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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又开始了一轮关于“农民工”改名的讨论,起因是深圳市人社局2021年9月17日答复人大代表提出的“倡导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建议中称,“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
其实,类似讨论并不新鲜,几乎隔几年就来一波。有案可稽的是,2007年全国两会,时任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吕雷提交了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把他们统一称为“工人”的建议;2008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认为“农民工”这一称呼不合时宜,应该取消;2012年1月,8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应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此称谓。
主流舆论肯关注这个群体是好事。只是,多年来很多人把精力放在改名上,也不免让人纳闷,称谓问题真的那么重要,非得动用那么多社会资源紧盯不放吗?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定名”“名分”,说什么“一名之立,旬日踟蹰”,确实有一定道理,举凡“名”的后面,一定对应相应的“实”。一旦名实相符,也算是一种责权利的确定吧。
只是,在“农民工”问题上,却没那么简单。以为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就能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只能说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刻薄点说,这样的想法,除了能够满足一些人内心中的道德感、道德洁癖之外,并无任何价值。
农民工每天怎样生活,改成“建设者”或者“新产业工人”之后,依然怎样生活,并无任何质的改变。而这个社会,也不会因为少了“农民工”,多了些高大上的称谓而增加更多福利。甚至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从媒体报道上看不到了“农民工”,我们甚至会放下心中的痛,不必再为讨薪、跳楼、加班、病痛等这些问题闹心。
为了避免立论武断,我曾专门询问了一些农民工,对于叫啥名,他们甚至都不愿意跟我多聊。大概是从2000年前后,我和同事就开始年年做农民工讨薪的报道。通常的做法,寒风起,第一场雪之后,我们的报道就会启动。每一年,我们都会困扰于那一团团缠绕着的愤怒情绪。我们当然能感知到国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我们也体会到农民工处境改变的艰难。
当你在寒风中跟着一帮农民工找了一个星期的老板,仍毫无结果时,你觉得,纠结于叫“农民工”还是“建设者”很重要吗?
其实,从国家层面看,“农民工”早已约定俗成,并进入法律条文。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2020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既然“农民工”这个词在当下已经定型,显然没有再折腾的必要了。
与提高农民工待遇,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等这些宏大目标相比,改名确实是最省力气的那一种,但不能因为这个事而忽略和遮蔽了真问题。
与其在称谓上打转转,不如切实降低城市门槛,扎实推进农民工就地转化为新市民。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应该把力气用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增进社会保障、完善公共服务等事情上,而不是一味搞形象工程,驅逐低端人口如农民工等。
改革就该聚焦那些深水区的真问题,不然,总是在讨论农民工叫啥好,实在让人失望。
其实,类似讨论并不新鲜,几乎隔几年就来一波。有案可稽的是,2007年全国两会,时任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吕雷提交了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把他们统一称为“工人”的建议;2008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认为“农民工”这一称呼不合时宜,应该取消;2012年1月,8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应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此称谓。
主流舆论肯关注这个群体是好事。只是,多年来很多人把精力放在改名上,也不免让人纳闷,称谓问题真的那么重要,非得动用那么多社会资源紧盯不放吗?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定名”“名分”,说什么“一名之立,旬日踟蹰”,确实有一定道理,举凡“名”的后面,一定对应相应的“实”。一旦名实相符,也算是一种责权利的确定吧。
只是,在“农民工”问题上,却没那么简单。以为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就能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只能说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刻薄点说,这样的想法,除了能够满足一些人内心中的道德感、道德洁癖之外,并无任何价值。
农民工每天怎样生活,改成“建设者”或者“新产业工人”之后,依然怎样生活,并无任何质的改变。而这个社会,也不会因为少了“农民工”,多了些高大上的称谓而增加更多福利。甚至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从媒体报道上看不到了“农民工”,我们甚至会放下心中的痛,不必再为讨薪、跳楼、加班、病痛等这些问题闹心。
为了避免立论武断,我曾专门询问了一些农民工,对于叫啥名,他们甚至都不愿意跟我多聊。大概是从2000年前后,我和同事就开始年年做农民工讨薪的报道。通常的做法,寒风起,第一场雪之后,我们的报道就会启动。每一年,我们都会困扰于那一团团缠绕着的愤怒情绪。我们当然能感知到国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我们也体会到农民工处境改变的艰难。
当你在寒风中跟着一帮农民工找了一个星期的老板,仍毫无结果时,你觉得,纠结于叫“农民工”还是“建设者”很重要吗?
其实,从国家层面看,“农民工”早已约定俗成,并进入法律条文。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2020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既然“农民工”这个词在当下已经定型,显然没有再折腾的必要了。
与提高农民工待遇,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等这些宏大目标相比,改名确实是最省力气的那一种,但不能因为这个事而忽略和遮蔽了真问题。
与其在称谓上打转转,不如切实降低城市门槛,扎实推进农民工就地转化为新市民。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应该把力气用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增进社会保障、完善公共服务等事情上,而不是一味搞形象工程,驅逐低端人口如农民工等。
改革就该聚焦那些深水区的真问题,不然,总是在讨论农民工叫啥好,实在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