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但发展背后隐含着诸多风险,需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管控。第三方支付的管控主体应由政府监管部门为核心的多方力量组成,其中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即是被管控的对象,也是管控的主体之一。协同管控具有系统性和高度的复杂性,多方只有做到有效协同才能实现较好的风险管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