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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变化,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要从学校德育工作现状出发,不断加强与改进德育工作,开创德育工作新思路,积极拓宽德育工作渠道,探索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新途径。德育导师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德育模式。其实,“导师制”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私学和书院就有“师儒训导制”。国外“导师制”最早出现于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学院当局给一组新生指定一位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同时,德育导师制的提出和推行,是我们对学校德育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现状深入反思的结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是对国内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的积极应对
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为广大青少年了解世界、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但与此同时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各种途径加紧对我国青少年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影响。在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少数青少年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来都十分重视,特别是近期又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学校必须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承担相应的职责积极加以应对。其中制度创新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我们认为,德育导师制是对当前学校德育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
二、是基于对传统德育现状和效果的反思
育队伍必须专业化,但学校德育绝对不能“专人化”,这是我们反思的第一个问题。长期以来在中小学由于德育地位的“飘忽不定”,学校德育工作往往“孵化”出一种奇怪的现象,即学校德育日趋“专人化”,学校教育出现了“新分工”:德育主要是班主任、政教处(学生处)的事,任课教师则集中精力抓学科成绩,可能会认为自己在德育、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没有责任,把德育推诿给班主任或政教处。如此分工,造成两个严重后果:一是学校德育与智育的剥离,“表面上的强化,而实质上的削弱”,使中小学德育出现很大一块“真空带”;二是青年教师对本职工作定位的偏差,出现不少“只会讲课,不会育人”的专任教师即“经师”。
第二个问题是由于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传统德育只注重满足社会需要,片面强调社会规范要求,而忽视受教育者的个性特点和心理需求,教育者习惯于用统一的标准要求学生,而缺乏对学生个性的尊重,学校德育工作渠道单一、方法机械,常常变成班主任在班内发布学校命令:“学校规定……”、“统一要求……”、“严禁……”。德育工作出现了“管、卡、压、罚”的局面,普遍忽视了对学生个性的培养,甚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
此外又由于班主任忙于班级事务工作,挤掉了做仔细、有效思想工作的时间,德育工作又容易成为简单的说教,缺乏与学生进行交流,疏远了师生情感,甚至恶化了师生关系。
正是以上忽视德、智、体各育的相互促进的内在关系,用反德育的方法做德育工作等现象大量存在,造成学校德育的实效性较差。“亲其师,乐其友,信其道”,有效的德育必须是亲情化的,班级德育工作导师制是德育个性化、亲情化的载体。
三、是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正在进行,新课程改革在我省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新课程改革实施后,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可能会相对削弱。新课程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如何落实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与生活管理,这是必然会遇到的新问题。因此,如何切实地引导学校从原有的、单一行政班模式的教学管理向行政班与学科教学班共存模式下的教学管理转轨,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我们认为导师制管理正适应了这一需要,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是借鉴成功经验的需要
事实证明,不管是我国古代先秦私学还是近代英、美等国的大学,这一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培养了众多具有创新精神、成就卓越的人才。从现代中学层面看,国内已有几所重点高中,如上海市建平中学、湖北宜昌市第一中学、江苏南京市第一中学、北京八十中等正在实行导师制。不过这些学校实施的高中导师制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他们关注的重点是导师对学生学业和学习能力的指导,而在学业指导的同时,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生活的分类指导或有针对性地对道德品行进行个别化辅导,则很少见到。而事实上,这才是导师制实施之真谛所在,以实现“教书育人”,道德教育生活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导师制是开展优质教育、管理、造就高层次人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高中导师制”虽然在国内可能还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实证经验,但导师制所具有的一系列功能向人们预示着无限广阔的前景。
一、是对国内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的积极应对
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为广大青少年了解世界、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但与此同时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各种途径加紧对我国青少年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影响。在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少数青少年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来都十分重视,特别是近期又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学校必须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承担相应的职责积极加以应对。其中制度创新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我们认为,德育导师制是对当前学校德育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
二、是基于对传统德育现状和效果的反思
育队伍必须专业化,但学校德育绝对不能“专人化”,这是我们反思的第一个问题。长期以来在中小学由于德育地位的“飘忽不定”,学校德育工作往往“孵化”出一种奇怪的现象,即学校德育日趋“专人化”,学校教育出现了“新分工”:德育主要是班主任、政教处(学生处)的事,任课教师则集中精力抓学科成绩,可能会认为自己在德育、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没有责任,把德育推诿给班主任或政教处。如此分工,造成两个严重后果:一是学校德育与智育的剥离,“表面上的强化,而实质上的削弱”,使中小学德育出现很大一块“真空带”;二是青年教师对本职工作定位的偏差,出现不少“只会讲课,不会育人”的专任教师即“经师”。
第二个问题是由于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传统德育只注重满足社会需要,片面强调社会规范要求,而忽视受教育者的个性特点和心理需求,教育者习惯于用统一的标准要求学生,而缺乏对学生个性的尊重,学校德育工作渠道单一、方法机械,常常变成班主任在班内发布学校命令:“学校规定……”、“统一要求……”、“严禁……”。德育工作出现了“管、卡、压、罚”的局面,普遍忽视了对学生个性的培养,甚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
此外又由于班主任忙于班级事务工作,挤掉了做仔细、有效思想工作的时间,德育工作又容易成为简单的说教,缺乏与学生进行交流,疏远了师生情感,甚至恶化了师生关系。
正是以上忽视德、智、体各育的相互促进的内在关系,用反德育的方法做德育工作等现象大量存在,造成学校德育的实效性较差。“亲其师,乐其友,信其道”,有效的德育必须是亲情化的,班级德育工作导师制是德育个性化、亲情化的载体。
三、是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正在进行,新课程改革在我省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新课程改革实施后,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可能会相对削弱。新课程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如何落实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与生活管理,这是必然会遇到的新问题。因此,如何切实地引导学校从原有的、单一行政班模式的教学管理向行政班与学科教学班共存模式下的教学管理转轨,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我们认为导师制管理正适应了这一需要,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是借鉴成功经验的需要
事实证明,不管是我国古代先秦私学还是近代英、美等国的大学,这一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培养了众多具有创新精神、成就卓越的人才。从现代中学层面看,国内已有几所重点高中,如上海市建平中学、湖北宜昌市第一中学、江苏南京市第一中学、北京八十中等正在实行导师制。不过这些学校实施的高中导师制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他们关注的重点是导师对学生学业和学习能力的指导,而在学业指导的同时,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生活的分类指导或有针对性地对道德品行进行个别化辅导,则很少见到。而事实上,这才是导师制实施之真谛所在,以实现“教书育人”,道德教育生活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导师制是开展优质教育、管理、造就高层次人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高中导师制”虽然在国内可能还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实证经验,但导师制所具有的一系列功能向人们预示着无限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