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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方面的问题进行法律探究,公司的存续运营是其前提,而对于公司僵局,目前我国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法院决策下的司法解散制度,但其存在着高成本、高破坏性的弊端,并可能导致小公司强制解散、股东利益受损害,这与我国公司法促进市场流通的立法理念背道而驰。探究公司僵局的良性破解,以强制股权收购代替司法解散制度,避免司法解散带来的不利因素,从而更好保障市场交易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