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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论涵义与指称》中,弗雷格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难题,即同一难题。该难题与弗雷格的另一关联难题,即命题态度归与难题通常被统称为弗雷格难题。弗雷格难题的出现直接挑战了传统的指称理论,迫使指称论者放弃同意义替换原则。出于保存该原则的目的,弗雷格区分了涵义与指称,并花费大量篇幅运用这一区分来回避弗雷格难题。弗雷格的这一区分不仅直接影响了罗素等人的摹状词理论,也成为了包括克里普克在内的直接指称理论学攻击的重要目标。本文第一部分将简要介绍弗雷格难题,第二部分将考察对于弗雷格难题的其他解决方案,最后将探讨弗雷格本人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弗雷格;指称;涵义;元语言理论
一、弗雷格难题
弗雷格难题包括了两个相关联的难题,其一是同一命题难题,其二是命题态度归与难题,对此笔者将做简要阐明。
同一难题:给定命题A:“a=b”为真,由于“a=a”是逻辑重言式,可以得到命题B:“a=a”为真。弗雷格指出命题A与命题B虽然在逻辑上同为真,但在认知意义上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后者是可以无需借助任何经验而被先验认识的逻辑公理,此类逻辑公理是在所有可能世界均为真的必然命题,并不描述任何经验世界,因此无法扩充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而前者作为偶然命题仅仅在某些可能世界为真,对于该命题真值的判定需要求助于经验,发现这类偶然命题的过程即是认识经验世界的过程。举例来说,“晨星是晨星”与“晨星是暮星”。前者作为逻辑重言式必然为真且无法扩充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后者作为科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发现则正好相反。
如何解释上述两个命题在认知层面的差别?在弗雷格看来,无论是传统的指称理论还是元语言理论都无法予以解释,对此,本文会在下文进行详述。
命题态度归于难题:根据构成原则,整句的意义由其部分决定。该原则可推出同意义替换原则,即将句中任意部分替换为具有相同意义的构成部分,不改变整句意义。倘若我们假定指称意义论为真(名字指称事物,谓词指称函数,语句指称真值),结合同意义替换原则我们可以得出同指替换原则:
同指替换原则:对于句中任意构成成分,以相同指称的成分进行替换,不影响整句意义。
然而,弗雷格发现该原则并不适用于全部语句,对于模态语句,间接引语语句,该原则都会得出错误结论。例如:
1.“约翰相信马克吐温是马克吐温”。
2.“约翰相信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
根据同指替换原则,由于“马克吐温”与“克莱门特”指称相同,所以句1应当与句2意义相同,即同样为真。但我们发现两句的真值条件并不相同。约翰完全有可能相信句1而不相信句2,而这与同指替换原则矛盾。
在弗雷格看来,不论是同一难题还是命题态度归与难题都对传统的指称意义论构成了严重挑战。对于语言哲学家来说,如果想要保全构成原则和同意替换原则, 则有必要对传统的意义理论进行修改。在阐述弗雷格本人的解答前,我将先对弗雷格问题的其他解决方案做简要分析。
两种解决方案的分析
在同一难题中,弗雷格认为同一命题既不是表达指称的相同,也不是表达名称的共指关系。也就是说,在同一命题中,等号左右两边的名字既不能按照传统指称理论那般理解为名字的指称也不能按照元语言学理论理解为具体的“字符”。由于上述两种理论都无法解释认知意义的差异,弗雷格最终引入了涵义和指称的区分来解释。在详述弗雷格本人的区分前,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对上述两种理论是否真的像弗雷格那样无法解释认知意义的差异做一细致分析。
元语言理论:元语言理论将同一命题看做是关于“词语”本身之间的共指关系,即此时等号两边的语言符号不再是指称世界,而是指称语言自身,这种理论最早被卡尔纳普[1]提出,用来取代共相实在论。弗雷格认为该理论最主要的问题是如果将同一命题看做名称之间的共指关系,那么由于用何种名称指称事物完全是人类语言习惯的任意行为,则我们无法说明为何有的时候同一命题能够表达实质的,而非任意的关系,即能够对我们的知识进行拓展。
在笔者看来,弗雷格的反驳力度较弱,仅仅是指出元语言理论对某些同一命题无法充分的说明,充其量能够部分地打击元語言理论。笔者认为,若要彻底驳倒元语言理论需要通过其他的论证来实现。
反驳1:上述的元语言理论将名称理解为指代具体事物的语言标记,即我们书本上的字符和我们平常说话时发出的音节。然而,该理论的一个问题是将名称仅仅理解为某种語言中的具体标记和音节,因而无法说明跨语言或者翻译的情形。例如:
1.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
2.“马克吐温”与“克莱门特”指称同一对象。
对于元语言学理论来说,上述命题1与命题2是等值并且意义相同的。然而,倘若我们将语言翻译为成英语:
3.Mark Twine is Clements.
4.“马克吐温” and “克莱门特” denote the same thing.
我们发现,一旦翻译成英语,由于此时的引号关系,我们不能将引号内所引内容翻译成英语。所以上述两个命题在认知意义上并不相同,因为一个不懂汉语的英语使用者可以相信命题3却不相信命题4。
对此,我们可以模仿塞拉斯[2]对元语言理论进行改造,即将等号两遍的名称并非理解为某一语言中的具体标记和音节,而是理解为所有语言中具有相同功能的所有具体标记和音节。为此我们可以引入点记符号。
点记符号:对于任意·X·,X为某特定语言中名称,·X·指称所有语言中与X具有相同功能的具体语言标记和音节。
所以上述命题1与命题2在翻译成英语时,由于此时并非是引号,而是点记符号,而点记符号指称所有语言中功能相同的语言标记和音节,所以我们可以将点击符号内的名称翻译成任何语言中具有相同功能的语言标记和音节,具体如下: 5.Mark Twine is Clements.
6.·Mark Twine· and ·Clements· denote the same thing.
所以上述两个命题仍然是等值并且意义相同。
塞拉斯的元语言理论固然可以回避同一难题,但其理论自身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我们该如何理解“相同功能”这一概念,其中的争论十分复杂。对此,笔者在此不过多赘述,笔者认为,即便赛尔的理论成功,元语言学理论还是面临一个致命难题。
反驳2:一个更深层的反驳[3]是指出元语言理论实际上并没有能够解释“同一”,其解释项中的“共指”仍然需要借助“同一”来说明,而这样一来,我们会陷入到解释循环中。具体如下,其中D(“X”)表示“X”的指称:
1.“a”和“b”共同指称同一事物。
2.D(“a”)和D(“b”)是同一事物,即D(“a”) = D(“b”)
对于元语言理论来说,谈论命题1即是谈论2,二者是等值的。但我们注意到,命题2中仍然出现了等于符号,由于我们最开始的解释任务是解释等号,所以我们必须解释命题2中的等号。如下:
3.“D(“a”)” 和“D(“b”)”共同指称同一事物。
4.D(“D(“a”)”)和D(“D(“b”)”)是同一事物,即D(“D(“a”)”)= D(“D(“b”)”)
按照元语言理论,我们可以得到命题3,而命题3实质上说的是命题4,二者等值。但问题在于命题4中间仍然出现了等于号,我们还是得进一步解释其中的等于号。不难看出,我们此时会陷入无限后退中,此时我们唯一的方法即是假定命题2不需要解释,在一开始阻止无限后退,但如果我们认为命题2不需要解释,那么我们的解释项中由于出现了被解释词项,即“=”,我们的解释就会陷入循环解释的难题中。所以,不难看出,采用元语言学的理论我们要么会陷入无限后退,要么会陷入循环论证。在笔者看来,这是元语言学理论最根本的问题。
指称理论:对于指称意义理论[4]来说,我们使用语言,目的是谈论世界本身,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其具体指涉的世界。根据该理论,专名的意义即是其所指称的具体事物;摹状词的意义即是其所指称的属性;语句的意义即是语句指称的事态。由于假定“a”与“b”的指称都是同一事物,则我们无法区分命题A与命题B在认知意义上的差异。
指称理论若是要解释认知意义的差异,必须在解释内容上做出区分,其中一种可能的区分是对指称对象进行修改。例如,在“晨星”和“暮星”的例子中,我们不在将这二者看作指称同一对象,而是看作指称该对象的不同时空区域,即一个是早晨的时空区域,一个是晚上的时空区域。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区分两者认知意义上的不同。另外的一个例子同样可以借由指称对象的区分来理解,对于“克莱门特”和“马克吐温”的认知差异,我们可以理解为指称对象的差异,即前者指称该作家的青年时期,而后者指称其成年时期。同样借由具体指称的时空区域的区别,我们可以解释同一难题。
然而,在笔者看来,如果借由时空区域的不同来回避同一难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解释命题A:“a=b”。由于时空区域的不同,我们很难理解为何要将“马克吐温”、“晨星”等同于“克莱门特”和“暮星”。二者由于指称的时空区域不同,将无法画上等同关系。
一种解决方案[5]是将此处的等于符号做另外的解释,即,此时我们说“克莱门特”等于“马克吐温”实质上说的是这两个词项指称的对象同属于一个对象,这样便能够回避上述问题。
然而,与元语言学的第二个反驳一样,此处将等号理解为“同属”关系同样的会面临循环解释或无限后退的难题。具体如下:
1.“a”和“b”的指称属于同一事物。
2.D(“a”)和D(“b”)属于同一事物,按照上文,我们将等号理解为同属关系,我们可以得出:D(“a”) = D(“b”)
3.“D(“a”)” 和“D(“b”)”的指称属于同一事物。
4.D(“D(“a”)”)和D(“D(“b”)”)的指称属于同一事物,即D(“D(“a”)”)= D(“D(“b”)”)
5.无限循环….
所以,该方案仍然无法挽救指称理论,指称理论仍然无法说明两个同一命题的认知差异。
综上,无论是元语言理论还是指称理论都无法解释同一命题间的认知差异,所以我们必须寻找第三条解决方案,这也就是弗雷格本人的解决方案。
涵义与指称的区分
对于弗雷格难题,弗雷格认为语言此时既不像指称理论认为的那般是用来指称世界的,也不像元语言理论那般指称語言自身。弗雷格认为语言不仅可以用来指称事物(世界,语言自身),还可以用来表达涵义。对于弗雷格来讲[6],涵义既不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也不能单纯的等同为主观的心灵观念,而是介于客观世界与我们主观心灵的一个中介者,是我们心灵把握客观世界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借由涵义来确定語言名称的指称。
在弗雷格看来,涵义和指称的区分可以有效的解决弗雷格难题,具体如下:
同一难题:不难看出,一旦我们区分了涵义与指称,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何两个同一命题的认知意义不同。对于弗雷格来说,等于关系之所以成立是因为二者指称相同,但同一命题却不因此就仅仅表达指称相同,因为词语并不仅仅只有指称,还有与之关联的涵义。而正是涵义帮助我们区分同一命题的认识差异。
例如,在前面例子中,“马克吐温”和“克莱门特”不仅可以用来指称世界中的事物,也可以表达我们是通过何种方式指称的事物,即涵义。所以,虽然二者指称相同,但由于涵义不同,所以“马克吐温是马克吐温”和“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的认识意义不同。
命题态度归与难题:对于“相信”、“怀疑”等不透明语境,弗雷格认为,此时被间接引用的部分应当被当做整体来对待,即当我们谈论“约翰相信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的时候,我们谈论的并不是“约翰”、“马克吐温”,“克莱门特”这几个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在谈论“约翰”与“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之间的关系。弗雷格认为,此时“约翰”的指称仍然是世界上的某个具体的事物,但“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的指称却是命题而非真值。换句话说,在间接引语中,该间接引语的指称并非是由其组成部分的指称决定的指称---真值,此时的指称是原本的涵义。所以,我们在进行替换的时候,必须替换指称(此处即涵义)相同的构成部分才能避免语意发生变化,而作为间接引语的“马克吐温是马克吐温”与“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由于指称不同的涵义,所以不能进行同指替换。 综上,弗雷格通过涵义和指称的区分解决了弗雷格难题。然而,弗雷格的解决方案并非没有问题,在笔者看来,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其理论预设涵义,要承担较大的本体论负担。对于弗雷格的理论来说,涵义既不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也不是我们心灵世界的一部分,而是两者的中介者,存在于第三个世界中。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究竟是如何认识涵义的。涵义既没有办法像物质事物那般可以被感知,也不像我们的心灵观念一样可以直接被把握。因此,弗雷格的语义学上的解释优势实际上会附带本体论的负担,这种本体论上的负担导致弗雷格必须预设自然科学之外的形而上学实体,与当今流行的自然主义有着较大的冲突。
总结
对于弗雷格难题,本文先考察了传统的指称理论与元语言理论,并且在弗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反驳了上述两种理论。最后本文介绍了弗雷格自己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弗雷格的方案對解决弗雷格难题有着解释优势,但笔者同时认为这种解释优势具有相应的本体论负担,该解释迫使弗雷格预设自然科學之外的形而上学实体,与当今流行的自然主义产生了较大冲突,因此并不成功。
参考文献:
[1] Carnap R, Smeaton A. The logical syntax of language[J]. Isis, 1937(196):427-444.
[2] Sellars W. Naming and Saying[J]. Philosophy of Science, 1962, 29(1):7-26.
[3] Sharpening Frege’s Argument against the Metalinguistic solution[EB/OL]. [2017-03-04].https://faculty.washington.edu/smcohen/453/AgainstMetalinguisticSolution.pdf
[4] A system of logic[M]. Longmans, Green, and co. 1916.
[5] Loux M J. Metaphysics: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M]. Routledge, 1998.
[6] Sider T, Language P. Frege on Sense and Reference[J]. Philosophy, 2013:238–241.
【关键词】:弗雷格;指称;涵义;元语言理论
一、弗雷格难题
弗雷格难题包括了两个相关联的难题,其一是同一命题难题,其二是命题态度归与难题,对此笔者将做简要阐明。
同一难题:给定命题A:“a=b”为真,由于“a=a”是逻辑重言式,可以得到命题B:“a=a”为真。弗雷格指出命题A与命题B虽然在逻辑上同为真,但在认知意义上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后者是可以无需借助任何经验而被先验认识的逻辑公理,此类逻辑公理是在所有可能世界均为真的必然命题,并不描述任何经验世界,因此无法扩充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而前者作为偶然命题仅仅在某些可能世界为真,对于该命题真值的判定需要求助于经验,发现这类偶然命题的过程即是认识经验世界的过程。举例来说,“晨星是晨星”与“晨星是暮星”。前者作为逻辑重言式必然为真且无法扩充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后者作为科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发现则正好相反。
如何解释上述两个命题在认知层面的差别?在弗雷格看来,无论是传统的指称理论还是元语言理论都无法予以解释,对此,本文会在下文进行详述。
命题态度归于难题:根据构成原则,整句的意义由其部分决定。该原则可推出同意义替换原则,即将句中任意部分替换为具有相同意义的构成部分,不改变整句意义。倘若我们假定指称意义论为真(名字指称事物,谓词指称函数,语句指称真值),结合同意义替换原则我们可以得出同指替换原则:
同指替换原则:对于句中任意构成成分,以相同指称的成分进行替换,不影响整句意义。
然而,弗雷格发现该原则并不适用于全部语句,对于模态语句,间接引语语句,该原则都会得出错误结论。例如:
1.“约翰相信马克吐温是马克吐温”。
2.“约翰相信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
根据同指替换原则,由于“马克吐温”与“克莱门特”指称相同,所以句1应当与句2意义相同,即同样为真。但我们发现两句的真值条件并不相同。约翰完全有可能相信句1而不相信句2,而这与同指替换原则矛盾。
在弗雷格看来,不论是同一难题还是命题态度归与难题都对传统的指称意义论构成了严重挑战。对于语言哲学家来说,如果想要保全构成原则和同意替换原则, 则有必要对传统的意义理论进行修改。在阐述弗雷格本人的解答前,我将先对弗雷格问题的其他解决方案做简要分析。
两种解决方案的分析
在同一难题中,弗雷格认为同一命题既不是表达指称的相同,也不是表达名称的共指关系。也就是说,在同一命题中,等号左右两边的名字既不能按照传统指称理论那般理解为名字的指称也不能按照元语言学理论理解为具体的“字符”。由于上述两种理论都无法解释认知意义的差异,弗雷格最终引入了涵义和指称的区分来解释。在详述弗雷格本人的区分前,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对上述两种理论是否真的像弗雷格那样无法解释认知意义的差异做一细致分析。
元语言理论:元语言理论将同一命题看做是关于“词语”本身之间的共指关系,即此时等号两边的语言符号不再是指称世界,而是指称语言自身,这种理论最早被卡尔纳普[1]提出,用来取代共相实在论。弗雷格认为该理论最主要的问题是如果将同一命题看做名称之间的共指关系,那么由于用何种名称指称事物完全是人类语言习惯的任意行为,则我们无法说明为何有的时候同一命题能够表达实质的,而非任意的关系,即能够对我们的知识进行拓展。
在笔者看来,弗雷格的反驳力度较弱,仅仅是指出元语言理论对某些同一命题无法充分的说明,充其量能够部分地打击元語言理论。笔者认为,若要彻底驳倒元语言理论需要通过其他的论证来实现。
反驳1:上述的元语言理论将名称理解为指代具体事物的语言标记,即我们书本上的字符和我们平常说话时发出的音节。然而,该理论的一个问题是将名称仅仅理解为某种語言中的具体标记和音节,因而无法说明跨语言或者翻译的情形。例如:
1.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
2.“马克吐温”与“克莱门特”指称同一对象。
对于元语言学理论来说,上述命题1与命题2是等值并且意义相同的。然而,倘若我们将语言翻译为成英语:
3.Mark Twine is Clements.
4.“马克吐温” and “克莱门特” denote the same thing.
我们发现,一旦翻译成英语,由于此时的引号关系,我们不能将引号内所引内容翻译成英语。所以上述两个命题在认知意义上并不相同,因为一个不懂汉语的英语使用者可以相信命题3却不相信命题4。
对此,我们可以模仿塞拉斯[2]对元语言理论进行改造,即将等号两遍的名称并非理解为某一语言中的具体标记和音节,而是理解为所有语言中具有相同功能的所有具体标记和音节。为此我们可以引入点记符号。
点记符号:对于任意·X·,X为某特定语言中名称,·X·指称所有语言中与X具有相同功能的具体语言标记和音节。
所以上述命题1与命题2在翻译成英语时,由于此时并非是引号,而是点记符号,而点记符号指称所有语言中功能相同的语言标记和音节,所以我们可以将点击符号内的名称翻译成任何语言中具有相同功能的语言标记和音节,具体如下: 5.Mark Twine is Clements.
6.·Mark Twine· and ·Clements· denote the same thing.
所以上述两个命题仍然是等值并且意义相同。
塞拉斯的元语言理论固然可以回避同一难题,但其理论自身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我们该如何理解“相同功能”这一概念,其中的争论十分复杂。对此,笔者在此不过多赘述,笔者认为,即便赛尔的理论成功,元语言学理论还是面临一个致命难题。
反驳2:一个更深层的反驳[3]是指出元语言理论实际上并没有能够解释“同一”,其解释项中的“共指”仍然需要借助“同一”来说明,而这样一来,我们会陷入到解释循环中。具体如下,其中D(“X”)表示“X”的指称:
1.“a”和“b”共同指称同一事物。
2.D(“a”)和D(“b”)是同一事物,即D(“a”) = D(“b”)
对于元语言理论来说,谈论命题1即是谈论2,二者是等值的。但我们注意到,命题2中仍然出现了等于符号,由于我们最开始的解释任务是解释等号,所以我们必须解释命题2中的等号。如下:
3.“D(“a”)” 和“D(“b”)”共同指称同一事物。
4.D(“D(“a”)”)和D(“D(“b”)”)是同一事物,即D(“D(“a”)”)= D(“D(“b”)”)
按照元语言理论,我们可以得到命题3,而命题3实质上说的是命题4,二者等值。但问题在于命题4中间仍然出现了等于号,我们还是得进一步解释其中的等于号。不难看出,我们此时会陷入无限后退中,此时我们唯一的方法即是假定命题2不需要解释,在一开始阻止无限后退,但如果我们认为命题2不需要解释,那么我们的解释项中由于出现了被解释词项,即“=”,我们的解释就会陷入循环解释的难题中。所以,不难看出,采用元语言学的理论我们要么会陷入无限后退,要么会陷入循环论证。在笔者看来,这是元语言学理论最根本的问题。
指称理论:对于指称意义理论[4]来说,我们使用语言,目的是谈论世界本身,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其具体指涉的世界。根据该理论,专名的意义即是其所指称的具体事物;摹状词的意义即是其所指称的属性;语句的意义即是语句指称的事态。由于假定“a”与“b”的指称都是同一事物,则我们无法区分命题A与命题B在认知意义上的差异。
指称理论若是要解释认知意义的差异,必须在解释内容上做出区分,其中一种可能的区分是对指称对象进行修改。例如,在“晨星”和“暮星”的例子中,我们不在将这二者看作指称同一对象,而是看作指称该对象的不同时空区域,即一个是早晨的时空区域,一个是晚上的时空区域。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区分两者认知意义上的不同。另外的一个例子同样可以借由指称对象的区分来理解,对于“克莱门特”和“马克吐温”的认知差异,我们可以理解为指称对象的差异,即前者指称该作家的青年时期,而后者指称其成年时期。同样借由具体指称的时空区域的区别,我们可以解释同一难题。
然而,在笔者看来,如果借由时空区域的不同来回避同一难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解释命题A:“a=b”。由于时空区域的不同,我们很难理解为何要将“马克吐温”、“晨星”等同于“克莱门特”和“暮星”。二者由于指称的时空区域不同,将无法画上等同关系。
一种解决方案[5]是将此处的等于符号做另外的解释,即,此时我们说“克莱门特”等于“马克吐温”实质上说的是这两个词项指称的对象同属于一个对象,这样便能够回避上述问题。
然而,与元语言学的第二个反驳一样,此处将等号理解为“同属”关系同样的会面临循环解释或无限后退的难题。具体如下:
1.“a”和“b”的指称属于同一事物。
2.D(“a”)和D(“b”)属于同一事物,按照上文,我们将等号理解为同属关系,我们可以得出:D(“a”) = D(“b”)
3.“D(“a”)” 和“D(“b”)”的指称属于同一事物。
4.D(“D(“a”)”)和D(“D(“b”)”)的指称属于同一事物,即D(“D(“a”)”)= D(“D(“b”)”)
5.无限循环….
所以,该方案仍然无法挽救指称理论,指称理论仍然无法说明两个同一命题的认知差异。
综上,无论是元语言理论还是指称理论都无法解释同一命题间的认知差异,所以我们必须寻找第三条解决方案,这也就是弗雷格本人的解决方案。
涵义与指称的区分
对于弗雷格难题,弗雷格认为语言此时既不像指称理论认为的那般是用来指称世界的,也不像元语言理论那般指称語言自身。弗雷格认为语言不仅可以用来指称事物(世界,语言自身),还可以用来表达涵义。对于弗雷格来讲[6],涵义既不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也不能单纯的等同为主观的心灵观念,而是介于客观世界与我们主观心灵的一个中介者,是我们心灵把握客观世界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借由涵义来确定語言名称的指称。
在弗雷格看来,涵义和指称的区分可以有效的解决弗雷格难题,具体如下:
同一难题:不难看出,一旦我们区分了涵义与指称,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何两个同一命题的认知意义不同。对于弗雷格来说,等于关系之所以成立是因为二者指称相同,但同一命题却不因此就仅仅表达指称相同,因为词语并不仅仅只有指称,还有与之关联的涵义。而正是涵义帮助我们区分同一命题的认识差异。
例如,在前面例子中,“马克吐温”和“克莱门特”不仅可以用来指称世界中的事物,也可以表达我们是通过何种方式指称的事物,即涵义。所以,虽然二者指称相同,但由于涵义不同,所以“马克吐温是马克吐温”和“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的认识意义不同。
命题态度归与难题:对于“相信”、“怀疑”等不透明语境,弗雷格认为,此时被间接引用的部分应当被当做整体来对待,即当我们谈论“约翰相信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的时候,我们谈论的并不是“约翰”、“马克吐温”,“克莱门特”这几个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在谈论“约翰”与“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之间的关系。弗雷格认为,此时“约翰”的指称仍然是世界上的某个具体的事物,但“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的指称却是命题而非真值。换句话说,在间接引语中,该间接引语的指称并非是由其组成部分的指称决定的指称---真值,此时的指称是原本的涵义。所以,我们在进行替换的时候,必须替换指称(此处即涵义)相同的构成部分才能避免语意发生变化,而作为间接引语的“马克吐温是马克吐温”与“马克吐温是克莱门特”由于指称不同的涵义,所以不能进行同指替换。 综上,弗雷格通过涵义和指称的区分解决了弗雷格难题。然而,弗雷格的解决方案并非没有问题,在笔者看来,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其理论预设涵义,要承担较大的本体论负担。对于弗雷格的理论来说,涵义既不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也不是我们心灵世界的一部分,而是两者的中介者,存在于第三个世界中。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究竟是如何认识涵义的。涵义既没有办法像物质事物那般可以被感知,也不像我们的心灵观念一样可以直接被把握。因此,弗雷格的语义学上的解释优势实际上会附带本体论的负担,这种本体论上的负担导致弗雷格必须预设自然科学之外的形而上学实体,与当今流行的自然主义有着较大的冲突。
总结
对于弗雷格难题,本文先考察了传统的指称理论与元语言理论,并且在弗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反驳了上述两种理论。最后本文介绍了弗雷格自己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弗雷格的方案對解决弗雷格难题有着解释优势,但笔者同时认为这种解释优势具有相应的本体论负担,该解释迫使弗雷格预设自然科學之外的形而上学实体,与当今流行的自然主义产生了较大冲突,因此并不成功。
参考文献:
[1] Carnap R, Smeaton A. The logical syntax of language[J]. Isis, 1937(196):427-444.
[2] Sellars W. Naming and Saying[J]. Philosophy of Science, 1962, 29(1):7-26.
[3] Sharpening Frege’s Argument against the Metalinguistic solution[EB/OL]. [2017-03-04].https://faculty.washington.edu/smcohen/453/AgainstMetalinguisticSolution.pdf
[4] A system of logic[M]. Longmans, Green, and co. 1916.
[5] Loux M J. Metaphysics: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M]. Routledge, 1998.
[6] Sider T, Language P. Frege on Sense and Reference[J]. Philosophy, 2013:23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