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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学术界对交易成本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交易成本的概念和测量方面。本文针对交易成本的概念和测量都做了详尽的阐述和评论。在测量方面,本文分为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测量,而宏观层面的测量,又分为以威利斯和诺斯为代表的直接测量法,和以交易效率反向间接测量法。分析表明,尽管多年来各国经济学家近年来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总的来说,测量方法还是比较单一,我国学者在微观层面的研究方面还是个空白。
【关键词】 交易费用 宏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 微观层面的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新制度经济学与西方新古典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就是承认存在有正的交易费用。自科斯开创性地《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引入经济学,便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发展。但是争论之声一直都未停息,争论的焦点有二:(1)交易费用的定义问题,(2)交易费用的测量问题。
1. 费用的概念
1.1交易成本的内涵
到目前为止,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交易费用进行了定义。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使用价格机制是有代价的。后来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详加阐述。虽然科斯把交易费用引入经济学,但是阿罗首次提出“交易费用”这一名词,并定义为:市场机制运行的费用,把交易费用的定义扩展到所有市场经济组织的范围,并认为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全,使交易运作产生了费用。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成本是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和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以为包含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张五常认为交易费用是在“鲁滨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包括了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巴泽尔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埃格特森则认为,交易费用是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利的费用。
1.2交易成本的外延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认为交易费用至少包括三部分:(1)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2)谈判和签约费用;(3)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
威廉姆森在1985年將交易费用区分“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事前”交易费用是指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合同得以实施所付出的代价。“事后”交易成本主要指:(1)由于交易行为偏离合作方向而带来的双方不适应成本;(2)讨价还价成本;(3)为解决合同纠纷而建立的治理结构费用;(4)为保证各种承诺得以兑现所支付的那种成本。
2. 交易费用的测量
对世界各国的学者对交易费用定义,不外乎就是在内涵和外延上的界定;而对交易费用的测量,又不外乎在宏观和微观上的测量。
2.1宏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的测量
2.1.1例行的直接测量
威利斯和诺斯首次通过计量方法测算出一国的交易费用,开辟了由理论研究到实证研究的先河。他们在《美国经济中交易部门的测算:1870-1970》一文中,美国交易费用总量占GNP的比重从1870年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并且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即经济越发达,交易部门的规模越大,交易费用占GNP的比重也越大。
到目前为止,对于整个国家交易费用的测量,国内外学者都是采用威利斯和诺斯的方法,并得出的结论也与他们的结论一致。例如,Dollery和Leong(1998)、Dagnino和Farina等分别对澳大利亚、阿根廷的交易费用的计量;Ghertman运用OECD数据,对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四个发达国家基于1960-1990年间的交易费用的变动趋势做了比较研究。
国内学者虽也借鉴了威利斯和诺斯的方法,但由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差异和数据获取的困难,也只能对交易费用总量作粗略的测算。缪仁炳和陈志昂利用我国人口统计资料,将从业人员分为转换和交易两大类型,在一定假设条件下,基于交易人员对1978-2000年我国国民经济中交易费用进行了测量,其结论高度相关。金玉国等人借助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以交易行业及交易服务的增加值为基础,在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前提下,测算了我国外在性交易费用的绝对数。
2.1.2建立交易效率的间接测量
威利斯和诺斯的方法除了测度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外,也没有解决生产费用与交易费用的难题。为此,一些学者提出了用交易效率来间接测量一国的交易费用。
台湾学者陈若宁利用1995年的跨国资料,利用因素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论证了资讯通讯科技与人力资本这两个影响交易效率的层面对生产力与经济发展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赵红军借鉴钟富国的做法,以政府、通讯基础设施和教育作为交易效率的三个层面,并运用因素分析测量了我国在1997-2002年平均交易效率,并检验其与我国经济发展直接的关系。
总之,在采用因素分析方法的条件下,政府制度、基础设施和教育等指标在交易效率方面得以反映。这种从交易效率的角度来反映一国的交易费用,避免了直接衡量交易费用所面临的难题,因而推进了交易费用的理论发展。
2.2微观层面上交易成本的测量
威廉姆森为微观层面上的交易成本的测量奠定了理论基础。他把交易成本细化为“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虽然精确计量很困难,但可以通过对不同制度的比较来对交易成本做出比较。
起初,科斯比较各组织交易费用如下:(1)C1 而威廉姆森认为只要比较出大小即可,不一定算出具体的数。首先,揭示使各类组织制度安排有所区别的组织属性如何影响与组织有关的成本;其次,用差别化方式将上述成本的发生与交易的各个可观察的维度联系起来。因此,可得出:C1=b1X+l1,C2=b2X+l2,其中C1和C2是各制度安排对应的交易费用,b1和b2是参数,X表示影响组织制度成本的可观察的特征向量,l1和l2是为观察到的因素。即使无法观察到交易成本,但我们仍可以通过分析任何导致各种组织形式的效率来设计检验的假设,还可以通过b1和b2相对值来进行预测。
结论
本文就交易费用进行了相关梳理和归纳,在探讨交易费用定义的基础上,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其进行测量综上分析。
在宏观层面,交易费用的测量大都采用威利斯和诺斯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方法较为单一,虽说近几年,开始使用交易效率来衡量交易费用,但其方法还不是太成熟和完备,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在微观层面上,本文仅仅对威廉姆森的管理型交易成本进行了阐述,但在市场型交易费用和政策型交易费用进行梳理和阐述,同时也没有对经验性案例层面进行阐述。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交易费用的研究成果颇丰,但是我国在微观层面和经验性研究层面却一直么有什么成果,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更需我们进一步的努力研究。
参考文献:
[1] 袁庆明.关于交易费用的几个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4,(1):54-59.
[2] Coase,R..1937, The Nature of the Firm
[J].Economica,4,P386-405.
(作者单位:刘浩,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李宗轩,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关键词】 交易费用 宏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 微观层面的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新制度经济学与西方新古典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就是承认存在有正的交易费用。自科斯开创性地《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引入经济学,便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发展。但是争论之声一直都未停息,争论的焦点有二:(1)交易费用的定义问题,(2)交易费用的测量问题。
1. 费用的概念
1.1交易成本的内涵
到目前为止,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交易费用进行了定义。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使用价格机制是有代价的。后来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详加阐述。虽然科斯把交易费用引入经济学,但是阿罗首次提出“交易费用”这一名词,并定义为:市场机制运行的费用,把交易费用的定义扩展到所有市场经济组织的范围,并认为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全,使交易运作产生了费用。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成本是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和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以为包含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张五常认为交易费用是在“鲁滨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包括了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巴泽尔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埃格特森则认为,交易费用是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利的费用。
1.2交易成本的外延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认为交易费用至少包括三部分:(1)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2)谈判和签约费用;(3)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
威廉姆森在1985年將交易费用区分“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事前”交易费用是指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合同得以实施所付出的代价。“事后”交易成本主要指:(1)由于交易行为偏离合作方向而带来的双方不适应成本;(2)讨价还价成本;(3)为解决合同纠纷而建立的治理结构费用;(4)为保证各种承诺得以兑现所支付的那种成本。
2. 交易费用的测量
对世界各国的学者对交易费用定义,不外乎就是在内涵和外延上的界定;而对交易费用的测量,又不外乎在宏观和微观上的测量。
2.1宏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的测量
2.1.1例行的直接测量
威利斯和诺斯首次通过计量方法测算出一国的交易费用,开辟了由理论研究到实证研究的先河。他们在《美国经济中交易部门的测算:1870-1970》一文中,美国交易费用总量占GNP的比重从1870年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并且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即经济越发达,交易部门的规模越大,交易费用占GNP的比重也越大。
到目前为止,对于整个国家交易费用的测量,国内外学者都是采用威利斯和诺斯的方法,并得出的结论也与他们的结论一致。例如,Dollery和Leong(1998)、Dagnino和Farina等分别对澳大利亚、阿根廷的交易费用的计量;Ghertman运用OECD数据,对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四个发达国家基于1960-1990年间的交易费用的变动趋势做了比较研究。
国内学者虽也借鉴了威利斯和诺斯的方法,但由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差异和数据获取的困难,也只能对交易费用总量作粗略的测算。缪仁炳和陈志昂利用我国人口统计资料,将从业人员分为转换和交易两大类型,在一定假设条件下,基于交易人员对1978-2000年我国国民经济中交易费用进行了测量,其结论高度相关。金玉国等人借助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以交易行业及交易服务的增加值为基础,在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前提下,测算了我国外在性交易费用的绝对数。
2.1.2建立交易效率的间接测量
威利斯和诺斯的方法除了测度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外,也没有解决生产费用与交易费用的难题。为此,一些学者提出了用交易效率来间接测量一国的交易费用。
台湾学者陈若宁利用1995年的跨国资料,利用因素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论证了资讯通讯科技与人力资本这两个影响交易效率的层面对生产力与经济发展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赵红军借鉴钟富国的做法,以政府、通讯基础设施和教育作为交易效率的三个层面,并运用因素分析测量了我国在1997-2002年平均交易效率,并检验其与我国经济发展直接的关系。
总之,在采用因素分析方法的条件下,政府制度、基础设施和教育等指标在交易效率方面得以反映。这种从交易效率的角度来反映一国的交易费用,避免了直接衡量交易费用所面临的难题,因而推进了交易费用的理论发展。
2.2微观层面上交易成本的测量
威廉姆森为微观层面上的交易成本的测量奠定了理论基础。他把交易成本细化为“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虽然精确计量很困难,但可以通过对不同制度的比较来对交易成本做出比较。
起初,科斯比较各组织交易费用如下:(1)C1
结论
本文就交易费用进行了相关梳理和归纳,在探讨交易费用定义的基础上,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其进行测量综上分析。
在宏观层面,交易费用的测量大都采用威利斯和诺斯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方法较为单一,虽说近几年,开始使用交易效率来衡量交易费用,但其方法还不是太成熟和完备,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在微观层面上,本文仅仅对威廉姆森的管理型交易成本进行了阐述,但在市场型交易费用和政策型交易费用进行梳理和阐述,同时也没有对经验性案例层面进行阐述。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交易费用的研究成果颇丰,但是我国在微观层面和经验性研究层面却一直么有什么成果,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更需我们进一步的努力研究。
参考文献:
[1] 袁庆明.关于交易费用的几个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4,(1):54-59.
[2] Coase,R..1937, The Nature of the Firm
[J].Economica,4,P386-405.
(作者单位:刘浩,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李宗轩,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