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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开展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及防外破工作将有效发挥各地市供电公司地域资源优势,对所辖区域内的公司所属电力设施,不分产权归属,不分电压等级,均有保护责任,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构建科学有效、全面覆盖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制和网络体系,确保问题发现更早、处理问题更及时,确保外力破坏等隐患实现“预控、能控、在控”。
[关键词]输电线路 运维 属地化
中图分陈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224-01
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是指将各运维单位负责管理的100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通道巡视工作,包括固定(流动)施工作业、山火、线下异物、树障清理等隐患的发现、上报、制止和处理等工作,按所在行政区域分解到各属地公司,由属地公司协助线路运维单位在通道定期巡视的基础上,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线路通道再巡视、通道隐患的及时上报和处理等工作,线路运维单位和属地公司按责任范围,共同承担线路通道运维安全责任。
开展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管理工作将有效发挥各地市供电公司地域资源优势,对所辖区域内的公司所属电力设施,不分产权归属,不分电压等级,均有保护责任,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构建科学有效、全面覆盖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制和网络体系,确保问题发现更早、处理问题更及时。
1 明确职责
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管理工作要建立起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的“三级责任”管理模式,即市、县、乡镇供电所进行三级责任管理,形成公司统一管、供电所分片管、乡镇供电所相关责任人具体管的格局。合理有效地调配现有运维人员,有序推进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根据辖区输电线路分布实际,明确了责任单位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区段,明确每基杆塔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让线路属地化工作成为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的有效依托,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农电工、每一基杆塔。
运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属线路的运维工作,是所属线路运维的责任主体;与输电线路属地公司签订通道运维协议,明确输电线路通道运行维护的相关责任;负责向属地公司提供有关线路通道的基础台账资料,并进行现场交底;与属地公司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及时清除线路通道障碍及外力破坏隐患;针对35千伏-220千伏输电线路通道巡视要求,负责对属地公司运维人员进行线路运维的技术指导及专业技能培训。
属地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与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联系,负责所辖地域内线路通道运维的协作配合工作,及时发现、上报线路通道内施工作业、山火等外破隐患,配合运维单位清除线路通道障碍及外力破坏隐患;负责与运维单位进行线路通道属地化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业务联系等;协助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协助送达线路通道内隐患告知书;负责指导所属县公司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管理组织体系,将辖区内每条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落实到供电所及每个责任人;协助开展线路外力破坏事件的调查及处理等。
2 目标描述
1)业绩指标可控。至2015年末,输电线路跳闸率小于0.25次/百千米·年;故障停运率小于0.1次/百千米·年。其中,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跳闸率小于0.23次/百千米·年,故障停运率小于0.08次/百千米·年。
2)运行安全稳定。不发生倒塔、断线、同一通道多条(回)同时跳闸等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运维、检修、技改等生产现场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直流输电线路导致的双极闭锁事故;不发生跨区电网及特高压交直流线路责任考核事故;重要输电通道不发生五级以上设备事件;不发生责任外破事件;不发生树线放电;不发生污闪跳闸。
3)管理精益规范。通过标准化线路建设和精益化管理提升工作,输电专业逐步形成技术措施完善,运行环境和谐,管理严格规范,设备安全稳定,效率效益提高,具有一流专业管理水平的良好局面。
3 工作流程
2.1管理流程
属地化工作隱患处理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排查阶段、核实阶段、治理阶段和消除阶段;实施单位分为三级,分别是市供电公司、运维单位和属地单位。
2.2.1排查阶段
对所辖输电线路开展了“专项调查”,即:对杆塔本体进行调查、对保护区内的通道环境进行调查、对各类跨越交叉进行调查、对线路附属设施进行调查、对线路所属地域进行调查、对线路分界点进行调查,所有调查建立图片、数据、文字档案,并全部录入输电生产管理数据系统中。结合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和输电线路状况,绘制了地域输电线路地理接线图,明确输电线路通道隐患排查责任制。
2.2.2核实阶段
有效核实通道内隐患。结合运维单位状态巡视工作对属地责任人通报的隐患进行核实。第一,建立层级核实机制。当属地责任人发现隐患后,先由其(发现人)进行现场预核实,判断是否为一般隐患。第二,当判断为重大或危急隐患时通报运维单位进行核实,提高核实隐患的准确性。第三,当运维单位无法准确判断隐患性质时,由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
2.2.3治理阶段
根据现场核实结果,组织协调公司、运维单位、属地单位三个层面隐患治理工作的循环运转,制定实施方案,与电力警务室加强合作,完善风险预警及隐患治理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输电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实时治理。
2.2.4消除阶段
通道内隐患彻底消除。实行跟踪式巡视制度。隐患完成治理后,由运维单位责任班组、属地单位责任人进行跟踪式巡视,对治理不合格的隐患,进行专项分析,重新进行治理。建立隐患档案库及追溯责任制度。运维单位在接受属地单位通报的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后,按照“一患一档”原则建立隐患档案数据库,统一进行保存,按照“谁发现、谁治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确保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得到消除。
[关键词]输电线路 运维 属地化
中图分陈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224-01
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是指将各运维单位负责管理的100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通道巡视工作,包括固定(流动)施工作业、山火、线下异物、树障清理等隐患的发现、上报、制止和处理等工作,按所在行政区域分解到各属地公司,由属地公司协助线路运维单位在通道定期巡视的基础上,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线路通道再巡视、通道隐患的及时上报和处理等工作,线路运维单位和属地公司按责任范围,共同承担线路通道运维安全责任。
开展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管理工作将有效发挥各地市供电公司地域资源优势,对所辖区域内的公司所属电力设施,不分产权归属,不分电压等级,均有保护责任,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构建科学有效、全面覆盖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制和网络体系,确保问题发现更早、处理问题更及时。
1 明确职责
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管理工作要建立起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的“三级责任”管理模式,即市、县、乡镇供电所进行三级责任管理,形成公司统一管、供电所分片管、乡镇供电所相关责任人具体管的格局。合理有效地调配现有运维人员,有序推进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根据辖区输电线路分布实际,明确了责任单位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区段,明确每基杆塔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让线路属地化工作成为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的有效依托,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农电工、每一基杆塔。
运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属线路的运维工作,是所属线路运维的责任主体;与输电线路属地公司签订通道运维协议,明确输电线路通道运行维护的相关责任;负责向属地公司提供有关线路通道的基础台账资料,并进行现场交底;与属地公司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及时清除线路通道障碍及外力破坏隐患;针对35千伏-220千伏输电线路通道巡视要求,负责对属地公司运维人员进行线路运维的技术指导及专业技能培训。
属地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与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联系,负责所辖地域内线路通道运维的协作配合工作,及时发现、上报线路通道内施工作业、山火等外破隐患,配合运维单位清除线路通道障碍及外力破坏隐患;负责与运维单位进行线路通道属地化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业务联系等;协助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协助送达线路通道内隐患告知书;负责指导所属县公司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管理组织体系,将辖区内每条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属地化工作落实到供电所及每个责任人;协助开展线路外力破坏事件的调查及处理等。
2 目标描述
1)业绩指标可控。至2015年末,输电线路跳闸率小于0.25次/百千米·年;故障停运率小于0.1次/百千米·年。其中,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跳闸率小于0.23次/百千米·年,故障停运率小于0.08次/百千米·年。
2)运行安全稳定。不发生倒塔、断线、同一通道多条(回)同时跳闸等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运维、检修、技改等生产现场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直流输电线路导致的双极闭锁事故;不发生跨区电网及特高压交直流线路责任考核事故;重要输电通道不发生五级以上设备事件;不发生责任外破事件;不发生树线放电;不发生污闪跳闸。
3)管理精益规范。通过标准化线路建设和精益化管理提升工作,输电专业逐步形成技术措施完善,运行环境和谐,管理严格规范,设备安全稳定,效率效益提高,具有一流专业管理水平的良好局面。
3 工作流程
2.1管理流程
属地化工作隱患处理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排查阶段、核实阶段、治理阶段和消除阶段;实施单位分为三级,分别是市供电公司、运维单位和属地单位。
2.2.1排查阶段
对所辖输电线路开展了“专项调查”,即:对杆塔本体进行调查、对保护区内的通道环境进行调查、对各类跨越交叉进行调查、对线路附属设施进行调查、对线路所属地域进行调查、对线路分界点进行调查,所有调查建立图片、数据、文字档案,并全部录入输电生产管理数据系统中。结合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和输电线路状况,绘制了地域输电线路地理接线图,明确输电线路通道隐患排查责任制。
2.2.2核实阶段
有效核实通道内隐患。结合运维单位状态巡视工作对属地责任人通报的隐患进行核实。第一,建立层级核实机制。当属地责任人发现隐患后,先由其(发现人)进行现场预核实,判断是否为一般隐患。第二,当判断为重大或危急隐患时通报运维单位进行核实,提高核实隐患的准确性。第三,当运维单位无法准确判断隐患性质时,由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
2.2.3治理阶段
根据现场核实结果,组织协调公司、运维单位、属地单位三个层面隐患治理工作的循环运转,制定实施方案,与电力警务室加强合作,完善风险预警及隐患治理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输电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实时治理。
2.2.4消除阶段
通道内隐患彻底消除。实行跟踪式巡视制度。隐患完成治理后,由运维单位责任班组、属地单位责任人进行跟踪式巡视,对治理不合格的隐患,进行专项分析,重新进行治理。建立隐患档案库及追溯责任制度。运维单位在接受属地单位通报的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后,按照“一患一档”原则建立隐患档案数据库,统一进行保存,按照“谁发现、谁治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确保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