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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女后,女友却不愿跟他办理结婚登记。女儿5岁时,女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就在他带着女儿打车祸索赔官司时,却突然发现,视如掌上明珠的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孩子的外公外婆当即起诉争夺监护权。一面是被背叛的屈辱,一面是无辜的孩子,还有那没有血缘却相依为命的父女情,他该何去何从……
2007年初,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的陈玉珍,经人介绍与来宾市小伙卢春平恋爱。
9月份,陈玉珍怀孕了,卢春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陈玉珍以年纪尚小拒绝结婚,但愿意生下孩子。第二年5月下旬,陈玉珍生了女儿卢晓卉。孰料,此后两人逐渐产生了矛盾,竟至不可调和。
2011年,两人决定分手。陈玉珍想带走女儿,可卢春平坚决不同意,最后双方协商约定,女儿卢晓卉由卢春平抚养,陈玉珍回融水县生活,不时来探望女儿。卢春平对女儿呵护有加,唯恐女儿受委屈。然而,2013年10月27日,陈玉珍在车祸中受重伤,经当地医院临时救治后,又紧急送往柳州市人民医院抢救。由于她伤势过重,最终宣告不治……
车祸发生后,卢晓卉作为陈玉珍的亲生女儿,而且是未成年人,必须得到抚养赔偿金。于是,卢春平带着女儿来到融水县,办理车祸索赔事宜。肇事方得知陈玉珍是一名未婚女青年,现在突然冒出个女儿,不由产生怀疑,卢晓卉是陈玉珍亲生的吗?与此同时,肇事方对卢春平与卢晓卉的父女关系产生质疑,这关系到他是否拥有卢晓卉的监护权……
无奈,卢春平只好带着卢晓卉与肇事方代理人一起来到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为卢晓卉与卢春平以及陈玉珍的身份关系进行亲子鉴定……然而,天意弄人。鉴定结果表明,陈玉珍为卢晓卉的生物学母亲,而卢春平却不是其生物学父亲!真是晴天霹雳,卢春平初次看到这个结论,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等定神一看,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之后,不由目瞪口呆,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几近昏厥!
肇事方当即指出,卢春平既不是卢晓卉的生父,也不是她法律意义上的继父或养父。在他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监护权之前,他们不能与之谈赔偿问题。
那一天,卢春平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可当他在公汽上回过神来,发现女儿就坐在自己身边,两眼泪汪汪的,小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原来,卢春平像傻了一般走路,5岁的卢晓卉叫他不应,就一路上紧紧跟着他,唯恐跟丢了。见父亲终于回过头来看自己,她“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爸爸,你怎么不理我了,我好害怕呀……”卢春平百感交集,一时说不出话来。
回家后的几天里,年幼的卢晓卉像预感到什么,变得怯生生的,都不怎么说话了,却盯着父亲的一举一动,见他脸色缓和一点,她就钻进他的怀里。卢春平心中波涛汹涌,心中想到,陈玉珍再怎么不是,也已经驾鹤西去;卢晓卉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可跟他感情亲昵,他怎能不管她呢?然而,就在卢春平决心放下仇怨,跟女儿重新开始生活之时,卢晓卉的外公、外婆却找上门来了。老人得知鉴定结果后,为了向肇事方主张陈玉珍的死亡赔偿权利,也不愿将外孙女交给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来抚养。他们找到卢春平,要求变更卢晓卉的监护权!
养育了5年的女儿竟然非亲生,这种屈辱本身就让卢春平苦不堪言。现在,陈家父母又要来争夺孩子的监护权,这让他情何以堪?!就算他不是卢晓卉的亲爹,但他养育了她这么多年,感情深厚,谁也离不开谁了!在与卢春平协商数次无果后,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卢春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们的监护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法官进行了走访,了解到卢春平确实视女儿卢晓卉为掌上明珠,而卢晓卉很依赖卢春平。不过,他毕竟不是卢晓卉的亲生父亲,在其母已身亡,其生父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陈玉珍的父母对她是享有监护权的。但话又说回来,两位老人均已年满六十周岁,且收入没有保障。若判卢晓卉跟随他们生活,将会改变其目前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有影响。毕竟,卢晓卉从出生后就一直与卢春平生活,卢春平对卢晓卉已尽到主要的抚养义务,应视为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另外,卢晓卉的外祖父母的文化程度不高,将来她上学了,谁来辅导她的功课?况且卢晓卉不愿离开卢春平……无论从人力、财力及居住环境来看,让卢晓卉跟着卢春平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所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胜诉。
卢晓卉的外祖父、外祖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宾市中院开庭审理后,办案法官感到有点棘手:因为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不但要考虑到法律效果,还要考虑到社会效果。如果不化解双方的矛盾,无论如何判决都不太妥当,最好是调解结案。在接下来的调解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症结——上诉人陈家老人担忧孩子跟卢春平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女儿对不起他,谁能保证他将来不虐待孩子呢?何况女儿不在了,带着外孙女也是个念想。被上诉人卢春平心中也不好受:“你们只考虑这个孩子是不是我亲生的,怎么就不考虑这么多年来,我和孩子是怎么过日子的,她就是我的命啊。不管她是谁的女儿,我只知道她是我女儿。一旦被她外公外婆带走,将来还认不认我呢……”在法官的反复劝说下,最终卢春平愿意把卢晓卉的监护权交给其外公外婆行使;卢晓卉的外公外婆则考虑到卢春平这些年抚养卢晓卉,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同意支付5万元补偿金,还愿意将外孙女留在卢春平身边生活一段时间,他们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等卢晓卉慢慢与外公外婆熟悉并有了感情后,老人再将孩子带走抚养。
达成协议后,卢春平提出一个建议,希望以后双方对其与卢晓卉非亲生的事实予以隐瞒,彼此以亲戚关系走动,争取给孩子更多的关怀,使其健康成长。
2015年9月,在法官的见证下,卢晓卉的外公外婆将5万元补偿款兑现给了卢春平。随后,卢晓卉仍然跟着卢春平一起生活,而外公、外婆则经常去探望她。至此,一场特别纠结的监护权官司,圆满结案。
(由于涉及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肖江东
2007年初,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的陈玉珍,经人介绍与来宾市小伙卢春平恋爱。
9月份,陈玉珍怀孕了,卢春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陈玉珍以年纪尚小拒绝结婚,但愿意生下孩子。第二年5月下旬,陈玉珍生了女儿卢晓卉。孰料,此后两人逐渐产生了矛盾,竟至不可调和。
2011年,两人决定分手。陈玉珍想带走女儿,可卢春平坚决不同意,最后双方协商约定,女儿卢晓卉由卢春平抚养,陈玉珍回融水县生活,不时来探望女儿。卢春平对女儿呵护有加,唯恐女儿受委屈。然而,2013年10月27日,陈玉珍在车祸中受重伤,经当地医院临时救治后,又紧急送往柳州市人民医院抢救。由于她伤势过重,最终宣告不治……
车祸发生后,卢晓卉作为陈玉珍的亲生女儿,而且是未成年人,必须得到抚养赔偿金。于是,卢春平带着女儿来到融水县,办理车祸索赔事宜。肇事方得知陈玉珍是一名未婚女青年,现在突然冒出个女儿,不由产生怀疑,卢晓卉是陈玉珍亲生的吗?与此同时,肇事方对卢春平与卢晓卉的父女关系产生质疑,这关系到他是否拥有卢晓卉的监护权……
无奈,卢春平只好带着卢晓卉与肇事方代理人一起来到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为卢晓卉与卢春平以及陈玉珍的身份关系进行亲子鉴定……然而,天意弄人。鉴定结果表明,陈玉珍为卢晓卉的生物学母亲,而卢春平却不是其生物学父亲!真是晴天霹雳,卢春平初次看到这个结论,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等定神一看,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之后,不由目瞪口呆,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几近昏厥!
肇事方当即指出,卢春平既不是卢晓卉的生父,也不是她法律意义上的继父或养父。在他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监护权之前,他们不能与之谈赔偿问题。
那一天,卢春平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可当他在公汽上回过神来,发现女儿就坐在自己身边,两眼泪汪汪的,小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原来,卢春平像傻了一般走路,5岁的卢晓卉叫他不应,就一路上紧紧跟着他,唯恐跟丢了。见父亲终于回过头来看自己,她“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爸爸,你怎么不理我了,我好害怕呀……”卢春平百感交集,一时说不出话来。
回家后的几天里,年幼的卢晓卉像预感到什么,变得怯生生的,都不怎么说话了,却盯着父亲的一举一动,见他脸色缓和一点,她就钻进他的怀里。卢春平心中波涛汹涌,心中想到,陈玉珍再怎么不是,也已经驾鹤西去;卢晓卉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可跟他感情亲昵,他怎能不管她呢?然而,就在卢春平决心放下仇怨,跟女儿重新开始生活之时,卢晓卉的外公、外婆却找上门来了。老人得知鉴定结果后,为了向肇事方主张陈玉珍的死亡赔偿权利,也不愿将外孙女交给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来抚养。他们找到卢春平,要求变更卢晓卉的监护权!
养育了5年的女儿竟然非亲生,这种屈辱本身就让卢春平苦不堪言。现在,陈家父母又要来争夺孩子的监护权,这让他情何以堪?!就算他不是卢晓卉的亲爹,但他养育了她这么多年,感情深厚,谁也离不开谁了!在与卢春平协商数次无果后,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卢春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们的监护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法官进行了走访,了解到卢春平确实视女儿卢晓卉为掌上明珠,而卢晓卉很依赖卢春平。不过,他毕竟不是卢晓卉的亲生父亲,在其母已身亡,其生父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陈玉珍的父母对她是享有监护权的。但话又说回来,两位老人均已年满六十周岁,且收入没有保障。若判卢晓卉跟随他们生活,将会改变其目前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有影响。毕竟,卢晓卉从出生后就一直与卢春平生活,卢春平对卢晓卉已尽到主要的抚养义务,应视为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另外,卢晓卉的外祖父母的文化程度不高,将来她上学了,谁来辅导她的功课?况且卢晓卉不愿离开卢春平……无论从人力、财力及居住环境来看,让卢晓卉跟着卢春平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所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胜诉。
卢晓卉的外祖父、外祖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宾市中院开庭审理后,办案法官感到有点棘手:因为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不但要考虑到法律效果,还要考虑到社会效果。如果不化解双方的矛盾,无论如何判决都不太妥当,最好是调解结案。在接下来的调解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症结——上诉人陈家老人担忧孩子跟卢春平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女儿对不起他,谁能保证他将来不虐待孩子呢?何况女儿不在了,带着外孙女也是个念想。被上诉人卢春平心中也不好受:“你们只考虑这个孩子是不是我亲生的,怎么就不考虑这么多年来,我和孩子是怎么过日子的,她就是我的命啊。不管她是谁的女儿,我只知道她是我女儿。一旦被她外公外婆带走,将来还认不认我呢……”在法官的反复劝说下,最终卢春平愿意把卢晓卉的监护权交给其外公外婆行使;卢晓卉的外公外婆则考虑到卢春平这些年抚养卢晓卉,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同意支付5万元补偿金,还愿意将外孙女留在卢春平身边生活一段时间,他们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等卢晓卉慢慢与外公外婆熟悉并有了感情后,老人再将孩子带走抚养。
达成协议后,卢春平提出一个建议,希望以后双方对其与卢晓卉非亲生的事实予以隐瞒,彼此以亲戚关系走动,争取给孩子更多的关怀,使其健康成长。
2015年9月,在法官的见证下,卢晓卉的外公外婆将5万元补偿款兑现给了卢春平。随后,卢晓卉仍然跟着卢春平一起生活,而外公、外婆则经常去探望她。至此,一场特别纠结的监护权官司,圆满结案。
(由于涉及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肖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