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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拉萨气象部门气象责任的实现存在诸如公共责任意识薄弱、公共责任机制不畅等问题,分析拉萨气象部门公共责任履行现状,探析其公共责任的实现路径并提出发展策略。
关键词:气象部门;公共责任;拉萨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旱涝灾害频繁发生,高温持续不断,干旱、暴雨、台风和风雹等主要气象灾害频发同时,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空气污染等也接连不断,据统计仅2010、2011两年气象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八千亿元,死亡人数将近六千人。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履行十分重要,它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更与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二、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履行现状
拉萨市气象部门具有宗教和民族的特性,再加上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决定了拉萨市气象部门作为公共部门之一所承担的工作的特殊性,更决定了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履行程度的重要性。从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专业责任来介绍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履行现状。
行政责任对于拉萨市气象部门来说,所要承担的两个来源的行政责任机制,一个是主要上级领导部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对其行政责任的履行主要是与整个西藏地区气象事业的发展相协调;另一个来源是拉萨市政府,对其行政责任的履行主要是在拉萨市范围内协调好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从各个方面的促进拉萨市发展。
在法律责任上,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规定职责,并承担因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对于拉萨市气象部门除了相应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基础法律法规的指导外,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和地理环境决定了它还要承担起维护文化古迹——布达拉宫的重要责任,这就要求其必须承担其相应的防雷职责。
专业责任方面,拉萨市气象部门中的公职人员大多是受过专业气象训练的专家,他们的专业不同,特长也不同。一旦气象专家对行政工作的了解不够全面,就会导致他们考虑问题时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另外拉萨地区一直以来是一个政治比较敏感地带,所以政府往往很重视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得拉萨市气象部门的专业责任受到行政权力的某种削弱与制约。
三、拉萨市气象部门在履行公共责任方面的问题
(一)公共责任机制不畅
按照考佩尔的观点,当气象部门面对不同来源且相互矛盾的责任机制类型时候,极易发生不同公共责任机制之间的冲突,并可能以错误的方式承担责任,从而导致“责任失灵”[1]。在拉萨市这个政治敏感地区,行政责任显得愈发必要,但也正是由于行政力量的过度介入,造成了拉萨市气象部门专业责任与政治责任的部分缺失,导致公共责任机制运行不畅。
(二)特殊地理环境下需求过大,造成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拉萨市气象局在公共财政上还存在着较大不足。由于缺少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人才供应短缺。拉萨市地处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有限、覆盖面较窄拉萨市气象部门特别是多数基层气象台站工作条件艰苦、物质待遇偏低,造成拉萨市气象部门缺乏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有效措施。截至2008年底拉萨市气象局在职职工总人数为八十九人,其中民族比例失衡,高学历人才较少,职工职称等级较低[2]。
(三)公共责任监督不力
公共責任的履行还需要完善的监督体系,结合拉萨市气象部门实际,其履行公共责任的监督尚存在一系列问题。
西藏地区是藏族聚居地,藏族自古传承下来的民族文化,比如藏语等与汉族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的。这些差别使公众与拉萨市气象部门之间更加缺少气象服务信息交流与共同,监督就更无从谈起。
拉萨市气象部门属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公共部门,可以说公共责任中专业责任的实现对拉萨市气象部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影响公共责任机制运行的同时,也使得拉萨市气象部门专业领域的技术条件受到限制,导致专业技术监督力量无法发挥有效作用。
(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尚欠完善
拉萨市气象部门网站上也没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对策,无法为公众提供有效的指导办法。总之拉萨市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的不完善,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失,其公共责任的实现也愈发困难。拉萨市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主要原因在于意识上的重视不足,拉萨市气象部门一直没有将应急管理制度的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主要建设的是气象灾害监测以及防御体系,忽略了应急管理制度的重大作用。
四、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实现路径
(一)加强公共责任意识
一是打破传统气象观念。拉萨市气象部门公职人员要清醒认识到自身的公共责任,加强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可成立一个气象服务宣传专门小组,深入拉萨地区,还可以借助节日的良好时机,举办以提供公共气象服务为主题的专题活动。
二是引入企业管理模式。学习新西兰的企业管理模式,对拉萨市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引入企业管理评估模式。从各个方面对干部进行全方位考核,从而增强公共责任意识。[3]
(二)营造良好行政环境完善优化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机制
从拉萨市政府官员及拉萨市气象部门内部行政官员角度出发,应该清楚认识到拉萨市气象部门作为我国的公共部门之一,拉萨市政府官员及拉萨市气象部门内部行政官员应该尊重气象专家的决策,并权衡好气象决策专业性与公共利益及政绩之间的关系,坚持专业责任要优先于行政责任。从气象专家的角度出发,作为拉萨市气象部门的中流砥柱,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公共责任。西藏平均海拔四千米以上,高寒缺氧,在坚持艰苦奋斗的同时,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气象专业知识,并严格遵循气象科学的客观规律,不为外物所惑,端正自身,做出专业严谨科学的气象决策。
(三)多角度扩大资金支持来源解决财政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争取专项拨款,增强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财政的强大后备力量。要争取更多财政支持,明确财政的分配与使用问题。对于能直接促进提升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及其与之相关的人员、公务经费应以拉萨市政府投资为主,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补助即可;而对于承担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的建设项目经费应以中央财政投资为主。 二是加强与国内其他部门的合作,实现资金的合理利用,寻求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基于拉萨地区的政治重要性考虑,拉萨市气象部门不宜进行国际合作,但应与国内发展较好的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可以学习上海市气象局,引进先进的技术,同时加大与拉萨市当地民政局、环保局等各单位的合作,建立一体化的气象服务,以实现多角度,多方面的促进拉萨市气象部门的发展。
(四)全方位完善强化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控制。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和拉萨市政府要对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权力的行使要进行必要的行政限制以及制约,以此来确保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权力的行使符合公共责任要求。但行政控制要适度,要在保证拉萨市气象部门专业责任有效实现的前提下,适度强化行政控制。
二是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要明确赋予电视台、报社和网络等拉萨市主要相关新闻媒体监督拉萨市气象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关保护制度和机制,确保媒体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是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完善立法监督。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門立法中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强化司法监督,在涉及拉萨市气象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拉萨市司法机关要严格审查具体气象行政行为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是气象部门履行公共责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意识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对拉萨地区国民经济和公众的农业生产及日常生活以及拉萨地区的历史古迹的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与意义。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建立健全拉萨市气象部门应急制度,完善气象灾害预测以及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切实增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加强管理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三是针对个别气象灾害制定专门应急预案,使灾害损失最小化。
五、结语
虽然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实现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与问题,比如拉萨市地处的青藏高原地理位置依旧复杂,需要加大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来克服困难,另外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势必会对青藏高原的冻土结构造成巨大的影响,由此会引发一系列与气象部门相关的自然灾害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拉萨市气象部门要积极从自身的具体条件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应对国际气象服务发展,以此谋求更大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履行自身公共责任,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潘继鹏.全国气象部门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召开[N].中国气象报,2014(10)
[2]何亮亮,蒋洁. 国外气象服务的商业化趋势及其启示[J].商业时代,2010(3)
[3]陆林.我国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研究[D].云南大学,2013
作者简介:刘云博,男,1989年11月,陕西宝鸡,长安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方向:行政管理,710064。
关键词:气象部门;公共责任;拉萨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旱涝灾害频繁发生,高温持续不断,干旱、暴雨、台风和风雹等主要气象灾害频发同时,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空气污染等也接连不断,据统计仅2010、2011两年气象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八千亿元,死亡人数将近六千人。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履行十分重要,它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更与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二、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履行现状
拉萨市气象部门具有宗教和民族的特性,再加上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决定了拉萨市气象部门作为公共部门之一所承担的工作的特殊性,更决定了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履行程度的重要性。从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专业责任来介绍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履行现状。
行政责任对于拉萨市气象部门来说,所要承担的两个来源的行政责任机制,一个是主要上级领导部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对其行政责任的履行主要是与整个西藏地区气象事业的发展相协调;另一个来源是拉萨市政府,对其行政责任的履行主要是在拉萨市范围内协调好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从各个方面的促进拉萨市发展。
在法律责任上,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规定职责,并承担因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对于拉萨市气象部门除了相应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基础法律法规的指导外,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和地理环境决定了它还要承担起维护文化古迹——布达拉宫的重要责任,这就要求其必须承担其相应的防雷职责。
专业责任方面,拉萨市气象部门中的公职人员大多是受过专业气象训练的专家,他们的专业不同,特长也不同。一旦气象专家对行政工作的了解不够全面,就会导致他们考虑问题时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另外拉萨地区一直以来是一个政治比较敏感地带,所以政府往往很重视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得拉萨市气象部门的专业责任受到行政权力的某种削弱与制约。
三、拉萨市气象部门在履行公共责任方面的问题
(一)公共责任机制不畅
按照考佩尔的观点,当气象部门面对不同来源且相互矛盾的责任机制类型时候,极易发生不同公共责任机制之间的冲突,并可能以错误的方式承担责任,从而导致“责任失灵”[1]。在拉萨市这个政治敏感地区,行政责任显得愈发必要,但也正是由于行政力量的过度介入,造成了拉萨市气象部门专业责任与政治责任的部分缺失,导致公共责任机制运行不畅。
(二)特殊地理环境下需求过大,造成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拉萨市气象局在公共财政上还存在着较大不足。由于缺少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人才供应短缺。拉萨市地处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有限、覆盖面较窄拉萨市气象部门特别是多数基层气象台站工作条件艰苦、物质待遇偏低,造成拉萨市气象部门缺乏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有效措施。截至2008年底拉萨市气象局在职职工总人数为八十九人,其中民族比例失衡,高学历人才较少,职工职称等级较低[2]。
(三)公共责任监督不力
公共責任的履行还需要完善的监督体系,结合拉萨市气象部门实际,其履行公共责任的监督尚存在一系列问题。
西藏地区是藏族聚居地,藏族自古传承下来的民族文化,比如藏语等与汉族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的。这些差别使公众与拉萨市气象部门之间更加缺少气象服务信息交流与共同,监督就更无从谈起。
拉萨市气象部门属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公共部门,可以说公共责任中专业责任的实现对拉萨市气象部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影响公共责任机制运行的同时,也使得拉萨市气象部门专业领域的技术条件受到限制,导致专业技术监督力量无法发挥有效作用。
(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尚欠完善
拉萨市气象部门网站上也没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对策,无法为公众提供有效的指导办法。总之拉萨市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的不完善,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失,其公共责任的实现也愈发困难。拉萨市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主要原因在于意识上的重视不足,拉萨市气象部门一直没有将应急管理制度的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主要建设的是气象灾害监测以及防御体系,忽略了应急管理制度的重大作用。
四、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实现路径
(一)加强公共责任意识
一是打破传统气象观念。拉萨市气象部门公职人员要清醒认识到自身的公共责任,加强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可成立一个气象服务宣传专门小组,深入拉萨地区,还可以借助节日的良好时机,举办以提供公共气象服务为主题的专题活动。
二是引入企业管理模式。学习新西兰的企业管理模式,对拉萨市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引入企业管理评估模式。从各个方面对干部进行全方位考核,从而增强公共责任意识。[3]
(二)营造良好行政环境完善优化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机制
从拉萨市政府官员及拉萨市气象部门内部行政官员角度出发,应该清楚认识到拉萨市气象部门作为我国的公共部门之一,拉萨市政府官员及拉萨市气象部门内部行政官员应该尊重气象专家的决策,并权衡好气象决策专业性与公共利益及政绩之间的关系,坚持专业责任要优先于行政责任。从气象专家的角度出发,作为拉萨市气象部门的中流砥柱,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公共责任。西藏平均海拔四千米以上,高寒缺氧,在坚持艰苦奋斗的同时,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气象专业知识,并严格遵循气象科学的客观规律,不为外物所惑,端正自身,做出专业严谨科学的气象决策。
(三)多角度扩大资金支持来源解决财政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争取专项拨款,增强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财政的强大后备力量。要争取更多财政支持,明确财政的分配与使用问题。对于能直接促进提升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及其与之相关的人员、公务经费应以拉萨市政府投资为主,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补助即可;而对于承担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的建设项目经费应以中央财政投资为主。 二是加强与国内其他部门的合作,实现资金的合理利用,寻求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基于拉萨地区的政治重要性考虑,拉萨市气象部门不宜进行国际合作,但应与国内发展较好的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可以学习上海市气象局,引进先进的技术,同时加大与拉萨市当地民政局、环保局等各单位的合作,建立一体化的气象服务,以实现多角度,多方面的促进拉萨市气象部门的发展。
(四)全方位完善强化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控制。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和拉萨市政府要对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权力的行使要进行必要的行政限制以及制约,以此来确保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权力的行使符合公共责任要求。但行政控制要适度,要在保证拉萨市气象部门专业责任有效实现的前提下,适度强化行政控制。
二是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要明确赋予电视台、报社和网络等拉萨市主要相关新闻媒体监督拉萨市气象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关保护制度和机制,确保媒体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是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完善立法监督。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門立法中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强化司法监督,在涉及拉萨市气象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拉萨市司法机关要严格审查具体气象行政行为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是气象部门履行公共责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意识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对拉萨地区国民经济和公众的农业生产及日常生活以及拉萨地区的历史古迹的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与意义。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建立健全拉萨市气象部门应急制度,完善气象灾害预测以及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切实增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加强管理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三是针对个别气象灾害制定专门应急预案,使灾害损失最小化。
五、结语
虽然拉萨市气象部门公共责任的实现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与问题,比如拉萨市地处的青藏高原地理位置依旧复杂,需要加大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来克服困难,另外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势必会对青藏高原的冻土结构造成巨大的影响,由此会引发一系列与气象部门相关的自然灾害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拉萨市气象部门要积极从自身的具体条件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应对国际气象服务发展,以此谋求更大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履行自身公共责任,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潘继鹏.全国气象部门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召开[N].中国气象报,2014(10)
[2]何亮亮,蒋洁. 国外气象服务的商业化趋势及其启示[J].商业时代,2010(3)
[3]陆林.我国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研究[D].云南大学,2013
作者简介:刘云博,男,1989年11月,陕西宝鸡,长安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方向:行政管理,7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