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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一对年轻夫妻刚满3周岁的儿子失踪了。夫妻俩为寻找儿子几乎走遍全国。16年后,失踪的儿子突然回家,并请求生身父母去救他的养母。得知儿子的养母就是当年拐走儿子的人,这对夫妇气愤难当,决定先救她再用法律来惩罚她。可是16年的养育之恩,让男孩很难接受父母的决定,意外的悲剧随之发生了……
失踪儿子回故乡,跪求父母救养母
2010年3月12日,在贵阳市做服装生意的王新亮夫妇接到老家一个亲戚的电话。亲戚在电话中告诉他们,他们失踪16年的儿子王强回家了!王强是王新亮的亲生儿子,16年前失踪后一直下落不明。王新亮不太相信地对妻子陈丽梅说:“难道有人想冒认亲人?”陈丽梅摇摇头,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放心,儿子胯部有个胎记,别人想冒认也冒认不了!”夫妻俩怀着激动的心情,当即借来朋友的车,准备开车回老家看看。
王新亮、陈丽梅夫妇家住贵州省修文县城关镇,1994年3月17日,他们刚满3周岁的儿子王强不见了。夫妇俩找遍整个县城也没有找到儿子。儿子莫名失踪,王新亮夫妇痛不欲生,为寻找儿子,他们几乎走遍全国。
1997年,陈丽梅又生下一个男孩,取名王继强。2000年,王新亮夫妇来到贵阳市做起了服装生意。经过近10年的打拼,一家三口总算在贵阳安了家。虽然日子越过越好,但每每看到小儿子欢蹦乱跳的活泼劲儿,夫妇俩总会想起失踪的大儿子王强。儿子现在是死是活,过得怎样?每次想到这些,夫妇俩都会一阵伤心。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命运竟然会将他们和王强再次连在一起。
当天傍晚18时左右,王新亮夫妇回到修文县城关镇老家。当一个高大、白净的小伙子站在他们面前时,王新亮夫妇怎么都不敢相信这就是失踪了16年的儿子王强。他们将寻亲青年拉进屋里,激动得话都说不清:“孩子,你……你把裤子褪下来让我们看看!”见寻亲青年的胯部果真有一块黑色的胎记,陈丽梅忍不住紧紧将他拥在怀里,眼泪哗哗直流:“强儿,爸妈想你想得好苦啊……”这个男孩就是王强。当年他是怎么失踪的?16年后又是如何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的呢?
原来,当年王强是被在修文县城关镇做木工活的林天国拐走的。林天国和妻子喻容花是湖南省凤凰县人,结婚数年一直没有孩子。1994年年初,林天国和妻子来到贵州修文县城关镇做木工活,见王新亮夫妇的儿子乖巧可爱,总喜欢在屋外玩,他们便动了拐走王强的念头。3月17日傍晚,喻容花趁王强的父母不注意,用糖果将王强哄出来,由林天国将其抱回家,并取名林高远。王强告诉亲生父母,养父林天国在他6岁那年,为保护他不幸死于车轮之下。2009年12月,养母喻容花乘坐摩托车进城时出了车祸,造成双腿开放性骨折,伤势严重。直到这时,她才告诉王强,她并不是王强的生身母亲……
听了王强的叙述,王新亮夫妇恨得直咬牙:“这种人活该出事!这是老天对她的惩罚。他们这种行为就该坐牢!”可让他们意外的是,儿子王强竟然提出一个荒唐的请求:“爸、妈,说实话,当我得知真相的时候,我也恨他们,是他们让我们一家人骨肉分离。可是他们毕竟养育了我16年,养父为了救我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养母在出车祸后,把真相说出来,让我回来认你们,也是不想拖累我。所以我真不忍心丢下她不管。林家实在太穷了,养母的伤很重,需要2万元医药费,这笔钱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我特意来找你们,请你们答应我这个不情之请。”说着,王强忍不住声泪俱下。
亲生儿子替拐走他的人求情,王新亮夫妇怎能答应?陈丽梅拉住儿子的手,说:“强儿,你仔细想一想,他们将你拐走,这么多年带给我们多大的伤害。他们就是我们王家的仇人,说什么也不能帮她!”见父母不答应,王强急得跪下了,流着泪对陈丽梅说:“妈,您也是做母亲的人,能理解一个母亲养活儿女的不易。养母纵有千错万错,也是把我当亲生儿子来养,如果她不告诉我我的身世,我们不是一辈子都无法团聚?求你们帮帮她吧!不然她下半辈子就完了。”听了儿子的话,王新亮夫妇感慨万千,决定先回贵阳再做决定。
无情还是善良?救活仇家再起诉
当天晚上,王新亮夫妇就将王强带回了贵阳。见到失踪16年的儿子,王新亮夫妇感觉像做梦一样。陈丽梅仔细端详着儿子,越看越觉得眉眼里都有王新亮的影子。越是这样,王新亮心里就越憎恨喻容花:要不是他们夫妻俩,自己一家人怎么会分离16年。因此,当王强再次提出救养母的请求时,王新亮断然拒绝:“小强,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坏人必须受到惩罚。当初我们为了找你,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泪,你知道吗?你妈的眼睛差点哭瞎。这16年来,我们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就害怕你在外面遭遇不测。这种心灵的创伤恐怕一辈子都无法抹去。小强,你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别为难我们了,以后我们一家人再也不分开!”王新亮的话让王强沉默良久。
第二天早上,王新亮夫妇起床后,发现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爸妈,我实在放不下养母,虽然我是被他们拐骗的,但养育之恩我不能忘。我再想想其他办法,不为难你们了。我回凤凰县了,以后会抽时间来看望你们的。”
儿子不辞而别,又回到了他的养母身边。王新亮夫妇伤心得抱头痛哭。“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十几年了,谁来弥补我们受到的伤害?这次一定要把儿子夺回来!”当天,王新亮夫妇找到懂法律的朋友咨询,得知林天国夫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他们决定马上报警。律师朋友提醒他们:“林天国夫妇当年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你们可以以拐骗儿童罪提起公诉,最多可以判喻容花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你儿子从小就离家,跟养父母生活十几年,感情方面可能一时接受不了,这个问题你们要想清楚。”王新亮觉得朋友说得有理,如果在喻容花受难时报警,王强一定不会原谅他们。伤了儿子的心,他即便能回家,也不会感到快乐。想来想去,王新亮和妻子决定,先出钱替王强的养母治好伤,然后再报警。这样既能减轻王强的心理负担,也能解他们的心头之恨。
2010年4月17日,王新亮夫妇来到湖南省凤凰县,找到喻容花的家。得知父母答应出钱帮养母治伤,王强十分意外。喻容花更是愧疚万分地对王新亮夫妇说:“真……真对不起。”得知事情的经过,村民们都被王新亮夫妇的大义所感动。各种褒扬纷至沓来,令王新亮夫妇感到浑身不自在。他们决定先对儿子瞒着报警一事,等喻容花伤好后再摊牌。
4月19日,王新亮和儿子王强将喻容花带到湖南省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由于喻容花受伤后没能得到及时治疗,她的双腿骨折处已出现流脓现象,而且引发全身肿胀。医生检查后,表情严肃地告诉王新亮,伤者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转到省城大医院治疗,否则将面临残疾,还有生命之危!情况紧急,王新亮当天就将喻容花带到长沙市湘雅医院救治。该医院骨科专家对喻容花会诊后,决定马上为她进行手术。当得知全部费用加起来需要近5万元时,王新亮为难了:他身上只有2万余元钱。他马上打电话给陈丽梅,让她再筹3万元钱。由于刚买了房子,接着又装修,家里积蓄不多。第二天,陈丽梅找到生意上的朋友借来3万元钱打入丈夫的账户。陈丽梅和丈夫的想法一致:一定竭尽全力将喻容花的腿治好,然后将她送给警方处理。
由于费用及时到位,喻容花顺利做了手术,手术也很成功。一个月后,她就能在王强的搀扶下下床活动了。6月3日,喻容花康复出院,在王强的陪同下回到老家休养。
送罪犯上法庭,儿子自杀多悲痛
得知喻容花出院的消息,王新亮夫妇既兴奋又有些犹豫:终于等到可以报警的一天了,可是真这么做了,儿子能接受这个结果吗?会不会怨恨我们?两人的内心纠结不已,连做生意都没心情了。陈丽梅对丈夫说:“从王强对养母的感情来看,如果我们真的报警,儿子肯定不会原谅我们。都是做父母的人,抚养孩子也不容易,他们替我们抚养了16年,也没亏待孩子,要不还是算了吧。”王新亮却态度坚决地说:“犯了罪就该受罚!要不是他们,王强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不是一直待在凤凰县那个山旮旯里。儿子一时不理解我们的做法很正常,跟我们生活的时间长了,他就会明白我们对他的爱。再说,我们尽心尽力将喻容花的伤治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于情于理,我们都没有错。”见丈夫态度坚决,陈丽梅没再坚持,他们最终选择了报警。2010年6月14日,警察当着王强的面将喻容花从家里带走了。
养母被带走的当天,王强就火速赶到父母家,“扑通”一声跪在王新亮和陈丽梅面前,哭着说:“我知道是你们报的警。你们救了她,为什么还要报警?一个生我,一个养我,为什么不能抛弃那些恩怨呢?爸、妈,我求求你们,救人救到底,再救救她吧!你们跟警察说说,就说我不是被拐骗的,好吗?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养了我16年的人被送进监狱啊。”儿子当初请求救治养母,如今又来替她求情,王新亮夫妇感到很痛心。王新亮生气地对王强说:“当年你妈生你时差点难产,早知道你如今一心向着外人,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你有没有替我们想过,这十几年来我和你妈是怎样度过的?喻容花养了你十几年,是有养育之恩,但我们出钱为她治腿,也算替你报了这段恩。现在是她欠我们的!她犯了法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见丈夫气愤不已,陈丽梅连忙接过话说:“儿子,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我们就是看在你的份儿上,才替你养母治伤的。但是犯了法就该受罚。如果不是他们当初把你抱走,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多幸福。”王新亮和陈丽梅你一言我一语,让王强无话可说。
2010年7月12日,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案件被移交至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审理。7月28日,南明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得知这一消息,王强再次找到王新亮夫妇,想劝说父母不要出庭作证。他觉得,只要父母不指证养母,表明当初他不是被拐骗的,养母就不会被判刑。王新亮叹了一口气,态度明确地告诉王强,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已经调查取证完毕,他们即便想挽回也晚了。王强此时已不相信父亲的话,他执拗地认为,是父母见死不救。他反复说着一句话:“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宽容一点?为什么非得把人逼上绝路?”和父母大吵一通后,王强夺门而去。
王强无处可去,只好漫无目的地四处溜达,不知不觉走到了南明河畔。河边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正在教儿子骑脚踏车,欢声笑语不时传入王强耳中。他想起了为救自己而死去的养父,想起含辛茹苦抚养他、宁愿自己饿肚子也要让他吃饱的养母。养父去世是因为他,如今养母坐牢他却无能为力。在强烈的自责心理下,王强绝望地跳进了南明河……被人发现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得知儿子跳河自杀的噩耗,王新亮大脑一片空白,陈丽梅顿时瘫倒在地。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失踪16年的儿子好不容易归来,一家人还未正式团聚,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陈丽梅泣不成声地对丈夫说:“要不是你坚持报警,儿子也不会死,你还我儿子!”面对妻子负气的指责,王新亮陷入痛苦之中,他狠狠揪着自己的头发,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事情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很多人对王强以死抗争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喻容花犯了法就该受罚,当初拐骗别人孩子的时候,她和丈夫根本没考虑孩子父母的感受。虽然喻容花后来对王强有养育之恩,但王新亮出钱救治喻容花,已经把恩情还了,已经做得仁至义尽。王强明知道养母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居然还想去救她,甚至为此付出生命,实在不值,也令人寒心。也有人认为,王强在得知身世后,没有记恨养父母,而是尽全力去救养母,像他这样知恩图报的人已经不多了。即便当初养父母的行为令人不齿,但这么多年过去,再大的仇恨也可以淡化。人生几十年,谁能不犯错?王新亮夫妇太过于较真,如果他们能抛弃恩怨,用一颗宽容的心和儿子的养母来共同爱护儿子,也不至于产生如此悲剧。毕竟,儿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对此,贵州大学社会心理学系秦志疆教授认为,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想伤害儿童,但是他们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使受骗儿童的心灵遭受严重的创伤,给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亲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予以惩罚。情与法的较量,永远是法大于情,唯有此,社会才能健康发展。
〔编辑:刘波〕
失踪儿子回故乡,跪求父母救养母
2010年3月12日,在贵阳市做服装生意的王新亮夫妇接到老家一个亲戚的电话。亲戚在电话中告诉他们,他们失踪16年的儿子王强回家了!王强是王新亮的亲生儿子,16年前失踪后一直下落不明。王新亮不太相信地对妻子陈丽梅说:“难道有人想冒认亲人?”陈丽梅摇摇头,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放心,儿子胯部有个胎记,别人想冒认也冒认不了!”夫妻俩怀着激动的心情,当即借来朋友的车,准备开车回老家看看。
王新亮、陈丽梅夫妇家住贵州省修文县城关镇,1994年3月17日,他们刚满3周岁的儿子王强不见了。夫妇俩找遍整个县城也没有找到儿子。儿子莫名失踪,王新亮夫妇痛不欲生,为寻找儿子,他们几乎走遍全国。
1997年,陈丽梅又生下一个男孩,取名王继强。2000年,王新亮夫妇来到贵阳市做起了服装生意。经过近10年的打拼,一家三口总算在贵阳安了家。虽然日子越过越好,但每每看到小儿子欢蹦乱跳的活泼劲儿,夫妇俩总会想起失踪的大儿子王强。儿子现在是死是活,过得怎样?每次想到这些,夫妇俩都会一阵伤心。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命运竟然会将他们和王强再次连在一起。
当天傍晚18时左右,王新亮夫妇回到修文县城关镇老家。当一个高大、白净的小伙子站在他们面前时,王新亮夫妇怎么都不敢相信这就是失踪了16年的儿子王强。他们将寻亲青年拉进屋里,激动得话都说不清:“孩子,你……你把裤子褪下来让我们看看!”见寻亲青年的胯部果真有一块黑色的胎记,陈丽梅忍不住紧紧将他拥在怀里,眼泪哗哗直流:“强儿,爸妈想你想得好苦啊……”这个男孩就是王强。当年他是怎么失踪的?16年后又是如何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的呢?
原来,当年王强是被在修文县城关镇做木工活的林天国拐走的。林天国和妻子喻容花是湖南省凤凰县人,结婚数年一直没有孩子。1994年年初,林天国和妻子来到贵州修文县城关镇做木工活,见王新亮夫妇的儿子乖巧可爱,总喜欢在屋外玩,他们便动了拐走王强的念头。3月17日傍晚,喻容花趁王强的父母不注意,用糖果将王强哄出来,由林天国将其抱回家,并取名林高远。王强告诉亲生父母,养父林天国在他6岁那年,为保护他不幸死于车轮之下。2009年12月,养母喻容花乘坐摩托车进城时出了车祸,造成双腿开放性骨折,伤势严重。直到这时,她才告诉王强,她并不是王强的生身母亲……
听了王强的叙述,王新亮夫妇恨得直咬牙:“这种人活该出事!这是老天对她的惩罚。他们这种行为就该坐牢!”可让他们意外的是,儿子王强竟然提出一个荒唐的请求:“爸、妈,说实话,当我得知真相的时候,我也恨他们,是他们让我们一家人骨肉分离。可是他们毕竟养育了我16年,养父为了救我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养母在出车祸后,把真相说出来,让我回来认你们,也是不想拖累我。所以我真不忍心丢下她不管。林家实在太穷了,养母的伤很重,需要2万元医药费,这笔钱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我特意来找你们,请你们答应我这个不情之请。”说着,王强忍不住声泪俱下。
亲生儿子替拐走他的人求情,王新亮夫妇怎能答应?陈丽梅拉住儿子的手,说:“强儿,你仔细想一想,他们将你拐走,这么多年带给我们多大的伤害。他们就是我们王家的仇人,说什么也不能帮她!”见父母不答应,王强急得跪下了,流着泪对陈丽梅说:“妈,您也是做母亲的人,能理解一个母亲养活儿女的不易。养母纵有千错万错,也是把我当亲生儿子来养,如果她不告诉我我的身世,我们不是一辈子都无法团聚?求你们帮帮她吧!不然她下半辈子就完了。”听了儿子的话,王新亮夫妇感慨万千,决定先回贵阳再做决定。
无情还是善良?救活仇家再起诉
当天晚上,王新亮夫妇就将王强带回了贵阳。见到失踪16年的儿子,王新亮夫妇感觉像做梦一样。陈丽梅仔细端详着儿子,越看越觉得眉眼里都有王新亮的影子。越是这样,王新亮心里就越憎恨喻容花:要不是他们夫妻俩,自己一家人怎么会分离16年。因此,当王强再次提出救养母的请求时,王新亮断然拒绝:“小强,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坏人必须受到惩罚。当初我们为了找你,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泪,你知道吗?你妈的眼睛差点哭瞎。这16年来,我们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就害怕你在外面遭遇不测。这种心灵的创伤恐怕一辈子都无法抹去。小强,你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别为难我们了,以后我们一家人再也不分开!”王新亮的话让王强沉默良久。
第二天早上,王新亮夫妇起床后,发现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爸妈,我实在放不下养母,虽然我是被他们拐骗的,但养育之恩我不能忘。我再想想其他办法,不为难你们了。我回凤凰县了,以后会抽时间来看望你们的。”
儿子不辞而别,又回到了他的养母身边。王新亮夫妇伤心得抱头痛哭。“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十几年了,谁来弥补我们受到的伤害?这次一定要把儿子夺回来!”当天,王新亮夫妇找到懂法律的朋友咨询,得知林天国夫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他们决定马上报警。律师朋友提醒他们:“林天国夫妇当年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你们可以以拐骗儿童罪提起公诉,最多可以判喻容花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你儿子从小就离家,跟养父母生活十几年,感情方面可能一时接受不了,这个问题你们要想清楚。”王新亮觉得朋友说得有理,如果在喻容花受难时报警,王强一定不会原谅他们。伤了儿子的心,他即便能回家,也不会感到快乐。想来想去,王新亮和妻子决定,先出钱替王强的养母治好伤,然后再报警。这样既能减轻王强的心理负担,也能解他们的心头之恨。
2010年4月17日,王新亮夫妇来到湖南省凤凰县,找到喻容花的家。得知父母答应出钱帮养母治伤,王强十分意外。喻容花更是愧疚万分地对王新亮夫妇说:“真……真对不起。”得知事情的经过,村民们都被王新亮夫妇的大义所感动。各种褒扬纷至沓来,令王新亮夫妇感到浑身不自在。他们决定先对儿子瞒着报警一事,等喻容花伤好后再摊牌。
4月19日,王新亮和儿子王强将喻容花带到湖南省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由于喻容花受伤后没能得到及时治疗,她的双腿骨折处已出现流脓现象,而且引发全身肿胀。医生检查后,表情严肃地告诉王新亮,伤者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转到省城大医院治疗,否则将面临残疾,还有生命之危!情况紧急,王新亮当天就将喻容花带到长沙市湘雅医院救治。该医院骨科专家对喻容花会诊后,决定马上为她进行手术。当得知全部费用加起来需要近5万元时,王新亮为难了:他身上只有2万余元钱。他马上打电话给陈丽梅,让她再筹3万元钱。由于刚买了房子,接着又装修,家里积蓄不多。第二天,陈丽梅找到生意上的朋友借来3万元钱打入丈夫的账户。陈丽梅和丈夫的想法一致:一定竭尽全力将喻容花的腿治好,然后将她送给警方处理。
由于费用及时到位,喻容花顺利做了手术,手术也很成功。一个月后,她就能在王强的搀扶下下床活动了。6月3日,喻容花康复出院,在王强的陪同下回到老家休养。
送罪犯上法庭,儿子自杀多悲痛
得知喻容花出院的消息,王新亮夫妇既兴奋又有些犹豫:终于等到可以报警的一天了,可是真这么做了,儿子能接受这个结果吗?会不会怨恨我们?两人的内心纠结不已,连做生意都没心情了。陈丽梅对丈夫说:“从王强对养母的感情来看,如果我们真的报警,儿子肯定不会原谅我们。都是做父母的人,抚养孩子也不容易,他们替我们抚养了16年,也没亏待孩子,要不还是算了吧。”王新亮却态度坚决地说:“犯了罪就该受罚!要不是他们,王强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不是一直待在凤凰县那个山旮旯里。儿子一时不理解我们的做法很正常,跟我们生活的时间长了,他就会明白我们对他的爱。再说,我们尽心尽力将喻容花的伤治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于情于理,我们都没有错。”见丈夫态度坚决,陈丽梅没再坚持,他们最终选择了报警。2010年6月14日,警察当着王强的面将喻容花从家里带走了。
养母被带走的当天,王强就火速赶到父母家,“扑通”一声跪在王新亮和陈丽梅面前,哭着说:“我知道是你们报的警。你们救了她,为什么还要报警?一个生我,一个养我,为什么不能抛弃那些恩怨呢?爸、妈,我求求你们,救人救到底,再救救她吧!你们跟警察说说,就说我不是被拐骗的,好吗?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养了我16年的人被送进监狱啊。”儿子当初请求救治养母,如今又来替她求情,王新亮夫妇感到很痛心。王新亮生气地对王强说:“当年你妈生你时差点难产,早知道你如今一心向着外人,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你有没有替我们想过,这十几年来我和你妈是怎样度过的?喻容花养了你十几年,是有养育之恩,但我们出钱为她治腿,也算替你报了这段恩。现在是她欠我们的!她犯了法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见丈夫气愤不已,陈丽梅连忙接过话说:“儿子,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我们就是看在你的份儿上,才替你养母治伤的。但是犯了法就该受罚。如果不是他们当初把你抱走,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多幸福。”王新亮和陈丽梅你一言我一语,让王强无话可说。
2010年7月12日,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案件被移交至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审理。7月28日,南明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得知这一消息,王强再次找到王新亮夫妇,想劝说父母不要出庭作证。他觉得,只要父母不指证养母,表明当初他不是被拐骗的,养母就不会被判刑。王新亮叹了一口气,态度明确地告诉王强,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已经调查取证完毕,他们即便想挽回也晚了。王强此时已不相信父亲的话,他执拗地认为,是父母见死不救。他反复说着一句话:“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宽容一点?为什么非得把人逼上绝路?”和父母大吵一通后,王强夺门而去。
王强无处可去,只好漫无目的地四处溜达,不知不觉走到了南明河畔。河边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正在教儿子骑脚踏车,欢声笑语不时传入王强耳中。他想起了为救自己而死去的养父,想起含辛茹苦抚养他、宁愿自己饿肚子也要让他吃饱的养母。养父去世是因为他,如今养母坐牢他却无能为力。在强烈的自责心理下,王强绝望地跳进了南明河……被人发现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得知儿子跳河自杀的噩耗,王新亮大脑一片空白,陈丽梅顿时瘫倒在地。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失踪16年的儿子好不容易归来,一家人还未正式团聚,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陈丽梅泣不成声地对丈夫说:“要不是你坚持报警,儿子也不会死,你还我儿子!”面对妻子负气的指责,王新亮陷入痛苦之中,他狠狠揪着自己的头发,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事情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很多人对王强以死抗争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喻容花犯了法就该受罚,当初拐骗别人孩子的时候,她和丈夫根本没考虑孩子父母的感受。虽然喻容花后来对王强有养育之恩,但王新亮出钱救治喻容花,已经把恩情还了,已经做得仁至义尽。王强明知道养母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居然还想去救她,甚至为此付出生命,实在不值,也令人寒心。也有人认为,王强在得知身世后,没有记恨养父母,而是尽全力去救养母,像他这样知恩图报的人已经不多了。即便当初养父母的行为令人不齿,但这么多年过去,再大的仇恨也可以淡化。人生几十年,谁能不犯错?王新亮夫妇太过于较真,如果他们能抛弃恩怨,用一颗宽容的心和儿子的养母来共同爱护儿子,也不至于产生如此悲剧。毕竟,儿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对此,贵州大学社会心理学系秦志疆教授认为,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想伤害儿童,但是他们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使受骗儿童的心灵遭受严重的创伤,给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亲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予以惩罚。情与法的较量,永远是法大于情,唯有此,社会才能健康发展。
〔编辑: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