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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變質、目的未達、佔中玩完
“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簡稱“佔中”)是以失敗收場的,因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位發起人(簡稱“佔中三子”)原來計劃的“手段”(佔中)已經完全變質,“目的”(實現“雙普選”和“公民提名”)也無法達成。手段上,“佔領中環”(佔中)變成“佔領金鐘”(佔鐘),甚至“遍地開花”(市民佔領旺角、銅鑼灣、灣仔、尖沙咀各區);目的上,實現“雙普選”或“公民提名”也被“全國大人大常委會”否決,還被改變為要求香港特首梁振英下臺。故此,“佔中”即使在一時之間,令香港警察疲於奔命,但是,隨著胡椒噴霧和催淚彈的刺鼻氣味逐漸消散,大批學生和市民上街靜坐、遊行、示威、抗議多日的群眾性運動,亦將歸於結束。
宏觀來看,“佔中”失敗的源頭,當然是在香港“政制改革”問題上,經過一輪的“大龍鳳、做大戲”之後,北京當局最後頒布的“高門檻提名人數”加上“提名委員會過半數贊成”,“前門放狗、後門落閘”的“伊朗式普選”方案。不過,形勢比人強,那管“佔中”支持者多麼憤怒,大家都無法否認“佔中”已經玩完的事實。
微觀來看,香港警方採用的手法叫做“水壺式分割包圍”(kettling, containment, corralling),是一種歐美警察對付示威群眾的常見策略,其優點是不會引發警察和群眾之間的大規模流血衝突,便可以令群眾自動散去。在執行“水壺式分割包圍”時,最先是將示威者分割成一小撮一小撮的小群體,然後便將群眾包圍起來,不讓他們大規模聚集,令示威者無水飲、無野食、無涼沖、無法正常休息睡覺,身體愈來愈疲勞,愈來愈頂不住,最後自動散去。歐美國家使用這種驅散手法時往往很有效果,香港當然也不例外。
香港政治改革生不逢時
如果以三層政策互動結構的模式去分析最近香港的狀況,就第一層的黨內關係來看,香港民主派領袖希望北京當局允許香港建立一個基於“雙普選”的民主政制,除了要加緊遊說大多數香港永久居民一齊盡力爭取之外,北京當局內部各股政治勢力的“競合(競爭和合作)關係”,和這些政治勢力與在幕後操控港澳政局的“地產霸權”及“博彩霸權”之間的“政商關係”,究竟目前和以後會如何演變下去,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就此而言,最近進行的“政制改革”,恰巧碰上一個很惡劣的時機,一方面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兼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逐步集中權力,“保中共”(保黨)也“保中國”(保江山),可是,很倒楣的是,目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內主管港澳事務的,卻是另一個派系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於是,不管從“自保”或“抗衡”的角度出發,張德江都絕對不可能在香港的“政制改革”問題上鬆口,因為,只要立場稍為有點軟弱,很可能便馬上被迫下臺。相對來說,習近平也是一樣,在對港政策上亦是只能硬,不能軟,絕對不能示弱。再加上前中國最高領導人江澤民突然在9月29日晚上的“國慶音樂晚會”上公開露面闢謠,大家更加可以明白香港“政制改革”爭議的複雜性,已升高到中央級的全國性層次。
就第二層的兩岸關係來看,其次要指出的是,在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和胡錦濤執政的時代,“國共鬥爭”的背景,一直是推動北京在推進“政治民主化”的最大動力,但是,由於台灣的“完全自治”和香港的“高度自治”之間存在“質”的分別,當台灣“完全民主化”(雙普選)之後,北京當局希望以根本不可能實施“雙普選”的“一國兩制”去統戰台灣,對早已實現“雙普選”多時的台灣當局和大多數台灣人民,是毫無吸引之處的。於是,最近幾年北京當局便有既然如何去做都吸引不了台灣,便甘脆“打橫來”,不再對香港民主派客氣,“前門放狗,後門落閘”。
就第三層的全球戰略(中美)關係來看,一方面,美國自宣佈“重返亞洲”之後,不但日本、南韓、台灣、菲律賓、越南都已經被美國政府擺上檯去圍堵中國,連香港也和蒙古、新疆、西藏等中國邊疆地區一樣,被美國政府放到第一線去做棋子(卒仔),行就行先,死就死先;另一方面,香港由於回歸之故,再沒有倫敦政府做“緩衝區”去減低北京當局對香港施加的壓力。如果平時無事還好,一旦中美正面對撞,香港便無法以“相對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在美國和中國之間繼續“食兩家茶禮”。所以,當黎智英這位“民主財神”向外界顯示他和“美國政要”(還是事涉國家安全的前國防部次長)的密切關係、陳方安生這位“民主阿婆”去美國進行訪問求援之類的“老土舉動”,被某些“別有用心人士”向中共中央報告並大搞“維穩經濟學”之後,隨之而來當然是北京當局的“大棍子”而非“胡蘿蔔”。
“佔中”諸子根本無能領導運動
香港嶺南大學助理教授陳雲(根)教授早就預測:佔領中環行動,將成為香港版的天安門集會。它會以鬧劇形式終結,挫傷香港人的士氣的程度,猶如天安門民運挫傷大陸人的士氣的程度。北京天安門運動失敗之後,大陸民心潰散,最後的道德力量都一次過耗盡了,以後民眾不存公義之心,私利私慾橫行,不再理會政府集權,官商勾結,自己在夾縫謀利,賺夠錢移民美國。
2013年4月,本人亦公開指出,像“佔中”這類以卵擊石的“戇居行動”,稍為有點常識的,用腦袋而非屁股去思考的人都應該明白,區區一萬個“身驕肉貴”,上街遊行示威抗議都可能會抱怨“身水身汗”的“中年港人”,不但根本就沒有長期堅持“佔領中環”的意志和體能,北京當局根本也不會去理會他們,最終也只會被香港警察甚至駐港軍隊統統強力驅散。
被港英政府在和平環境中餵養成長的“佔中三子”和“民主派”領袖組成的“真普聯”,內部根本就沒有任何領導人具有充分和必要的“政治能力”,去擔當推動香港“政制改革”的大任,本來是一鼓作氣的,磨來磨去,便“再而衰,三而遏”,“佔中”的主導權亦於2014年6月,被一直主張“公民提名”的大學生(香港學聯)和中學生(學民思潮)奪去,令運動路線愈走愈激進,最後一定要出動警察使用武力來清場。
香港政治發展從來都身不由己
現行的香港政制,是一個不能用西方“內閣制”、“總統制”或“委員會制”之類概念去理解的,由中國和英國於1984年簽署的《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共同創造出來的“政治怪胎”。 依法言法,在2047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仍然生效之前,香港只能實行自英國“總督制”修改而來的,以“行政主導”為立法本意的中國“行政長官制”,不可能實施“內閣制”、“總統制”、“委員會制”之類的西方政制。故此,只要有一點點較為民主的成份滲透進去“行政長官制”裡面,其實已屬萬幸。
從“議題設定”的角度來看,有關香港政治發展的進程,包括爭取“政制改革”的議程,其實早已在1993年通過的《香港基本法》(本文和3個附件)中設定下來。《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檢討和修訂程序,首先是2017年的特區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然後才是2020年的立法會議員選舉辦法,亦即北京當局在21年前便已把政治發展的次序和年份制定下來,就此而言,香港人是無權更改的。換言之,香港的政治制度,亦即《香港基本法》的立法過程、條文內容、修訂程序,幾乎全部都是一些外來的東西,香港人根本作不了主,只能在這些英國和中國早就規定下來的框框之中,進行小修小補。
香港人必須面對的政治現實是,香港從來都身不由己,1997年之前是由英國操控,1997年之後則是由中國安排,亦即由中共最高領導層(政治局常委會,有時候還要加上某些名義上已經退休的元老)決定,其他中共最高領導層所不能接受的建議,都是即使有道理也沒有可能實施的。
“佔中”所激起的數以萬計港人上街,迄今比較積極的意義是一方面是讓中國高層明白香港人追求民主普選的意願(此點目前是失敗的),另一方面是對所有香港民主派議員施加壓力,要求他們不能對北京當局所提出的“伊朗式普選”法案“放水”(此點則是可能達到的),因為,目前只要有5名民主派議員“跑票”,北京當局偏好的“伊朗式普選”便會在香港立法會過關,香港的民主化進程便會就此凍結,永無進步,直到2047年。
澳門市民應該記取佔中失敗的教訓
不管從“佔中”發起人的背景,還是參與人的身份來看,“佔中”其實只是一群港英年代的“殖民地精英”所發起的一種“裹脅”手段,最多只是一記企圖為逐漸被香港年輕一代唾棄的“溫和民主派”(民主黨、公民黨、民協、工黨)所打的“強心計”,以卵擊石,虛耗民氣,最後徒勞無功,亦是理所當然。不但如此,由於“佔中”本身的“豪賭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一般香港市民所能接受的“犧牲底線”,慢慢便演變成一場“民主鬧劇”,根本無法召集到他們希望的“自我犧牲”人數(10,000名中年人士),最終竟然要數以萬計的香港年輕學生和市民上街為他們“找數”(兌現諾言)。
香港支持“民主派”的“政治盲毛”很多,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在“佔中”背後,部分“民主派”頭頭和有關官員之間的祕密談判一直都是暢通的,也不知道要讓“佔中”退場,就是群眾上街的大鬧一場和香港警察的武力鎮壓,因為只有這樣的結局,雙方才有一個“下臺階”。現在某些港官註定遺臭萬年,香港的學生和市民則鐵定流芳百世,一方面是求辱得辱,一方面是求仁得仁,其實也沒有更理想的結局。
對廣大的澳門市民來說,當然不能單單只是在大海這邊“旁觀他人的痛苦”(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香港“佔中三子”和部分民主派領袖們,企圖用“佔中”去“威脅”北京有關官員,卻被北京有關官員玩到“一棟都無”,最後竟然要數以萬計的學生和市民站出來“保駕護航”,這才是澳門人必須緊緊記取的失敗教訓。
北京高官們的行為模式不是無跡可尋的,“你強我弱”的時候(如中美關係),他們往往“吃硬不吃軟”,“你弱我強”的時候(如兩岸關係),他們則往往“吃軟不吃硬”,如何有效個別使用或者交叉運用,則是存乎一心,千變萬化,並無定則,但是,不管如何,日後要向中央政府爭取民主的澳門有心人士,不要像“佔中三子”般早早便被北京官員“看破手腳”,那才是真正的重點。
“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簡稱“佔中”)是以失敗收場的,因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位發起人(簡稱“佔中三子”)原來計劃的“手段”(佔中)已經完全變質,“目的”(實現“雙普選”和“公民提名”)也無法達成。手段上,“佔領中環”(佔中)變成“佔領金鐘”(佔鐘),甚至“遍地開花”(市民佔領旺角、銅鑼灣、灣仔、尖沙咀各區);目的上,實現“雙普選”或“公民提名”也被“全國大人大常委會”否決,還被改變為要求香港特首梁振英下臺。故此,“佔中”即使在一時之間,令香港警察疲於奔命,但是,隨著胡椒噴霧和催淚彈的刺鼻氣味逐漸消散,大批學生和市民上街靜坐、遊行、示威、抗議多日的群眾性運動,亦將歸於結束。
宏觀來看,“佔中”失敗的源頭,當然是在香港“政制改革”問題上,經過一輪的“大龍鳳、做大戲”之後,北京當局最後頒布的“高門檻提名人數”加上“提名委員會過半數贊成”,“前門放狗、後門落閘”的“伊朗式普選”方案。不過,形勢比人強,那管“佔中”支持者多麼憤怒,大家都無法否認“佔中”已經玩完的事實。
微觀來看,香港警方採用的手法叫做“水壺式分割包圍”(kettling, containment, corralling),是一種歐美警察對付示威群眾的常見策略,其優點是不會引發警察和群眾之間的大規模流血衝突,便可以令群眾自動散去。在執行“水壺式分割包圍”時,最先是將示威者分割成一小撮一小撮的小群體,然後便將群眾包圍起來,不讓他們大規模聚集,令示威者無水飲、無野食、無涼沖、無法正常休息睡覺,身體愈來愈疲勞,愈來愈頂不住,最後自動散去。歐美國家使用這種驅散手法時往往很有效果,香港當然也不例外。
香港政治改革生不逢時
如果以三層政策互動結構的模式去分析最近香港的狀況,就第一層的黨內關係來看,香港民主派領袖希望北京當局允許香港建立一個基於“雙普選”的民主政制,除了要加緊遊說大多數香港永久居民一齊盡力爭取之外,北京當局內部各股政治勢力的“競合(競爭和合作)關係”,和這些政治勢力與在幕後操控港澳政局的“地產霸權”及“博彩霸權”之間的“政商關係”,究竟目前和以後會如何演變下去,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就此而言,最近進行的“政制改革”,恰巧碰上一個很惡劣的時機,一方面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兼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逐步集中權力,“保中共”(保黨)也“保中國”(保江山),可是,很倒楣的是,目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內主管港澳事務的,卻是另一個派系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於是,不管從“自保”或“抗衡”的角度出發,張德江都絕對不可能在香港的“政制改革”問題上鬆口,因為,只要立場稍為有點軟弱,很可能便馬上被迫下臺。相對來說,習近平也是一樣,在對港政策上亦是只能硬,不能軟,絕對不能示弱。再加上前中國最高領導人江澤民突然在9月29日晚上的“國慶音樂晚會”上公開露面闢謠,大家更加可以明白香港“政制改革”爭議的複雜性,已升高到中央級的全國性層次。
就第二層的兩岸關係來看,其次要指出的是,在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和胡錦濤執政的時代,“國共鬥爭”的背景,一直是推動北京在推進“政治民主化”的最大動力,但是,由於台灣的“完全自治”和香港的“高度自治”之間存在“質”的分別,當台灣“完全民主化”(雙普選)之後,北京當局希望以根本不可能實施“雙普選”的“一國兩制”去統戰台灣,對早已實現“雙普選”多時的台灣當局和大多數台灣人民,是毫無吸引之處的。於是,最近幾年北京當局便有既然如何去做都吸引不了台灣,便甘脆“打橫來”,不再對香港民主派客氣,“前門放狗,後門落閘”。
就第三層的全球戰略(中美)關係來看,一方面,美國自宣佈“重返亞洲”之後,不但日本、南韓、台灣、菲律賓、越南都已經被美國政府擺上檯去圍堵中國,連香港也和蒙古、新疆、西藏等中國邊疆地區一樣,被美國政府放到第一線去做棋子(卒仔),行就行先,死就死先;另一方面,香港由於回歸之故,再沒有倫敦政府做“緩衝區”去減低北京當局對香港施加的壓力。如果平時無事還好,一旦中美正面對撞,香港便無法以“相對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在美國和中國之間繼續“食兩家茶禮”。所以,當黎智英這位“民主財神”向外界顯示他和“美國政要”(還是事涉國家安全的前國防部次長)的密切關係、陳方安生這位“民主阿婆”去美國進行訪問求援之類的“老土舉動”,被某些“別有用心人士”向中共中央報告並大搞“維穩經濟學”之後,隨之而來當然是北京當局的“大棍子”而非“胡蘿蔔”。
“佔中”諸子根本無能領導運動
香港嶺南大學助理教授陳雲(根)教授早就預測:佔領中環行動,將成為香港版的天安門集會。它會以鬧劇形式終結,挫傷香港人的士氣的程度,猶如天安門民運挫傷大陸人的士氣的程度。北京天安門運動失敗之後,大陸民心潰散,最後的道德力量都一次過耗盡了,以後民眾不存公義之心,私利私慾橫行,不再理會政府集權,官商勾結,自己在夾縫謀利,賺夠錢移民美國。
2013年4月,本人亦公開指出,像“佔中”這類以卵擊石的“戇居行動”,稍為有點常識的,用腦袋而非屁股去思考的人都應該明白,區區一萬個“身驕肉貴”,上街遊行示威抗議都可能會抱怨“身水身汗”的“中年港人”,不但根本就沒有長期堅持“佔領中環”的意志和體能,北京當局根本也不會去理會他們,最終也只會被香港警察甚至駐港軍隊統統強力驅散。
被港英政府在和平環境中餵養成長的“佔中三子”和“民主派”領袖組成的“真普聯”,內部根本就沒有任何領導人具有充分和必要的“政治能力”,去擔當推動香港“政制改革”的大任,本來是一鼓作氣的,磨來磨去,便“再而衰,三而遏”,“佔中”的主導權亦於2014年6月,被一直主張“公民提名”的大學生(香港學聯)和中學生(學民思潮)奪去,令運動路線愈走愈激進,最後一定要出動警察使用武力來清場。
香港政治發展從來都身不由己
現行的香港政制,是一個不能用西方“內閣制”、“總統制”或“委員會制”之類概念去理解的,由中國和英國於1984年簽署的《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共同創造出來的“政治怪胎”。 依法言法,在2047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仍然生效之前,香港只能實行自英國“總督制”修改而來的,以“行政主導”為立法本意的中國“行政長官制”,不可能實施“內閣制”、“總統制”、“委員會制”之類的西方政制。故此,只要有一點點較為民主的成份滲透進去“行政長官制”裡面,其實已屬萬幸。
從“議題設定”的角度來看,有關香港政治發展的進程,包括爭取“政制改革”的議程,其實早已在1993年通過的《香港基本法》(本文和3個附件)中設定下來。《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檢討和修訂程序,首先是2017年的特區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然後才是2020年的立法會議員選舉辦法,亦即北京當局在21年前便已把政治發展的次序和年份制定下來,就此而言,香港人是無權更改的。換言之,香港的政治制度,亦即《香港基本法》的立法過程、條文內容、修訂程序,幾乎全部都是一些外來的東西,香港人根本作不了主,只能在這些英國和中國早就規定下來的框框之中,進行小修小補。
香港人必須面對的政治現實是,香港從來都身不由己,1997年之前是由英國操控,1997年之後則是由中國安排,亦即由中共最高領導層(政治局常委會,有時候還要加上某些名義上已經退休的元老)決定,其他中共最高領導層所不能接受的建議,都是即使有道理也沒有可能實施的。
“佔中”所激起的數以萬計港人上街,迄今比較積極的意義是一方面是讓中國高層明白香港人追求民主普選的意願(此點目前是失敗的),另一方面是對所有香港民主派議員施加壓力,要求他們不能對北京當局所提出的“伊朗式普選”法案“放水”(此點則是可能達到的),因為,目前只要有5名民主派議員“跑票”,北京當局偏好的“伊朗式普選”便會在香港立法會過關,香港的民主化進程便會就此凍結,永無進步,直到2047年。
澳門市民應該記取佔中失敗的教訓
不管從“佔中”發起人的背景,還是參與人的身份來看,“佔中”其實只是一群港英年代的“殖民地精英”所發起的一種“裹脅”手段,最多只是一記企圖為逐漸被香港年輕一代唾棄的“溫和民主派”(民主黨、公民黨、民協、工黨)所打的“強心計”,以卵擊石,虛耗民氣,最後徒勞無功,亦是理所當然。不但如此,由於“佔中”本身的“豪賭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一般香港市民所能接受的“犧牲底線”,慢慢便演變成一場“民主鬧劇”,根本無法召集到他們希望的“自我犧牲”人數(10,000名中年人士),最終竟然要數以萬計的香港年輕學生和市民上街為他們“找數”(兌現諾言)。
香港支持“民主派”的“政治盲毛”很多,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在“佔中”背後,部分“民主派”頭頭和有關官員之間的祕密談判一直都是暢通的,也不知道要讓“佔中”退場,就是群眾上街的大鬧一場和香港警察的武力鎮壓,因為只有這樣的結局,雙方才有一個“下臺階”。現在某些港官註定遺臭萬年,香港的學生和市民則鐵定流芳百世,一方面是求辱得辱,一方面是求仁得仁,其實也沒有更理想的結局。
對廣大的澳門市民來說,當然不能單單只是在大海這邊“旁觀他人的痛苦”(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香港“佔中三子”和部分民主派領袖們,企圖用“佔中”去“威脅”北京有關官員,卻被北京有關官員玩到“一棟都無”,最後竟然要數以萬計的學生和市民站出來“保駕護航”,這才是澳門人必須緊緊記取的失敗教訓。
北京高官們的行為模式不是無跡可尋的,“你強我弱”的時候(如中美關係),他們往往“吃硬不吃軟”,“你弱我強”的時候(如兩岸關係),他們則往往“吃軟不吃硬”,如何有效個別使用或者交叉運用,則是存乎一心,千變萬化,並無定則,但是,不管如何,日後要向中央政府爭取民主的澳門有心人士,不要像“佔中三子”般早早便被北京官員“看破手腳”,那才是真正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