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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术基础课教学,大家有这么一个共识: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是美术基础课教学的目的。但具体为哪些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教学的重心在哪里?像许多看似明了的共识一样,这一共识也隐藏着许多隐晦不明的东西,需要教师进一步明确并论证。长期以来,素描教学的目标被设定为:通过系统的训练使学生具备对视觉经验进行真实再现的能力。这一需要经过长时间练习才能达到的指标,在目前国内的大部分美术学校,特别是艺术设计类学校,其实是很难实现的,即便实现了,也未必对他们以后的专业学习有很大意义。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思考素描作为美术基础课的意义何在?
1培养敏锐的感受力
传统理论把思维和感官的观看划分在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这种观点在实践性强的艺术学科中,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没有哪一种知觉活动,可以缺少记忆、分析、判断等思维能力的参与而产生。视知觉其实就是一种整体的认知。同样,“观看”也是包含多种认知方式的思维,所谓视知觉也就是视觉思维。而且相对于其他知觉而言,视知觉还具有更多优势,它不仅能高度清晰地把握对象的外在表象,而且作为媒介它还提供关于各种事物及事物内部之间的信息。由此可知,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视知觉是一种发现行为,具有积极探索、选择的特征。正如鲁道夫·阿恩海姆所言:“对于人来说,他总是在想要获取某件事物时,才真正地去观看这件事物。这种类似无形‘手指’一样的视觉,在周围的空间中移动着,哪儿有事物存在,它就进入哪里,一旦发现事物之后,它就触动它们、捕捉它们,描绘它们的表面,寻找它们的边界,探索它们的质地。”可以看出,视知觉不是对刺激物的被动复制,而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对事物的观察,其实也就是对刺激物的重新构建。所以,在素描教学中,不能以千篇一律的客观再现作为素描训练的指标,而应该尊重每个学生在观察时的兴趣差异、角度差异、表现差异,素描教学重在学习过程中培养能力,而非得到一个大家认可的所谓优秀作业。素描教学应着重改变学生被动观看的习惯,引导学生探索式观察、领悟式观察,培养学生形成有特殊专业角度的“观看意识”。在当前美术高考联考中,大多以默写的考题出现,为适应这一方式,许多学生、老师在静物素描练习中都不再安排写生,而是通过大量的临摹甚至是死记硬背的方式获得考分。可想而知,没有观察的素描训练会是怎样的结果。
2培养洞悉 “形”的能力
“形”是构成视觉艺术最本质的因素,具有深刻的内涵,它是一种立体的、全面的、内在的物态现象。艺术家的观察是对物象诸因素的一种整体观照。契斯恰可夫曾经指出,永远不要看笔,而要看形,不要注意线而是看由线组成的形状,要看整个方向和各种关系。这句话提示了整体观察的要领,并企望学习者改变原初的视觉习惯,而获至对整体物象的全面把握。观察的整体性将决定表现的整体性,素描整体观察的全部意义皆贯穿于此。
对形的认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对形的内部——结构的认识。结构是物象形态的内在规定。对视觉艺术来说,观察不是一般意义上之观看和辨识,而是对客观物象内在规定性的理解。对物象结构的分析,一般以两种结构类型为依据:
⑴骨架型结构。基本特征有三个:由主干部分和支干部分连接而成,枝干部分通过一连串关节系统与主干部分相连;它的外在形状完全由内在组织及运动倾向决定;各结构部分运动打破了它的周围空间,并形成了物体自身的空间结构。
⑵团块型结构。基本特征是积量结构构成物体,如一块石头、一朵云彩、一个瓶子。它们通常是静止的、稳定的,具有“块状”或“粗重饱满”的性质。
对结构认识的关键,是把握结构内部暗藏着的几何构造关系,这些几何构造关系可以通过轴心线、剖面线、切线等来界定。
“形”的第二种存在,形状。众所周知,物体的外表形象是物体轮廓线的直接呈现。用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话说:“形状,是被眼睛把握到的物体的基本特征之一,它涉及除了空间的位置和方向等性质之外的外表形象。”但我们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物体的外形还受物体内部结构的制约,并且还为观看者视觉经验和兴趣所左右。“在观看的时候,人所具备的关于眼前对象的知识,总是紧密地与‘观看活动’契合在一起,以至于当我们看见一个人的面部时,连他背后的头发也成了我们所接受到的整个图像的一部分。”
“形”的第三种存在,形式。“视觉艺术的形式作为一种表现,是一种非逻辑的抽象形式。”这种抽象可以脱离具象的束缚,把握物象的特征,进而揭示对象的内在属性,形成象征性的形式。大量古代艺术品,充分反映了非逻辑抽象形式的魅力,如彩陶人面纹、青铜兽纹、汉代霍去病墓石雕、埃及金字塔、哥特建筑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这种非逻辑的抽象形式代表或象征化一种文明。
形式是视觉艺术的最核心元素,从具象到抽象,或具象与抽象的结合,从内容、语言到形式的发展,即一个艺术家个人作品艺术形象典型化过程的完成,是一个艺术家和设计师作品风格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艺术家的毕生追求。
在素描教学中,应注重对学生形式感的培养和形式思维的训练,扩展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用虚构揭示真实的表现能力,而非一味强调视觉经验的机械再现;合理把握专业训练过程中技术层面和观念层面的比重,引导学生由技法的学习转向对艺术风格的提炼,也至关重要。
3培养创造意识
构想,顾名思义构思和想象。构想能力的训练体现了设计的本质要求。素描构想练习具有两个特征:一构想的练习要求从对形体与空间的基本性质的多次观察中展开;二是动态的思路发展,即任何“造型”的活动都不可能在瞬间完成,都具有循序渐进性,对于形体潜在的美感反应,以及对这种潜在美的想象是造型活动的基本条件。
教师应鼓励学生在素描训练中摸索,从画面的偶然效果中获得启示。有时一些线条和明暗的“涂鸦”也蕴涵着某种形式意味,蕴藏着发展新形式因素的可能。对这种潜在可能的捕捉往往会产生一些新颖而充实的意象,或变熟悉的物象为想象的结构,进而延展为富于审美意味的图形。
创造性能力的培养要求我们改变以往单一、片面追求“形似”的教学模式,重新审视素描训练的目标,更新教学方法,形成新的课堂评价体系,变学生的被动摹写为主动探索。在学习中激发学生情感,体现差异,表达个性。
4结语
从视觉思维特质着眼,素描首先是基于对视觉信息最直接的反应和处理,并因着一定的情感或理念的指向而趋于深化的一种视觉积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注重从整体角度以不同寻常的方式来运用大脑,即多方位,多角度地处理视觉信息。它涉及从观察、洞悉、想象,乃至个人审美反应的整体造型过程。素描这一特征构成了艺术特有的造型思维方式,同时也决定了需要具有与之相关的基本素质,要求学习者在一种基于自然的能动性观察中渐渐生成新的认识,进而迈入对形式的构想。随着主客体的不断相互作用,素描的学习过程成为潜移默化地开拓主体的内在素质和创造潜能的重要途径。
(作者单位:江西省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省景德镇洪源中学)
责任编辑:王 芸
1培养敏锐的感受力
传统理论把思维和感官的观看划分在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这种观点在实践性强的艺术学科中,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没有哪一种知觉活动,可以缺少记忆、分析、判断等思维能力的参与而产生。视知觉其实就是一种整体的认知。同样,“观看”也是包含多种认知方式的思维,所谓视知觉也就是视觉思维。而且相对于其他知觉而言,视知觉还具有更多优势,它不仅能高度清晰地把握对象的外在表象,而且作为媒介它还提供关于各种事物及事物内部之间的信息。由此可知,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视知觉是一种发现行为,具有积极探索、选择的特征。正如鲁道夫·阿恩海姆所言:“对于人来说,他总是在想要获取某件事物时,才真正地去观看这件事物。这种类似无形‘手指’一样的视觉,在周围的空间中移动着,哪儿有事物存在,它就进入哪里,一旦发现事物之后,它就触动它们、捕捉它们,描绘它们的表面,寻找它们的边界,探索它们的质地。”可以看出,视知觉不是对刺激物的被动复制,而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对事物的观察,其实也就是对刺激物的重新构建。所以,在素描教学中,不能以千篇一律的客观再现作为素描训练的指标,而应该尊重每个学生在观察时的兴趣差异、角度差异、表现差异,素描教学重在学习过程中培养能力,而非得到一个大家认可的所谓优秀作业。素描教学应着重改变学生被动观看的习惯,引导学生探索式观察、领悟式观察,培养学生形成有特殊专业角度的“观看意识”。在当前美术高考联考中,大多以默写的考题出现,为适应这一方式,许多学生、老师在静物素描练习中都不再安排写生,而是通过大量的临摹甚至是死记硬背的方式获得考分。可想而知,没有观察的素描训练会是怎样的结果。
2培养洞悉 “形”的能力
“形”是构成视觉艺术最本质的因素,具有深刻的内涵,它是一种立体的、全面的、内在的物态现象。艺术家的观察是对物象诸因素的一种整体观照。契斯恰可夫曾经指出,永远不要看笔,而要看形,不要注意线而是看由线组成的形状,要看整个方向和各种关系。这句话提示了整体观察的要领,并企望学习者改变原初的视觉习惯,而获至对整体物象的全面把握。观察的整体性将决定表现的整体性,素描整体观察的全部意义皆贯穿于此。
对形的认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对形的内部——结构的认识。结构是物象形态的内在规定。对视觉艺术来说,观察不是一般意义上之观看和辨识,而是对客观物象内在规定性的理解。对物象结构的分析,一般以两种结构类型为依据:
⑴骨架型结构。基本特征有三个:由主干部分和支干部分连接而成,枝干部分通过一连串关节系统与主干部分相连;它的外在形状完全由内在组织及运动倾向决定;各结构部分运动打破了它的周围空间,并形成了物体自身的空间结构。
⑵团块型结构。基本特征是积量结构构成物体,如一块石头、一朵云彩、一个瓶子。它们通常是静止的、稳定的,具有“块状”或“粗重饱满”的性质。
对结构认识的关键,是把握结构内部暗藏着的几何构造关系,这些几何构造关系可以通过轴心线、剖面线、切线等来界定。
“形”的第二种存在,形状。众所周知,物体的外表形象是物体轮廓线的直接呈现。用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话说:“形状,是被眼睛把握到的物体的基本特征之一,它涉及除了空间的位置和方向等性质之外的外表形象。”但我们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物体的外形还受物体内部结构的制约,并且还为观看者视觉经验和兴趣所左右。“在观看的时候,人所具备的关于眼前对象的知识,总是紧密地与‘观看活动’契合在一起,以至于当我们看见一个人的面部时,连他背后的头发也成了我们所接受到的整个图像的一部分。”
“形”的第三种存在,形式。“视觉艺术的形式作为一种表现,是一种非逻辑的抽象形式。”这种抽象可以脱离具象的束缚,把握物象的特征,进而揭示对象的内在属性,形成象征性的形式。大量古代艺术品,充分反映了非逻辑抽象形式的魅力,如彩陶人面纹、青铜兽纹、汉代霍去病墓石雕、埃及金字塔、哥特建筑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这种非逻辑的抽象形式代表或象征化一种文明。
形式是视觉艺术的最核心元素,从具象到抽象,或具象与抽象的结合,从内容、语言到形式的发展,即一个艺术家个人作品艺术形象典型化过程的完成,是一个艺术家和设计师作品风格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艺术家的毕生追求。
在素描教学中,应注重对学生形式感的培养和形式思维的训练,扩展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用虚构揭示真实的表现能力,而非一味强调视觉经验的机械再现;合理把握专业训练过程中技术层面和观念层面的比重,引导学生由技法的学习转向对艺术风格的提炼,也至关重要。
3培养创造意识
构想,顾名思义构思和想象。构想能力的训练体现了设计的本质要求。素描构想练习具有两个特征:一构想的练习要求从对形体与空间的基本性质的多次观察中展开;二是动态的思路发展,即任何“造型”的活动都不可能在瞬间完成,都具有循序渐进性,对于形体潜在的美感反应,以及对这种潜在美的想象是造型活动的基本条件。
教师应鼓励学生在素描训练中摸索,从画面的偶然效果中获得启示。有时一些线条和明暗的“涂鸦”也蕴涵着某种形式意味,蕴藏着发展新形式因素的可能。对这种潜在可能的捕捉往往会产生一些新颖而充实的意象,或变熟悉的物象为想象的结构,进而延展为富于审美意味的图形。
创造性能力的培养要求我们改变以往单一、片面追求“形似”的教学模式,重新审视素描训练的目标,更新教学方法,形成新的课堂评价体系,变学生的被动摹写为主动探索。在学习中激发学生情感,体现差异,表达个性。
4结语
从视觉思维特质着眼,素描首先是基于对视觉信息最直接的反应和处理,并因着一定的情感或理念的指向而趋于深化的一种视觉积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注重从整体角度以不同寻常的方式来运用大脑,即多方位,多角度地处理视觉信息。它涉及从观察、洞悉、想象,乃至个人审美反应的整体造型过程。素描这一特征构成了艺术特有的造型思维方式,同时也决定了需要具有与之相关的基本素质,要求学习者在一种基于自然的能动性观察中渐渐生成新的认识,进而迈入对形式的构想。随着主客体的不断相互作用,素描的学习过程成为潜移默化地开拓主体的内在素质和创造潜能的重要途径。
(作者单位:江西省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省景德镇洪源中学)
责任编辑:王 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