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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超大规模发电集团采购电力设备物资产品品类多、采购质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影响电力设备的正常及高效运行。本文根据集中采购的电力设备物资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管理经验,通过对采购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研究应用,实施采购高质量发展改革研究,以全过程质量控制链为关键质量控制节点,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衔接管理断点,理清法律责任,保证电力产品采购质量,推动企业及行业电力产品采购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集中采购配送 采购主体 全过程质量控制 管理断点
一、引言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的发展方向,大规模及超大规模发电集团作为我国最大的基础产业电力支撑,每年基建及生产设备物资采购额可达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采购对于企业的意义是重大的,不仅在于节约5%的采购资金相当于增加25%的销售收入所带来的收益,还在于设备质量是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基石。规模发电集团采购方式基本上已形成集中规模采购,由其专业的物资公司作为集中采购与配送的主体,承担设备物资采购主体及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但因电力设备物资类别多,范围广,且存在电力行业特殊产品的特点,集中采购配送必须从采购全链条质量控制为着力点进行系统构建,有效杜绝采购劣质产品,确保采购一流设备。规模发电集团普遍由基建的法人单位、已投入商业运营的发电企业企业、项目总承包单位组成的最终用户,将需求计划提交给物资公司,物资公司进行专业的分类汇总,通过年度框架合同或专项打捆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实际执行时,根据最终用户订单直接排产、配送供货,实现战略合作以及规模化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供高质量的物资供应保障。
二、集中采购配送物资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构建
物资公司作为集中采购与配送的主体,承担着产品销售者的责任,是全链条采购质量核心技术支持体系的控制中心,作为各需求侧方销售者的核心,作为各产品供应商采购侧的核心,形成三位一体战略统一的核心位置。
2.1构建完善的物资服务分段式供应新模式
2.1.1构建以业主或总包方需求为中心的“外三段与内六段”管理模式
“外三段”是指业主或总包单位产品需求段,物资集团采购销售段,业主或总包方接收与反馈段。“内六段”是指物资集团内部产品供应需求侧管理、采购研究、招标过程、签约履约、监理监检、到货验收与到货抽检的全链条环节。
2.1.2 内六段关键环节分段式质量控制节点控制原则
采购原则由采购研究部门负责对业主或总包方提出的需求对接市场,遴选出最佳采购商范围;
招标环节是在同等技术条件比價格或在同等成本下比技术性能,做到同质最优或同价最好;
签约履约过程将比质比价的结果具体化,加强技术经济的依法合规性;
监理监检是制造厂实体质量控制符合合同要求的监督者,是前几个环节成果转化的见证与监督反馈,并防止前几个环节错误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环节;
到货检验收与抽检是对实体质量形成阶段的进一步监督,也是物资产品是否满足业主或总包方需求的过渡环节,是内外衔接的关键环节,也是销售方合法性是否满足的关键环节。
内六段关键环节分段式质量控制节点可以完成采购主体与监理单位对供应商在不同阶段的评估,实现对新供应商的检验及评估、对已认证供应商的有效性评估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评估,从不同角度、不同主体客观公正评价的有效手段。
2.2作为销售侧构建履职尽责法定的质量责任问题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进行产品实体质量过程控制,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通过充分发挥全过程质量控制在物资供应质量管控中的重要作用,“求”、“研”、“招”、“质”、“验”五个阶段不断强化对物资的质量控制,促进采购物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1.需求阶段,明晰物资需求,使供应商准确掌握所要投标物资的相关性能和参数要求,避免“想买宝马却买桑塔纳”现象的发生。
2.采购研究阶段,针对电力物资类别多,范围广,且存在电力行业特殊产品的特点,以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及特殊产品的分类化,建立不同品类一流产品供应商名录。
3.招标阶段,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合理编制分包、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优选供应商。
4.合同签约履约阶段,严审合同条款,强化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中明确监造、厂内抽检、到货验收、到货抽检等质量要求。
5.生产制造阶段,加强监造,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加强供应商质保体系、生产能力、原材料、关键工序、出厂验收管控,严审分包商资质能力;加强出厂验收,质量合格方可放行。
6.交货验收阶段,严审到货物资的包装和单据资料,加强到货验收、到货抽检,出入库、保管等工作。
三、集中采购配送物资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应用
3.1以管理断点、责任分界点与工作内容铰接点完成全过程不同公司(部门)之间全过程质量控制链连点的衔接
合理划分解决内部涉及的集中采购配送部门、招标公司、采购研究部门、设备监理单位、到货验收单位、物资保管部门不同主体、不同采购环节的职责不清晰问题。运用分段式管理将采购环节分成五段,五个环节独立分段,每阶段互相监督,各阶段各环节之间通过“管理断点”、“责任分界点”及“铰接点”三合一的关联点,成链条、成体系的开展质量控制与监督。
1.断点一的衔接:采购研究报告,作为采购大数据库与采购需求研究的成果,反馈成果至集中采购配送部门及招标公司。作为采购需求与采购招标供应商分析一句,同时也作为集中采购配送部门编制采购招标文件技术性能部分的依据,也作为招标公司编制整个标书的依据。 2.断点二的衔接:以市场选择为基础,采购配送部门与招标公司以联合工作点,共同完成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及合同。
3.断点三的衔接:集中采购配送部门完成采购合同与技术协议签订,反馈成果至采购研究、招标公司及需求侧作为后续质量与执行的依据。同时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合同纠纷、质量争议处理进行分类管控,全过程信息共享管控。
4.断点四的衔接:集中采购配送部门与设备监理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作为采购设备物资实体质量控制的依据,并保证在抽样验证的过程中双方或三方能接受。
5.断点五的衔接:设备监理单位与制造厂出厂设备放行证明文件签署。作为制造单位与采购单位质量初步划分的界限,经过第三方见证的制造过程质量的证明,允许发货。集中采购配送部门以随货放行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到货验收。
6.断点六的衔接:集中采购配送部门到货验收与抽检。不同于开箱验收、初步验收与最终接收,该点为采购方内部的管控行为,也是完成《产品质量法》要求的行为,同时也是对制造厂管理体系、设备监理体系成果鉴证的行为。
3.2应用效果分析
根据集中采购配送物资全过程质量控制,通过推进分段式管理有效及时发现各品類设备物资质量问题,建立质量问题分级分类制度,并针对专项质量问题专项处理。每年通过编制《质量分析报告》(黄皮书),全面分析重点集中配送物资质量问题及供应商情况,加强供应商评价管理和再招标采购的入围限制。从采购源头质量管控,严格供应商甄选,加强监造环节出厂验收,规范采购单位、项目单位、生产厂家发货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从监造环节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确保不将设备缺陷带到现场。截止2018年底已形成近千家一流供应商品牌库,采购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强力推动企业及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采用集中采购配送质量全过程控制管理模式两年内,仅2018年数据来看电缆共采购236批次,其中在质量控制链环节共发现问题52批次。问题发生率22%,在出厂放行前设备监理过程发现47批次,占19.9%,到货抽检5批次,占2%。到货抽检主要发现在制造厂出厂性能不做的定型试验项目,在第三方送检时发现的问题,例如单根燃烧试验等。出厂放行环节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缆跳米、标识不符合国标、型号不符、绝缘击穿、绝缘护套材料不符等等,通过质量控制链管理达到优化供应商选择、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防止缺陷产品进入到基建和生产过程起到了关键作用。
燕京,女,硕士研究生,甘肃甘谷,1985年6月,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力设备采购与物资管理,
【关键词】 集中采购配送 采购主体 全过程质量控制 管理断点
一、引言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的发展方向,大规模及超大规模发电集团作为我国最大的基础产业电力支撑,每年基建及生产设备物资采购额可达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采购对于企业的意义是重大的,不仅在于节约5%的采购资金相当于增加25%的销售收入所带来的收益,还在于设备质量是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基石。规模发电集团采购方式基本上已形成集中规模采购,由其专业的物资公司作为集中采购与配送的主体,承担设备物资采购主体及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但因电力设备物资类别多,范围广,且存在电力行业特殊产品的特点,集中采购配送必须从采购全链条质量控制为着力点进行系统构建,有效杜绝采购劣质产品,确保采购一流设备。规模发电集团普遍由基建的法人单位、已投入商业运营的发电企业企业、项目总承包单位组成的最终用户,将需求计划提交给物资公司,物资公司进行专业的分类汇总,通过年度框架合同或专项打捆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实际执行时,根据最终用户订单直接排产、配送供货,实现战略合作以及规模化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供高质量的物资供应保障。
二、集中采购配送物资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构建
物资公司作为集中采购与配送的主体,承担着产品销售者的责任,是全链条采购质量核心技术支持体系的控制中心,作为各需求侧方销售者的核心,作为各产品供应商采购侧的核心,形成三位一体战略统一的核心位置。
2.1构建完善的物资服务分段式供应新模式
2.1.1构建以业主或总包方需求为中心的“外三段与内六段”管理模式
“外三段”是指业主或总包单位产品需求段,物资集团采购销售段,业主或总包方接收与反馈段。“内六段”是指物资集团内部产品供应需求侧管理、采购研究、招标过程、签约履约、监理监检、到货验收与到货抽检的全链条环节。
2.1.2 内六段关键环节分段式质量控制节点控制原则
采购原则由采购研究部门负责对业主或总包方提出的需求对接市场,遴选出最佳采购商范围;
招标环节是在同等技术条件比價格或在同等成本下比技术性能,做到同质最优或同价最好;
签约履约过程将比质比价的结果具体化,加强技术经济的依法合规性;
监理监检是制造厂实体质量控制符合合同要求的监督者,是前几个环节成果转化的见证与监督反馈,并防止前几个环节错误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环节;
到货检验收与抽检是对实体质量形成阶段的进一步监督,也是物资产品是否满足业主或总包方需求的过渡环节,是内外衔接的关键环节,也是销售方合法性是否满足的关键环节。
内六段关键环节分段式质量控制节点可以完成采购主体与监理单位对供应商在不同阶段的评估,实现对新供应商的检验及评估、对已认证供应商的有效性评估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评估,从不同角度、不同主体客观公正评价的有效手段。
2.2作为销售侧构建履职尽责法定的质量责任问题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进行产品实体质量过程控制,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通过充分发挥全过程质量控制在物资供应质量管控中的重要作用,“求”、“研”、“招”、“质”、“验”五个阶段不断强化对物资的质量控制,促进采购物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1.需求阶段,明晰物资需求,使供应商准确掌握所要投标物资的相关性能和参数要求,避免“想买宝马却买桑塔纳”现象的发生。
2.采购研究阶段,针对电力物资类别多,范围广,且存在电力行业特殊产品的特点,以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及特殊产品的分类化,建立不同品类一流产品供应商名录。
3.招标阶段,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合理编制分包、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优选供应商。
4.合同签约履约阶段,严审合同条款,强化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中明确监造、厂内抽检、到货验收、到货抽检等质量要求。
5.生产制造阶段,加强监造,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加强供应商质保体系、生产能力、原材料、关键工序、出厂验收管控,严审分包商资质能力;加强出厂验收,质量合格方可放行。
6.交货验收阶段,严审到货物资的包装和单据资料,加强到货验收、到货抽检,出入库、保管等工作。
三、集中采购配送物资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应用
3.1以管理断点、责任分界点与工作内容铰接点完成全过程不同公司(部门)之间全过程质量控制链连点的衔接
合理划分解决内部涉及的集中采购配送部门、招标公司、采购研究部门、设备监理单位、到货验收单位、物资保管部门不同主体、不同采购环节的职责不清晰问题。运用分段式管理将采购环节分成五段,五个环节独立分段,每阶段互相监督,各阶段各环节之间通过“管理断点”、“责任分界点”及“铰接点”三合一的关联点,成链条、成体系的开展质量控制与监督。
1.断点一的衔接:采购研究报告,作为采购大数据库与采购需求研究的成果,反馈成果至集中采购配送部门及招标公司。作为采购需求与采购招标供应商分析一句,同时也作为集中采购配送部门编制采购招标文件技术性能部分的依据,也作为招标公司编制整个标书的依据。 2.断点二的衔接:以市场选择为基础,采购配送部门与招标公司以联合工作点,共同完成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及合同。
3.断点三的衔接:集中采购配送部门完成采购合同与技术协议签订,反馈成果至采购研究、招标公司及需求侧作为后续质量与执行的依据。同时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合同纠纷、质量争议处理进行分类管控,全过程信息共享管控。
4.断点四的衔接:集中采购配送部门与设备监理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作为采购设备物资实体质量控制的依据,并保证在抽样验证的过程中双方或三方能接受。
5.断点五的衔接:设备监理单位与制造厂出厂设备放行证明文件签署。作为制造单位与采购单位质量初步划分的界限,经过第三方见证的制造过程质量的证明,允许发货。集中采购配送部门以随货放行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到货验收。
6.断点六的衔接:集中采购配送部门到货验收与抽检。不同于开箱验收、初步验收与最终接收,该点为采购方内部的管控行为,也是完成《产品质量法》要求的行为,同时也是对制造厂管理体系、设备监理体系成果鉴证的行为。
3.2应用效果分析
根据集中采购配送物资全过程质量控制,通过推进分段式管理有效及时发现各品類设备物资质量问题,建立质量问题分级分类制度,并针对专项质量问题专项处理。每年通过编制《质量分析报告》(黄皮书),全面分析重点集中配送物资质量问题及供应商情况,加强供应商评价管理和再招标采购的入围限制。从采购源头质量管控,严格供应商甄选,加强监造环节出厂验收,规范采购单位、项目单位、生产厂家发货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从监造环节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确保不将设备缺陷带到现场。截止2018年底已形成近千家一流供应商品牌库,采购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强力推动企业及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采用集中采购配送质量全过程控制管理模式两年内,仅2018年数据来看电缆共采购236批次,其中在质量控制链环节共发现问题52批次。问题发生率22%,在出厂放行前设备监理过程发现47批次,占19.9%,到货抽检5批次,占2%。到货抽检主要发现在制造厂出厂性能不做的定型试验项目,在第三方送检时发现的问题,例如单根燃烧试验等。出厂放行环节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缆跳米、标识不符合国标、型号不符、绝缘击穿、绝缘护套材料不符等等,通过质量控制链管理达到优化供应商选择、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防止缺陷产品进入到基建和生产过程起到了关键作用。
燕京,女,硕士研究生,甘肃甘谷,1985年6月,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力设备采购与物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