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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禁烟条例的修订历时五年,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召开了57次会议
香港牛头角街市的黄姓鱼贩在点燃那根“惹祸”的香烟的时候,肯定想不到,那将是他有生以来抽过的最昂贵的香烟。
1月8日,这位鱼贩因为在鱼档内吸烟,被卫生署控烟办督查检控。这是新的禁烟条例实施以来,第一位在新增禁烟范围内被检控的烟民。他将面临最高5000港元的罚款。
这是香港“禁烟令”自元旦起正式实施的第八天。“已经过了七天,什么宽限也够了,市民再无借口说不知情。”特区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李华明说。
新的禁烟条例使香港成为亚洲地区禁烟最严厉的城市——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公园、游泳馆、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的酒吧的室内区域,这些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都被划入禁烟范围。而香港在禁止在酒吧和食肆内吸烟方面,堪与爱尔兰以及纽约等地相提并论。
在烟民达80万之众、占总人口14.4%的香港,这样辐射面广、牵涉利益诸多的公共政策,其形成过程一波三折。事实上,这份新“禁烟令”的修订用了五年时间,仅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就召开了57次会议,民间的争论更是无数。
香港的“禁烟令”也引起内地关注。据统计,目前中国内地大约有3.5亿烟民,烟草消费占全球总量的三成左右,每年有70万人死于因吸烟引起的各种疾病。
戒烟查询骤增10倍
“禁烟令”实施以来,媒体似乎都在等待所谓的“第一滴血”——第一宗检控、第一次与执法人员冲突,甚至第一宗上诉。但令媒体失望的是,直到条例实施的第八天,卫生署和控烟办公室才在新的禁烟区成功检控前文提到的那位烟民。至于元旦至今的其他检控,主要是在商场、游戏厅等原有禁烟区域吸烟。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香港中环著名的酒吧街区兰桂坊看到,很多酒吧都提前几天贴出海报,提醒顾客不要在室内吸烟。在湾仔的一些茶餐厅,店内已看不到烟灰缸的踪影,部分烟民在进入餐厅后也主动熄灭烟蒂。对于坚持在室内吸烟的食客,餐厅大多派出女店员柔性劝阻,基本没有正面冲突。根据香港新的禁烟条例,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辖的约1200个公园都不允许吸烟,但部分公园有划定的吸烟区。在设有吸烟区的九龙公园和湾仔公园,大部分市民都自觉在吸烟区内吸烟,但他们也向记者抱怨着由此带来的不便。
内地游客必到的金紫荆广场此次也被列入禁烟范围。一位内地游客表示已经听说了香港严格的禁烟条例,导游也随时提醒,因此“不会自找麻烦”。
实施新的禁烟条例之后,街边的垃圾桶成为烟民的聚集地,经常见到三五成群的烟民围站在垃圾桶旁吞云吐雾。富于想象力的香港人将之称之为新式“打边炉”(火锅)。
据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统计,元旦至今已接到逾千宗投诉,但大多数烟民在劝诫后能够即时停止。而与此同时,戒烟查询骤增10倍。欧洲戒烟治疗服务网络也趁机首次进入亚洲,在香港开设治疗中心。戒烟治疗中心董事总经理克拉克表示,香港是公司进军亚洲的跳板,未来5年内公司将在香港开设10家治疗所。
5年57次会议促成新“禁烟令”
香港立法会公共资讯高级主任袁持英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控烟不是将烟民“赶尽杀绝”,只是要有效区隔烟民与非烟民,将“二手烟”的危害降到最低,而客观上却起到了引导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少吸烟甚至不吸烟的功效。为了达到有效区隔烟民与非烟民的目的,自2001年起香港有关部门着手对《吸烟(公众卫生)条例》进行修订。这份制定于1982年的条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烟法例,其后几经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室内禁烟区,将禁烟区扩展至室外的公众场所,同时禁止烟草包装上的误导性内容。
因牵涉各方利益,条例修订可谓一波三折,从2001年的咨询文件出台至最后三读通过,整整经历5年,仅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便召开了57次会议,为同期法案之最。
此次修订案的争议主要集中在:食肆是否全面禁烟,露天的公园、游乐场要不要禁烟,烟民、非烟民、烟草商之间的利益如何平衡。
面对各方的争论,香港立法机关顺应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并辅以民意调查,最终通过了现行的禁烟条例修订案。
根据原有的禁烟条例,香港大型食肆要设置1/3的禁烟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漏洞,很难执行。有议员建议所有食肆全面戒烟,但业界人士担心这样会影响生意。针对这一情况,特区政府委托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对食肆禁烟进行调查问卷,结果有近七成市民赞成扩大在食肆内的禁烟区,特区政府同时进行的经济方面的评估显示,在美国不同城市所作的多份调查报告显示,在食肆内禁烟不会对生意造成负面影响。立法会最终决定所有食肆全面禁烟。
经过反复修改,新的禁烟条例在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下二读通过,但议员们就是否在公园内禁烟,以及是否强制在禁烟区展示禁烟标志产生分歧。有议员指出,公园是健康场所,不应有“二手烟”存在,应全面戒烟;也有议员说,公园有较大的空间,人们可以避开烟雾,不需要全面禁烟。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辖的约1200个公园都不可吸烟,但部分公园划有吸烟区。
在禁烟条例的修订过程中,民间禁烟团体也积极奔走。2005年2月,香港200余个团体及学校代表签署民间控烟宣言;次年5月,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展开“为民开声支持立法禁烟”活动。不但为新禁烟条例的通过创造了舆论环境,也宣传了禁烟理念。当年10月香港立法会最终三读通过反吸烟法案。
对于新禁烟条例的通过,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满意,但他同时指出,这只是重要的一步,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来有效减少吸烟的人数。他提议加高烟草税,“不让年轻人吸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价格。”
反吸烟运动抢占道德高地
两年前,在香港知名人士黄霑的追障会上,他的主治医生和好友大声呼吁所有烟民禁烟一天。因肺癌去世的黄霑生前力行戒烟,并为自己当年接拍烟草广告而后悔。香港的反吸烟运动发起自上世纪80年代,1987年,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成立。他们除了指导市民有关吸烟与健康的知识外,还就此向政府提供意见。
2006年,正当烟民为反对食肆戒烟奔走的时候,反吸烟组织的禁烟广告则针锋相对:美味的三明治中夹着一支袅袅点燃的香烟,精美的餐具里盛满了点燃的香烟,一双筷子正在夹起其中的一支,旁边的广告词是“逼人陪你食烟?”
反吸烟运动与烟民的第一次正面交锋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末。烟草产品的危害人所共知,但烟民从个人选择自由出发,辩称只要自己负责,即使明知吸烟有害亦不应由他人禁止。这种拥抱自由的观点,在现代社会获得了一定的支持。针对这一论点,香港反吸烟团体自上世纪90年代起着力宣扬“二手烟”的危害,重点是每年吸入“二手烟”致死人数逾千、配偶子女患癌几率较高。这种从“不损害他人自由”出发的诉求,令强调自由主义的吸烟者难以反驳反吸烟运动因而抢占了道德高地。
经过政府和民间团体多年的努力,香港的吸烟人口比例已由20多年前的23%下降至目前的不到15%。
反禁烟人士毫不松懈:1982年强制在烟盒加上警告字眼,1990年禁止电视和电台的香烟广告,1992年禁止电影院播放香烟广告,后来限制烟草商赞助体育活动的范围,其后更限制电视节目中的香烟镜头。
2006年8月,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左伟国获得由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卫生组织总干事杰出控烟奖”。这个奖不仅是给左伟国个人的,更是对香港各方努力的肯定和赞许。
香港牛头角街市的黄姓鱼贩在点燃那根“惹祸”的香烟的时候,肯定想不到,那将是他有生以来抽过的最昂贵的香烟。
1月8日,这位鱼贩因为在鱼档内吸烟,被卫生署控烟办督查检控。这是新的禁烟条例实施以来,第一位在新增禁烟范围内被检控的烟民。他将面临最高5000港元的罚款。
这是香港“禁烟令”自元旦起正式实施的第八天。“已经过了七天,什么宽限也够了,市民再无借口说不知情。”特区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李华明说。
新的禁烟条例使香港成为亚洲地区禁烟最严厉的城市——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公园、游泳馆、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的酒吧的室内区域,这些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都被划入禁烟范围。而香港在禁止在酒吧和食肆内吸烟方面,堪与爱尔兰以及纽约等地相提并论。
在烟民达80万之众、占总人口14.4%的香港,这样辐射面广、牵涉利益诸多的公共政策,其形成过程一波三折。事实上,这份新“禁烟令”的修订用了五年时间,仅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就召开了57次会议,民间的争论更是无数。
香港的“禁烟令”也引起内地关注。据统计,目前中国内地大约有3.5亿烟民,烟草消费占全球总量的三成左右,每年有70万人死于因吸烟引起的各种疾病。
戒烟查询骤增10倍
“禁烟令”实施以来,媒体似乎都在等待所谓的“第一滴血”——第一宗检控、第一次与执法人员冲突,甚至第一宗上诉。但令媒体失望的是,直到条例实施的第八天,卫生署和控烟办公室才在新的禁烟区成功检控前文提到的那位烟民。至于元旦至今的其他检控,主要是在商场、游戏厅等原有禁烟区域吸烟。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香港中环著名的酒吧街区兰桂坊看到,很多酒吧都提前几天贴出海报,提醒顾客不要在室内吸烟。在湾仔的一些茶餐厅,店内已看不到烟灰缸的踪影,部分烟民在进入餐厅后也主动熄灭烟蒂。对于坚持在室内吸烟的食客,餐厅大多派出女店员柔性劝阻,基本没有正面冲突。根据香港新的禁烟条例,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辖的约1200个公园都不允许吸烟,但部分公园有划定的吸烟区。在设有吸烟区的九龙公园和湾仔公园,大部分市民都自觉在吸烟区内吸烟,但他们也向记者抱怨着由此带来的不便。
内地游客必到的金紫荆广场此次也被列入禁烟范围。一位内地游客表示已经听说了香港严格的禁烟条例,导游也随时提醒,因此“不会自找麻烦”。
实施新的禁烟条例之后,街边的垃圾桶成为烟民的聚集地,经常见到三五成群的烟民围站在垃圾桶旁吞云吐雾。富于想象力的香港人将之称之为新式“打边炉”(火锅)。
据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统计,元旦至今已接到逾千宗投诉,但大多数烟民在劝诫后能够即时停止。而与此同时,戒烟查询骤增10倍。欧洲戒烟治疗服务网络也趁机首次进入亚洲,在香港开设治疗中心。戒烟治疗中心董事总经理克拉克表示,香港是公司进军亚洲的跳板,未来5年内公司将在香港开设10家治疗所。
5年57次会议促成新“禁烟令”
香港立法会公共资讯高级主任袁持英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控烟不是将烟民“赶尽杀绝”,只是要有效区隔烟民与非烟民,将“二手烟”的危害降到最低,而客观上却起到了引导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少吸烟甚至不吸烟的功效。为了达到有效区隔烟民与非烟民的目的,自2001年起香港有关部门着手对《吸烟(公众卫生)条例》进行修订。这份制定于1982年的条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烟法例,其后几经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室内禁烟区,将禁烟区扩展至室外的公众场所,同时禁止烟草包装上的误导性内容。
因牵涉各方利益,条例修订可谓一波三折,从2001年的咨询文件出台至最后三读通过,整整经历5年,仅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便召开了57次会议,为同期法案之最。
此次修订案的争议主要集中在:食肆是否全面禁烟,露天的公园、游乐场要不要禁烟,烟民、非烟民、烟草商之间的利益如何平衡。
面对各方的争论,香港立法机关顺应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并辅以民意调查,最终通过了现行的禁烟条例修订案。
根据原有的禁烟条例,香港大型食肆要设置1/3的禁烟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漏洞,很难执行。有议员建议所有食肆全面戒烟,但业界人士担心这样会影响生意。针对这一情况,特区政府委托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对食肆禁烟进行调查问卷,结果有近七成市民赞成扩大在食肆内的禁烟区,特区政府同时进行的经济方面的评估显示,在美国不同城市所作的多份调查报告显示,在食肆内禁烟不会对生意造成负面影响。立法会最终决定所有食肆全面禁烟。
经过反复修改,新的禁烟条例在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下二读通过,但议员们就是否在公园内禁烟,以及是否强制在禁烟区展示禁烟标志产生分歧。有议员指出,公园是健康场所,不应有“二手烟”存在,应全面戒烟;也有议员说,公园有较大的空间,人们可以避开烟雾,不需要全面禁烟。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辖的约1200个公园都不可吸烟,但部分公园划有吸烟区。
在禁烟条例的修订过程中,民间禁烟团体也积极奔走。2005年2月,香港200余个团体及学校代表签署民间控烟宣言;次年5月,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展开“为民开声支持立法禁烟”活动。不但为新禁烟条例的通过创造了舆论环境,也宣传了禁烟理念。当年10月香港立法会最终三读通过反吸烟法案。
对于新禁烟条例的通过,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满意,但他同时指出,这只是重要的一步,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来有效减少吸烟的人数。他提议加高烟草税,“不让年轻人吸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价格。”
反吸烟运动抢占道德高地
两年前,在香港知名人士黄霑的追障会上,他的主治医生和好友大声呼吁所有烟民禁烟一天。因肺癌去世的黄霑生前力行戒烟,并为自己当年接拍烟草广告而后悔。香港的反吸烟运动发起自上世纪80年代,1987年,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成立。他们除了指导市民有关吸烟与健康的知识外,还就此向政府提供意见。
2006年,正当烟民为反对食肆戒烟奔走的时候,反吸烟组织的禁烟广告则针锋相对:美味的三明治中夹着一支袅袅点燃的香烟,精美的餐具里盛满了点燃的香烟,一双筷子正在夹起其中的一支,旁边的广告词是“逼人陪你食烟?”
反吸烟运动与烟民的第一次正面交锋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末。烟草产品的危害人所共知,但烟民从个人选择自由出发,辩称只要自己负责,即使明知吸烟有害亦不应由他人禁止。这种拥抱自由的观点,在现代社会获得了一定的支持。针对这一论点,香港反吸烟团体自上世纪90年代起着力宣扬“二手烟”的危害,重点是每年吸入“二手烟”致死人数逾千、配偶子女患癌几率较高。这种从“不损害他人自由”出发的诉求,令强调自由主义的吸烟者难以反驳反吸烟运动因而抢占了道德高地。
经过政府和民间团体多年的努力,香港的吸烟人口比例已由20多年前的23%下降至目前的不到15%。
反禁烟人士毫不松懈:1982年强制在烟盒加上警告字眼,1990年禁止电视和电台的香烟广告,1992年禁止电影院播放香烟广告,后来限制烟草商赞助体育活动的范围,其后更限制电视节目中的香烟镜头。
2006年8月,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左伟国获得由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卫生组织总干事杰出控烟奖”。这个奖不仅是给左伟国个人的,更是对香港各方努力的肯定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