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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对我国秦朝官吏制度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基本概况、现状与问题等方面为基本出发点,揭示秦朝行政机关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启示,提出我国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难点与可行性分析。笔者重点阐述我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对策机制研究。
关键词 职位设置 行政机关 官吏制度 改革 中国秦朝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一、秦朝职位设置的基本概况
(一)职位设置的内涵。
根据《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美国著名行政学专家菲勒曾描述:“工商人员更容易使用工作分类(Job Classification)一词,而公务人事人员却常常说职位分类(Position Classification),它们两者都是指同一个事情。”职位分类是在职位调查、分析、设计和职位评价的基础之上,采用科学的方法,根据岗位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对政府行政机关中的全部职位,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上进行划分。美国行政学家怀特曾说过:“现今人事管理建立在两大基石之上,一是为选贤任能,一为职位分类,两者缺一不可。”分类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岗位分类,其英文名是:Position Classification,亦称岗位分类或岗位归级,在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中,称其为职位分类。作为行政人事管理者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人事管理制度,它是按业务性质首先将机关中的所有职位分为若干职门、职组、职系,然后按责任大小,工作难易、轻重,所需资格、条件,将相同性质的职位再分为若干职级,并对每一职位的名称、职责等内容加以详细规定与说明,以此作为人事管理的依据。职位设置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而系统化地进行职位的合理配置,以满足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需要。职位设置是指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组织需要什么样的职位、多少职位及职位结构。一定时期内,组织存在多少工作量饱满的职务,就设置多少职位。
(二)秦朝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基本情况。
秦始皇嬴政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制国家——秦朝。他创立了皇帝制度、下设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度。三公由丞相、太尉与御史大夫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进行管理;太尉是最高军政长官,军权实际上掌握在皇帝手中;御史大夫执掌全臣奏章,负责监察百官。丞相有左右二员,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是丞相助手,负责监察系统。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吏和少府。它们的职责分别如下: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卫尉,掌管宫门警卫;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廷尉,掌管司法审判;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地方部门的主要官职如下表所示。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三)秦朝职位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秦朝职位分类制度尽管改革实施比较早且成熟,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等级制度过于明显;类似于今天的“省管县”;其二,职务与职务之间的职能存在重叠现象,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技术类职务与其他职务之间的關系上,存在职责不清现象,容易形成扯皮推诿;其三,不利于高层领导人员通才的培养。由于职位分类,导致人员在一个岗位上停留的时间较长,没有有效地进行轮岗而导致通才人才的缺乏;其四,同工同酬的出现,没能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作用。职位分类形成后,每一个公职人员的是同工同酬,容易出现“吃大锅饭”的局面,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其五,对转调升迁因素限制比较多,程序复杂繁琐。
二、职位分类研究的地位与作用
职位分类是公务员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基础,在整个国家公务员人事管理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一)职位分类对公务员人力资源规划具有基石作用。
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需求与供给进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使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供需平衡,以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过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离不开职位研究所产生的一系列成果,如工作说明书,职位详细分类,岗位规范等基础性人事工作。职位分析、职位设计、职位评价等基础工作是组织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二)职位分类为公务员招聘与定编定岗定员定额提供重要依据。
员工的招募、选拔与录用是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的首要环节。通过职位分类,可以明确组织需要招聘的人员数量与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以确定其岗位,能有效地避免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效率低下的现象。此外,职位分类的划分,在组织人员招募、选拔和录用过程中,能明确招聘对象和标准,避免招聘随意性与盲目性。职位分类能确保公务员择人、用人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三)职位分类是公务员有效组织实施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的基本前提。
公务员绩效管理是以职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公职人员的晋升、任免、培训、奖惩和薪酬的重要依据。职位分类明确规定了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以及承担该岗位职责的人员所必备的资格和条件,为组织科学地确定绩效管理考评对象和内容,考评指标体系与标准提供了客观依据。同时,职位分类为薪酬的制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三、秦朝行政机关官吏制度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启示
我国人事管理改革在进行职位分类过程中,应结合基本国情,吸收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优势,是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建设的方向。
(一)建立健全竞争与法律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良好的竞争机制能有效地促使人事管理向着健康合理的轨道发展,其需要在公务员人事系统内部形成一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在人事制度建设中,必需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健全离不开法律的支撑。秦朝的官吏制度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公务员职位分类能获得法律支撑,减少人事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同时,我国的公务员人事管理需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改革制度,出台相关的人事管理政策,解决职位分类中存在的问题。
(二)确定行政执法类的适用范围,是我国进行职位分类管理的重点。
如果需要确定行政执法类的适用范围,首先,技术类职位的设置需以点代面,逐步试点推行,在最需要进行专业技术的领域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而非一拥而上,滥设岗位,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优先设置一些亟需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类职位,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与理论支持,实现科学化管理、指挥、决策与监督。其次,要有选择地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人事管理改革中要防止有关部门滥设行政执法类职位,需从市场机制与社会需求管理的角度出发,有选择地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
(三)以职位分类为基石,吸收品位分类的有效因素。
以法国为典型的以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想结合的分类模式,能有效地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品位分类具有培养“通才”、便于人才培训、工作适应性强、人员稳定等优势。因此,在职位分类中需借鉴品位分类的优势,以弥补职位分类中存在的不足。
(四)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前提要求是进行职位设置与类别划分。
合理的职位设置符合公务员科学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建立科学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事精细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讲,我国公务员职位的“分类”实为“分化”,“分化”就是优先把最需要划分出来的类别从以往的职位中区分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据该类别的标准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检察官类从综合管理类“分化”出来。部分行政组织在职位设置中,通常运用一个岗位去限制或解决一件新事情所设定的职务,较易陷入“钱穆制度陷阱”中。职位设置与分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分类进行中需要避免机构的重叠设置与岗位臃肿现象。为了防止专业技术职位设置过多过滥,可逐步试点,取得经验后再穩步推广。
四、我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试点,扎实推进。
广东、江苏等地公务员职位设置办法的成功试点,为我国开展职位设置试点工作提供了借鉴意义。在当前《公务员法》尚未明确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划分标准的实情下,制度改革只有“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地域、多个部门进行职位分类的试点研究。开展试点工作是推进我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必要准备,并在试点中不断总结经验,为深化政府人力资源分类管理科学化形成理论基础。我国要加紧分析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同的职位特点,研究和确定符合试点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在典型区域和典型部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应首先在乡镇一级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等部门实行,一方面可以使试点的整体过程易于控制,另一方面可以贴近群众,使改革的效果惠及基层群众。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总结。纵观国内外各项制度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一切制度需要经过“探索—规范—再探索—再规范”的过程,才能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成果。我区在推广实施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试点工作,必须牢记历史规律,吸纳成熟的改革成果,分析改革中的主次矛盾,提出新的改革意见,以螺旋式的增长方式稳步推进职位分类试点工作。
(二)加强制度创新。
1、创新是制度永葆活力的源泉,制度创新包括三点,一是增加原有制度尚未存在的内容,二是改善和补充原有制度,三是对不符合当前发展实际的制度进行删减。
2、现行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我国《公务员法》沿用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而没有西方的政务官与事务官之分。《公务员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其中,驻外机构公务员的七个等衔级分别为: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和随员衔。公务员的级别只有十五个,导致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小。我国应在现行级别基础上,通过增加级别数量,拉大极差,扩充级别功能,建立新的职级,达到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务员积极性。
3、职位分类的推行需建立健全问责体系。问责制是西方政党制度的产物,运用完善的运行机制与法律机制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与管制,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
4、职位分类制度应引入绩效考核机制。第一,细化考核内容。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但其内容比较笼统,考核中不易量化且主观性比较强等弱点,应依据不同的职务进行区分考核,尤其是专业技术类的考核。第二,考核权重应区别对待;第三,增加考核评价等次;第四,完善民主考核机制。
(三)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一方面要制定公务员管理制度,构建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要制定公务员管理办法,对具体的操作方案作详细规定。建立法律法规,补充《公务员法》不足。《公务员法》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提供了纲领性的法律依据,但《公务员法》在许多方面仍然处于模糊或空白的境地,例如对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序列仍然待由国家另行规定。在管理办法中,要明确职位设置、职务序列、招聘方案、职务任免办法、职级升降条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方案,以及公务员交流办法、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作者: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与力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姚欲群、姚春序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美)罗纳德·克林格勒/约翰·纳尔班迪,孙柏瑛等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常静.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1:11.
[4]马立顺 杨斐.创新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可行性对策探析[J].决策咨询通讯,2011:5.
[5]百度百科.秦朝官吏制度.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5997979.html,2013年1月10号访。
[6]王呈静.我国古代官吏选任制度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J].山东社会科学,2005:11.
关键词 职位设置 行政机关 官吏制度 改革 中国秦朝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一、秦朝职位设置的基本概况
(一)职位设置的内涵。
根据《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美国著名行政学专家菲勒曾描述:“工商人员更容易使用工作分类(Job Classification)一词,而公务人事人员却常常说职位分类(Position Classification),它们两者都是指同一个事情。”职位分类是在职位调查、分析、设计和职位评价的基础之上,采用科学的方法,根据岗位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对政府行政机关中的全部职位,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上进行划分。美国行政学家怀特曾说过:“现今人事管理建立在两大基石之上,一是为选贤任能,一为职位分类,两者缺一不可。”分类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岗位分类,其英文名是:Position Classification,亦称岗位分类或岗位归级,在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中,称其为职位分类。作为行政人事管理者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人事管理制度,它是按业务性质首先将机关中的所有职位分为若干职门、职组、职系,然后按责任大小,工作难易、轻重,所需资格、条件,将相同性质的职位再分为若干职级,并对每一职位的名称、职责等内容加以详细规定与说明,以此作为人事管理的依据。职位设置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而系统化地进行职位的合理配置,以满足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需要。职位设置是指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组织需要什么样的职位、多少职位及职位结构。一定时期内,组织存在多少工作量饱满的职务,就设置多少职位。
(二)秦朝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基本情况。
秦始皇嬴政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制国家——秦朝。他创立了皇帝制度、下设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度。三公由丞相、太尉与御史大夫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进行管理;太尉是最高军政长官,军权实际上掌握在皇帝手中;御史大夫执掌全臣奏章,负责监察百官。丞相有左右二员,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是丞相助手,负责监察系统。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吏和少府。它们的职责分别如下: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卫尉,掌管宫门警卫;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廷尉,掌管司法审判;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地方部门的主要官职如下表所示。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三)秦朝职位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秦朝职位分类制度尽管改革实施比较早且成熟,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等级制度过于明显;类似于今天的“省管县”;其二,职务与职务之间的职能存在重叠现象,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技术类职务与其他职务之间的關系上,存在职责不清现象,容易形成扯皮推诿;其三,不利于高层领导人员通才的培养。由于职位分类,导致人员在一个岗位上停留的时间较长,没有有效地进行轮岗而导致通才人才的缺乏;其四,同工同酬的出现,没能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作用。职位分类形成后,每一个公职人员的是同工同酬,容易出现“吃大锅饭”的局面,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其五,对转调升迁因素限制比较多,程序复杂繁琐。
二、职位分类研究的地位与作用
职位分类是公务员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基础,在整个国家公务员人事管理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一)职位分类对公务员人力资源规划具有基石作用。
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需求与供给进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使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供需平衡,以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过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离不开职位研究所产生的一系列成果,如工作说明书,职位详细分类,岗位规范等基础性人事工作。职位分析、职位设计、职位评价等基础工作是组织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二)职位分类为公务员招聘与定编定岗定员定额提供重要依据。
员工的招募、选拔与录用是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的首要环节。通过职位分类,可以明确组织需要招聘的人员数量与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以确定其岗位,能有效地避免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效率低下的现象。此外,职位分类的划分,在组织人员招募、选拔和录用过程中,能明确招聘对象和标准,避免招聘随意性与盲目性。职位分类能确保公务员择人、用人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三)职位分类是公务员有效组织实施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的基本前提。
公务员绩效管理是以职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公职人员的晋升、任免、培训、奖惩和薪酬的重要依据。职位分类明确规定了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以及承担该岗位职责的人员所必备的资格和条件,为组织科学地确定绩效管理考评对象和内容,考评指标体系与标准提供了客观依据。同时,职位分类为薪酬的制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三、秦朝行政机关官吏制度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启示
我国人事管理改革在进行职位分类过程中,应结合基本国情,吸收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优势,是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建设的方向。
(一)建立健全竞争与法律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良好的竞争机制能有效地促使人事管理向着健康合理的轨道发展,其需要在公务员人事系统内部形成一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在人事制度建设中,必需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健全离不开法律的支撑。秦朝的官吏制度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公务员职位分类能获得法律支撑,减少人事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同时,我国的公务员人事管理需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改革制度,出台相关的人事管理政策,解决职位分类中存在的问题。
(二)确定行政执法类的适用范围,是我国进行职位分类管理的重点。
如果需要确定行政执法类的适用范围,首先,技术类职位的设置需以点代面,逐步试点推行,在最需要进行专业技术的领域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而非一拥而上,滥设岗位,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优先设置一些亟需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类职位,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与理论支持,实现科学化管理、指挥、决策与监督。其次,要有选择地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人事管理改革中要防止有关部门滥设行政执法类职位,需从市场机制与社会需求管理的角度出发,有选择地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
(三)以职位分类为基石,吸收品位分类的有效因素。
以法国为典型的以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想结合的分类模式,能有效地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品位分类具有培养“通才”、便于人才培训、工作适应性强、人员稳定等优势。因此,在职位分类中需借鉴品位分类的优势,以弥补职位分类中存在的不足。
(四)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前提要求是进行职位设置与类别划分。
合理的职位设置符合公务员科学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建立科学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事精细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讲,我国公务员职位的“分类”实为“分化”,“分化”就是优先把最需要划分出来的类别从以往的职位中区分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据该类别的标准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检察官类从综合管理类“分化”出来。部分行政组织在职位设置中,通常运用一个岗位去限制或解决一件新事情所设定的职务,较易陷入“钱穆制度陷阱”中。职位设置与分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分类进行中需要避免机构的重叠设置与岗位臃肿现象。为了防止专业技术职位设置过多过滥,可逐步试点,取得经验后再穩步推广。
四、我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试点,扎实推进。
广东、江苏等地公务员职位设置办法的成功试点,为我国开展职位设置试点工作提供了借鉴意义。在当前《公务员法》尚未明确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划分标准的实情下,制度改革只有“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地域、多个部门进行职位分类的试点研究。开展试点工作是推进我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必要准备,并在试点中不断总结经验,为深化政府人力资源分类管理科学化形成理论基础。我国要加紧分析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同的职位特点,研究和确定符合试点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在典型区域和典型部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应首先在乡镇一级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等部门实行,一方面可以使试点的整体过程易于控制,另一方面可以贴近群众,使改革的效果惠及基层群众。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总结。纵观国内外各项制度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一切制度需要经过“探索—规范—再探索—再规范”的过程,才能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成果。我区在推广实施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试点工作,必须牢记历史规律,吸纳成熟的改革成果,分析改革中的主次矛盾,提出新的改革意见,以螺旋式的增长方式稳步推进职位分类试点工作。
(二)加强制度创新。
1、创新是制度永葆活力的源泉,制度创新包括三点,一是增加原有制度尚未存在的内容,二是改善和补充原有制度,三是对不符合当前发展实际的制度进行删减。
2、现行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我国《公务员法》沿用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而没有西方的政务官与事务官之分。《公务员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其中,驻外机构公务员的七个等衔级分别为: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和随员衔。公务员的级别只有十五个,导致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小。我国应在现行级别基础上,通过增加级别数量,拉大极差,扩充级别功能,建立新的职级,达到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务员积极性。
3、职位分类的推行需建立健全问责体系。问责制是西方政党制度的产物,运用完善的运行机制与法律机制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与管制,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
4、职位分类制度应引入绩效考核机制。第一,细化考核内容。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但其内容比较笼统,考核中不易量化且主观性比较强等弱点,应依据不同的职务进行区分考核,尤其是专业技术类的考核。第二,考核权重应区别对待;第三,增加考核评价等次;第四,完善民主考核机制。
(三)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一方面要制定公务员管理制度,构建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要制定公务员管理办法,对具体的操作方案作详细规定。建立法律法规,补充《公务员法》不足。《公务员法》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提供了纲领性的法律依据,但《公务员法》在许多方面仍然处于模糊或空白的境地,例如对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序列仍然待由国家另行规定。在管理办法中,要明确职位设置、职务序列、招聘方案、职务任免办法、职级升降条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方案,以及公务员交流办法、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作者: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与力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姚欲群、姚春序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美)罗纳德·克林格勒/约翰·纳尔班迪,孙柏瑛等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常静.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1:11.
[4]马立顺 杨斐.创新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可行性对策探析[J].决策咨询通讯,2011:5.
[5]百度百科.秦朝官吏制度.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5997979.html,2013年1月10号访。
[6]王呈静.我国古代官吏选任制度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J].山东社会科学,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