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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推进院校教研一体育人,培养创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军队院校必须在观念、组织、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教研一体;创新教育;模式
教研一体育人是军校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当前,应认真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一、确立教研一体育人的思想观念
克服“重教学轻科研”倾向,树立“教研并重”观。军校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军事人才。围绕这一目标,军队院校这些年进行了全面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距上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传统的“重教轻研”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单纯强调“知识育人”和“教学育人”,忽视了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导致军事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不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明显不够,难以适应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军队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科学研究是军队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新时期军事创新教育,必须克服“重教轻研”倾向,树立“教研并重”思想,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充分发挥教学与科研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不同功能。
克服“重教员轻学员”倾向,树立“师生等同”观。教学是一个双边活动。学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取决于教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而且取决于学员自身努力。军校实施创新教育,必须正确处理好学员的学习与科研的关系,克服重教员科研轻学员科研的倾向。教员在科研中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把学员引入科学研究的大门,使其在科学研究中运用和转化知识,开展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现教员教学科研水平与学员科研能力的同步提高。
克服“重用脑轻动手”倾向,树立“手脑齐全”观。大量事实证明,人的才能是在获取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环节逐步形成的,“用脑”和“动手”必须统一。军校教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传授知识,通过“启发式”、“研讨式”等新型教学方法教会学员正确“用脑”。但只讲“用脑”不讲“动手”,或者只有传承没有创新,都是不够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对军事人才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成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军校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军事人才,必须搞好“用脑”与“动手”的协调,以“用脑”指导“动手”,以“动手”促进“用脑”,达到“手脑齐全”。
二、建立教研一体育人的组织体系
教研一体育人活动繁多,组织复杂,要求院校机关、教学单位和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密切协同。建立院校主管部门、系(大队、学员旅)、学员队和教研室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必要条件。
院校主管部门是教研一体育人的领导机关,负责创新教育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计划和政策制度,组织和协调创新教育的有关教学和科研活动;指导各系、教研室建立创新教育指导小组,帮助学员队建立各种创新活动小组;组织创新教育研讨和讲座;组织创新成果的评审、交流和展示;组织创新教育质量的评估,实施创新成果奖励和推广。教学活动有关事宜由训练部门负责,科学研究有关事宜由科研部门负责。
各系(大队、学员旅)是创新教育的中层管理组织,应成立创新教育指导小组,负责对教研室和学员队的教学科研计划进行审查;制定本单位创新教育实施方案,指导教研室和学员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审查和推荐本单位先进经验和科研学术成果;组织成果交流,指导学员队搞好成果展示。
教研室是创新教育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教员开展创造性教学,指导和辅导学员开展科研学术等创新实践活动;参与创新成果评审。
学员队是创新教育的基层管理单位,在系(大队、学员旅)领导和教研室指导下制定本队创新活动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本队科研小组开展科研学术研究;管理本队科研学术成果;组织成果申报和展示。
三、制定教研一体育人的政策制度
全程辅导制度。教员是军校创新教育的直接承担者,学员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离不开高素质创新型教员的指导和帮助。为充分发挥教员在创新教育中主导作用,军校应建立全方位、全过程辅导制度。学员的学习和科研学术辅导,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员担任。教员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会学员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实施个性化指导,激发学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能。另一方面,教员还应教会学员创新理论、机理、方法和发明创造技巧,帮助学员结合课程学习明确研究领域,选好研究课题,并在科研学术研究中给予具体指导。
评审答辩制度。为使学员的创造性成果得到公正、客观评价,提高成果质量,军校应建立一套正规、严格的科研成果评审答辩制度。成果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学员队筛选、系(大队、学员旅)会同有关教研室初审、院校主管部门终审的程序进行。根据终审结果,由系(大队、学员旅)组织答辩。院校主管部门依据答辩情况,最后确定成果等级。学员的课程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性成果也应参加评审和答辩。
交流展示制度。科研学术成果的交流展示是学员创造性劳动价值和创新能力的展现,能使学员获得认同感和荣誉感,激发创新热情,同时起到导向作用和积极影响,推动科研学术活动的全面发展。军校可按教学阶段定期举办全院性学员学术报告会,交流理论创新成果。根据科研规律,定期组织科技成果展示会,让学员在面对面的交流中相互传授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体验创新过程,感受创新劳动,培养创新品质和人格。
奖励推广制度。学员科研学术成果是军校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给予充分肯定和奖励。学员的成果奖励应与教员的成果奖励区别对待,专门制定学员成果奖励办法,并严格依法奖励。成果奖励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科研实绩与学员素质评估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获得军队和省级以上奖励或国家发明专利的学员应实施重奖。特别有价值的成果,院校可按系统向部队和社会推广应用,及时产生军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教研一体;创新教育;模式
教研一体育人是军校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当前,应认真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一、确立教研一体育人的思想观念
克服“重教学轻科研”倾向,树立“教研并重”观。军校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军事人才。围绕这一目标,军队院校这些年进行了全面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距上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传统的“重教轻研”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单纯强调“知识育人”和“教学育人”,忽视了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导致军事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不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明显不够,难以适应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军队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科学研究是军队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新时期军事创新教育,必须克服“重教轻研”倾向,树立“教研并重”思想,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充分发挥教学与科研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不同功能。
克服“重教员轻学员”倾向,树立“师生等同”观。教学是一个双边活动。学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取决于教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而且取决于学员自身努力。军校实施创新教育,必须正确处理好学员的学习与科研的关系,克服重教员科研轻学员科研的倾向。教员在科研中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把学员引入科学研究的大门,使其在科学研究中运用和转化知识,开展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现教员教学科研水平与学员科研能力的同步提高。
克服“重用脑轻动手”倾向,树立“手脑齐全”观。大量事实证明,人的才能是在获取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环节逐步形成的,“用脑”和“动手”必须统一。军校教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传授知识,通过“启发式”、“研讨式”等新型教学方法教会学员正确“用脑”。但只讲“用脑”不讲“动手”,或者只有传承没有创新,都是不够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对军事人才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成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军校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军事人才,必须搞好“用脑”与“动手”的协调,以“用脑”指导“动手”,以“动手”促进“用脑”,达到“手脑齐全”。
二、建立教研一体育人的组织体系
教研一体育人活动繁多,组织复杂,要求院校机关、教学单位和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密切协同。建立院校主管部门、系(大队、学员旅)、学员队和教研室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必要条件。
院校主管部门是教研一体育人的领导机关,负责创新教育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计划和政策制度,组织和协调创新教育的有关教学和科研活动;指导各系、教研室建立创新教育指导小组,帮助学员队建立各种创新活动小组;组织创新教育研讨和讲座;组织创新成果的评审、交流和展示;组织创新教育质量的评估,实施创新成果奖励和推广。教学活动有关事宜由训练部门负责,科学研究有关事宜由科研部门负责。
各系(大队、学员旅)是创新教育的中层管理组织,应成立创新教育指导小组,负责对教研室和学员队的教学科研计划进行审查;制定本单位创新教育实施方案,指导教研室和学员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审查和推荐本单位先进经验和科研学术成果;组织成果交流,指导学员队搞好成果展示。
教研室是创新教育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教员开展创造性教学,指导和辅导学员开展科研学术等创新实践活动;参与创新成果评审。
学员队是创新教育的基层管理单位,在系(大队、学员旅)领导和教研室指导下制定本队创新活动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本队科研小组开展科研学术研究;管理本队科研学术成果;组织成果申报和展示。
三、制定教研一体育人的政策制度
全程辅导制度。教员是军校创新教育的直接承担者,学员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离不开高素质创新型教员的指导和帮助。为充分发挥教员在创新教育中主导作用,军校应建立全方位、全过程辅导制度。学员的学习和科研学术辅导,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员担任。教员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会学员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实施个性化指导,激发学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能。另一方面,教员还应教会学员创新理论、机理、方法和发明创造技巧,帮助学员结合课程学习明确研究领域,选好研究课题,并在科研学术研究中给予具体指导。
评审答辩制度。为使学员的创造性成果得到公正、客观评价,提高成果质量,军校应建立一套正规、严格的科研成果评审答辩制度。成果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学员队筛选、系(大队、学员旅)会同有关教研室初审、院校主管部门终审的程序进行。根据终审结果,由系(大队、学员旅)组织答辩。院校主管部门依据答辩情况,最后确定成果等级。学员的课程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性成果也应参加评审和答辩。
交流展示制度。科研学术成果的交流展示是学员创造性劳动价值和创新能力的展现,能使学员获得认同感和荣誉感,激发创新热情,同时起到导向作用和积极影响,推动科研学术活动的全面发展。军校可按教学阶段定期举办全院性学员学术报告会,交流理论创新成果。根据科研规律,定期组织科技成果展示会,让学员在面对面的交流中相互传授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体验创新过程,感受创新劳动,培养创新品质和人格。
奖励推广制度。学员科研学术成果是军校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给予充分肯定和奖励。学员的成果奖励应与教员的成果奖励区别对待,专门制定学员成果奖励办法,并严格依法奖励。成果奖励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科研实绩与学员素质评估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获得军队和省级以上奖励或国家发明专利的学员应实施重奖。特别有价值的成果,院校可按系统向部队和社会推广应用,及时产生军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