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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I-1999]6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1999年4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正确执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到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