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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中央对地方政府、政府对企业的分权让利改革,我们称之为第一次分权让利。这次分权让利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但是收入和财富过多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是第一次分权让利带来的一个主要问题。从而形成了国家主导型的经济。第一次分权让利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因此,从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实现共享式增长及建立现代经济财富增长和分配机制来看,我们需要第二次分权让利的改革,即从民生入手,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收入、更多的财富及更多的社会保障。为此要减少政府所控制的收入和资源,缩小政府投资领域,变政府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