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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闻采访中,记者为揭示事件的真相,经常采用偷拍、偷录手段收集证据。这种以暗访形式收集的录音、录像材料(即新闻偷录视听资料)是否具有法律上的证据能力,引起了法学家们的热烈讨论,也成为学界研究的关注点。文章拟通过对新闻偷录视听资料的特性以及实践中认定情形的阐释,分析该类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和证据采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