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伯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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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冬的早晨很冷,那冷是从上至下的阴冷,云冷风冷,连灰色的混凝土路面都透着一股寒气。昨夜被风吹落的叶子,在路边瑟瑟发抖。晨曦初露,街上少见行人。一阵高跟鞋敲打水泥地面的清脆声音,划破了清晨的寂静。走过来一位上班女郎,她叫黛丝。
  黛丝扯着拉杆箱,步履轻快矫健。黑色长筒靴,雪花呢短大衣,加一顶黑白色绒线帽,搭配得干练精致得体。这条路她太熟悉了,从停车场到她的办公楼,早晨步行十分钟,成了她每日必修的健身课,一走就是五年。本来她可以买自己办公楼的地下停车位,但那样就要平白无故地每月多花五十美元,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数目。她宁肯折磨一下自己这双脚,再说运动本来就是她的喜好。这就是典型的黛丝式思维,做什么事她都讲究个有根有据。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黛丝都算得上是标致的。眉眼自不必说,记得戴安娜王妃么?黛丝的轮廓会让人隐隐约约地看见戴妃的影子。只是她的嘴唇薄了一点儿,抿起嘴来显得愈发严肃,少了几分妩媚。但这丝毫不影响黛丝的风度,因为使她出彩儿的并非是脸蛋,甚至也不是她高挑优雅的身段。那是什么呢?是一种神韵,这可不是忽悠的。黛丝虽已年过五十,背影却像三十岁风姿绰约的女子,让同龄女伴只有羡慕的份儿。
  就连平日走路,她也照样一丝不苟,腰板挺直,双肩微耸,很有些舞台范儿。若是坐在电脑前,她可以保持纹丝不动,除了双手在键盘上飞舞。这时的黛丝,看上去便颇具牛津大学的风范了。
  风冷飕飕的,黛丝禁不住打了個寒战。她想起若德,这会儿正蜷缩在暖暖的被窝里,在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混混沌沌,若德就喜欢这样的中间态。黛丝自己却是泾渭分明的,她容不得含混与糨糊。他和她对于生活的态度怎么竟然是蛮拧的,以前她为何从没在意这些呢?不过转念一想,黛丝便释然了。若德喜欢模糊而柔软,那给他安全感;而黛丝则喜欢清澈且明朗,以及如此演绎的生活姿态。每一个生命个体,都会寻觅最适宜的生存方式,文人们冠之以诗意的栖息。不管怎么说,意思都是一样的。

2


  黛丝是个心中有目标的人,而且她的目标永远是具体的,具体到现在做什么,今天做什么。比如今天对于黛丝来说,意义就非同寻常,她被公司提升了,做三个人的主管。在离开雾都离开牛津二十五年之后,眼前终于露出一线曙光,尽管那道光线十分微弱。让一切从今天开始吧,她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黛丝刚一进办公室,还没等坐稳,瑞克就影子一样地跟了进来,他从来都是这样,走路轻手轻脚,让人无法觉察。瑞克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给人的印象是他总是睡眠不足,要么是熬夜要么是被噩梦惊醒,总之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他的眼神飘忽不定,好像永远也找不到聚焦点似的。
  “嗨,黛儿,恭喜你。”从黛丝进公司那天起,瑞克就这么称呼她了,这可是他一个人独享的昵称,“黛儿” 从瑞克嘴里飘出来,一股香软味儿,谁都模仿不来的。他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坐到了黛丝旁边的座椅上,他已经习惯了这个位置。
  瑞克把座椅稍稍拉了拉,靠黛丝更近了一点儿,但还是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是在黛丝的办公室,距离总是要的,不然会惹来闲话的。黛丝抬眼看瑞克,眼神少女似的迷蒙,两朵红晕情不自禁地浮上双颊。“哦,若不是有你帮助,我哪会这么快就毕业呢?” 黛丝讲话的语调轻柔,瑞克忍不住站起身来,拿手拍拍她的后背。黛丝扭动了一下腰身,示意瑞克坐下说话。
  “怎么又没睡好觉,是不是又梦见伯明翰了?”黛丝笑着问,话里满含关切。
  “哈,没有了,最近很少梦见了。倒是我妈妈昨天打电话来,说她计划明年秋天到欧洲度假,顺便去找一找那个地方。”
  “那你还不和她一起去?想念不如一见。”
  “黛儿,这你就错了。相见不如想念,留在意念里的东西才会长久。”
  “听你这么一说,伯明翰简直像个梦中情人了。”说完,黛丝笑了,她笑起来孩子似的,满脸的天真无邪。瑞克呆呆地看着她的脸,直把黛丝看得慢慢收起了笑容。
  虽然瑞克并非老板,可他却俨然是这个圈子里的教父,黛丝只不过是他亲手带出来的徒弟之一,的确只是之一。这些年从他手底下流过去的人,连他自己也记不清究竟有多少。有些留下了,有些走了,进进出出,他早已习惯了,但黛丝却是个例外。他教黛丝不只是责任的,更是激情的。为责任而教,不过是教书匠,为激情而教,才称得上导师。激情是极易被误解的一种东西,并非所有的激情都与荷尔蒙有关。五十多岁的单身汉一旦被激情唤醒,奉献精神所迸发的能量,可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
  “新官上任了,想烧把什么火啊?”瑞克又恢复了他的原生态,话不阴不阳,带着一股怪味儿。黛丝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她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日子还长,急什么呢?”
  黛丝是不轻易喜形于色的那种女人,她很少为什么事大惊小怪,无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她总是那么沉稳,甚至可以说是无动于衷。正因如此,只要黛丝脸上稍有微波浮动,都会让瑞克怦然心动。不惊不乍也是一种风度,既增魅力又加颜值,瑞克欣赏黛丝的就是这个。
  瑞克坐在黛丝身边,臆想让他沉浸在无比享受的心境当中。走廊里响起了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真是煞风景,一听就知道是丽莎来了。瑞克很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好啊,慢慢来,这回要看你的了。”黛丝白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瑞克走出黛丝的办公室,刚好与进来的丽莎撞了个满怀,那印度女子把眼睛斜到一边,没搭理他。瑞克也知趣地把脸扭向另一边,侧着身子,让开了丽莎。他的身体语言完全是在诠释着那句话,“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3


  如果不是在这写字楼里遇到丽莎,随便走在街上,你断然想不到这印裔女子是一个白领。一年四季她总是穿着皮高跟拖鞋,为使她不高的个头挺拔一点,黝黑的长发挽成个发髻,一天到晚地盘在脑后。她是彻底的素面朝天,不涂脂抹粉省去了诸多麻烦。千万不可以貌取人,丽莎是蛮有智慧的女人,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所以总是信心满满的样子。   丽莎今早心情不错,脸上露出微笑,于她来说是不多见的。为了这份工作,她长年累月不得不和家人分居两地,做空中飞人,笑容都成稀罕物了。
  这会儿她站在黛丝办公室的门口,身子靠着门边,拿眼瞅着黛丝,黛丝也一样瞅着她,四目相对了好一会儿,俩人时常玩这种对眼游戏,只有女人才懂的。印度人对英国人有种天然的驯服,或许是几百年殖民的结果,演绎到女人这里,就更复杂一些,还多了几分追随或崇拜。但丽莎倒是个例外,她是个不服气的人,对什么都摆出一副不服气的姿态。况且黛丝能在这个小天地得以立足,也承蒙丽莎的一臂之力,这一点俩人是心照不宣的。
  “哎,他怎么着你了?”丽莎朝瑞克的办公室那边努了努嘴,眼神里暗含着揶揄和不屑。
  黛丝耸耸肩,“没有怎么啊,无非是关心我呗。”
  “哈,你可得小心点,不是任何关心都无所图的,你懂的。”这就是丽莎的风格,她从来都是单刀直入,即使黛丝的心思不言自明,她也不情愿含蓄一点半遮半掩,让彼此脸面上过得去。
  “若德呢,他夜里还折腾着睡不着觉吗?”
  “还那样,时好时坏的。也怪不得他,公司全世界去开分部,中国开了印度开,搞得人人紧张兮兮,跟过山车似的,他的心情怎么能不受影响呢?”提起先生若德,黛丝的脸色变得没那么滋润了。
  “你对他的期望值恐怕太高了吧,进不了高管层有什么呀,你们认识时,他不就是个小小的部门经理吗?” 丽莎对黛丝的家事了如指掌,黛丝喜欢跟她分享,俩人像写字楼的闺密一般。分享的副作用便是隐私的流失,黛丝脸上掠过一丝不快。她辩解道:“其实是他自己力争的,我不过是个拉拉队员。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也是无路可退了。”
  “对呀,男人在你面前,个个都想逞英雄,看你多有魅力啊。”丽莎这么一说,黛丝的脸又红了。她眯起眼睛,“你真的这么认为?”
  “嗨,什么真的假的。你也可怜可怜人家吧,都快神魂颠倒了。”丽莎又朝瑞克那边撇了撇嘴,“你呀,让太多人惦记着,也是件麻烦事儿,对不对?”丽莎嘻嘻笑着,走了。留下黛丝一个人,坐在那里发愣。

4


  黛丝的一举一动有板有眼,也不是人人都喜欢的。欣赏她的说,黛丝太有仪式感了,古典哪!不屑一顾的说,啥仪式感,不就像个木雕女人嘛。用“木雕”来形容女人多少有点阴损,那如同在说女人不性感。
  别人怎么看她,黛丝并不在意。她虽不刻意我行我素,可也不愿曲意迎合,说她极具仪式感倒是贴切的。可世上有好多事都颇具讽刺意味,一个如此看重仪式的人,却偏偏缺了那道神圣的仪式。女儿都快十二岁了,她却还未曾步入婚姻的殿堂。每当黛丝凝思时,那个叫内森的男人都会无理地闯进来,也许从他们初相识,他就没打算给黛丝这么一个仪式。
  她从西海岸搬到东海岸,在这座城市落脚没多久,就遇到了内森。他高大健壮,浑身透着一股北欧人的强悍。黛丝常常疑惑,她怎么会喜欢上内森,两个人是那么的不一样。和他在一起,黛丝只觉得日子飘忽不定没个依托。黛丝喜欢井井有条从容不迫,可内森却总是杂乱无章少有安定。内森单枪匹马撑着一个门脸,算是个小业主。黛丝嫌弃的不是这个,美国靠小生意过活的人不计其数。可人不管干什么,总该活出个尊严活出个体面吧。认识很久了,内森从来不和她商量什么,两个人能够交流的东西少得可怜,他只把她当成女人,对了,只是女人。黛丝很受伤也很失望,这与她对异性的想象对爱情的期盼,相差太远了。从幼年起,她就羡慕自己的母亲,母亲也并非名门出身,可却嫁给了一位真正的英国绅士,她的父亲。父亲对母亲的呵护宠爱,就像王子对公主一般,而且一路牵手走过了五十多年。
  内森出生在中部肯塔基州一个地道的蓝领家庭,黛丝也曾努力过,试图忘掉他身上“红脖子”的印记,可内森于生活细节中的种种,总是无言地提醒着她,乡巴佬就是乡巴佬。这么想他,黛丝都觉得有点儿残酷。对黛丝每日必得光顾咖啡店,内森总是摇头的;对黛丝生日非得去名店吃烛光晚餐,内森也颇不以为然。那些在黛丝看来稀松平常的需求,在内森眼里都成了贵族之举。这样的日子让黛丝感到疲累,两人关系发展到心累的地步,多半是没救了。
  都怀上女儿了,黛丝才猛然意识到,莫非真得和这样一个男人捆绑一世吗?黛丝对生活是一丝不苟的,黛丝对自己也是一丝不苟的。她庆幸没有像许多女人那样,还沒弄清楚对方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完成了那个仪式,交换戒指一如交换承诺,在神圣的婚礼进行曲中,一步步走进去,谁知道前面是无底的黑洞还是美丽的桃花源呢?
  于是,他们让这一段序曲戛然而止,在还没有抵达乐曲的高潮之前,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就像她刚从伦敦飞抵这片土地时那样。只是多了一个小油瓶,女儿媚尔。这样挺好,她又可以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不打扰别人,也不必担心被人打扰。
  黛丝对自己是满怀信心的,可名校生物学博士这个光环,在如火如荼的电子时代,变得越来越没那么光鲜诱人,连她自己都越来越没有底气了。看看人类即将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什么东西只要沾上“E”,顷刻之间就会红得发紫。黛丝刚毕业时,她的生化研究领域如日中天,可现在却日落黄昏般不景气。这些年黛丝马不停蹄地换工作,对她来说,职场只剩下了唯一的功能,就是求生的手段。一晃悠女儿都十二岁了,就在那一年,她遇上了若德。好像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5


  其实应该说是若德来找她的。经历了内森,黛丝对男人便格外小心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是本能的保护意识。那时若德的公司是她的客户,业务关系把他带进了她的视野。为了寻个机会和黛丝见面说话,若德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那阵子只要接起电话,准是若德打来的。黛丝常常满脸惊艳,若德的小脑袋里怎么会迸发出那么多令人激动的点子呢?坠入情网的人,智商也跟长了翅膀一样恣意纵横。黛丝回过头看她和若德之间的关系,还是觉得进展太快了,快得超出了她的想象。在黛丝看来,谈情绝对是讲究艺术的一件事儿,突飞猛进了,便难得珍惜;踌躇不决了,又可能错失良机。总之,拿捏得体且有分寸是不容易的。   若德是在田纳西长大的,家族是爱尔兰人。黛丝向别人介绍若德,总不忘加上一个注解,“若德是爱尔兰人不假,他们家很殷实的,可不是红脖子啊。”她是被内森那类红脖子吓着了,一直心有余悸。如果是愿意洗耳恭听的,她还会接着补充道:“若德的父亲虽然只是汽车公司的普通技工,可他哥哥是华盛顿大学的教授,而且是终身教授呢。”这么说完了,黛丝似乎就放心了。其实她不说的话,别人什么都不知道,连若德是爱尔兰人也不会知道。她说,是为了使自己确信,这次选择若德没有犯错误。
  他们的婚礼虽称不上奢华,却也足够体面。对若德来说,这是第一次婚姻。他的父母亲兄弟姐妹,一个都不少,全到齐了。尤其是若德那教授哥哥的讲话,颇有一番水准,令宾客们刮目相看。也不枉黛丝曾经煞费苦心的广而告之,贵族气质就是不经意地体现在这些缜密的生活细节当中,关键是不经意,凡是刻意的就没有味道了。黛丝的老父亲也从英国赶来,母亲那时已患上老年痴呆。不然,这对走过金婚的伉俪,准是黛丝婚礼最美的亮点。十二岁的女儿媚尔面如天使,为她牵着婚纱长裙和花丝带。黛丝从少女就开始期盼的这一天,虽然迟到了许多年,但终究还是圆满的。
  婚后的若德果然没有令她失望。黛丝喜欢逛咖啡屋,若德不仅不反感,还鼓励说,你该去星巴克,那儿才与你相配。黛丝倒是去了星巴克,但每次都把用过的纸杯子悄悄地放进包里,回到办公室公用小厨房,仔细洗净擦干留着,下一次只消花五十美分,便又能买一杯星巴克咖啡了。她爱面子,可也不想老实巴交地花太多冤枉钱。
  黛丝过生日,若德会送给她巨无霸式的惊喜,请来上门服务的“临时主妇”,摆上一桌地道的英格兰式餐点,把黛丝感动得泪光盈盈。她操着浓重的伦敦口音,磨磨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谁也听不懂的话,若德站在旁边,欣赏杰作一般地看着黛丝的动情。虽已四十八岁了,若德感情的履历却依旧像一张白纸。
  只有一件事让黛丝不悦,那就是女儿媚尔横在他们俩人之间,让她时常感到尴尬。十几岁的媚尔正是“挺难搅”(teenager)的年龄,难为若德绞尽脑汁试图讨好这小姑娘,可收效甚微。送她小礼物,媚尔随手便扔进抽屉里,很少打开。给她订了生日蛋糕,媚尔却打电话回来说,去朋友家开派对去了。媚尔不喜欢若德是笃定的,第一次与若德见面后,小姑娘就趴在妈妈耳边说:“阴气十足!” 对女儿的评价,黛丝只当没听见。这个年龄的女孩,哪个不是一身的反骨?
  可等到三个人凑到一个屋檐下过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媚尔看不惯若德,他的心细如丝,媚尔贬其为小家子气;他遇事喜好冷眼旁观,媚尔斥之为冷血动物。若德对媚尔似乎也失去了耐心,俩人变得越来越势不两立针尖对麦芒。黛丝被夹在中间,消防队员似的,只有忙着救火的份了。黛丝觉得女儿是在故意和她作对,便总是站在若德一边,替女儿赔着礼。
  直到有一天,女儿突然对她说,“妈咪,明年该申请大学了,我想到伦敦去读书。”黛丝愣了一会儿,日子这么快,转眼间她和若德结婚已经快六年了。她不解地问媚尔:“为什么呢?是不是想躲开我们?”
  媚尔耸了耸肩,“也不全是。我离开了,你会看清真相的,也不至于总是云里雾里的。”女儿的几句话,让黛丝更加迷惑。什么“真相”,还“云里雾里”的,我有那么糊涂那么无理性吗?她搂着媚尔,在她脸上吻了一下。不禁又想起六年前的婚礼上,女儿天使一般宁静的小脸。女儿的寧静传递着神奇的力量,这些年一直引领着她,度过了多少不宁静的日子。她叹了口气,“媚尔,你长大了,是该有自己的主见,申请大学的事你自己决定,妈咪不会阻拦你的。”

6


  黛丝这个职场小圈子,还的确是有点儿意思的。别的不说,就这一直沿袭的培训制度,也足以让刚刚踏进这圈子里的新手胆战心惊。有瑞克博士把关,每个接受培训的人都别指望会轻而易举地通过。丽莎对瑞克耿耿于怀,也是从培训那会儿积的怨,他可没少给丽莎难堪。瑞克平时看上去松松垮垮的模样,可一干起工作来,他的脑筋简直无法容忍“松”这个概念。
  黛丝一毕业,瑞克这个临时导师也该告一段落了,若是再帮助黛丝做案子,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可瑞克一抬脚,就忍不住朝黛丝办公室这边来,惯性使然,一时半会儿还扭不过来。他心里琢磨着老板发来的邮件,对他继续掺和黛丝的工作似乎颇有微词。瑞克端详着电脑屏幕上一排排小黑字,不屑一顾地撇撇嘴。他是有理由不屑的,上司算什么呢,还不就是道紧箍咒。况且一个亚裔女人,也配做他的上司?冒出这个想法,他心里有点发虚,这是只能想不能说的,职场政治他还是懂的。
  瑞克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见黛丝仍趴在办公桌上,一反常态地没和他打招呼。他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进还是退,或是接着站在那里。“黛儿,怎么啦?身体不舒服吗?” 瑞克弱弱地问,他知道论健康他是最没有发言权的,不舒服的总是他自己。
  黛丝抬起头,才发现瑞克站在那儿。她有点难为情,“没有,就是昨晚和我妈妈视频,看她什么都不记得了,痴痴的样子,心里难过。”黛丝说着,眼圈又红了。
  “嗯,眼睁睁地看最亲近的人,就这么一天天地老去,是挺残忍的。真没什么妙药能阻止脑细胞坏死,你多和她聊聊,或许可以延缓这个进程。” 听瑞克如此真诚的话,黛丝默默地点头。
  “媚尔还好吗?她真的想待在伦敦,不回来了?”
  “我也不知道,年轻人一天一变。她若是不回来,我不知道还能在这里多久。”
  “哈,黛儿,你可走不得啊。你要走了,他会答应吗?”黛丝知道他在说若德。
  “谁知道呢,也许他根本不在乎。别问这个,很烦的。”黛丝看上去心烦意乱,瑞克便停住了。他想说点别的,可话到嘴边,却欲言又止。
  “嗯,嗯,是这样的,黛儿。以后在案子上,我恐怕也不好再帮你了,老板已经发来禁令,布拉布拉。”说这番话时,瑞克的眼睛一直盯着黛丝的脸。见黛丝低下头,他觉得自己失言了,伤了她的自尊。
  “我懂的,你已经帮我很多了。看我多有出息,才毕业就得了个2.5分,不及格。她给的评语,说我把案子全搞错了。”   “你说什么,才2.5分?真是疯了,怎么敢这样对待我的学生?”瑞克腾地站起来,在黛丝的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他显然是被激怒了,自己的老板居然不买他的账,黛丝刚刚毕业,就给这么低的评分,这不等于是扇他的耳光吗?一个名校博士生,苦学了一年有余,连个及格水平都达不到,简直是笑话嘛。他这颗预备较量的筹码,还没等派上用场,就被提前寿终正寝了。
  “别那么激动,瑞克。其实我心底并不在乎,只是觉得可笑。昨天整个晚上,猜猜我在想什么?”
  瑞克急促地追问:“想什么?”
  “满脑子全是伯明翰!我忽然间明白了,为什么伯明翰那么令你着迷。”
  “黛儿,真是难为你了,这种时候还能想起伯明翰。”瑞克的眼眶湿湿的,他眯起眼睛望着黛丝。
  “是啊,伯明翰,就剩下那么一片净土了。可惜有几人能看懂呢?”黛丝的眼睛如夕阳下的湖水,沉静的底色下潜伏着迷茫,俩人相视无语,仿佛看见了伯明翰,那个无限遥远的地方。
  伯明翰是明尼苏达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瑞克就出生在那里。在他还不到三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把他和母亲孤单单地遗落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上。小镇依山傍水,景色奇美,只是漫长的冬天,日子难过一些。住在伯明翰镇上的人,很少有离开的,他们不了解外面的世界,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没走出过伯明翰,可他们是心满意足的。没有见识未必是件坏事,有时无知也是一种幸福,茫然的幸福感远胜于清醒的失落感。
  上大学离开家乡小镇的瑞克,曾发誓绝不再回伯明翰。闭塞保守和与世隔绝,让他对伯明翰充满了厌倦与批判。生活在一个与世界几乎不发生任何交集的小镇,那种活法也能算活着?年轻的他反叛的他,曾经如此这般地质疑过。然而几十年光阴流转,他穿越了美国,从西到东。他长了见识,理解的不理解的,一股脑儿地纷至沓来。他发觉自己对伯明翰的感情也在微妙地改变着。离开越久越远,关切越深越沉。还有对老母亲的牵挂,也使他对伯明翰愈来愈无法释怀了。

7


  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黛丝越来越觉得,这个小圈子的氛围十分吊诡。比如轮到她给讲座,参加的人寥寥无几。她以善意揣度着,或许是她浓重的伦敦口音令大家头疼,可最难堪的是,连丽莎都没来捧场,她心里有些戚戚然。这么多年来,丽莎从来都是她无话不谈的闺密,不管碰到什么难缠的事,她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丽莎。这个印裔女子脑袋里盛满了奇异点子,令她刮目相看。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她提升之后,丽莎便很少来她的办公室了,哪怕是和她玩一会儿对眼的游戏都没有了。
  她给丽莎发了即时短信,正儿八经地写道:“有时间的话,请你来我办公室一趟,好吗?” 过了好一阵子,丽莎才慢吞吞地回她说:“好吧。” 人还没露面,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先传过来了。丽莎一进门,黛丝赶紧露出笑脸,“怎么连人影都不见了,忙什么呢?”
  丽莎冷冷地撇了一下嘴,“是你忙得很哪,我这小兵一枚,有啥好忙的。”
  黛丝听出来丽莎话里带刺儿,她的气很不顺呢。便轻声问:“丽莎,对我有什么意见吗?”
  不问倒好,这一问,丽莎索性一屁股坐进黛丝对面的座椅里,拿眼瞅着黛丝,又要玩对眼了。但她的眼神凶巴巴的,没有一丝善意。
  丽莎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顿地说:“黛丝,你对我工作不满意,为什么不明说呢?”
  黛絲被丽莎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呀。你在说什么呢?”
  “哼,我说什么,你还不清楚吗?”
  “我真的不知道,你平静一下,慢慢告诉我吧。”黛丝祈求的口吻,让丽莎的气稍微消了一些。
  “我不明白,你心里真的认为我工作业绩平平,只配给个平均分。你觉得这很公道吗?”
  黛丝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丽莎是对她的年终考核成绩不满意。黛丝被质问得哑口无言,她抬眼无力地看着丽莎,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才会让丽莎相信,她绝不是有意伤害她的。黛丝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是一丝不苟的,即便是对闺密,她也不懂得网开一面。黛丝的思维理性如一池清水,而丽莎的想法感性如一盆糨糊,她们想象彼此的方式,根本就不在同一个页面上。
  丽莎什么都听不进去,只觉得黛丝太没有人情味儿,她站起身来,一脸的不屑,“对呀,自己水平低,如何给别人打高分,那岂不是寒碜自己吗?”说完,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
  黛丝又一次愣在了那里,半天都没缓过神来。其实她早就知道,在这个小圈子里,让谁吃亏,你也别让丽莎吃亏,她是从来不吃闷声亏的。丽莎与年终特别奖失之交臂,这可不是个小亏,而且也不能说和黛丝一点关系都没有。毕竟低分是她打的,可她自己不是也被别人打了低分吗?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没头没尾,却牵动着链上每个人的神经。你会不由自主地加入其中,像击鼓传花一样,把那个“恶”的果子一环接一环地传下去。
  黛丝正冥思苦想着,电话铃急促地响起来,是父亲的声音,微微颤抖着,“黛儿,你得准备回来一趟了,你妈妈,她走了。”
  黛丝听了父亲这句话,如雷轰顶。“天哪,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妈妈她不会走的,她答应过我,会等我回去的,她答应过我的。”黛丝满脸是泪,她丢下电话听筒,跑到办公室外面,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疾走着。早春的阳光,看似明媚,风却刺骨的冷。黛丝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可她竟全然感觉不到冷,感觉到的只有心痛,是真真切切的那种疼痛。
  父亲说妈妈走得平静,她拉着外孙女媚尔的手,说这不是小黛丝吗,怎么又回到五十年前了。可我累了,只想回家了。黛丝听着父亲的讲述,泪眼模糊。心里只回旋着一个声音,“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8


  等黛丝参加完母亲的葬礼,从英伦赶回来,满城的樱花都悄然开放了。经历了漫长寒冷的冬日,这座城市终于迎来了另一个春天。
  黛丝前脚刚踏进办公室,瑞克后脚就跟了进来。她走了两个星期,瑞克可是数着日子过来的。俩人寒暄问候的话说完之后,他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态。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他的表情让黛丝感到蹊跷。
  瑞克咽了口吐沫,言语变得吞吞吐吐,“我,我打算,打算退休了。”他的眼神犹疑着,说话的口气一点都不理直气壮。
  黛丝略感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那意思是说:“你,这是当真的?”她觉得瑞克冒出这种念头,十有八九是昨夜没睡好觉。就凭他博士脑袋里装的那些智慧,还有二十几年磕磕碰碰跌跌撞撞的这些经历,对付眼前这份工作,还不是小菜一碟嘛。
  “我,不是开玩笑的。连你也不相信我?”瑞克眯缝起眼睛,盯着黛丝的脸和眼,他想捕捉她面部表情的任何细微的改变,这对他的决定是举足轻重的,或者说,在他举棋不定的时候,黛丝的感觉就成了天平倾斜的砝码。
  “怎么会不相信你呢?你并不缺钱,这是退休最合适不过的理由了。”黛丝不紧不慢地说。
  “嗨,你太了解我了!”瑞克把座椅朝前挪了一英寸,黛丝微微一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看得他心里荡漾着暖意。
  “看来炒股票可真是发财的捷径,有秘诀吗?教我几招吧。”黛丝一脸的虔诚,好像真的要拜瑞克为师。一谈起股票,瑞克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蔫巴巴的神态荡然无存,跟打了什么血似的,浑身昂奋。
  “女人还是别碰股票的好,股市可比职场要残酷得多啊。”瑞克满腹经纶地发表评论。
  “其实也没什么难的,记住低价进高价出,也就赢了一半,对吧?”黛丝故意轻描淡写地说事儿。
  “嗯,操作不难,可机会难等啊。你想想看,有哪家银行会像花旗那样,太大了倒不起,由政府托着。瞬间掉到一块钱,然后又一鼓作气地猛涨六十刀。这样的机遇可是千载难逢的。”瑞克越说越激动,忍不住把座椅又朝前挪了一英寸。看那样子,他一定是抓住了这次机会,而且捞到了可观的一笔钱。
  黛丝还是微微一笑,这笑对瑞克有着迷一般的诱惑。五十二岁的他,和女人开玩笑都会脸红,但黛丝那种伦敦人的闲雅矜持,给他添了不少自信。他忽然间猛醒了,什么自闭症,见鬼去吧!那些所谓心理医生,纯属江湖骗子。怯懦内向导致交流障碍,不是什么病症,只是没有遇见合适的人罢了。
  “可你才五十二岁呀,退到哪里去呢?真回伯明翰钓鱼去吗?下半辈子就这么过了?”黛丝一连串的疑问,像一盆盆冷水泼向正在兴头上的瑞克,他惊得一激灵,愣住了。
  “你这么一走,人家准以为你输了,选择逃跑了。”黛丝眯起眼睛,眼角的鱼尾纹马上汇合起来。
  “输了?逃跑?哈哈,有这么多寓意吗?”瑞克把座椅往后挪了几下,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别忘了,咱可是正宗的伯明翰人,何时当过逃兵?”话音未落,秘书就在那边喊他,“瑞克,你的电话。”他一脸不快讪讪地离开了黛丝的办公室。
  望着瑞克弱不禁风踌躇不决的背影,黛丝感到一阵愧疚。自己这是怎么了,才回来就惹人家不高兴。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才等到我回来,人家是把你当知己,才会掏心里话的,可你却如此不识好歹。想想与内森共同生活了好几年,自己又了解他什么呢?除了肌肤之亲,俩人很少深谈什么,更不消说什么情感沟通思想共鸣,那不等于是天方夜谭吗?
  黛丝习惯地把两只手臂交叉在胸前,下巴顶在手臂交叉点那儿,一动不动地盯着屏幕,脑子僵了似的,什么都不能想。一直挨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她站起身,朝瑞克办公室走去。
  瑞克的办公室居于一角,从其占据的空间之大,也可略见其主人地位的不一般。办公室里最醒目的是靠墙并排摆放着的两个大书架,上面排满了各种精装书,那些旧得发黄的书,像是大英博物馆馆藏文物似的,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另一件引人注目的东西,当数那个鼓肚子显示屏,它像古董一样昂首挺立在办公桌的正中央,这是瑞克刻意保留下来的。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这样的大鼓包屏幕,这才叫与众不同呢,最落伍的往往也是最先锋的。瑞克喜欢一切过时的东西,就像他喜欢用那种古老的机械转笔刀,从来不碰电动转笔刀一样。
  黛丝轻轻推开瑞克的房门,瑞克没在,电脑打开着,说明他没有走远。像以往一样,黛丝独自走了进来。坐在写字桌前,她随手拿起一只小青蛙,是件陶瓷制品,活灵活现的童趣十足。黛丝仔细再看,好家伙,瑞克的办公桌上简直就是个青蛙集散地,大大小小摆了好多只,神态各异绿绿葱葱。黛丝忍不住笑了,瑞克这老天真,还珍藏着童年的青蛙王子梦呢。
  她随便撩了一眼桌子上摊开的纸,瑞克的年度成绩报告单吸住了她的眼球。黛丝迅速地扫到末尾,不禁大吃一惊。但见一个醒目的“B”,真是活见鬼了,瑞克也挣了个低分,是因为我吗?以瑞克对工作的认真程度,他还不至于这么差劲吧。瑞克莫名其妙地盘算起提前退休,会不会也是因为这个缘故?黛丝僵在那里,一时竟不知所措。

9


  与黛丝刚好相反,瑞克是最不在乎仪式的人。他对所有仪式或与仪式有关的东西之厌恶,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公司开圣诞节派对,别人在外面嬉笑热闹,他会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一声不吭。等到曲终人散,他便悄悄地出来,仔细查看剩下的吃食,看看有没有合自己胃口的。他这一连串的动作,把个隆重的派对意义降格到了零点。
  一个不讲究仪式感的人,却要接受一个近乎庄严的告别仪式,如同赶鸭子上架一样蹩脚。随着那一天越来越迫近,瑞克也变得越来越紧张。他甚至构想了一系列的不在场计划,比如抱病请假,或临阵脱逃什么的。同时,他又非常期盼这一天的到来,就像小时候期盼妈妈给他张罗的生日派对,礼物蛋糕,说不准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这个时候,他的心境便完全回到了童年,回到了在伯明翰的那些日子。
  瑞克已经很少去黛丝的办公室了,谈什么呢?在黛丝心里瑞克是个十足的英雄,所谓英雄者,自然是要顶天立地所向披靡的,英雄能接受的除了鲜花和掌声,还会是别的吗?英雄又如何承受得了他人的评判呢?退回伯明翰,那算什么英雄呢?
  瑞克的誠惶诚恐或翘首期待,都无法让时间慢下来或快起来,时钟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把他准确无误地带到了那一天。瑞克红着脸,窘迫地站在中央,他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心人物。他的老板是一位略显严肃的亚裔女人,她郑重其事地宣布,瑞克先生圆满地完成了他二十五年的职业生涯,今天是他的最后一天,也将会成为他最完美的一天,最难忘的一天。“最”竟然有如此多的妙用,那些本来不起眼的事情,一旦冠上“最”,马上变得高大上起来。   老板如数家珍地盘点着瑞克的种种优点,如同在点评一件名牌产品。她说是瑞克博士的严格把关和言传身教,才让我们在茫无止境的追索中看到了曙光和希望。若是没有瑞克博士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恪守,哪会有我们今天这样繁荣兴旺的格局景象。经老板这么一捧,瑞克俨然是根顶梁柱,没有了他,这片小天非塌下来不可。丽莎的嘴角几乎快与耳根子挂上钩了,她和瑞克的芥蒂怕是今生今世都无法消除了。黛丝听着老板的话,也不免心生狐疑。既然瑞克如此伟大不可或缺,那您干吗还赏给他个“B”,叫人家不得不提前滚蛋呢?舌头是人最柔软的部位,卷来卷去绕来绕去,由它发出的言语,谁能辨得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呢?
  谁也没有瑞克听得入神,老板的话句句入心,句句定心,简直就是给他盖棺论定。他宁肯顺着耳朵听老板的评语,句句当真。就凭这个,他提前十年退休,值了!
  老板提议,我们送给瑞克先生一份珍贵的礼物,现在就让他自己来揭晓吧。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投向了瑞克办公室门口,那块油绿色的绸布下,到底藏的是个什么东西呢?
  瑞克有些摇晃地走到近前,他的手微微地抖着,呼啦一下子,绿布被抛到了一边,“哇!”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惊呼。一只油绿油绿的大青蛙,骄傲地端坐在那里,藐视一切的头,头下面的一双眼却流露出无尽的谦卑。青蛙王子,可是顶真的贵族啊!
  瑞克什么都没说,捂着脸,冲进自己的办公室,他哭了。谁也没想到瑞克会哭,谁也不明白,瑞克为什么要哭。连黛丝都是一脸的疑惑,她该是最了解瑞克的人了。瑞克绝对没有想到,一个亚裔女人,竟然像暗通读心术一般,把个青蛙王子送给了他。他将带着青蛙王子的梦,重归故里。
  当瑞克一个人开着租来的小皮卡,行进在回归伯明翰的大路上时,黛丝一个人正端坐在水晶荧屏前,想着渐行渐远的瑞克。从东海岸一直向西向北,上千英里的路程,他竟然没预订任何旅馆,连汽车旅馆都没订一间,皮卡就是他的临时栖身之地。瑞克做事就是這么纯粹,连省钱都省得纯粹。可对他来说,钱其实并不是问题。
  有人从走廊那头轻轻地走过来,黛丝下意识地朝门口望了一眼。那个摇晃犹疑的身影,怕是再也不会出现了。黛丝轻叹了一声,所有的相遇,都不过是广袤时空里飞逝的一瞬。她盯着电脑旁边的那只老式手动转笔刀,除了这个,瑞克什么都没留下来。它旧得像个古董,过时得无人问津。黛丝把它抓在手里抚弄着,眼前浮现出的竟是瑞克常常挂在嘴边的伯明翰。
  “伯明翰,伯明翰。”黛丝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如果不是遇到瑞克,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美国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伯明翰对她来说也并非全然陌生,她的父亲也是出生在一个叫伯明翰的小城,只不过那个小城远在英格兰。世界上哪儿来这么多的伯明翰呢?瑞克常以伯明翰人为自豪,她自己也算得上是半个伯明翰人了,这只是一种巧合,还是冥冥之中的命定?

10


  “你先别笑我,瑞克。我也想步你的后尘,回伯明翰了。当然不是你的那一个,是我父亲的老家。我一直都没告诉过你,他出生的小城也叫伯明翰。
  这么做并不是我的刻意选择,怎么样生活不是谁都能选择的,至少我不能够随心所欲。母亲去世后,父亲患了忧郁症。六十年相依为伴,叫他如何离得开她呢?你能想象得到,一个九十岁风烛残年的老人,整日心情抑郁是个什么样子。母亲离开时,我没能陪在她身边,已经成了我一生的遗憾,我不能再酿成一次遗憾了。无论如何我都得回去,陪父亲这最后一程。
  你也许会问,那若德怎么办。我思虑了很久,但想不出一个圆满的答案。说不上从何时开始,若德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我,他似乎怕着什么,我越是想知道,他就越是遮掩。在我和他之间,有一道难以名状的隔膜。我隐约地感觉到,若德在公司可能遇到了麻烦,可他对我却只字不提。我甚至开始怀疑起自己来,莫非我是一个天性不好亲近的女人。
  直到有一天,他哥哥打电话来,告诉我说若德需要长期休假,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我问他若德有什么病,我怎么不知道。他说是自闭症,从小就有。我一听浑身都麻木了,怎么会这样呢?回想起与若德过去的日子,总是无法畅快淋漓,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吧。
  把我们的故事讲出来,其实是不该讲的。这些年我一个人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撑着这个新房子,也算是个豪宅了。辛辛苦苦地挣钱做房奴,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知道若德也不想,他是怕担责任的人。这不能怪他,对一个病人,任何要求都是非分之想。到了这个年龄,我们在乎的已不再是那些身外之物了。
  我现在也常常梦见伯明翰,模模糊糊的,时而亲近时而遥远。
  瑞克,很快我就要启程了。”
  黛丝一口气打完了这封信,她的手指轻轻地按了一下鼠标,那些文字带着她的心情和味道,带着她的记忆和幻想,飞向西北的伯明翰,飞向闲居在伯明翰的瑞克。她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感到如释重负。
  她和若德也曾有过美好,但那美好如云一样,飘来飘去,就慢慢地散了。
  在瑞克离开公司半年之后,黛丝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她的理由写得极其简单,老父年逾九十,体弱多病,遂决定提前离职,回去照顾父亲。
  男人的成功如果没有女人分享,那这成功只完成了一半。瑞克信手拈来的只言片语,黛丝仔细一想都是至理名言。那么男人的失败呢,有人愿意分享男人的失败吗?黛丝轻轻地一笑,可谁又愿意承认失败呢?就像若德,公司重组被挤出了领导层,他宁可选择隐退,对他来说,承认失败莫不如要了他的命。
  黛丝挥挥手,这一切都成了过往云烟,无关紧要了,她不愿意再多想,也无须再多想了。
  黛丝辞职没有惊动任何人,一向重视仪式感的她,却断然回绝了老板赏赐的告别仪式。再喧嚣的大戏,总有散场的时候,落幕也不过是一个片段而已。告别什么?告别谁呢?没有内含的告别,像只苍白的伸向天际的手,抓不住一片云彩。
  她清理干净自己的办公室,把那只古董一样的手动转笔刀,放进了旅行箱,就好像把所有的日子都收藏起来,并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她拉起旅行箱,又走上了那条冷冷的水泥石板路。
  黛丝脚上的红色小皮靴,在闪烁的霓虹灯下红得愈发夺目。这双红色皮靴是黛丝从牛津大学毕业那年,妈妈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三十多年了,她一直带在身边,每年的圣诞节她都会把它穿起来。有些礼物不只是信物,更是寄托,穿上小红皮靴的黛丝,感觉到母亲就环绕在身边,像平安夜的长明灯,静静地守候在那里。
  黛丝侧耳倾听,那支耳熟能详的曲子从远处随风飘来,在寒风中弥散着。这曲子让黛丝心里涌出一股暖流,她仿佛看见了童年的自己,爸爸带着全家,开车行进在去老家伯明翰的路上。老式留声机里放的就是这支曲子,铃儿响叮当,铃儿响叮当。原来这世界是圆的,转了一大圈,你才发现不过又回到了原点。
  黛丝抬起头,看见老父亲和女儿媚尔,正在向她招手呢,她挺了挺腰身,朝他们飞奔过去。“啊,我终于回来了!”
  第二天早晨,办公室的人们打开电脑,不约而同地看到了黛丝的留言,留言框里只有孤零零的一个词:“伯明翰。”
  【责任编辑】 邹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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