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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相互关系的唯物史观,对我国司法改革问题作了深入分析,认为司法改革的物质动因是我国经济基础的重大变革,司法应当根据经济基础的变革进行相应的改革,为巩固和发展经济基础服务;应当树立科学的司法改革理念,包括司法改革应当立足于中国现阶段经济基础及其它社会现实等国情,借鉴但不完全照搬国外司法制度;制约司法改革的其它体制因素也应当改革;司法改革应当以公正与效率为终极目标,但公正始终应当居于优先地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