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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通过网络雇凶杀人的案件时有耳闻,令人震惊。有关人士指出,在网络通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犯罪的形式、手段及后果均超出常人想像,加强管理和严厉打击网上犯罪已迫在眉睫,一系列监管难题也亟待破解。
惊现网络索命人
今年2月21日中午,沈阳警方接到报案,称沈阳市和平区某出租房内有两名年轻女子被害。通过现场勘查,警方判定死者死亡时间应在2月17日。由于二女身上无抵抗伤,加上案发小区保安严密、凶手却能轻松进入室内等情况,警方判断凶手可能与被害女子相识。刑警从现场遗留的一束红色玫瑰花入手,在72小时之内迅速侦破了此案,但犯罪的过程却令刑警分外震惊。
据犯罪嫌疑人孙志刚(29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沈阳远科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警方供认,他大学毕业后在沈阳开了一家小公司,由于近期公司效益很差,于是他经常泡在网吧里与人网聊。2月16日,孙志刚用“求命”的网名与另一个网名为“职业杀手”的人聊得很热乎。“求命”向“职业杀手”询问如何杀人作案可以不被警方侦破,“职业杀手”的回答俨然是个行家。于是,孙志刚决定雇用“职业杀手”杀人谋财。“职业杀手”的真实身份为沈阳市铁西区的22岁男子田贵斌。2月17日中午,两人在沈阳鲁园劳务市场见面。孙志刚说,他认识一个酒吧女,曾亲眼看见那女子借给别人几千元钱时毫不犹豫,估计一定是个很有钱的“主儿”,对她下手一定会大有收获,两人一拍即合。密谋一番后,就近到市场买了手铐、匕首、锤子等作案工具,乘出租汽车前往酒吧女住处。由于刚过情人节没几天,孙志刚以送花为名骗开房门这一洒吧女住处还有一名女子,孙以武力威逼两名女子就范。在抢得人民币1100元、银行卡3张及手机、项链、戒指,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孙志刚与田贵斌将两名女子灭口。
网上雇凶已非个案
据了解,沈阳发生的这起网上雇凶抢劫杀人案,在全国已非第一起。上海市某旅游公司一位21岁的男青年,因为不满母亲日常“唠叨”“看管自己太严”,竟萌生了“老娘太烦了,叫她去死”的念头。2004年6月,这个男青年在某聊天室与一个网名叫“我想加入黑社会”的人聊起了天:
“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
“我想杀人!”
“杀人要有勇气,你有没有?”
“只要有钱,我什么都会干!”
“我要杀一个人,你敢不敢做?”
“杀个人不过是用刀子在脖子上‘抹’一下的事,不过你先得把条件对我说清楚了。”
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在日后几天的交流中,男青年了解到“我想加入黑社会”是山西运城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他寄出320元钱后,“我想加入黑社会”竟真的千里迢迢赶到上海。两个人的罪恶游戏没有到此中止。第二天,男青年故意把房间的音响声音弄得很大,当她母亲回到家中并过来查看时,“我想加入黑社会”一刀挥向了男青年母亲的颈部,而忤逆的儿子也举起了妈妈健身时常用的腰鼓砸了过去,两人共同杀死了男青年的亲生母亲。当然,他们也没有逃出恢恢法网。
去年11月,江苏省金坛市破获了一起离婚妻子网上雇凶杀夫未遂的案件。一位35岁的妻子出资12万元,通过身在山东临沂的23岁男网友在网上雇佣了另外3个人,欲杀害自己的前夫。这3名杀手携带铁锤、弩弓等工具赶到金坛准备杀人,幸被警方在巡查旅馆时识破捉获。此外,近两年辽宁和四川也曾曝光网上雇凶报复杀人案,破案后让警方痛心不已的是:主犯竟均是十四五岁的花季少女。
网络犯罪趋向疯狂
记者在采访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时,多位资深警官谈到,近年来,我国网络犯罪出现了三大变化:
一是网络犯罪种类更加多样。网络犯罪的初始阶段不过是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后来发展到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赌博、制造“病毒”、充当黑客、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法轮功”等邪教的渗透。近年来则进一步发展到网上雇凶、“接单”杀人等暴力刑事犯罪。
二是网络犯罪目的更加明确,形式从独自作案演变为互相介绍、共同作案。过去,一些青年充当黑客、散布“病毒”,很多是为了炫耀自己是计算机技术高手,往往独自一人,暗中作案。而现在一些人公然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政治结盟、邪教组织串联、甚至从事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他们要达到的谋财、报复、杀人、攻击社会等目标都非常清楚。在利用聊天室在线通信时也胆大妄为,毫不避讳。
三是网络犯罪人员正逐渐从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过渡为普通青少年。过去,人们把网络犯罪看成是高科技犯罪,不管网络诈骗也好,充当“黑客”也好,必须熟悉计算机技术。而现在网上雇凶杀人则像打电话一样简单,可以“轻松搞定”。前不久,吉林省某市政府网站被“黑”,警方一查才知道,捣乱的竟是一个13岁男童。他在网上聊天时曾被几个吉林人骂过,于是出于报复就当了一次“黑客”。
网络监管慢半拍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网络技术具有渗透性、交互性、隐蔽性等特点,计算机犯罪将是21世纪的主要犯罪形态之一。但我国目前防范和打击网上犯罪,还存在法律滞后缺失、技术手段不过关和打击力度不够等障碍。辽宁省某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告诉记者,资金不足、人手太少、装备跟不上斗争形势需要等问题都成为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中所存在的障碍。一个地级市的网民超过10万,但网监警察只有十来人,这些都让各地公安网监部门力不从心。据这位处长披露,法律的空白也让办案屡屡受阻,比如有人向公安报警,说自己花2万元买的网络游戏“装备”被人盗取。本来,在网络游戏商处可以查到盗取人资料,但游戏商拒不提供,而且虚拟网络游戏“装备”的实际价值也不好确定,这种案件就只好被搁置。
IT界著名人士、Qihoo网总裁齐向东先生告诉记者,互联网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像MSN、QQ等在线聊天工具,或skipper等互联网语音、视频通话工具,到底算不算通信手段,我国法律至今没有明确说法。因此,不能依法规范司法机关监视程序、界定网络运营商的社会责任,以及依法保护个人的通信隐私。这也给网络监管造成困难。
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高新民、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方滨兴等专家在一次专题研讨会上指出,解决网络信息安全应抓紧以下工作:一是在国家层面上尽快提出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国家网络安全计划”;二是建立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改变原来职能不匹配、重叠交叉和相互冲突等不合理状况,提高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效率;三是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改变目前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太笼统、缺乏操作性的现状,对各种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明晰的法律界定;四是在信息安全关键产品的研发方面,提供全局性的、具有超前意识的发展目标和相关产业政策,保障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安全产品市场有序发展。
惊现网络索命人
今年2月21日中午,沈阳警方接到报案,称沈阳市和平区某出租房内有两名年轻女子被害。通过现场勘查,警方判定死者死亡时间应在2月17日。由于二女身上无抵抗伤,加上案发小区保安严密、凶手却能轻松进入室内等情况,警方判断凶手可能与被害女子相识。刑警从现场遗留的一束红色玫瑰花入手,在72小时之内迅速侦破了此案,但犯罪的过程却令刑警分外震惊。
据犯罪嫌疑人孙志刚(29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沈阳远科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警方供认,他大学毕业后在沈阳开了一家小公司,由于近期公司效益很差,于是他经常泡在网吧里与人网聊。2月16日,孙志刚用“求命”的网名与另一个网名为“职业杀手”的人聊得很热乎。“求命”向“职业杀手”询问如何杀人作案可以不被警方侦破,“职业杀手”的回答俨然是个行家。于是,孙志刚决定雇用“职业杀手”杀人谋财。“职业杀手”的真实身份为沈阳市铁西区的22岁男子田贵斌。2月17日中午,两人在沈阳鲁园劳务市场见面。孙志刚说,他认识一个酒吧女,曾亲眼看见那女子借给别人几千元钱时毫不犹豫,估计一定是个很有钱的“主儿”,对她下手一定会大有收获,两人一拍即合。密谋一番后,就近到市场买了手铐、匕首、锤子等作案工具,乘出租汽车前往酒吧女住处。由于刚过情人节没几天,孙志刚以送花为名骗开房门这一洒吧女住处还有一名女子,孙以武力威逼两名女子就范。在抢得人民币1100元、银行卡3张及手机、项链、戒指,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孙志刚与田贵斌将两名女子灭口。
网上雇凶已非个案
据了解,沈阳发生的这起网上雇凶抢劫杀人案,在全国已非第一起。上海市某旅游公司一位21岁的男青年,因为不满母亲日常“唠叨”“看管自己太严”,竟萌生了“老娘太烦了,叫她去死”的念头。2004年6月,这个男青年在某聊天室与一个网名叫“我想加入黑社会”的人聊起了天:
“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
“我想杀人!”
“杀人要有勇气,你有没有?”
“只要有钱,我什么都会干!”
“我要杀一个人,你敢不敢做?”
“杀个人不过是用刀子在脖子上‘抹’一下的事,不过你先得把条件对我说清楚了。”
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在日后几天的交流中,男青年了解到“我想加入黑社会”是山西运城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他寄出320元钱后,“我想加入黑社会”竟真的千里迢迢赶到上海。两个人的罪恶游戏没有到此中止。第二天,男青年故意把房间的音响声音弄得很大,当她母亲回到家中并过来查看时,“我想加入黑社会”一刀挥向了男青年母亲的颈部,而忤逆的儿子也举起了妈妈健身时常用的腰鼓砸了过去,两人共同杀死了男青年的亲生母亲。当然,他们也没有逃出恢恢法网。
去年11月,江苏省金坛市破获了一起离婚妻子网上雇凶杀夫未遂的案件。一位35岁的妻子出资12万元,通过身在山东临沂的23岁男网友在网上雇佣了另外3个人,欲杀害自己的前夫。这3名杀手携带铁锤、弩弓等工具赶到金坛准备杀人,幸被警方在巡查旅馆时识破捉获。此外,近两年辽宁和四川也曾曝光网上雇凶报复杀人案,破案后让警方痛心不已的是:主犯竟均是十四五岁的花季少女。
网络犯罪趋向疯狂
记者在采访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时,多位资深警官谈到,近年来,我国网络犯罪出现了三大变化:
一是网络犯罪种类更加多样。网络犯罪的初始阶段不过是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后来发展到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赌博、制造“病毒”、充当黑客、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法轮功”等邪教的渗透。近年来则进一步发展到网上雇凶、“接单”杀人等暴力刑事犯罪。
二是网络犯罪目的更加明确,形式从独自作案演变为互相介绍、共同作案。过去,一些青年充当黑客、散布“病毒”,很多是为了炫耀自己是计算机技术高手,往往独自一人,暗中作案。而现在一些人公然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政治结盟、邪教组织串联、甚至从事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他们要达到的谋财、报复、杀人、攻击社会等目标都非常清楚。在利用聊天室在线通信时也胆大妄为,毫不避讳。
三是网络犯罪人员正逐渐从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过渡为普通青少年。过去,人们把网络犯罪看成是高科技犯罪,不管网络诈骗也好,充当“黑客”也好,必须熟悉计算机技术。而现在网上雇凶杀人则像打电话一样简单,可以“轻松搞定”。前不久,吉林省某市政府网站被“黑”,警方一查才知道,捣乱的竟是一个13岁男童。他在网上聊天时曾被几个吉林人骂过,于是出于报复就当了一次“黑客”。
网络监管慢半拍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网络技术具有渗透性、交互性、隐蔽性等特点,计算机犯罪将是21世纪的主要犯罪形态之一。但我国目前防范和打击网上犯罪,还存在法律滞后缺失、技术手段不过关和打击力度不够等障碍。辽宁省某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告诉记者,资金不足、人手太少、装备跟不上斗争形势需要等问题都成为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中所存在的障碍。一个地级市的网民超过10万,但网监警察只有十来人,这些都让各地公安网监部门力不从心。据这位处长披露,法律的空白也让办案屡屡受阻,比如有人向公安报警,说自己花2万元买的网络游戏“装备”被人盗取。本来,在网络游戏商处可以查到盗取人资料,但游戏商拒不提供,而且虚拟网络游戏“装备”的实际价值也不好确定,这种案件就只好被搁置。
IT界著名人士、Qihoo网总裁齐向东先生告诉记者,互联网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像MSN、QQ等在线聊天工具,或skipper等互联网语音、视频通话工具,到底算不算通信手段,我国法律至今没有明确说法。因此,不能依法规范司法机关监视程序、界定网络运营商的社会责任,以及依法保护个人的通信隐私。这也给网络监管造成困难。
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高新民、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方滨兴等专家在一次专题研讨会上指出,解决网络信息安全应抓紧以下工作:一是在国家层面上尽快提出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国家网络安全计划”;二是建立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改变原来职能不匹配、重叠交叉和相互冲突等不合理状况,提高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效率;三是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改变目前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太笼统、缺乏操作性的现状,对各种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明晰的法律界定;四是在信息安全关键产品的研发方面,提供全局性的、具有超前意识的发展目标和相关产业政策,保障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安全产品市场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