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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宪法,即82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主席制度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由“虚位元首制”向“三位一体”实权元首制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仅是对建国初年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制和54宪法的回归,更与古今中外政治历史的常识相暗合.在由“强人政治”向“常人政治”过渡的“宪法时刻”,经由历史常识凝聚改革发展的宪法共识,无论在学术思辨还是政治实践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