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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50年6月中央第一次治安工作会议,制定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修订“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市委、市政府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由各部、委、局组织消防领导组织.1956年8月成立“长沙市人民消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