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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坚持把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作为集中整治“四风”、构建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停批停建楼堂馆所方面,共对31个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作出停批停建处理,其中6个批准的项目停止办理手续,23个立项项目停止办理可研批复,2个批复可研的项目停止建设。清理办公用房方面,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县(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共腾退2121间,面积达55934.16平方米。长沙市的主要做法是:
领导带头,态度坚决抓落实。2013年11月1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长沙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全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不等待观望,不心存侥幸,更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并明确表态率先从自己和市级领导干部抓整改,不回避,不做假,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力行力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3天内全面整改到位,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整改作出了表率。全市79名副厅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含正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3名)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从原来的3760.91平方米减少至1970.41平方米,共腾退1790.50平方米,腾退面积比例达47.61%。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负总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因兼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以及退休后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的情况,均由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做工作抓落实,坚决做到应腾尽腾、应清尽清、应退尽退。
迅速铺排,紧锣密鼓抓推进。长沙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四大家的秘书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督查、发改、住建、财政、国土、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循序依次推进:第一阶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六家单位,对超标办公用房采取腾退、调整、隔断改造等方式整改到位。第二阶段,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对照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迅速启动整改,明令要求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第三阶段,在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督查和监管,有效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再次发生。前段时间,全市共召开紧急会议8次,下发紧急通知10份,尤其是督促改造施工队伍加班加点抢抓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明确范围,全面细致抓清理。坚持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从细从实、严格把关,确保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查得全面、清得彻底。一方面,长沙市把全市9个区县(市)和各市直单位、园区、二级机构、派出机构、以及乡镇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另一方面,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及其所在办公楼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因兼职安排两处以上办公用房、退休后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等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严重的二级机构、园区、乡镇(街道)等,作为清理整改的重中之重。在各级各单位自查填报的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等部门,对全市在建、停建、修缮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上报的自查图表进行逐一核实,对填报不符要求、数据有疏漏、标注不明确等情况立即退回重报,严防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严格标准,长期不懈抓整改。坚持从严从紧从快的原则,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彻底整改、务求实效。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作为清理整改工作的唯一标准,不讲价钱,一改到底。对有的单位提出的保留正处级一间独立办公室以便于工作的建议,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不搞特殊照顾,采取换成符合面积标准的小办公室,或加人调整面积的方式,切实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通过会议、文件的形式,多次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纪律要求予以明确,对不如实上报情况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的,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追责。进入整改阶段以来,市、区两级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形式,重点针对领导干部超标用房整改情况先后开展120多次暗访督查,坚决杜绝加桌不加人、用工勤人员凑数等弄虚作假现象。同时,要求各单位将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尽量集中,不得随意改作他用,便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领导带头,态度坚决抓落实。2013年11月1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长沙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全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不等待观望,不心存侥幸,更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并明确表态率先从自己和市级领导干部抓整改,不回避,不做假,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力行力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3天内全面整改到位,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整改作出了表率。全市79名副厅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含正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3名)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从原来的3760.91平方米减少至1970.41平方米,共腾退1790.50平方米,腾退面积比例达47.61%。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负总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因兼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以及退休后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的情况,均由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做工作抓落实,坚决做到应腾尽腾、应清尽清、应退尽退。
迅速铺排,紧锣密鼓抓推进。长沙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四大家的秘书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督查、发改、住建、财政、国土、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循序依次推进:第一阶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六家单位,对超标办公用房采取腾退、调整、隔断改造等方式整改到位。第二阶段,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对照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迅速启动整改,明令要求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第三阶段,在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督查和监管,有效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再次发生。前段时间,全市共召开紧急会议8次,下发紧急通知10份,尤其是督促改造施工队伍加班加点抢抓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明确范围,全面细致抓清理。坚持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从细从实、严格把关,确保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查得全面、清得彻底。一方面,长沙市把全市9个区县(市)和各市直单位、园区、二级机构、派出机构、以及乡镇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另一方面,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及其所在办公楼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因兼职安排两处以上办公用房、退休后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等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严重的二级机构、园区、乡镇(街道)等,作为清理整改的重中之重。在各级各单位自查填报的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等部门,对全市在建、停建、修缮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上报的自查图表进行逐一核实,对填报不符要求、数据有疏漏、标注不明确等情况立即退回重报,严防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严格标准,长期不懈抓整改。坚持从严从紧从快的原则,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彻底整改、务求实效。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作为清理整改工作的唯一标准,不讲价钱,一改到底。对有的单位提出的保留正处级一间独立办公室以便于工作的建议,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不搞特殊照顾,采取换成符合面积标准的小办公室,或加人调整面积的方式,切实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通过会议、文件的形式,多次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纪律要求予以明确,对不如实上报情况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的,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追责。进入整改阶段以来,市、区两级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形式,重点针对领导干部超标用房整改情况先后开展120多次暗访督查,坚决杜绝加桌不加人、用工勤人员凑数等弄虚作假现象。同时,要求各单位将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尽量集中,不得随意改作他用,便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