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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命是否无价?如果不是,那么人的生命在到底值多少钱?我们通过国内“命价”赔偿的案例,从财务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命价”是否合理呢?
关键词:命价;会计角度;赔偿金
常言道“生命无价”,可现实中,生命究竟有没明确的价格呢?这个在我国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们从国家对于各种死亡的赔偿金中可以间接算得出生命的价格。那么我们从会计投入产出以及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国家所定的“命价”是否合理呢?
一、命价问题的起源
根据相关的史书记载:清朝咸丰年间,就有“命价”一词。作者给出当时的准确价格:30块洋元(西班牙银元)。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大米的平均价格是每石2.4洋元,一条人命的价值不足一千八百斤大米,按现在的物价,折合不过两千元人民币。所谓的生命无价,儒家宣称的人命关天,在现实中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人的生命是有价格行情的,从古到今皆是如此。
那么现如今,正常人的“命价”到底是多少呢?以下我们通过一些国家规定死亡赔偿的金额来近似计算一下国人现行的“命价”到底是多少。
二、命价的衡量标准
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通俗地讲,也就是受害人因为各种事故死亡后得到的责任人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
常见的死亡赔偿有矿难赔偿、交通死亡事故赔偿和工伤死亡赔偿,假设死亡赔偿金即是遇难者生命的代价,那么通过计算死亡赔偿的金额就可以间接得出现在我们国人的“命价”。“命价”在此可以理解为与遇难者性命价值相当的钱财。
(一)矿难赔偿金
“矿难”一词,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特殊指标,即死亡指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据官方统计数据:2017年,在中国这项指标为2.04,也就是生产1百万吨煤炭至少要死2个人;这个死亡比率是俄罗斯和印度的7倍,是美国的70倍。
在2004年以前,全国各地矿难赔偿金一般仅在2万元到5万元之间。2004年初在国家颁布的加强安全生产决定里,加大了赔偿力度。当年底,山西省规定矿难者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2005年4月25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李毅中局长表示,赔偿标准大体不低于20万元。之后数年间几经变动,现普遍借鉴的标准是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在我们中国,现在矿工的“命价”为20万元人民币。而美国矿工的“命价”呢?据有关资料显示,他们矿工的命价为100万美金,按2018年汇率6.3折算,我们12条矿工的命才能顶得上美国同行的1条命。
(二)空难赔偿
我国1951年4月颁布的人民保险公司相关空难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遇难者赔偿金,折合现行货币1,500元人民币。
在1982年,国家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做了补充规定,其中保险金、慰问金3,000元人民币,遇难前如果旅客是有供养2名家属者,那么就补偿家属1,000元人民币;如果遇难前供养3名及3名以上家属者,则补償家属2,000元人民币;赔偿金总额5,000元人民币为限;但是对港、澳地区和外国旅客参照《海牙议定书》,赔偿20,000元美金。
在1988年1月,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一架伊尔18客机在重庆爆炸,108人遇难。国家将保险金和补助金调整为8,000元人民币。
在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相关国内空难赔偿暂行规定中,对遇难者的赔偿金额限定为2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旅客可自愿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在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132号令,对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限额提高到了7万元人民,这一标准一直维持到2006年,13年间没有变化。
一直到2006年3月28日起,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才从7万元人民币提高到40万元人民币。
在世界各国的空难赔偿中,各个国家国内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实际金额差距极大。以美国为例,空难赔偿遵循的一般原则,是按受害者本人假设没有死伤的情况下,他在这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因此他的空难赔偿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万美元,差距悬殊。而日本的空难赔偿,遵循对生命赔偿金额无限的原则,实际赔偿金的计算是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家庭负担、受害程度及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的。而我国的空难赔偿则有限额,虽然标准从原来的人民币7万元人民币提高到了现在的40万人民币,但仍低于国外标准。
因为目前能坐得起飞机出行的一般都是白领及以上阶层人士,那么可以由此得出,目前白领及以上阶层人士的“命价”大概40万元人民币。
(三)铁路事故赔偿
国务院1979年178号文件中对铁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赔偿金,规定最高额度只有300元。
在1994年9月1日开始施行由国务院批准、铁道部发布的相关赔偿规定中对遇难者赔偿金额限定为4万元。
在200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铁路旅客运输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例,该案中原告的儿子刘丰民在火车上突然死亡,铁路法院终审判决铁路部门支付4万元赔偿金、2万元的保险金,总共赔偿6万元。
在2007年6月27日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条例中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遇难者最高赔偿标准从4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以2006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7,174.53元为基数,修改后的15万元赔偿责任限额,相当于2006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20倍,也就是20年的总收入。这个赔偿额度也基本与水运、公路运输的赔偿额度是一样的。
(四)工伤赔偿
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得到如下赔偿: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抚恤金赔偿:以死者生前月工资为基数,配偶40%、其他亲属30%、鳏寡孤独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所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死者生前工资。供养亲属的认定范围,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具体规定。
3.工伤事故引起的死亡,可得到相当于4-5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次性补助金。
在实际当中,赔偿金其实正常计算下来也就相当于该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左右,按2018年1月18日网上公布的平均工资25,974元/年估算工伤赔偿约为52万元左右,实际情况可能在这个金额上下浮动,这就看利益相关者的谈判能力了。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美国工伤的赔偿价格。2002年3月,美国政府公布了对在2001年9月11日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中的遇害者家属的赔偿标准,政府将赔偿分为两部分;以遇害者收入为基础的经济部分与非经济部分。由于事件中有大批年轻的专业人员遇害,因此经济部分的平均赔偿额达到了160万美元, 而与之相比,非经济部分赔偿的25万美元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不管怎么可以算出在2002年美国工伤的命价为185万美元,按2002年3月1日的美元牌价8.28来算,折合人民币1531万元,不考虑2002年至今的通货膨胀率,美国人的命价是中国人的命价的30倍,就是美国人的一条命能抵中国人的30条命,如果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估计美国人的一条命能抵中国人的50条命。
三、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命价
从会计投入产出角度来看这些“命价”的合理性:
1.矿难赔偿52萬元(为平均工资26,000元/年乘以20年),统一假设矿工现年25岁,可以再持续工作35年;按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来计算,假定平均工资加相关福利为30,000元/年,假设工资增长率为3%,折现率为5%,35年的年金现值系数是25,那么不算其他的杂费,矿难赔偿应该在75万元;现行52万元的标准明显低于这个金额;再按重置成本法计算培养一个矿工需要多少成本,按每个月1,500元的支出来计算,那么就是一年18,000元,也按5%的利率来算年金终值,25年的年金终值系数是47.73,就是86万元,对于矿难赔偿应该按成本与未来现金流入孰高的方法来计算,相对合理的赔偿价至少应该86万元人民币。目前国家规定赔偿金较会计核算赔偿金低34万元左右。
2.空难赔偿40万元,同样假设白领年龄为25岁,可以再持续工作35年,但是白领的工资明显会高于矿工,正常情况算工资应该是50,000元/年,那么按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来算,假设工资增长率为3%,折现率为5%,那么35年的年金现值系数是25,那么不算其他的杂费,空难赔偿应该在125万元以上。
对于空难赔偿,比较合适的应该采用具体辨认的方法,可以参照美国对空难赔偿的一般原则,按受害者本人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这样才比较合理,赔偿款应该随着经济增长、物价增长等,而同时相应增长;而不该搞一刀切,直接固定按40万元来赔偿。国家规定赔偿金,较按平均情况会计核算的赔偿金低85万元以上。
3.火车事故死亡也应该参照美国空难赔偿的原则,按具体辨认法来进行,就是按受害者本人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而不是按2006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7,174.53元,以此为基数,乘以20年,不区分对象和具体情况,固定赔偿金额为15万元。国家规定赔偿金较按矿难口径会计核算的赔偿金低71万元左右。
4.工伤死亡,都是按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金的,而不是根据具体遭难人的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我认为也应该参照美国空难赔偿的原则,按具体辨认法来进行确定赔偿金额。国家规定赔偿金较按平均会计核算的赔偿金低34万元左右。
即便不考虑对死亡者亲人的精神伤害赔偿,目前的“命价”也明显偏低,这与以人为本的精神是相互矛盾的,或许就是因为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在片面追求物质利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所以国家坚持提倡以人为本的精神。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代价,希望不久的将来人命会值钱一些!
参考文献:
[1]吴思.血酬定律[M].北京:工人出版社,工人出版社,2003.
[2]吴思.中美煤矿工人的命价[J].经济学家茶座,2006,(03).
[3]德兰诺夫[美]著,李国芳译.你的生命价值多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报,2004.
[4]生命质问铁路4万元"赔偿线" [J].深圳晚报,2007,(03).
[5]铁道部旅客身体损害最高赔4万规定遭质疑[Z].中国经济网,2007,(03).
[6]张起淮.空难赔偿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民航资源网论文库,2008,(09).
作者简介:
张峰,深圳市海盈集团。
关键词:命价;会计角度;赔偿金
常言道“生命无价”,可现实中,生命究竟有没明确的价格呢?这个在我国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们从国家对于各种死亡的赔偿金中可以间接算得出生命的价格。那么我们从会计投入产出以及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国家所定的“命价”是否合理呢?
一、命价问题的起源
根据相关的史书记载:清朝咸丰年间,就有“命价”一词。作者给出当时的准确价格:30块洋元(西班牙银元)。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大米的平均价格是每石2.4洋元,一条人命的价值不足一千八百斤大米,按现在的物价,折合不过两千元人民币。所谓的生命无价,儒家宣称的人命关天,在现实中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人的生命是有价格行情的,从古到今皆是如此。
那么现如今,正常人的“命价”到底是多少呢?以下我们通过一些国家规定死亡赔偿的金额来近似计算一下国人现行的“命价”到底是多少。
二、命价的衡量标准
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通俗地讲,也就是受害人因为各种事故死亡后得到的责任人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
常见的死亡赔偿有矿难赔偿、交通死亡事故赔偿和工伤死亡赔偿,假设死亡赔偿金即是遇难者生命的代价,那么通过计算死亡赔偿的金额就可以间接得出现在我们国人的“命价”。“命价”在此可以理解为与遇难者性命价值相当的钱财。
(一)矿难赔偿金
“矿难”一词,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特殊指标,即死亡指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据官方统计数据:2017年,在中国这项指标为2.04,也就是生产1百万吨煤炭至少要死2个人;这个死亡比率是俄罗斯和印度的7倍,是美国的70倍。
在2004年以前,全国各地矿难赔偿金一般仅在2万元到5万元之间。2004年初在国家颁布的加强安全生产决定里,加大了赔偿力度。当年底,山西省规定矿难者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2005年4月25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李毅中局长表示,赔偿标准大体不低于20万元。之后数年间几经变动,现普遍借鉴的标准是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在我们中国,现在矿工的“命价”为20万元人民币。而美国矿工的“命价”呢?据有关资料显示,他们矿工的命价为100万美金,按2018年汇率6.3折算,我们12条矿工的命才能顶得上美国同行的1条命。
(二)空难赔偿
我国1951年4月颁布的人民保险公司相关空难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遇难者赔偿金,折合现行货币1,500元人民币。
在1982年,国家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做了补充规定,其中保险金、慰问金3,000元人民币,遇难前如果旅客是有供养2名家属者,那么就补偿家属1,000元人民币;如果遇难前供养3名及3名以上家属者,则补償家属2,000元人民币;赔偿金总额5,000元人民币为限;但是对港、澳地区和外国旅客参照《海牙议定书》,赔偿20,000元美金。
在1988年1月,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一架伊尔18客机在重庆爆炸,108人遇难。国家将保险金和补助金调整为8,000元人民币。
在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相关国内空难赔偿暂行规定中,对遇难者的赔偿金额限定为2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旅客可自愿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在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132号令,对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限额提高到了7万元人民,这一标准一直维持到2006年,13年间没有变化。
一直到2006年3月28日起,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才从7万元人民币提高到40万元人民币。
在世界各国的空难赔偿中,各个国家国内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实际金额差距极大。以美国为例,空难赔偿遵循的一般原则,是按受害者本人假设没有死伤的情况下,他在这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因此他的空难赔偿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万美元,差距悬殊。而日本的空难赔偿,遵循对生命赔偿金额无限的原则,实际赔偿金的计算是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家庭负担、受害程度及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的。而我国的空难赔偿则有限额,虽然标准从原来的人民币7万元人民币提高到了现在的40万人民币,但仍低于国外标准。
因为目前能坐得起飞机出行的一般都是白领及以上阶层人士,那么可以由此得出,目前白领及以上阶层人士的“命价”大概40万元人民币。
(三)铁路事故赔偿
国务院1979年178号文件中对铁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赔偿金,规定最高额度只有300元。
在1994年9月1日开始施行由国务院批准、铁道部发布的相关赔偿规定中对遇难者赔偿金额限定为4万元。
在200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铁路旅客运输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例,该案中原告的儿子刘丰民在火车上突然死亡,铁路法院终审判决铁路部门支付4万元赔偿金、2万元的保险金,总共赔偿6万元。
在2007年6月27日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条例中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遇难者最高赔偿标准从4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以2006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7,174.53元为基数,修改后的15万元赔偿责任限额,相当于2006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20倍,也就是20年的总收入。这个赔偿额度也基本与水运、公路运输的赔偿额度是一样的。
(四)工伤赔偿
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得到如下赔偿: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抚恤金赔偿:以死者生前月工资为基数,配偶40%、其他亲属30%、鳏寡孤独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所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死者生前工资。供养亲属的认定范围,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具体规定。
3.工伤事故引起的死亡,可得到相当于4-5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次性补助金。
在实际当中,赔偿金其实正常计算下来也就相当于该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左右,按2018年1月18日网上公布的平均工资25,974元/年估算工伤赔偿约为52万元左右,实际情况可能在这个金额上下浮动,这就看利益相关者的谈判能力了。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美国工伤的赔偿价格。2002年3月,美国政府公布了对在2001年9月11日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中的遇害者家属的赔偿标准,政府将赔偿分为两部分;以遇害者收入为基础的经济部分与非经济部分。由于事件中有大批年轻的专业人员遇害,因此经济部分的平均赔偿额达到了160万美元, 而与之相比,非经济部分赔偿的25万美元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不管怎么可以算出在2002年美国工伤的命价为185万美元,按2002年3月1日的美元牌价8.28来算,折合人民币1531万元,不考虑2002年至今的通货膨胀率,美国人的命价是中国人的命价的30倍,就是美国人的一条命能抵中国人的30条命,如果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估计美国人的一条命能抵中国人的50条命。
三、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命价
从会计投入产出角度来看这些“命价”的合理性:
1.矿难赔偿52萬元(为平均工资26,000元/年乘以20年),统一假设矿工现年25岁,可以再持续工作35年;按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来计算,假定平均工资加相关福利为30,000元/年,假设工资增长率为3%,折现率为5%,35年的年金现值系数是25,那么不算其他的杂费,矿难赔偿应该在75万元;现行52万元的标准明显低于这个金额;再按重置成本法计算培养一个矿工需要多少成本,按每个月1,500元的支出来计算,那么就是一年18,000元,也按5%的利率来算年金终值,25年的年金终值系数是47.73,就是86万元,对于矿难赔偿应该按成本与未来现金流入孰高的方法来计算,相对合理的赔偿价至少应该86万元人民币。目前国家规定赔偿金较会计核算赔偿金低34万元左右。
2.空难赔偿40万元,同样假设白领年龄为25岁,可以再持续工作35年,但是白领的工资明显会高于矿工,正常情况算工资应该是50,000元/年,那么按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来算,假设工资增长率为3%,折现率为5%,那么35年的年金现值系数是25,那么不算其他的杂费,空难赔偿应该在125万元以上。
对于空难赔偿,比较合适的应该采用具体辨认的方法,可以参照美国对空难赔偿的一般原则,按受害者本人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这样才比较合理,赔偿款应该随着经济增长、物价增长等,而同时相应增长;而不该搞一刀切,直接固定按40万元来赔偿。国家规定赔偿金,较按平均情况会计核算的赔偿金低85万元以上。
3.火车事故死亡也应该参照美国空难赔偿的原则,按具体辨认法来进行,就是按受害者本人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而不是按2006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7,174.53元,以此为基数,乘以20年,不区分对象和具体情况,固定赔偿金额为15万元。国家规定赔偿金较按矿难口径会计核算的赔偿金低71万元左右。
4.工伤死亡,都是按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金的,而不是根据具体遭难人的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我认为也应该参照美国空难赔偿的原则,按具体辨认法来进行确定赔偿金额。国家规定赔偿金较按平均会计核算的赔偿金低34万元左右。
即便不考虑对死亡者亲人的精神伤害赔偿,目前的“命价”也明显偏低,这与以人为本的精神是相互矛盾的,或许就是因为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在片面追求物质利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所以国家坚持提倡以人为本的精神。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代价,希望不久的将来人命会值钱一些!
参考文献:
[1]吴思.血酬定律[M].北京:工人出版社,工人出版社,2003.
[2]吴思.中美煤矿工人的命价[J].经济学家茶座,2006,(03).
[3]德兰诺夫[美]著,李国芳译.你的生命价值多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报,2004.
[4]生命质问铁路4万元"赔偿线" [J].深圳晚报,2007,(03).
[5]铁道部旅客身体损害最高赔4万规定遭质疑[Z].中国经济网,2007,(03).
[6]张起淮.空难赔偿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民航资源网论文库,2008,(09).
作者简介:
张峰,深圳市海盈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