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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两杂”种子市场全面放开,经营从业人员急剧增加,品种非常丰富,给广大农民带来了极大的选择机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对依法治种认识不足,监管不到位,加上有的种子企业钻法律的空子,致使种子市场暴露出不少问题,已经威胁到农业生产安全,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