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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蒙古族,对草原游牧生活缺少切身体验,作为内蒙古人,还是读过不少写草原的文字的。包头素有“草原钢城”之美誉,我们这座城市,以幕天席地的草原为背景,似乎平添了一份豪迈和爽气。地缘所致,与草原天然地具有了迥异于其他地方的亲切感。钢筋水泥的逼仄和压抑,也让人对辽阔的草原心驰神往。现代生活节奏日趋加快,忙忙碌碌之中,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到大草原去呼吸新鲜空气,不失为一剂良药。草原也常常进入梦境,一次次成全醉人的幻游。即便无暇身赴草原,也没能入梦,退而求其次,在字里行间闻闻草香,赏赏花开,也是一种补偿。
那么,90后的眼里,草原什么样?他们怎么看草原?我带着这样的好奇与期待,来阅读潘姝的长篇散文《乌力格尔荡漾着原乡》。
扣住標题中的“原乡”,作者从离乡起笔,牵动乡关之思。“何为原乡?”以发问肇其端,是散文不大常用的笔法。过去,“家乡于我而言,不过是个符号化的概念”,离开,才抻扯出浓浓的乡愁。“炽白的顶灯穿过因年久而微微泛黄的灯罩,使原本寒凉的光显得稍有那么一丝人情味儿。”似是闲笔,实为蓄势。年久泛黄,为离愁别绪做渲染。火车的疾驰狂奔,在作者眼里,是“毫不留情”。她反复感叹,“吞我的心,噬我的魂”,“把心丢在了草原”,以饱满的感情投入到对草原的描叙和倾诉中。一组凡三篇,牧场、牧人、牧歌,迤逦而来,次第展开。
牧场延绵,山脉纵横,溪流九曲,弥望不尽的绿色,把读者带入了大草原。《牧场》从清晨醒来写起,“当……”,一串排比句,铺排出苍翠的罕山,露珠浸泡的青草的清香。紧接着又是亲昵的比拟,“腾格里如幼儿般童贞”,顺势而来,“襁褓之中”、“弱冠”、“不惑之日”、“天命之年”,平展辽阔的草原,被赋予了纵深感,二维平面仿佛陡然立体起来。“乳白”、“青葱”、“碧绿”、“深邃”,色彩也斑驳起来。这里,“深邃”当作色彩词来用,十分熨帖。下文中,把“红顶小瓦屋”与“蓝色欧式小木屋”对举,都见出作者对调色板的自觉运用。我也写过毡包,喻为“绿野中的白蘑”,却不如潘姝的意象美,她写到:“一个一个白色的毡包如满月夜的星子零星散落在半山腰的小台地上。”本体和喻体距离拉得越大越出彩,“白蘑”,取喻太近了,也不如夜空中的星星更有神采。作者引领着我们打开五官感觉,香料迷迭香,这名字就够诱人的,始而散发松木浓郁的幽香,继而“细尝甜后伴些微苦”,足以喂饱你的嗅觉。
笔走罕山,以水写山,化静为动,在澎湃的动感中彰显勃勃的生命力。“自原始森林深处挟层峦叠嶂的滔滔碧浪奔涌而至,至此一泻千里,汇聚成一马平川的沃野草原。”这句子,不仅因为长,需返回头来再读一遍,实在是太美了,咀嚼回味,留恋不已。下文叙及泉水,再次用暗喻以水写山,“罕山是个水塔。”对河流、泉水的描写,都透着灵气,不仅形象、贴切,而且传神、有韵味。“高山与牧场如胶似漆,牧场与水源长相厮守,水源与河流相伴相生。”是排比,是拟人,还是隐形的顶真。
作者误以为是牛犊、其实已成年的那头牛,草原上遍地都是,司空见惯。难得的是,作者以平等的姿态与牛去相处,去交流。“一双铜铃般硕大的眼睛,”先以特写镜头炯然其双眸,然后再告诉读者,“眼睛的主人是一只小牛犊”,这样的写法,就把那种交到新友的欣喜之情传递给了读者。牛惊吓了“我”,“我”也吓到了它,蒙古人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思想,带来一种平权意识。下文写老牛,又推出一个精妙的比喻,说像大型雕塑横卧在草原上。这有城里人的生活经验在,也见出,以平展展的草地为背景,凸显其体量、块面,摹状其硕大、雄壮。写马,百余匹却有万马奔腾之势,作者的意识跳入跳出,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以画家的奔马图与眼前的现实图景相叠合。
天人合一,是汉人提出来的一个哲学命题,在蒙古人那里,有着更为出色的践行。逐水草而居的民族,没有谁比他们更懂得爱护自然的一草一木,世世代代培养起健康的、纯正的生态意识。他们敬山、敬水,敬大小生灵,“在草原人心中,雄伟的高山之上有一条通往天堂的路,可以直达神灵居住的地方。”表哥朝鲁(汉人自取蒙古名,可见蒙汉一家亲。)知道这片草原每一座山的名字,明白这片草原每一条水系的源流。他的鼻炎,只对汽车尾气过敏,而不会花粉过敏,简直就是为草原而生。哲布大哥称得上“半个博物学家”,他捡拾马鹿褪下的角,采摘龙胆草之类不必破坏根茎的药用植物。禁牧、轮牧,既让牛羊膘肥体壮,又避免草场退化,生态多样性逐渐得到恢复。作者说,“牧民对草原的索取一直都是深谋远虑又小心翼翼。”他们对天然水源存在着绝对的依赖,甚至于视水为纯洁的神灵,形成一种对水的崇拜。写到此处,自然而然地引出水的禁忌种种,丝毫没有掉书袋之嫌。
敖包,是我曾经用过的笔名,因而格外亲切,也就特别关注。我之所用,无关乎文化,只与个人经历相涉。从敖汉到包头,如此而已。从潘姝的散文里得知,敖包,是界堆,是路标,更是精神高地,神圣而庄严,指引着心灵的方向。蒙古人的敬畏之心,感恩之情,都会在祭敖包的仪式中得到表达。蒙古族婚礼,也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拜天、祭火,寄托着对爱情的珍重,也是对蒙古民族历史、文化、传说、习俗的尊重。
草原文化研究学者认为,草原文化是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鼎足而三的重要一脉。许是受此影响,写到草原上的河流时,作者也拉出黄河、长江两条大河来做比衬。长度比不过,就比名字。作者说,汉人居住的区域,河流的名字太直白了。而草原上的河,“流淌着各种修辞方式,短短的辞藻间偷偷注入着蒙古人喷薄的浪漫,使你于草原之中行进,便欣然记下每条河流的名字,仿佛这样便可以带走草原人的烂漫,甚至以此将草原藏在心底一并带走。”写散文不是做研究,不必傻傻地较真,去争科学上的短长。抑扬之间,表达的是作者对草原的热爱之情。郁达夫《故都的秋》,也是拿南国之秋比衬北平的秋天的,还信誓旦旦地说,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言情而非明理,抒情方式而已。潘姝血管里流淌着蒙汉两个民族的血液,是两种文化的结晶体,外祖父是深受孔孟思想熏陶的闯关东的汉子。作者坦言,她到草原,就是来寻根问祖的,“执着于每到一处,便深挖此地青史中的那几段故事。”在游牧与农耕之间比较,再正常不过了。由“风中傲然挺立的虞美人”,她联想到“楚宫自刎的虞姬”,汉文化中的词牌、梆子腔,蒙古文化中的盅碗舞、萨满教、图腾崇拜,密集地悉收笔底,她的文字,像精心勾兑的鸡尾酒。 在现代化巨轮的碾压之下,受科学技术的裹挟,草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有进步,也有自足的游牧生活的失守。得失弃取,缠绕在一起。大化流转,自然规律。《周易》之“易”参悟出,世事本来就是变与不变的统一。融通了儒释道的苏东坡,旷放达观,超然物外,《前赤壁赋》有言曰:“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聪明的牧民,把厢式货车改装成了简易房车;隆重的蒙古族婚礼,也可以在朋友圈直播了;格根思慕着,把父母的游牧生活拍成小短片。格根和哥哥,兄妹俩都是屡屡获奖的搏克手,哥哥在旗里当体育老师,她在省城读本科,身穿自己设计的融合现代元素的蒙古袍,着手准备蒙古搏克选题的毕业论文,向往着从事民族学研究。一方面,传统的基因在他们身上得以延续,另一方面,又敞开胸怀拥抱现代生活。煤矿开采,造成水污染,风力发电,破坏小气候,也牵动着他们的忧思。
文学是想象的艺术,散文虽非虚构,同样离不开想象。潘姝的散文,不粘滯于眼前所见,情思飞扬,情韵悠然。特金罕山“山高谷深又方正平缓,花草繁茂,似有一种有容畅怀之感,碧翠掩映于晨雾之中,蒸腾缭绕,总给你一种在山的那边有一群小精灵的错觉。”作者触景生情,又以情感为引擎,启动想象的磅礴之力。从地形地势,她联想到打埋伏,设包围圈,还想到驻守打伏击、占山为王的响马。从“敖特尔”(游牧),她发思古之幽情,畅想恢弘壮丽、气吞山河的蒙古族历史。
哲布大哥的长调,不止步于歌声,不仅仅是听觉享受,她听出了“辽阔与忧伤”,听到了“历史深处的沧桑”。蒙古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汉人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这话略带揶揄。而哲布大哥,真的是“唱比说容易得多”。
记游莫若记趣,作者涉笔成趣,常常令人莞尔。达勒林,他从蒙语穿越到英语,darling,“宝贝”的意思,并得意于这“不乏浪漫的误会”。对“我”和牛的心理刻画,见出女作者的细腻。“我”想着肉食的各种吃法,这时牛怒目圆瞪,许是读懂了“我”的心思;也许是“我”“做贼心虚”。
在作者笔下,景象与文化,水乳交融,转接自然,不生硬,无斧凿痕迹。文字稳实、老到,不急不躁,舒缓从容,透过文字,能看到一颗沉静的心。文中也有一些拗口的长句子,虽然作者不讲母语,但基因是先天的,或许会形成不大不小的干扰波。就像现代文学史上,留学回来的作家,遣造出一些欧化的句子,那就不是基因,而是后天学习的影响了。
那么,90后的眼里,草原什么样?他们怎么看草原?我带着这样的好奇与期待,来阅读潘姝的长篇散文《乌力格尔荡漾着原乡》。
扣住標题中的“原乡”,作者从离乡起笔,牵动乡关之思。“何为原乡?”以发问肇其端,是散文不大常用的笔法。过去,“家乡于我而言,不过是个符号化的概念”,离开,才抻扯出浓浓的乡愁。“炽白的顶灯穿过因年久而微微泛黄的灯罩,使原本寒凉的光显得稍有那么一丝人情味儿。”似是闲笔,实为蓄势。年久泛黄,为离愁别绪做渲染。火车的疾驰狂奔,在作者眼里,是“毫不留情”。她反复感叹,“吞我的心,噬我的魂”,“把心丢在了草原”,以饱满的感情投入到对草原的描叙和倾诉中。一组凡三篇,牧场、牧人、牧歌,迤逦而来,次第展开。
牧场延绵,山脉纵横,溪流九曲,弥望不尽的绿色,把读者带入了大草原。《牧场》从清晨醒来写起,“当……”,一串排比句,铺排出苍翠的罕山,露珠浸泡的青草的清香。紧接着又是亲昵的比拟,“腾格里如幼儿般童贞”,顺势而来,“襁褓之中”、“弱冠”、“不惑之日”、“天命之年”,平展辽阔的草原,被赋予了纵深感,二维平面仿佛陡然立体起来。“乳白”、“青葱”、“碧绿”、“深邃”,色彩也斑驳起来。这里,“深邃”当作色彩词来用,十分熨帖。下文中,把“红顶小瓦屋”与“蓝色欧式小木屋”对举,都见出作者对调色板的自觉运用。我也写过毡包,喻为“绿野中的白蘑”,却不如潘姝的意象美,她写到:“一个一个白色的毡包如满月夜的星子零星散落在半山腰的小台地上。”本体和喻体距离拉得越大越出彩,“白蘑”,取喻太近了,也不如夜空中的星星更有神采。作者引领着我们打开五官感觉,香料迷迭香,这名字就够诱人的,始而散发松木浓郁的幽香,继而“细尝甜后伴些微苦”,足以喂饱你的嗅觉。
笔走罕山,以水写山,化静为动,在澎湃的动感中彰显勃勃的生命力。“自原始森林深处挟层峦叠嶂的滔滔碧浪奔涌而至,至此一泻千里,汇聚成一马平川的沃野草原。”这句子,不仅因为长,需返回头来再读一遍,实在是太美了,咀嚼回味,留恋不已。下文叙及泉水,再次用暗喻以水写山,“罕山是个水塔。”对河流、泉水的描写,都透着灵气,不仅形象、贴切,而且传神、有韵味。“高山与牧场如胶似漆,牧场与水源长相厮守,水源与河流相伴相生。”是排比,是拟人,还是隐形的顶真。
作者误以为是牛犊、其实已成年的那头牛,草原上遍地都是,司空见惯。难得的是,作者以平等的姿态与牛去相处,去交流。“一双铜铃般硕大的眼睛,”先以特写镜头炯然其双眸,然后再告诉读者,“眼睛的主人是一只小牛犊”,这样的写法,就把那种交到新友的欣喜之情传递给了读者。牛惊吓了“我”,“我”也吓到了它,蒙古人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思想,带来一种平权意识。下文写老牛,又推出一个精妙的比喻,说像大型雕塑横卧在草原上。这有城里人的生活经验在,也见出,以平展展的草地为背景,凸显其体量、块面,摹状其硕大、雄壮。写马,百余匹却有万马奔腾之势,作者的意识跳入跳出,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以画家的奔马图与眼前的现实图景相叠合。
天人合一,是汉人提出来的一个哲学命题,在蒙古人那里,有着更为出色的践行。逐水草而居的民族,没有谁比他们更懂得爱护自然的一草一木,世世代代培养起健康的、纯正的生态意识。他们敬山、敬水,敬大小生灵,“在草原人心中,雄伟的高山之上有一条通往天堂的路,可以直达神灵居住的地方。”表哥朝鲁(汉人自取蒙古名,可见蒙汉一家亲。)知道这片草原每一座山的名字,明白这片草原每一条水系的源流。他的鼻炎,只对汽车尾气过敏,而不会花粉过敏,简直就是为草原而生。哲布大哥称得上“半个博物学家”,他捡拾马鹿褪下的角,采摘龙胆草之类不必破坏根茎的药用植物。禁牧、轮牧,既让牛羊膘肥体壮,又避免草场退化,生态多样性逐渐得到恢复。作者说,“牧民对草原的索取一直都是深谋远虑又小心翼翼。”他们对天然水源存在着绝对的依赖,甚至于视水为纯洁的神灵,形成一种对水的崇拜。写到此处,自然而然地引出水的禁忌种种,丝毫没有掉书袋之嫌。
敖包,是我曾经用过的笔名,因而格外亲切,也就特别关注。我之所用,无关乎文化,只与个人经历相涉。从敖汉到包头,如此而已。从潘姝的散文里得知,敖包,是界堆,是路标,更是精神高地,神圣而庄严,指引着心灵的方向。蒙古人的敬畏之心,感恩之情,都会在祭敖包的仪式中得到表达。蒙古族婚礼,也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拜天、祭火,寄托着对爱情的珍重,也是对蒙古民族历史、文化、传说、习俗的尊重。
草原文化研究学者认为,草原文化是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鼎足而三的重要一脉。许是受此影响,写到草原上的河流时,作者也拉出黄河、长江两条大河来做比衬。长度比不过,就比名字。作者说,汉人居住的区域,河流的名字太直白了。而草原上的河,“流淌着各种修辞方式,短短的辞藻间偷偷注入着蒙古人喷薄的浪漫,使你于草原之中行进,便欣然记下每条河流的名字,仿佛这样便可以带走草原人的烂漫,甚至以此将草原藏在心底一并带走。”写散文不是做研究,不必傻傻地较真,去争科学上的短长。抑扬之间,表达的是作者对草原的热爱之情。郁达夫《故都的秋》,也是拿南国之秋比衬北平的秋天的,还信誓旦旦地说,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言情而非明理,抒情方式而已。潘姝血管里流淌着蒙汉两个民族的血液,是两种文化的结晶体,外祖父是深受孔孟思想熏陶的闯关东的汉子。作者坦言,她到草原,就是来寻根问祖的,“执着于每到一处,便深挖此地青史中的那几段故事。”在游牧与农耕之间比较,再正常不过了。由“风中傲然挺立的虞美人”,她联想到“楚宫自刎的虞姬”,汉文化中的词牌、梆子腔,蒙古文化中的盅碗舞、萨满教、图腾崇拜,密集地悉收笔底,她的文字,像精心勾兑的鸡尾酒。 在现代化巨轮的碾压之下,受科学技术的裹挟,草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有进步,也有自足的游牧生活的失守。得失弃取,缠绕在一起。大化流转,自然规律。《周易》之“易”参悟出,世事本来就是变与不变的统一。融通了儒释道的苏东坡,旷放达观,超然物外,《前赤壁赋》有言曰:“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聪明的牧民,把厢式货车改装成了简易房车;隆重的蒙古族婚礼,也可以在朋友圈直播了;格根思慕着,把父母的游牧生活拍成小短片。格根和哥哥,兄妹俩都是屡屡获奖的搏克手,哥哥在旗里当体育老师,她在省城读本科,身穿自己设计的融合现代元素的蒙古袍,着手准备蒙古搏克选题的毕业论文,向往着从事民族学研究。一方面,传统的基因在他们身上得以延续,另一方面,又敞开胸怀拥抱现代生活。煤矿开采,造成水污染,风力发电,破坏小气候,也牵动着他们的忧思。
文学是想象的艺术,散文虽非虚构,同样离不开想象。潘姝的散文,不粘滯于眼前所见,情思飞扬,情韵悠然。特金罕山“山高谷深又方正平缓,花草繁茂,似有一种有容畅怀之感,碧翠掩映于晨雾之中,蒸腾缭绕,总给你一种在山的那边有一群小精灵的错觉。”作者触景生情,又以情感为引擎,启动想象的磅礴之力。从地形地势,她联想到打埋伏,设包围圈,还想到驻守打伏击、占山为王的响马。从“敖特尔”(游牧),她发思古之幽情,畅想恢弘壮丽、气吞山河的蒙古族历史。
哲布大哥的长调,不止步于歌声,不仅仅是听觉享受,她听出了“辽阔与忧伤”,听到了“历史深处的沧桑”。蒙古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汉人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这话略带揶揄。而哲布大哥,真的是“唱比说容易得多”。
记游莫若记趣,作者涉笔成趣,常常令人莞尔。达勒林,他从蒙语穿越到英语,darling,“宝贝”的意思,并得意于这“不乏浪漫的误会”。对“我”和牛的心理刻画,见出女作者的细腻。“我”想着肉食的各种吃法,这时牛怒目圆瞪,许是读懂了“我”的心思;也许是“我”“做贼心虚”。
在作者笔下,景象与文化,水乳交融,转接自然,不生硬,无斧凿痕迹。文字稳实、老到,不急不躁,舒缓从容,透过文字,能看到一颗沉静的心。文中也有一些拗口的长句子,虽然作者不讲母语,但基因是先天的,或许会形成不大不小的干扰波。就像现代文学史上,留学回来的作家,遣造出一些欧化的句子,那就不是基因,而是后天学习的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