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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节能投入,每年有收益,最后节能设备还归企业所有,你干不干?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多种灵活的商业模式,就EMC(EnergyManagerment Contract,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LED路灯改造示范工程中的应用进行了创新性的发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具体要求,勤上光电将传统EMC与其他商业模式如卖方信贷、BT模式等灵活结合。该模式中。勤上既是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也是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桥梁,这种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升华,从而保障生产厂家、金融机构和用户三方共赢并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以东莞市万江区LED路灯示范工程为例:
在万江区共完成安装3668盏LED路灯的改造工程中,勤上与晶湛节能公司和广东省EMC联盟共同合作,晶湛节能公司作为EMC营运公司,购买勤上光电的产品租赁给政府,政府每月固定供款给晶湛公司,勤上光电提供5年灯具的维护及购买灯具质量保险,政府财政只需要先拿出20%的资金,余下部分在6年内完成供款,其供款依据是每月省下的电费及维护费用。以勤上112WLED路灯代替250w传统高压钠灯为例:虽然每盏LED路灯成本比传统高压钠灯高1170元,但每一盏LED路灯,每年可节约电费570元,节约维护费用100元,1.75年可以收回安装LED路灯多出的成本。此后,每一盏LED路灯,每年在节电和节省维护方面可获得高达670元的收益。
同时,在节能减排方面,每一盏勤上LED路灯每年可减少2024.8吨C02排放量。勤上光电以EMC模式,创造性地开启自己的“低碳之行”,构建了金融租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的模式,正在成为业内的成功标杆和典范。
EMC公司的运营模式
企业的收益可以有两种来源:收入的增加和成本的减少。要减少成本,对企业来说通常需要先投X--定的资本,这会对企业流动资金产生很大压力,这是阻碍企业节能改造的障碍之一。
但是,既然有明确的未来收益,就可以用这未来的收益来支付眼前的设备改造成本,从而去实现这种未来的收益。这就是EMC的核心思想。其本质上是节能改造市场的一种金融创新,利用年金折现的原理来节省节能改造的初期资金投入,以促成合作的达成。
EMC模式主要参与方,是专业提供EMC服务的公司和接受节能改造的企业。EMC公司提供的服务核心不是简单的某种节能产品或者节能技术,而是提供一种综合性的节能服务。而EMC公司本身的核心收益来源,就是为客户实现的“节能量”,即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MC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细化到具体服务上,EMC公司一般会为客户提供: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
典型的EMC服务流程如下:
●审计企业能源使用状况:EMC对企业能源使用状况进行审计评估,找出节能潜力点所在,并对各种可选择措施所能实现的节能量提出预测。
●依据能源审计报告,EMC提出节能整体方案,若意向深入则开始更详尽的具体方案设计。
●实施项目。其中EMC会为客户承担节能改造中的资金投入和设备采购,因此在合同期EMC公司会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小部分收益留给客户;合同期结束后所有设备归客户。
●若客户不能接受设计方案,则EMC收取一定的能源审计评估费用。
EMC的产业链模式
一个EMC项目必须整合各方的资源,才能顺利运营。
EMC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就是整合上游资源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技术、设备和施工。这些节能技术、设备和施工等可以是EMC公司的自有资源或整合的外部资源。
而节能产业作为一种资本密集型的产业,节能改造通常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在EMC项目中,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其一般来源于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专项贷款、专项成立的能源管理基金、国际资本、以及设备提供商的分期付款等。EMC服务的基本类型
EMC服务根据承担的责任、义务、付款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节能服务合同分成不同的类型。目前我国主要存在以下三种EMC合作模式:
1 节能效益分享型EMC
这种类型的合同规定由EMC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在项目期内客户和EMC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其主要特点就是不仅节能项目本身的施工安装和合同期内的运营等风险由EMC公司全部承担,另外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还款责任也由EMC公司承担。这样对于接受节能改造的企业来说风险极小。相应的,客户在合同期内不会分享太大的节能收益。
2 节能量保证型EMC
在这种类型的合同里,EMC公司保证客户的能源费用将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不同在于,该模式下融资责任由客户来承担,但是相应的,在节能效益的占有方面,客户会更有主动权。而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节能量,EMC公司将赔付全部未达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 能源费用托管型EMC
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由EMC负责替管理客户企业整个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而且由EMC承包能源费用。相应的,客户必须支付整个项目的承包费。其实质就是客户将原本的能耗费用支付给EMC公司以换取设备改造和合同期内的能耗。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多种灵活的商业模式,就EMC(EnergyManagerment Contract,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LED路灯改造示范工程中的应用进行了创新性的发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具体要求,勤上光电将传统EMC与其他商业模式如卖方信贷、BT模式等灵活结合。该模式中。勤上既是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也是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桥梁,这种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升华,从而保障生产厂家、金融机构和用户三方共赢并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以东莞市万江区LED路灯示范工程为例:
在万江区共完成安装3668盏LED路灯的改造工程中,勤上与晶湛节能公司和广东省EMC联盟共同合作,晶湛节能公司作为EMC营运公司,购买勤上光电的产品租赁给政府,政府每月固定供款给晶湛公司,勤上光电提供5年灯具的维护及购买灯具质量保险,政府财政只需要先拿出20%的资金,余下部分在6年内完成供款,其供款依据是每月省下的电费及维护费用。以勤上112WLED路灯代替250w传统高压钠灯为例:虽然每盏LED路灯成本比传统高压钠灯高1170元,但每一盏LED路灯,每年可节约电费570元,节约维护费用100元,1.75年可以收回安装LED路灯多出的成本。此后,每一盏LED路灯,每年在节电和节省维护方面可获得高达670元的收益。
同时,在节能减排方面,每一盏勤上LED路灯每年可减少2024.8吨C02排放量。勤上光电以EMC模式,创造性地开启自己的“低碳之行”,构建了金融租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的模式,正在成为业内的成功标杆和典范。
EMC公司的运营模式
企业的收益可以有两种来源:收入的增加和成本的减少。要减少成本,对企业来说通常需要先投X--定的资本,这会对企业流动资金产生很大压力,这是阻碍企业节能改造的障碍之一。
但是,既然有明确的未来收益,就可以用这未来的收益来支付眼前的设备改造成本,从而去实现这种未来的收益。这就是EMC的核心思想。其本质上是节能改造市场的一种金融创新,利用年金折现的原理来节省节能改造的初期资金投入,以促成合作的达成。
EMC模式主要参与方,是专业提供EMC服务的公司和接受节能改造的企业。EMC公司提供的服务核心不是简单的某种节能产品或者节能技术,而是提供一种综合性的节能服务。而EMC公司本身的核心收益来源,就是为客户实现的“节能量”,即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MC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细化到具体服务上,EMC公司一般会为客户提供: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
典型的EMC服务流程如下:
●审计企业能源使用状况:EMC对企业能源使用状况进行审计评估,找出节能潜力点所在,并对各种可选择措施所能实现的节能量提出预测。
●依据能源审计报告,EMC提出节能整体方案,若意向深入则开始更详尽的具体方案设计。
●实施项目。其中EMC会为客户承担节能改造中的资金投入和设备采购,因此在合同期EMC公司会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小部分收益留给客户;合同期结束后所有设备归客户。
●若客户不能接受设计方案,则EMC收取一定的能源审计评估费用。
EMC的产业链模式
一个EMC项目必须整合各方的资源,才能顺利运营。
EMC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就是整合上游资源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技术、设备和施工。这些节能技术、设备和施工等可以是EMC公司的自有资源或整合的外部资源。
而节能产业作为一种资本密集型的产业,节能改造通常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在EMC项目中,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其一般来源于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专项贷款、专项成立的能源管理基金、国际资本、以及设备提供商的分期付款等。EMC服务的基本类型
EMC服务根据承担的责任、义务、付款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节能服务合同分成不同的类型。目前我国主要存在以下三种EMC合作模式:
1 节能效益分享型EMC
这种类型的合同规定由EMC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在项目期内客户和EMC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其主要特点就是不仅节能项目本身的施工安装和合同期内的运营等风险由EMC公司全部承担,另外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还款责任也由EMC公司承担。这样对于接受节能改造的企业来说风险极小。相应的,客户在合同期内不会分享太大的节能收益。
2 节能量保证型EMC
在这种类型的合同里,EMC公司保证客户的能源费用将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不同在于,该模式下融资责任由客户来承担,但是相应的,在节能效益的占有方面,客户会更有主动权。而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节能量,EMC公司将赔付全部未达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 能源费用托管型EMC
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由EMC负责替管理客户企业整个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而且由EMC承包能源费用。相应的,客户必须支付整个项目的承包费。其实质就是客户将原本的能耗费用支付给EMC公司以换取设备改造和合同期内的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