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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一章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做出了大幅修改,强化了证人的出庭作证义务,对于促进证人依法履行作证义务,落实证据裁判和直接言词原则,进而提高法庭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影响司法实务界的连锁反应,并直接作用于司法实务中的个案处理。因此,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之初,从实务运用的角度对修改后的证人出庭作证相关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疑惑和难题展开探索性研究,有助于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