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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本次“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解决了机场企业之前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全面分析“营改增”对机场的影响,对我国民用机场抓住政策机遇,实现经济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西部某机场集团为例,首先阐述了“营改增”的含义和意义,其次针对“营改增”给机场的有利和不利影响进行了细致讨论,最后提出了几点应对措施以促进机场企业在“营改增”的政策下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 机场 影响
一、营改增的含義和意义
营改增,就是将过去对企业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也更加符合国际惯例。营改增试点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本次“营改增”覆盖各行各业,全面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税负,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为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营改增”由于在价值链条上可以层层抵扣,有利于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和企业的技术进步,能够促使企业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营改增之后,纳税人有动力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降低起税收负担,相关税务遵从行为会得到加强,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
二、“营改增”政策对机场的影响
西部某机场集团自从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如若按征收营业税和全面“营改增”之后计算,机场的税负有了明显的下降,“营改增”实施之前某机场集团营业收入为268,372.11万元,营业税为10,174.21万元,营业税金和附加为712.19万元,税负合计是10,886.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06%。改征增值税后,营业收入为253,908.28万元,其中增值税销项与进项税额分别是14,463.83万元和10,982.37万元,增值税为3,481.46万元,税负合计降低至3,965.60万元。企业税负下降接近64%。这和机场2012年营改增试点相比,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除此之外,对机场还造成以下影响:
(一)机场企业营业收入明显下降
增值税的征税原理采取价外征收的方式,而民用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价格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各机场依据民航局159号文件规定的指导价和浮动范围与航空公司协商收费标准。实行“营改增”后,民航局未对收费政策进行相应的解释和指导。2017年4月1日民航局下发“民航发[2017]18号”文件,对机场收费的指导价进行了调整,依然未明确指导价是否为含税价,在机场依据文件规定与航空公司协商收费标准时,由于绝大多数机场与航空公司的议价能力相对较低,导致机场收费标准实际被执行为含税价,造成机场的营业收入明显下降。以2016年西部某机场的数据为例,“营改增”造成机场的营业收入下降了5.39%。
(二)有利于降低机场投资成本,推动机场建设
本次“营改增”对机场而言最大的亮点是不动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机场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一般占到总成本的40%左右,而其中候机楼等生产业务用房、跑道、滑行道等不动产折旧几乎占到全部折旧成本的一半。虽然存量的固定资产无法进行进项抵扣,但机场新增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均可以抵扣,这有利于降低机场的投资成本,推动企业对机场进行改扩建,不断完善机场基础设施,提高机场的地面保障能力。
(三)严征管加大了企业税收管理难度
机场改扩建时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占机场进项税的相当比重,而机场改扩建一般都属于地方政府的重点工程,尤其在我国西部,机场建设资金有多个政府部门筹集,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名称与机场运营主体名称往往不一致,造成机场改扩建时期大量的进项税无法抵扣;此外,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人才缺乏。多个地方新建的机场一般由政府授权投资公司投资建设,委托专业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运营,机场管理机构只拥有该机场的运营权,不拥有所有权,也导致大量的机场建设时期的进项税无法抵扣。
(四)有利于机场细化业务分工,促进专业化发展
“营改增”之前,机场企业避免重复征税,节约成本,将复杂的机场运营链条上的业务都尽可能的纳入一个公司运营管理。本次全面“营改增”打通了所有抵扣链条,机场内部一些相对独立的辅助业务如绿化保洁、水电供应、保安消防、广告等就可以进行外包或成立专业子公司分散管理,通过市场方式,提高辅助业务的专业化能力,使其依托机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向机场以外拓展市场。完善运营模式,可以将其从生产型向管理型机场转变。而机场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关注于航空业务的运营效率、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提高核心业务运营管理水平,促进机场有运营型向管理型转变。
三、“营改增”后机场的应对策略
(一)依据政策,合理确定机场收费标准
2017年1月24日,国家民航局下发《民用机场收费调整方案》(民航发【2017】18号),此次机场收费的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并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坚持“成本回收、公开透明、非歧视性和用户协商”的原则,建立机场收费用户协商机制。机场应充分利用政策规定,合理计算各项业务的成本,在与用户协商确定各项目的收费标准时,要特别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价格、增值税率,并通过签订机场服务协议予以书面约定,以免在与航空公司进行收费清算时产生价格争议。“营改增”之后,明确机场对外公布的各项收费价格是否含增值税,是机场在收费价格管理上一个需要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工作。 (二)细化固定资产购建招标工作,完善供应商管理
一般情况下,机场的成本可分为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成本三大类,三者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分别约为40%、40%、20%左右。因此,机场购建固定资产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机场增值税管理的重点。一个工程项目中,如果总包给施工企业,则增值税率为11%。如果分为机器设备,购进材料和水电能源,人工费,则税负率分别为17%和11%。机场改扩建招标内容的不同,会对机场增值税进项税额产生极大的影响,也对招标价格的确定产生很大的影响。机场应认真分析增值税对招标内容的影响,按照不同的增值税率合理细化招标内容,科学选择供应商,以最大限度的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加大税收筹划力度,做好培训工作
加大与政府的协商力度,明确机场的投资主体、建设主体、运营主体。不论机场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应尽量使机场的建设主体与运营主体二者合一—在确定机场改扩建项目时就根据增值税的纳税要求,使机场的建设的项目法人与机场建成后的运营主体为同一公司法人,避免日后纳税主体不同产生纳税争议。此外,采取分公司管理的大型机场集团,应根据增值税征缴的相关规定,向税务局申请采用汇算清缴方式繳纳增值税,避免由于税务局税源管理而带来的纳税争议。在机场公司内部,应做好财务人员与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外购货物劳务增值税开票信息管理和发票认证,最大限度的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适时推动内部业务重组
本次“营改增”实现了各行各业的全面覆盖,有效的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问题,这对机场进行专业化分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个机场的生产业务链条较长,全面“营改增”之后,前后业务链条独立经营的增值税可以相互抵扣,机场应抓住政策机遇,对相关业务进行专业化分工管理,不仅能提高机场的运行管理效率,还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制定内部转移价格,促进机场运行成本的降低。还可以使使部分业务依托机场,加快拓展外部市场的步伐,增加机场非航业务的收入比重,对航空主业形成有效补充。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对机场行业有机遇也有挑战,但总体上是机遇大于挑战。机场应认真研究政策变化,把握好机遇,合理应对挑战,推动机场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出机场在国民经济中基础产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馨文.“营改增”对航空公司的影响[J].交通财会,2016(5).
[2]孙淑萍,牛娟.“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不足及改进意见[J].会计之友,2015(11).
【关键词】营改增 机场 影响
一、营改增的含義和意义
营改增,就是将过去对企业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也更加符合国际惯例。营改增试点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本次“营改增”覆盖各行各业,全面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税负,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为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营改增”由于在价值链条上可以层层抵扣,有利于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和企业的技术进步,能够促使企业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营改增之后,纳税人有动力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降低起税收负担,相关税务遵从行为会得到加强,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
二、“营改增”政策对机场的影响
西部某机场集团自从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如若按征收营业税和全面“营改增”之后计算,机场的税负有了明显的下降,“营改增”实施之前某机场集团营业收入为268,372.11万元,营业税为10,174.21万元,营业税金和附加为712.19万元,税负合计是10,886.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06%。改征增值税后,营业收入为253,908.28万元,其中增值税销项与进项税额分别是14,463.83万元和10,982.37万元,增值税为3,481.46万元,税负合计降低至3,965.60万元。企业税负下降接近64%。这和机场2012年营改增试点相比,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除此之外,对机场还造成以下影响:
(一)机场企业营业收入明显下降
增值税的征税原理采取价外征收的方式,而民用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价格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各机场依据民航局159号文件规定的指导价和浮动范围与航空公司协商收费标准。实行“营改增”后,民航局未对收费政策进行相应的解释和指导。2017年4月1日民航局下发“民航发[2017]18号”文件,对机场收费的指导价进行了调整,依然未明确指导价是否为含税价,在机场依据文件规定与航空公司协商收费标准时,由于绝大多数机场与航空公司的议价能力相对较低,导致机场收费标准实际被执行为含税价,造成机场的营业收入明显下降。以2016年西部某机场的数据为例,“营改增”造成机场的营业收入下降了5.39%。
(二)有利于降低机场投资成本,推动机场建设
本次“营改增”对机场而言最大的亮点是不动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机场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一般占到总成本的40%左右,而其中候机楼等生产业务用房、跑道、滑行道等不动产折旧几乎占到全部折旧成本的一半。虽然存量的固定资产无法进行进项抵扣,但机场新增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均可以抵扣,这有利于降低机场的投资成本,推动企业对机场进行改扩建,不断完善机场基础设施,提高机场的地面保障能力。
(三)严征管加大了企业税收管理难度
机场改扩建时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占机场进项税的相当比重,而机场改扩建一般都属于地方政府的重点工程,尤其在我国西部,机场建设资金有多个政府部门筹集,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名称与机场运营主体名称往往不一致,造成机场改扩建时期大量的进项税无法抵扣;此外,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人才缺乏。多个地方新建的机场一般由政府授权投资公司投资建设,委托专业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运营,机场管理机构只拥有该机场的运营权,不拥有所有权,也导致大量的机场建设时期的进项税无法抵扣。
(四)有利于机场细化业务分工,促进专业化发展
“营改增”之前,机场企业避免重复征税,节约成本,将复杂的机场运营链条上的业务都尽可能的纳入一个公司运营管理。本次全面“营改增”打通了所有抵扣链条,机场内部一些相对独立的辅助业务如绿化保洁、水电供应、保安消防、广告等就可以进行外包或成立专业子公司分散管理,通过市场方式,提高辅助业务的专业化能力,使其依托机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向机场以外拓展市场。完善运营模式,可以将其从生产型向管理型机场转变。而机场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关注于航空业务的运营效率、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提高核心业务运营管理水平,促进机场有运营型向管理型转变。
三、“营改增”后机场的应对策略
(一)依据政策,合理确定机场收费标准
2017年1月24日,国家民航局下发《民用机场收费调整方案》(民航发【2017】18号),此次机场收费的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并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坚持“成本回收、公开透明、非歧视性和用户协商”的原则,建立机场收费用户协商机制。机场应充分利用政策规定,合理计算各项业务的成本,在与用户协商确定各项目的收费标准时,要特别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价格、增值税率,并通过签订机场服务协议予以书面约定,以免在与航空公司进行收费清算时产生价格争议。“营改增”之后,明确机场对外公布的各项收费价格是否含增值税,是机场在收费价格管理上一个需要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工作。 (二)细化固定资产购建招标工作,完善供应商管理
一般情况下,机场的成本可分为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成本三大类,三者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分别约为40%、40%、20%左右。因此,机场购建固定资产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机场增值税管理的重点。一个工程项目中,如果总包给施工企业,则增值税率为11%。如果分为机器设备,购进材料和水电能源,人工费,则税负率分别为17%和11%。机场改扩建招标内容的不同,会对机场增值税进项税额产生极大的影响,也对招标价格的确定产生很大的影响。机场应认真分析增值税对招标内容的影响,按照不同的增值税率合理细化招标内容,科学选择供应商,以最大限度的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加大税收筹划力度,做好培训工作
加大与政府的协商力度,明确机场的投资主体、建设主体、运营主体。不论机场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应尽量使机场的建设主体与运营主体二者合一—在确定机场改扩建项目时就根据增值税的纳税要求,使机场的建设的项目法人与机场建成后的运营主体为同一公司法人,避免日后纳税主体不同产生纳税争议。此外,采取分公司管理的大型机场集团,应根据增值税征缴的相关规定,向税务局申请采用汇算清缴方式繳纳增值税,避免由于税务局税源管理而带来的纳税争议。在机场公司内部,应做好财务人员与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外购货物劳务增值税开票信息管理和发票认证,最大限度的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适时推动内部业务重组
本次“营改增”实现了各行各业的全面覆盖,有效的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问题,这对机场进行专业化分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个机场的生产业务链条较长,全面“营改增”之后,前后业务链条独立经营的增值税可以相互抵扣,机场应抓住政策机遇,对相关业务进行专业化分工管理,不仅能提高机场的运行管理效率,还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制定内部转移价格,促进机场运行成本的降低。还可以使使部分业务依托机场,加快拓展外部市场的步伐,增加机场非航业务的收入比重,对航空主业形成有效补充。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对机场行业有机遇也有挑战,但总体上是机遇大于挑战。机场应认真研究政策变化,把握好机遇,合理应对挑战,推动机场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出机场在国民经济中基础产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馨文.“营改增”对航空公司的影响[J].交通财会,2016(5).
[2]孙淑萍,牛娟.“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不足及改进意见[J].会计之友,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