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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大别山北麓,属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2130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4万人。该县自2006年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过近5年的探索与实践,各项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通过2007年7月和2009年5月两次扩大覆盖面,全县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88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5%;经过两次提高保障标准,自2010年元月开始,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60元,2010年的低保金已发放至6月份,发放资金1036.8万元,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这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领导重视 保障有力
商城县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考核,县民政局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分别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副乡镇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了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
深入调研 及时创新
农村低保制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一项新的救助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该县民政局采取试点探路、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自2006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该县坚持以重点督查、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等形式推动农村低保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为健全完善低保管理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农村低保审批工作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把这项工作做实,该县在两次低保扩面工作中都分别对农村低保审批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落实从严审批、规范运作的原则,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特困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另外,该县还实行了低保政策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即本人申请、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查公布、县民政局审批公布的“三级审核、三榜公布”的审批程序。在确定保障对象中,坚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做到家庭成员和关系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查准确。同时,对无劳动能力户、重病户、天灾人祸户进行入户调查。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该县县政府结合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为全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各乡镇都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农村低保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规范管理 重点督查
该县政府充分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草拟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规范操作。一是切实加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农村低保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原则性都非常强。该县在认真分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了《商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收入核算和审批程序。同时,结合实际,借鉴开展城镇低保工作的经验,在保障对象的确定、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分类施保等环节上,制定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低保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家喻户晓。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结合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申请条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确保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争取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及时开展督查工作,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该县民政局每季度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主要督查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低保对象申请程序、乡村两级审核把关情况、张榜公示情况、群众反映意见和资金发放情况。同时对于经过努力已经脱贫的低保对象,取消农村低保待遇。对因病或上学等原因致贫的困难群众,依照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四是突出重点,集中督查。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实农村低保工作队伍,结合低保扩面工作的开展集中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两个结合 构建和谐
该县在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坚持将低保对象的受理与落实其他各项国家政策相结合,对诸如计划生育双女户、老村干部和老党员以及因土地流转而失地的农民等特殊群体中生活困难的优先纳入低保范围,既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又促进了国家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领导重视 保障有力
商城县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考核,县民政局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分别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副乡镇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了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
深入调研 及时创新
农村低保制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一项新的救助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该县民政局采取试点探路、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自2006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该县坚持以重点督查、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等形式推动农村低保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为健全完善低保管理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农村低保审批工作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把这项工作做实,该县在两次低保扩面工作中都分别对农村低保审批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落实从严审批、规范运作的原则,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特困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另外,该县还实行了低保政策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即本人申请、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查公布、县民政局审批公布的“三级审核、三榜公布”的审批程序。在确定保障对象中,坚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做到家庭成员和关系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查准确。同时,对无劳动能力户、重病户、天灾人祸户进行入户调查。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该县县政府结合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为全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各乡镇都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农村低保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规范管理 重点督查
该县政府充分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草拟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规范操作。一是切实加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农村低保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原则性都非常强。该县在认真分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了《商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收入核算和审批程序。同时,结合实际,借鉴开展城镇低保工作的经验,在保障对象的确定、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分类施保等环节上,制定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低保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家喻户晓。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结合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申请条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确保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争取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及时开展督查工作,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该县民政局每季度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主要督查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低保对象申请程序、乡村两级审核把关情况、张榜公示情况、群众反映意见和资金发放情况。同时对于经过努力已经脱贫的低保对象,取消农村低保待遇。对因病或上学等原因致贫的困难群众,依照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四是突出重点,集中督查。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实农村低保工作队伍,结合低保扩面工作的开展集中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两个结合 构建和谐
该县在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坚持将低保对象的受理与落实其他各项国家政策相结合,对诸如计划生育双女户、老村干部和老党员以及因土地流转而失地的农民等特殊群体中生活困难的优先纳入低保范围,既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又促进了国家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