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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目的是什么?对这个问题,人们并没有共识。一种观点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他们能得到足够的回报,从而调动他们的投资积极性。这种观点在英美比较流行。另一种观点是,除了投资者,一个公司还有其它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顾客、供应商和公司所在的社区,公司治理机制也应该保护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只有这样公司才能长期持续发展。这种观点在欧洲大陆比较流行。
公司治理的理念不同,也带来了机制的不同。比如在德国,为了保护公司雇员的利益,雇员代表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当于英美公司董事会的公司监督委员会必须包含雇员代表。
为什么英美公司治理体系中把对投资者的保护放在中心位置?原因是相对于公司的其它利益相关者,投资者特别是小投资者处于弱势。雇员的利益受到伤害时可以离开公司,尽管雇员会因此遭受损失,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失是可承受的,而雇员的离开对公司也会造成损失,特别是对其他雇员产生负面影响,因而公司一般并不愿意伤害雇员的利益。顾客与供应商的情况和雇员的情况相类似。投资者则不同,他们一次投入大量金钱,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时,已为时过晚。公司控制人则可以从侵犯投资者利益中得到大量好处。因此,投资者和公司控制人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投资者的利益只有通过公司治理机制来保护。
如上所述,处理好公司和雇员、顾客、供应商等的关系,对公司的赢利很重要;公司的其他一些战略目标也很重要。所以,公司不仅应该追求财务指标,也应该追求一些非财务战略指标,包括顾客、雇员和供应商的满意度,和其他企业的策略联盟,企业文化等。问题是这些指标是否应该在公司治理中受到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样的重视。
追求非财务指标与追求财务指标、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有一个区别。关于前者,公司控制人與投资者之间没有根本的冲突。处理好公司和雇员、顾客、供应商等的关系,改善公司内部的运行效率,建立有利的竞争地位等措施对公司控制人和投资者都有好处。一种担心是,尽管非财务战略指标对长期赢利有影响,但和短期赢利可能有冲突,因而如果公司控制人很短视,可能会过度追求短期赢利而忽视非财务战略指标。
这种担心是讨论不同公司治理体系优劣的一个焦点。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很多对英美公司治理制度的指责,都集中在批评这种制度鼓励短期行为。但近年对公司治理的讨论又集中在投资者保护上。这反映了大部分公司治理的重大问题体现在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而不是对非财务战略目标的忽视。
给予非财务战略指标更多的重视,对董事会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某些非财务战略指标比较难以量化,董事会成员需要有能力和精力对这些指标的完成加以判断。对于执行董事来说,这是可能的;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行,很难对某些指标做出判断。
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经济中,对投资者利益侵犯问题可能比在成熟市场经济中更严重。在我们的很多企业中,“掏空”问题比经营不善问题更严重。所以,我们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视程度,应该比在成熟市场经济中更大。
作者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教授
公司治理的理念不同,也带来了机制的不同。比如在德国,为了保护公司雇员的利益,雇员代表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当于英美公司董事会的公司监督委员会必须包含雇员代表。
为什么英美公司治理体系中把对投资者的保护放在中心位置?原因是相对于公司的其它利益相关者,投资者特别是小投资者处于弱势。雇员的利益受到伤害时可以离开公司,尽管雇员会因此遭受损失,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失是可承受的,而雇员的离开对公司也会造成损失,特别是对其他雇员产生负面影响,因而公司一般并不愿意伤害雇员的利益。顾客与供应商的情况和雇员的情况相类似。投资者则不同,他们一次投入大量金钱,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时,已为时过晚。公司控制人则可以从侵犯投资者利益中得到大量好处。因此,投资者和公司控制人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投资者的利益只有通过公司治理机制来保护。
如上所述,处理好公司和雇员、顾客、供应商等的关系,对公司的赢利很重要;公司的其他一些战略目标也很重要。所以,公司不仅应该追求财务指标,也应该追求一些非财务战略指标,包括顾客、雇员和供应商的满意度,和其他企业的策略联盟,企业文化等。问题是这些指标是否应该在公司治理中受到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样的重视。
追求非财务指标与追求财务指标、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有一个区别。关于前者,公司控制人與投资者之间没有根本的冲突。处理好公司和雇员、顾客、供应商等的关系,改善公司内部的运行效率,建立有利的竞争地位等措施对公司控制人和投资者都有好处。一种担心是,尽管非财务战略指标对长期赢利有影响,但和短期赢利可能有冲突,因而如果公司控制人很短视,可能会过度追求短期赢利而忽视非财务战略指标。
这种担心是讨论不同公司治理体系优劣的一个焦点。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很多对英美公司治理制度的指责,都集中在批评这种制度鼓励短期行为。但近年对公司治理的讨论又集中在投资者保护上。这反映了大部分公司治理的重大问题体现在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而不是对非财务战略目标的忽视。
给予非财务战略指标更多的重视,对董事会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某些非财务战略指标比较难以量化,董事会成员需要有能力和精力对这些指标的完成加以判断。对于执行董事来说,这是可能的;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行,很难对某些指标做出判断。
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经济中,对投资者利益侵犯问题可能比在成熟市场经济中更严重。在我们的很多企业中,“掏空”问题比经营不善问题更严重。所以,我们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视程度,应该比在成熟市场经济中更大。
作者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