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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总面积3928平方公里,辖4镇3乡、60个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5.55万人,农业人口约13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3983元。思茅区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从2000年的62万元增长到2010年底的7930万元,十年增长127倍;不良贷款占比从49.23%降到1.08%,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其基础是当地农信社2001年推进信用工程,重塑了农村信用边界,从而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本文将从这一问题的过程和效果展开。
信用边界概念的含义
信用边界是指信用作为资产的产权归属,产权定义为三种权利组合: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在小额信贷交易中,借方除了偿付本金和本金的时间价值外,多付出的代价是为了确定农户是否会到期还款的交易费用(信息费用)。当贷方确定借方是否会到期还款越困难,即交易费用越高时,贷方就会要求更多金额或者拒绝放贷。笔者认为,借方使贷方确定自己会还款的难易程度,即是小额信贷交易中的信用。
因此,从经济角度看,信用是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的资产,但这资产的产权绝非仅被个人拥有,农户所处小组、村、镇、县的其他农户和各级干部,以及当地的信用环境,都对信用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信用产权并非个人独有,还有一部分处于公共领域,因此本文将信用边界定义为信用产权归属。思茅区农信社重塑信用边界的结果,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使更多农户在更少代价下享受信贷服务。
农信社业务迅速增长和支农力度加大
思茅区农信社作为云南省联社下的一级法人,设有9个部门,7个经营社,16个对外营业网点,机构网点遍布全区各乡(镇)。其农信小额信贷产品有两类: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前者授信最高可达10万,最高可达20万,利率制订方式按人民银行规定。云南省农信社推出的“金碧惠农卡”是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的载体,信用等级为“较好”(含)以上的农户均可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同时,该卡也具备借记卡的基本功能,获得授信的农户可以直接到ATM机取出贷款、自助还款,非常方便。
农信社农户贷款业务的高速增长
云南省自2001年开始在全省农村信用社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农村信用村(镇)。此前农信社一直有农户借款难,农户借款必须给信贷员送礼等现象,而经过十年的体制改革和财政的支持,贷款难现象基本消除,农信社在农户小额信贷上的业务量也迅速增长(见图1)。
农信社贷款支农力度加大
改革后的农信社的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改变了以前从农村吸储,用于城市的格局,涉农贷款中对农村投入占了很大比例。截至2010年底,农信社中涉农贷款占了总贷款余额的73%,支农力度十分明显。此外,思茅区森林资源丰富,思茅区农信社也开发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因此林业占涉农贷款比重也较大,为9.95%(见图2)。
农信社降低风险、控制风险取得重大成就
农信社能如此迅速转变为金融支农主力军,并实现放贷量高速增长,严格控制其回收率和不良贷款率是必要保证。2003年起,农信社正常贷款到期收回率均在95%以上,2008年以后达98%以上,可以说贷户基本全部能保证按期还款。另外,农信社通过积极回收旧有欠款,不良贷款率也从2001年信用工程开始初期的49.23%降到2010年的1.08%,信用环境和历史拖欠问题均得到很大改变(见图3) 。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
以上成就很大程度要归功思茅区农信社于2001开始的信用工程建设,极大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十年间,农户小额信贷余额增长迅速,从62万元扩大到2010年的7930万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也从272万元扩大到120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增长稍慢,原因是它主要用于增加贷款上限,无其他配套服务,且存在林权抵押、建房贷款、政府项目贷款等相同额度的替代产品(见图4)。
要理解农信社在小额信贷业务方面取得的突破,还应该考察农信社信用工程的具体制度安排和制度进展情况。
农信社推进信用工程重塑信用边界的过程
信用工程的启动
2001年开始,思茅区农信社新的领导班子上台,调整经营思路,重新明确了农信社“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在全辖区内创建信用工程的设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辖区内展开声势浩大的信用工程建设,专门设立了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并创造性地引入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信用代表,与基层农信社主任、信贷员共同组成农户信用等级和贷款授信评定小组。通过全面开展农户基本情况调查,逐户建立经济档案,并以经济档案为基础,在充分听取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核定农户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
信用村(镇)的建设步骤
思茅区农信社构筑农村信用体系,畅通农民贷款渠道,对农村信用村(镇)建设按照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建立信用农户体系。农户信用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二是建立农村信用村(组)体系。信用村(组)是信用农户信用评定层次效果的提升。信用村(组)一般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无拖欠贷款农户占村(组)的贷款农户总数的80%以上;村(组)干部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陈欠贷款等。三是建立农村信用乡(镇)体系。农村信用乡(镇)是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的关键环境,也是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的更高层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乡(镇)范围内信用村占总村数的50%以上;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在20%以下;基本没有逃、废农村信用社贷款现象;乡(镇)领导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展业务,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稳步发展。
信用村(镇)评定标准和现状
虽然建立信用单位要求较高,对各个指标均有明确规定(见表1),但截至2010年底,农信社思茅区辖内已创建2个“贷款信用乡”,25个“贷款信用村”,237个“贷款信用组”。据笔者了解,村里的信用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高利贷近几年越来越少,几乎绝迹,信用村镇的干部也把建立信用体系当作自己的政治任务重视起来。
另外,为表彰先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社在每个镇评出一个优秀信用村、两个优秀信用组、五名优秀信用代表、多名符合要求的信用户,评优秀对还款率、覆盖面等指标均明确规定、要求极高(见表2)。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可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被评定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组的,对该乡(镇)、村(组)的农户的贷款限额放宽20%至50%,并得到最大信贷扶持。
信用工程制度对农村信用边界的重塑方式
在小额信贷中,农户的信用是一种有价值、价值可度量、价值不断变化的资产,可以用来获得不同额度贷款。在信用边界重塑前,个别人的拖欠行为对集体信用虽然有极大损害,但其不用承担责任,对由此产生的负面效果的判定也较为复杂,难以追究责任。信用工程制度不仅起到了让成员互相督促还款,防范风险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前个人对集体信用造成的外部效应,现在可以归属到其所处信用单位,以及更高一级信用单位,层层向上,影响整个垂直体系的信用度。根据产权三个内容,即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原来处于公共领域部分的信用产权归属如下:
信用使用权:农户可以选择是否加入信用单位,加入意味着自己贷款时可以使用更多的信用额度,也意味着增加了所在单位其他人可以使用的信用。此外,农户也可以决定在限定内要贷款的金额,由信用代表、信贷员、各级政府官员共同决定农户是否可以使用申请金额所代表的信用额度。
信用收益权:农户讲信用增加了公共信用,因此可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增加小组及以上信用单位获得贷款优惠条件的可能性,农户不仅可以自己享受优惠条件,所在小组及以上信用单位也都可以享受到。信用代表、信贷员、政府干部也能因农户守信获得经济或非经济利益,如信贷员奖金、政府官员政绩、信用代表评优等。
信用处置权:一方面,农户可以选择参加联保贷款以自己信用为他人担保,提高贷款额度。另一方面,农户加入信用小组同时,即选择了以自己可以影响的那部分信用为其他成员担保,他人欠款,自己也受连累。信用代表、信贷员、政府官员都各自有一定决定权,通过发放贷款证和评级授信,择优录取,选择他们认为信用最高的农户、小组、村、镇,确保信用额度先授予给最讲信用的各级信用单位。
产权归属界定清楚后,当农户讲了信用,对公共信用的贡献可以让他自己和其他成员更容易贷到款,甚至评上优秀后享受优先贷款、放宽额度等优惠,然而一旦拖欠不仅自己信用评分下降,对公共信用的影响也会使其他组员借款更困难、所处信用单位无法评优。以前大家过度滥用公共信用的行为因此得到有效遏制,对自己以及公共信用作贡献也得到了实质奖励的激励。
信用边界重塑的原则
信用社通过产权界定重塑农村信用边界,有一些隐含的经济规律,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影响信用价值越大的行为人,占有的信用收益权也越大”,这样才能对各利益主体形成增加信用价值的正向激励,不断发挥信用边界重塑的积极效果。
在农信社信用村(镇)制度下的借贷行为中,影响信用价值最大的当属贷款农户自身。拖欠行为会直接减少他下次贷到款的可能,如无法再享受利率优惠和贷款程序的便利,甚至被取消贷款资格,这大大减少了信用的潜在收益。同时,农户所处环境对他的守信行为也有影响,当农户发生拖欠时,所在小组、村、镇的其他人贷到款的可能性也会降低,例如小组可能被取消信用小组资格,所在村、镇评优受到负面影响,无法享受进一步的优惠,信用的潜在收益也将因此降低。
反之,如果客户守信还款,上文提到的各种潜在收益就可能实现,受益最大的还是还款农户自身,表现为信用评级提高、利率优惠、贷款更快捷便利,农户所在小组、村、镇也能因此受益。同时,各级干部的配合对信用环境也有一定影响,评选优秀信用单位时这也是一个重要考察指标,干部所在单位的信用工程开展顺利,不仅辖区农户能更富裕、经济更活跃,对自己的政绩也更光彩,因此干部在这个制度下对信用环境的影响也承担了相应的收益权。
从租值消散角度解释信用边界重塑后的信用社的成功
租值消散假说是巴泽尔(Y.Barzel)认为制度经济学内一个重要理念,即市场会采用在局限约束下,租值消散得最少的竞争准则。选用非价格的准则——例如排队轮购——的基本原因,是因为此时排队是租值消散最少的规范竞争的准则。
对信用边界重塑前农户贷款难现象的解释
2001年以前,从高利贷普遍存在的现象看,农信社对农户的贷款利率是被管制而偏低的。当资金的标价无法反映市场状况时,非货币或非正规货币标价的竞争规则就会被采用,如农户排队贷款、按农户资历等级排序贷款,或给信用社送钱送礼、拉关系等。非正规竞争规则的选择,取决于农信社采用这些规则的最终收益大小,即考虑了风险的资金回报率减去采用不同规则的交易费用。
采用农户排队贷款困难在于政治风险和信息费用过大,那么多渴求资金的农户在信用社家门口排队,有损于农信社形象,并且排队机会成本越低的人往往越不善于用资金赚取利润,用排队无法分辨一人到底是由于对资金渴求还是排队机会成本过低。按农户资历或在村里的等级排列资金需求者较排队可行,因为在村里德高望重者一般信用不会太差,问题在于一般需要资金的农户都比较年轻,熬到德高望重时对资金需求也不会太强,因此这种方式虽然较可取,但不太常见。而会拉关系的人在社会上普遍被看作“有能耐”,资金回报因此有保证,愿意去拉关系、处理繁琐手续也可以反映其对资金的真实需求程度。用送礼为规则衡量贷款者还款能力和真正资金需求的费用较低。
信用边界重塑后,竞争规则的改变解决了农户贷款难现象
上面列举的几种规则中,必须付出的交易费用,由于没有产生任何经济利益而被消耗了,这是由于利率管制下一部分资金租值被放在了公共领域,众人竞争下必须有一套规则挑选获胜者,这套规则的交易费用即是资金租值的消散,最后采用拉关系的办法规范竞争,就是因为这种规则的交易费用最小,租值消散最少。但是,因为不是直接用信用等级排列竞争者,导致很多潜在的资金需求者被排除在该规则之外,这也是2001年左右很多调查反映农村的资金饥渴的重要原因。农信社自发推进信用工程,重塑信用边界,降低了衡量信用的交易费用,以农户信用排列资金需求者,使资金租值消散最小的方式变为以信用为标准约束竞争。小额信贷放贷量的迅速提高和保持95%以上还款率,就是重塑信用边界后更多信用良好的资金需求者可以加入竞争的效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信用边界概念的含义
信用边界是指信用作为资产的产权归属,产权定义为三种权利组合: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在小额信贷交易中,借方除了偿付本金和本金的时间价值外,多付出的代价是为了确定农户是否会到期还款的交易费用(信息费用)。当贷方确定借方是否会到期还款越困难,即交易费用越高时,贷方就会要求更多金额或者拒绝放贷。笔者认为,借方使贷方确定自己会还款的难易程度,即是小额信贷交易中的信用。
因此,从经济角度看,信用是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的资产,但这资产的产权绝非仅被个人拥有,农户所处小组、村、镇、县的其他农户和各级干部,以及当地的信用环境,都对信用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信用产权并非个人独有,还有一部分处于公共领域,因此本文将信用边界定义为信用产权归属。思茅区农信社重塑信用边界的结果,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使更多农户在更少代价下享受信贷服务。
农信社业务迅速增长和支农力度加大
思茅区农信社作为云南省联社下的一级法人,设有9个部门,7个经营社,16个对外营业网点,机构网点遍布全区各乡(镇)。其农信小额信贷产品有两类: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前者授信最高可达10万,最高可达20万,利率制订方式按人民银行规定。云南省农信社推出的“金碧惠农卡”是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的载体,信用等级为“较好”(含)以上的农户均可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同时,该卡也具备借记卡的基本功能,获得授信的农户可以直接到ATM机取出贷款、自助还款,非常方便。
农信社农户贷款业务的高速增长
云南省自2001年开始在全省农村信用社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农村信用村(镇)。此前农信社一直有农户借款难,农户借款必须给信贷员送礼等现象,而经过十年的体制改革和财政的支持,贷款难现象基本消除,农信社在农户小额信贷上的业务量也迅速增长(见图1)。
农信社贷款支农力度加大
改革后的农信社的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改变了以前从农村吸储,用于城市的格局,涉农贷款中对农村投入占了很大比例。截至2010年底,农信社中涉农贷款占了总贷款余额的73%,支农力度十分明显。此外,思茅区森林资源丰富,思茅区农信社也开发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因此林业占涉农贷款比重也较大,为9.95%(见图2)。
农信社降低风险、控制风险取得重大成就
农信社能如此迅速转变为金融支农主力军,并实现放贷量高速增长,严格控制其回收率和不良贷款率是必要保证。2003年起,农信社正常贷款到期收回率均在95%以上,2008年以后达98%以上,可以说贷户基本全部能保证按期还款。另外,农信社通过积极回收旧有欠款,不良贷款率也从2001年信用工程开始初期的49.23%降到2010年的1.08%,信用环境和历史拖欠问题均得到很大改变(见图3) 。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
以上成就很大程度要归功思茅区农信社于2001开始的信用工程建设,极大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十年间,农户小额信贷余额增长迅速,从62万元扩大到2010年的7930万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也从272万元扩大到120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增长稍慢,原因是它主要用于增加贷款上限,无其他配套服务,且存在林权抵押、建房贷款、政府项目贷款等相同额度的替代产品(见图4)。
要理解农信社在小额信贷业务方面取得的突破,还应该考察农信社信用工程的具体制度安排和制度进展情况。
农信社推进信用工程重塑信用边界的过程
信用工程的启动
2001年开始,思茅区农信社新的领导班子上台,调整经营思路,重新明确了农信社“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在全辖区内创建信用工程的设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辖区内展开声势浩大的信用工程建设,专门设立了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并创造性地引入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信用代表,与基层农信社主任、信贷员共同组成农户信用等级和贷款授信评定小组。通过全面开展农户基本情况调查,逐户建立经济档案,并以经济档案为基础,在充分听取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核定农户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
信用村(镇)的建设步骤
思茅区农信社构筑农村信用体系,畅通农民贷款渠道,对农村信用村(镇)建设按照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建立信用农户体系。农户信用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二是建立农村信用村(组)体系。信用村(组)是信用农户信用评定层次效果的提升。信用村(组)一般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无拖欠贷款农户占村(组)的贷款农户总数的80%以上;村(组)干部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陈欠贷款等。三是建立农村信用乡(镇)体系。农村信用乡(镇)是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的关键环境,也是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的更高层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乡(镇)范围内信用村占总村数的50%以上;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在20%以下;基本没有逃、废农村信用社贷款现象;乡(镇)领导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展业务,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稳步发展。
信用村(镇)评定标准和现状
虽然建立信用单位要求较高,对各个指标均有明确规定(见表1),但截至2010年底,农信社思茅区辖内已创建2个“贷款信用乡”,25个“贷款信用村”,237个“贷款信用组”。据笔者了解,村里的信用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高利贷近几年越来越少,几乎绝迹,信用村镇的干部也把建立信用体系当作自己的政治任务重视起来。
另外,为表彰先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社在每个镇评出一个优秀信用村、两个优秀信用组、五名优秀信用代表、多名符合要求的信用户,评优秀对还款率、覆盖面等指标均明确规定、要求极高(见表2)。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可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被评定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组的,对该乡(镇)、村(组)的农户的贷款限额放宽20%至50%,并得到最大信贷扶持。
信用工程制度对农村信用边界的重塑方式
在小额信贷中,农户的信用是一种有价值、价值可度量、价值不断变化的资产,可以用来获得不同额度贷款。在信用边界重塑前,个别人的拖欠行为对集体信用虽然有极大损害,但其不用承担责任,对由此产生的负面效果的判定也较为复杂,难以追究责任。信用工程制度不仅起到了让成员互相督促还款,防范风险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前个人对集体信用造成的外部效应,现在可以归属到其所处信用单位,以及更高一级信用单位,层层向上,影响整个垂直体系的信用度。根据产权三个内容,即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原来处于公共领域部分的信用产权归属如下:
信用使用权:农户可以选择是否加入信用单位,加入意味着自己贷款时可以使用更多的信用额度,也意味着增加了所在单位其他人可以使用的信用。此外,农户也可以决定在限定内要贷款的金额,由信用代表、信贷员、各级政府官员共同决定农户是否可以使用申请金额所代表的信用额度。
信用收益权:农户讲信用增加了公共信用,因此可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增加小组及以上信用单位获得贷款优惠条件的可能性,农户不仅可以自己享受优惠条件,所在小组及以上信用单位也都可以享受到。信用代表、信贷员、政府干部也能因农户守信获得经济或非经济利益,如信贷员奖金、政府官员政绩、信用代表评优等。
信用处置权:一方面,农户可以选择参加联保贷款以自己信用为他人担保,提高贷款额度。另一方面,农户加入信用小组同时,即选择了以自己可以影响的那部分信用为其他成员担保,他人欠款,自己也受连累。信用代表、信贷员、政府官员都各自有一定决定权,通过发放贷款证和评级授信,择优录取,选择他们认为信用最高的农户、小组、村、镇,确保信用额度先授予给最讲信用的各级信用单位。
产权归属界定清楚后,当农户讲了信用,对公共信用的贡献可以让他自己和其他成员更容易贷到款,甚至评上优秀后享受优先贷款、放宽额度等优惠,然而一旦拖欠不仅自己信用评分下降,对公共信用的影响也会使其他组员借款更困难、所处信用单位无法评优。以前大家过度滥用公共信用的行为因此得到有效遏制,对自己以及公共信用作贡献也得到了实质奖励的激励。
信用边界重塑的原则
信用社通过产权界定重塑农村信用边界,有一些隐含的经济规律,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影响信用价值越大的行为人,占有的信用收益权也越大”,这样才能对各利益主体形成增加信用价值的正向激励,不断发挥信用边界重塑的积极效果。
在农信社信用村(镇)制度下的借贷行为中,影响信用价值最大的当属贷款农户自身。拖欠行为会直接减少他下次贷到款的可能,如无法再享受利率优惠和贷款程序的便利,甚至被取消贷款资格,这大大减少了信用的潜在收益。同时,农户所处环境对他的守信行为也有影响,当农户发生拖欠时,所在小组、村、镇的其他人贷到款的可能性也会降低,例如小组可能被取消信用小组资格,所在村、镇评优受到负面影响,无法享受进一步的优惠,信用的潜在收益也将因此降低。
反之,如果客户守信还款,上文提到的各种潜在收益就可能实现,受益最大的还是还款农户自身,表现为信用评级提高、利率优惠、贷款更快捷便利,农户所在小组、村、镇也能因此受益。同时,各级干部的配合对信用环境也有一定影响,评选优秀信用单位时这也是一个重要考察指标,干部所在单位的信用工程开展顺利,不仅辖区农户能更富裕、经济更活跃,对自己的政绩也更光彩,因此干部在这个制度下对信用环境的影响也承担了相应的收益权。
从租值消散角度解释信用边界重塑后的信用社的成功
租值消散假说是巴泽尔(Y.Barzel)认为制度经济学内一个重要理念,即市场会采用在局限约束下,租值消散得最少的竞争准则。选用非价格的准则——例如排队轮购——的基本原因,是因为此时排队是租值消散最少的规范竞争的准则。
对信用边界重塑前农户贷款难现象的解释
2001年以前,从高利贷普遍存在的现象看,农信社对农户的贷款利率是被管制而偏低的。当资金的标价无法反映市场状况时,非货币或非正规货币标价的竞争规则就会被采用,如农户排队贷款、按农户资历等级排序贷款,或给信用社送钱送礼、拉关系等。非正规竞争规则的选择,取决于农信社采用这些规则的最终收益大小,即考虑了风险的资金回报率减去采用不同规则的交易费用。
采用农户排队贷款困难在于政治风险和信息费用过大,那么多渴求资金的农户在信用社家门口排队,有损于农信社形象,并且排队机会成本越低的人往往越不善于用资金赚取利润,用排队无法分辨一人到底是由于对资金渴求还是排队机会成本过低。按农户资历或在村里的等级排列资金需求者较排队可行,因为在村里德高望重者一般信用不会太差,问题在于一般需要资金的农户都比较年轻,熬到德高望重时对资金需求也不会太强,因此这种方式虽然较可取,但不太常见。而会拉关系的人在社会上普遍被看作“有能耐”,资金回报因此有保证,愿意去拉关系、处理繁琐手续也可以反映其对资金的真实需求程度。用送礼为规则衡量贷款者还款能力和真正资金需求的费用较低。
信用边界重塑后,竞争规则的改变解决了农户贷款难现象
上面列举的几种规则中,必须付出的交易费用,由于没有产生任何经济利益而被消耗了,这是由于利率管制下一部分资金租值被放在了公共领域,众人竞争下必须有一套规则挑选获胜者,这套规则的交易费用即是资金租值的消散,最后采用拉关系的办法规范竞争,就是因为这种规则的交易费用最小,租值消散最少。但是,因为不是直接用信用等级排列竞争者,导致很多潜在的资金需求者被排除在该规则之外,这也是2001年左右很多调查反映农村的资金饥渴的重要原因。农信社自发推进信用工程,重塑信用边界,降低了衡量信用的交易费用,以农户信用排列资金需求者,使资金租值消散最小的方式变为以信用为标准约束竞争。小额信贷放贷量的迅速提高和保持95%以上还款率,就是重塑信用边界后更多信用良好的资金需求者可以加入竞争的效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