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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成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一环。从5月份开始,市人大内司委对本市老龄事业以及“十二五”期间发展社会福利、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推进情况开展了监督调研。
整体来说,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完善为老服务体系的各项要求都落实得较好。90%家庭自我照顾、7%社区居家养老、3%机构养老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随着老年人口增长同步推进、完善巩固,为老服务的深度、广度、规范化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应当看到,为老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9073”养老服务格局有待进一步提升内涵,打造更强服务能力成为迫切需求。
首先,“90”、“7”和“3”之间缺乏制度性衔接。“老伙伴计划”、日间照料、老年助餐、志愿者服务、“喘息式服务”等,在服务内容和覆盖面上不能满足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多元化需求,各项服务之间并没有有机整合发挥作用,这使得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受到了限制。此外,养老服务人员普遍收入低、社会地位差、劳动强度大,这也制约了服务队伍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内司委在全市范围对不同群体开展了问卷调查,从统计的情况看,88.7%的老年人将家庭养老作为首选,但同时有81.5%的老年人对家庭照料问题存在担忧,大多因为“自己或家人的精力或时间不足”,又“找不到合适的照料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此外,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仅为27%。
其二,养老服务格局中机构养老工作矛盾突出。表现在床位建设指标完成困难。“十二五”规划要求,至2015年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总数达12.5万张。虽然2011、2012年新建了11432张,但由于现有床位流失严重,总数仍只有10.52万张,“十二五”后3年还需新建近2万张。在总量捉襟见肘、增量难以为继的同时,现有床位利用率却只有七成。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市区养老机构床位缺,郊区养老机构床位空。相当部分急需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困难老人却没着落。同时,养老机构还面对着意外纠纷多、缺乏责任认定和风险分担机制,收支不平衡、优惠政策配套难落实等问题。
此外,医疗服务能力与养老服务能力的结合还有待提升。在当前的养老服务格局中,医疗服务能力尤其稀缺,却又特别需要,这从老年护理院将近百分之百的利用率上就可以看出。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在“十二五”以来有了明显的发展,但整体还停留在通过增总量应对服务对象基数增长的层次,没有通过制度性突破提升服务能力。
对应这些问题,内司委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优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格局。要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同时提供支撑性服务提升家庭养老能力。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互衔接制度,使高龄、失智失能、独居、贫困老人以及纯老家庭、“失独”家庭在不同阶段能得到相对应的服务。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形成多层次服务体系。扩充政府购买为老服务政策和渠道,拓展服务项目及其覆盖面,建立项目考核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奖励机制,提高社区为老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
着力解决机构养老工作中遇到的瓶颈。以目前养老机构新建情况来看,离规划要求还有缺口,抓紧落实增量的要求十分迫切。建议抓紧制定完善区县为老服务体系的中、长期规划,落实养老用地规划,充分挖掘潜力,解决养老机构用地难的问题,确保“十二五”期间的养老床位建设指标如期完成。制定公办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入住标准和评估办法,使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更好发挥。要全面扶持养老机构发展,通过放宽养老行业准入条件,简化和规范许可程序,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运营优惠政策,给予融资、税收、资金支撑,建立完善意外事件责任认定和风险分担机制等举措全面支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通过逐步提高行业收入待遇、调整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人员队伍稳定。
着力建设为老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探索推进医养融合新模式。通过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扩大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疗服务及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输出,方便老年人就医。通过探索适当放宽老年慢性病患者的配药额度,方便老年人用药,并着力扩大医保在养老机构中联网结算范围。
整体来说,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完善为老服务体系的各项要求都落实得较好。90%家庭自我照顾、7%社区居家养老、3%机构养老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随着老年人口增长同步推进、完善巩固,为老服务的深度、广度、规范化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应当看到,为老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9073”养老服务格局有待进一步提升内涵,打造更强服务能力成为迫切需求。
首先,“90”、“7”和“3”之间缺乏制度性衔接。“老伙伴计划”、日间照料、老年助餐、志愿者服务、“喘息式服务”等,在服务内容和覆盖面上不能满足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多元化需求,各项服务之间并没有有机整合发挥作用,这使得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受到了限制。此外,养老服务人员普遍收入低、社会地位差、劳动强度大,这也制约了服务队伍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内司委在全市范围对不同群体开展了问卷调查,从统计的情况看,88.7%的老年人将家庭养老作为首选,但同时有81.5%的老年人对家庭照料问题存在担忧,大多因为“自己或家人的精力或时间不足”,又“找不到合适的照料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此外,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仅为27%。
其二,养老服务格局中机构养老工作矛盾突出。表现在床位建设指标完成困难。“十二五”规划要求,至2015年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总数达12.5万张。虽然2011、2012年新建了11432张,但由于现有床位流失严重,总数仍只有10.52万张,“十二五”后3年还需新建近2万张。在总量捉襟见肘、增量难以为继的同时,现有床位利用率却只有七成。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市区养老机构床位缺,郊区养老机构床位空。相当部分急需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困难老人却没着落。同时,养老机构还面对着意外纠纷多、缺乏责任认定和风险分担机制,收支不平衡、优惠政策配套难落实等问题。
此外,医疗服务能力与养老服务能力的结合还有待提升。在当前的养老服务格局中,医疗服务能力尤其稀缺,却又特别需要,这从老年护理院将近百分之百的利用率上就可以看出。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在“十二五”以来有了明显的发展,但整体还停留在通过增总量应对服务对象基数增长的层次,没有通过制度性突破提升服务能力。
对应这些问题,内司委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优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格局。要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同时提供支撑性服务提升家庭养老能力。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互衔接制度,使高龄、失智失能、独居、贫困老人以及纯老家庭、“失独”家庭在不同阶段能得到相对应的服务。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形成多层次服务体系。扩充政府购买为老服务政策和渠道,拓展服务项目及其覆盖面,建立项目考核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奖励机制,提高社区为老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
着力解决机构养老工作中遇到的瓶颈。以目前养老机构新建情况来看,离规划要求还有缺口,抓紧落实增量的要求十分迫切。建议抓紧制定完善区县为老服务体系的中、长期规划,落实养老用地规划,充分挖掘潜力,解决养老机构用地难的问题,确保“十二五”期间的养老床位建设指标如期完成。制定公办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入住标准和评估办法,使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更好发挥。要全面扶持养老机构发展,通过放宽养老行业准入条件,简化和规范许可程序,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运营优惠政策,给予融资、税收、资金支撑,建立完善意外事件责任认定和风险分担机制等举措全面支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通过逐步提高行业收入待遇、调整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人员队伍稳定。
着力建设为老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探索推进医养融合新模式。通过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扩大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疗服务及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输出,方便老年人就医。通过探索适当放宽老年慢性病患者的配药额度,方便老年人用药,并着力扩大医保在养老机构中联网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