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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下"域外管辖"问题的争议由来已久,并伴随着域外管辖措施在实践中的广泛应用而益发激烈。对此,DSB欠缺有效的回应,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的解释方法亦无法获知准确答案,文末依据国际法上对于四大管辖权原则的具体设置推知:对于侵犯基本人权等有违公共道德的行为,各国方可行使域外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