商的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发挥其人力资本,为社会创造更多物质和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1] 周其仁.产权与制度变迁: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增订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22-133.
[2] 童宗安.新型城镇化视角下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问题研究[J].时代教育,2013,(11):27-28.
[3] 赖显明,曾栋.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的综述[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57(2):21-25.
[4] 赵萌萌.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入问题研究——基于泉州市新生代农民工的实证分析[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2.
[5] 白晓梅.当代中国农民工就业模式的市民化转向[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2.
[6] 李玉龙.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融入的必然选择——继续教育[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32(7):135-137.
[7] 晁秋红,闫闯.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社会学分析[J].职教通讯,2012,(28):42-45.
[责任编辑 杜 娟]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产权;激励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0-0096-02
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有效利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往往要比对其人力资源的开发从而形成人力资本更为重要。而人力资本产权的所有者是其本人,只有新生代农民工本人才可以对其人力资本进行调用。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要想达到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的目的,就只能通过建立某种激励制度来实现。目前,在政府深化改革过程中,可以将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因素考虑进来,将某些改革措施制度化,以激励新生代农民工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本,加快其市民化进程。
一、研究背景
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关注较多,这主要是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形成较少,说明对其的开发还不够。新生代农民工以初中毕业为主,相对第一代农民工,他们的教育文化程度是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还很低,这也许是人们比较关注于对其作人力资源开发研究的原因之一。其实,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对其已经形成的人力资本进行有效利用同样重要。通过继续教育,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形成一定的人力资本,但是,若不对其形成的人力资本进行必要的激励,以使其人力资本得到有效利用的话,对新生代农民工之前做的人力资源开发即继续教育工作也就没有太大意义。当前,政府在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采取各种措施破解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笔者认为,为何不利用改革的机会,把上述要改革的对象通过某种政策规定,使其成为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措施呢?比如,政策可以规定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创造多少物质或精神财富时,可以让其在这座城市落后。在政府进行改革过程中把某些激励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措施制度化,一方面可以加快其城市融入的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加以有效利用。
二、人力资本产权与激励的关系
人力资本是有产权属性的,它的所有者是拥有人力资本的个人,可以说人是其人力资本的天然承载体,人可以对体现在他身上的人力资本进行调度、使用以及控制。新生代农民工即使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甚至是没有上过学,他也是有人力资本的,这时的人力资本就体现为他的体力,如果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就可以在他的身上形成更多的人力资本,它会和非人力资本一样,能够投入到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并进而带来高回报的产出。以往的研究中只注重对其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就是我们常常讲的继续教育,其中就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它其实就是在帮新生代农民工形成属于他自己的人力资本,而这些已经形成的人力资本就属于他本人,没有人或组织能够剥夺他的人力资本。在这时,唯有通过激励才能够做到新生代农民工把其人力资本充分有效地投入到企业生产之中。如果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采用激励措施,其本人的人力资本就会被较为有效地利用;如果对其人力资本产权进行剥夺,甚至是消灭、不承认,新生代农民工也会做出相应行动,比如不再努力、偷懒等。企业有利润激励机制,即新生代农民工为企业做出的贡献越多,其能够获得的收入也就越多。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除了要得到所在企业的利润机制激励之外,也应该得到政府的激励。毕竟,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那么简单,它还包括很多社会问题在内。在当前深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可以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激励与改革措施结合起来,采取一些措施,并将其制度化,激励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同时,也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
三、激励措施
(一)户籍制度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由于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他们无法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户籍制度势在必行。当前,户籍制度要改为居住证制度,那么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能不能将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激励措施考虑进来,比如你到某个城市务工经商,你也办理了居住证,这个居住证能不能分为临时和正式两种,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给予新生代农民工一个激励。比如你刚到城市,你只能办理临时的,在你为这座城市做了多大贡献之后,你才可以办理正式的。这样一来,也可算做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激励,促使他们有效发挥其人力资本,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这样做也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去自由选择一个他们认为比较合适他们的城市。在他们刚刚步入城市时,他们可能只是听别人说这座城市如何,自己并不能对所在城市有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与评价。因而,对他们在一开始先办理临时居住证,给予他们时间去了解、认识自己所在的城市,并最终选择一个适合他们的城市。反之,如果没有临时的、从他们一步入城市就办理一个永久居住证,则这不利于他们自由选择,也起不到激励他们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本的作用。至于临时期多长,那就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也得2—3年时间。
(二)住房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刚步入城市,经济基础弱,一般是以租房为主。因而,如果政府对为城市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奖励住房或对其在购买住房方面给予优惠,就有可能会激励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在具体措施制订方面,可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在所在城市务工经商时间长短。如果时间较长,且为城市做出很大贡献(贡献可以以其年收入的多少)就可以奖励其一套住房;如果时间较长,贡献不是特别大,但也有,则可以对其在购买住房方面给予优惠,降低其购买住房首付金比例。总之,就是要以住房这种物质奖励的方式,来调动新生代农民工建设城市的积极性。 (三)社会保障方面
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应以全国统一为准,即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在这个账户里有五个项目,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新生代农民工一步入城市,在办理了临时居住证时,就要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账户,即只要新生代农民工拥有临时居住证,他就有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社会保障账户,这个账户是一直存在的,不受居住证的临时性与正式性的影响。还是以新生代农民工在所在城市居住时间长短、贡献大小为依据。如果贡献很大,居住时间也较长,可以将社会保障账户里的全部五个项目都激活;如果时间较短,贡献值也不是特别大,可以将比较重要的工伤保险项目激活。社会保障账户里可以激活项目的数量与新生代农民工在所在城市务工经商的时间长短和为所在城市所做贡献的大小成正比,其居住时间越长、贡献越大,他的社会保障账户的项目被激活的也就越多。这样做也是为了激励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利用其人力资本,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四)社区参与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在社区参与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距。社区活动包括社区文体活动、社区选举、社区公益活动、听政会议、计生协会活动等。可以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经商城市居住时间长短和为所在城市所做贡献的大小,给予其不同的社区活动参与权。比如,对于刚步入城市、拥有临时居住证的新生代农民工可以有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的参与权。随着其居住时间越来越长和为所在城市所做贡献越来越大,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取得社区选举、听政会议、计生协会活动的参与权,这部分参与权一般是在新生代农民工取得永久居住证之后,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的。
(五)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拥有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在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应该是理所应当的。无论新生代农民工拥有的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都应该无条件提供给他们。这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只要步入城市就能享有这些由城市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因而,只能在公共服务的内容上做文章,还是以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长短和为所在城市做出贡献的大小为依据,提供给新生代农民工带有差别的公共服务。现在我们举公共服务里的两个例子:医疗卫生和子女教育。一个在城市居住时间很长和为所在城市做出很大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在医院看病时得到医生开出的较为便宜的药品,而这些药品的价格是经过了政府补贴的,它其实就是政府给予这位新生代农民工的一种间接的货币奖励。如果他的子女在上学,其子女的学费可能要比同班中其他同学的学费低一些,这是由于政府对他的子女在教育上的花费给予一定补贴,这其实也是一种间接的货币奖励。总之,政府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内容上的价格补贴,激励在城市务工经商的新生代农民工有效发挥其人力资本,为社会创造更多物质和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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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晁秋红,闫闯.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社会学分析[J].职教通讯,2012,(28):42-45.
[责任编辑 杜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