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官家争地 凉山一民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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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州政府和省政府正在协调此事,毕竟是省管单位,情况比较特殊。” 宋登红只能看着田边的树苗因无法种植而日渐干枯,最终死去。
  按照四川西昌市汇鑫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宋登红描绘的宏图,汇鑫实业一定会将其在四川凉山普格县荞窝监狱近3万亩土地上的承包项目,打造成环境优美、财政增收、政府满意的优质生态产业园区。
  然而,现实却是另一番光景。据宋登红说,在公司取得荞窝监狱3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近3年时间里,他们不仅未能开展正常的生产和经营,而且遭到了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及村民的无理阻挠,经济损失巨大。
  “掏了4000万元承包费,承包权却不被认可,也不能在承包土地上进行生产,而一些没有手续的流动人口却能堂而皇之地在那里定居。我们多次向普格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却始终得不到解决,实在让人想不通。”
  宋登红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其实,汇鑫实业一直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甚至允许一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村民继续在公司承包的土地上生产生活。但是,土地被“侵占”的事态是否将愈演愈烈,自己的承包权会不会受到当地政府认可,宋登红心里始终没底。
  4000万元监狱竞地
  1951年9月,四川省荞窝监狱在凉山州普格县境内建立,占地4.2万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和综合用地,截至2006年其全部土地使用手续得以完善。
  上世纪90年代,荞窝监狱硬件设施简陋、经济基础薄弱等发展劣势逐渐显现。根据国家监狱布局调整计划,2010年,荞窝监狱在西昌市安宁镇建立“过渡性监狱”,2012年,选址于西昌市礼州镇的新监狱破土动工,2014年1月完成搬迁。
  荞窝监狱资产处置办主任李小平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荞窝监狱被正式确定进行结构调整后,狱方便制定了资产处置方案并以“请示”的形式向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上报,“2010年6月,请示得到批复。”
  “省局允许荞窝监狱处置其资产,允许监狱老基地以流转发包方式处置,发包方为荞窝监狱。之后,监狱委托一家拍卖公司代为处理流转事宜。”李小平反复向记者强调,监狱处置土地的方式为发包拍卖经营权,绝对不是买卖土地。
  2011年10月10日,汇鑫实业以拍租方式花费4000万元竞得荞窝监狱林地承包经营权和荞窝农场农林综合项目承包经营权,总面积约3万亩。其中,林地约1.4万亩,耕地近1万亩,剩余为地面构筑物和建筑物,发包年限为林地70年,耕地30年。
  随后,荞窝监狱与汇鑫实业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并完备了土地资产移交手续。移交结束后,荞窝监狱又以公函形式将该宗土地承包情况说明报送普格县政府及凉山州政府。李小平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按照省局要求,“要与地方多沟通,处理好关系”。
  宋登红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就在汇鑫实业准备着手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时,普格县国土局的一纸公文,让他的理想成为了空谈。
  2011年12月29日,也就是汇鑫实业竞得经营权的两个月后,普格县国土局向其发出《关于收回荞窝监狱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告知书》(简称《告知书》)称,普格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荞窝监狱的林地与耕地,地面附着物由县政府和荞窝监狱双方协商补偿或者评估补偿。
  《告知书》最后注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荞窝监狱和公司自行承担;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变相非法买卖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承包地收回地方?
  公司刚刚承包的土地将被依法收回?宋登红坐不住了。
  为了明确汇鑫实业拍得资产的使用权,公司将情况以文件形式向荞窝监狱进行了说明。荞窝监狱也以函件形式回复汇鑫实业,申明汇鑫实业与荞窝监狱签订的承包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2012年1月30日,荞窝监狱向普格县政府发出《关于狱属资产资源问题的告知函》,明确指出普格县国土局向汇鑫实业下发的《告知书》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经营行为,属于“严重乱作为”。
  同时,荞窝监狱还在函件中明确要求普格县国土局尽快收回、撤销《告知书》,并消除不良影响。李小平告诉记者,发函之后,普格县国土局对荞窝监狱的有关文件没有理睬。
  万般无奈之下,汇鑫实业将情况向凉山州政法委进行了申述。2012年2月29日,凉山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荞窝监狱、凉山州司法局、普格县委、普格县国土局等10余个单位和部门召开协调会。
  《民生周刊》记者在该次会议的会议纪要上看到,凉山州领导明确指出,荞窝监狱资产资源属省管资源,州、县两级均无权收回,普格县国土局下发的《告知书》属行政越权违法,必须立即收回,切实消除影响。
  但至今,宋登红和李小平均表示,普格县国土局并没有收回《告知书》。
  普格县国土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他们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办事,荞窝监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行政无偿划拨取得。监狱整体搬迁后,所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应该依法无偿收回荞窝监狱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负责人说,国土局是依法下达《告知书》,县政府认可此文件,并且该问题已经向州政府及州国土局进行了说明。“凉山州国土局土地监察科曾经口头认可我们的收回行为,只是荞窝监狱始终以各种借口不依法交还土地,所以移交手续至今没有办理。”他向《民生周刊》记者表达了县国土局当前解决此问题的难处,“目前,我们很尴尬,因为法律及相关条文没有明确赋予国土局强制收回的权利,也没有明确指导国土局该如何处理此事。因此我们只能等上级部门下发文件性的指示和批复,没有其他办法。”
  李小平则坚持认为,普格县不具备收回该土地的主体资格,同时声明,监狱并没有完全实施搬迁,还有一部分工人及退休人员留守原地,监狱还专门设置了留守办公室。   关于普格县国土局《告知书》中提及的支持收回土地的两条法律依据,李小平则认为,两条法律法规不适用于监狱。“一些普通国企、单位、厂矿可以适用,而荞窝监狱属于省管机构。《监狱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因此,李小平认为,监狱所取得的划拨土地可以无限期使用下去。“荞窝监狱将划拨土地承包给汇鑫实业,仅仅是经营模式上的变化,即由监狱自行经营转变为承包企业经营,监狱并没有对该土地进行买卖。”
  派出所20万元办公费
  就在土地经营权问题悬而未决时,宋登红所承包的土地上却突然涌入大批流动人口,严重干扰了汇鑫实业的正常生产活动,甚至多次发生群体冲突。
  据李小平说,早在2005年荞窝监狱初次收缩调整时,便有本地和外来村民陆续在闲置土地上生产生活。截至2010年末,涌入人口已扩大到5000人左右。“村民非法进入,散布于监狱周边区域,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自然村落,安全隐患凸显。”
  “村民占地在当地很普遍,这种占地人口在全县大概有几万人,政府根本无法处理。除了汇鑫实业承包的土地外,目前,监狱的3000亩果园也被村民占有。”但是,李小平表示,在汇鑫实业与荞窝监狱签订的承包合同已明确注明,土地上的人口问题由汇鑫实业自行消化。
  李小平把村民的这种行为定性为“非法侵占”,并认为,导致汇鑫实业与村民矛盾升级及企业无法经营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宣传及普格县政府从不认可汇鑫实业的合法经营权,致使土地上的农民越来越多。”
  在普格县政府签发的一份呈送给凉山州政府的文件里,《民生周刊》记者看到,“荞窝监狱在搬迁过程中,其范围内无序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地界内擅自开荒、自行建房情况日益突出,社会管理混乱问题日渐显现。”
  最初,宋登红将人口清理问题寄望于当地公安机关。他说,汇鑫实业每次与村民产生纠纷,都会到荞窝派出所报案。
  也正因为此,汇鑫实业答应了荞窝派出所提出的20万元办公经费的要求。
  《民生周刊》记者在一份签署日期为2014年2月8日并加盖荞窝派出所公章的《关于经费申请报告》中看到,“西昌市汇鑫实业有限公司:我所是在荞窝监狱存在的前提下建立的,现荞窝监狱迁往西昌。而后,荞窝监狱的土地被贵公司拍卖下来,荞窝监狱遗留下来的各种土地纠纷问题和盲流搬迁人员导致我所接处警日益增多。所以,我所警务用车维修费和燃料费以及购买新车费用不足。现特向贵公司申请解决我所经费困难问题。申请如下:燃料费、车辆维修费10万元,购车费用10万元,合计贰拾万圆整。”
  “当时,考虑把钱给他们,他们或许能尽快帮我们解决农民的问题。”于是,在派出所提出申请20天之后,派出所就将加盖公章的20万元收条交给汇鑫实业。
  然而,问题并没有朝着宋登红预想的方向发展。
  对于宋登红向公安机关反映的“非法侵占”等问题的处理,普格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志林(音)说,由于有人涉嫌冒充汇鑫实业向部分村民收取土地承包款,涉及的土地面积及金额也比较大,案件已移交法院。所以,普格县公安局目前只能等待法院裁决。
  “如法院裁决涉嫌人员有诈骗行为,公安局会对村民进行解释,并帮助汇鑫实业恢复生产秩序。”马副局长说。
  普格县县委书记刘长猛对《民生周刊》记者表示,普格县依然坚持收回荞窝监狱所划拨的土地,县政府曾多次向州政府及州国土局以函件的形式进行请示,但没有收到任何文件性的指示和批复。“估计州政府和省政府正在协调此事,毕竟是省管单位,情况比较特殊。”
  关于土地上的纠纷,刘长猛认为,职能部门目前只能等待法院判决,再采取下一步行动。至于荞窝派出所向汇鑫实业收取20万元办公经费的问题,刘长猛表示,“这种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职能部门的办公经费怎么能让企业负责?县委一定会调查此事,并尽快进行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普格县委及公安机关对此事依然没有给出任何调查结果及处理方案。宋登红只能看着田边的树苗因无法种植而日渐干枯,最终死去。“不管谁对谁错,不管最终问题以何种方式解决,汇鑫实业都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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