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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临床用药常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是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文件之一。但是,在医疗实践中,超说明书用药却较为普遍,部分医师认为超说明书用药一部分是合理的,医师也存在“理”与“法”的两难选择。 首先,临床医学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必然导致在药物使用中不断有新的发现和经验积累;而由于目前药品说明书更新慢,仅代表一般的常规学术状态,不可能达到学术前沿水平,超说明书用药变得不可避免,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临床药物治疗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