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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6]49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晴隆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莲城镇建制,分别设置莲城街道、东观街道。(一)新设置的莲城街道辖原莲城镇南街社区、中心社区、菜籽村、江兴村、蔡家村和沙子镇文丰村、坡荣村、火把村,街道办事处驻中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