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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解释》对逃逸行为外延的界定,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逃逸行为不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包括间接故意和过失,交通肇事行为属于可以产生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区别罪过形式,分别定罪等,最后本文还对完善立法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