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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有名目的“摄影节”的历史已经很长,有影响的“摄影节”也很多;可在咱中国,以往除了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在各地举办了几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之外,还真没有出现过大规模、有影响的“摄影节”。进入新世纪后,这种状况开始出现了变化。2001年8月18日、9月20日、10月18日,3个各具特色的摄影节分别在山东东营、山西平遥、福建莆田举办,因此,2001年也就成了中国摄影史上大规模举办摄影节次数最多的一年。实际上,在中国摄影界和摄影人中,2001年谈得最多的恐怕就数这几个“摄影节”了。有不少朋友在来信中围绕“摄影节”的有关问题谈了许多有趣的意见,在这一期“闲聊”中我们一起来聊聊。
李明先生发来电子邮件,谈了他对“摄影节”的一些看法,李先生认为:
“摄影节”是一种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小小一个法国据说固定地点、固定周期、固定时间的“摄影节”就有27个。
“摄影节”何止“是一种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它也是一种文化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形式,同时还是一种图片资源交易与人才资源配置的重要媒介和场所。而且,不同的“摄影节”其功能和目的还远不止这些。
法国的摄影文化及其相关产业比我们发达,市场化程度比我们高,或许这也正是“小小一个法国”让我们不能小视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国无大小,小国家照样可以做出大文化。
2001年中国举办了3个规模较大的“摄影节”,标志着中国摄影开始与国际接轨。
如今“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了一种话语时尚。不知道外国比如法国、美国的媒体或者政府是否在提倡“与国际接轨”,说实在的,我们今天倒应该认认真真地考虑并努力让外国人与我们与中国接轨,这才真正是我们应该想和应该做的最有意思的事情。
从媒体上看到你至少参加了其中的两个“摄影节”,你的感觉怎样?
2001年,我的确参加或者参与了分别在东营和莆田举办的两个“摄影节”,我以为我是不便于对此加以评价的。如果让我来做评价,肯定很难“中立”;因为我参与了,所以无论我做何评价,人家都可以质疑我的立场和态度。这也正好说明要对这样大规模的文化活动做出评价,最好的办法应该还是由独立的调查咨询机构来进行。不过我可以说说我自己的一点感觉。
东营的“一品国际摄影节”将作为第一个由个人出资并强调“民间立场、学术品位”的“摄影节”而载入史册;“平遥国际摄影节”不仅引起了国际间的广泛注意,而且在“摄影节”期间有深圳的摄影师杨延康签约国际著名的VU图片社;北京摄影师晋永权的照片被国外博物馆收藏,此外其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国外摄影媒体、机构和摄影师参加者最多,由此拉开了图片市场化运作的序幕;莆田的“第五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与以往的四届相比,更加强调了摄影展览的多样性、摄影讲座的学术性,尤其是引入了由外国摄影师所作的商业摄影与图片市场、个人研制的感光材料摄影、报道摄影等相关学术讲座,使人们很容易看出本届“摄影艺术节”的主办者在职业化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还有一点应该说说:2001年中国能办成三个“摄影节”,很难得,还应该多办,还应该办得更好,争取早日让外国摄影想着来与中国接轨。
你看了《摄影之友》2002年第1期上刊登的那篇《为2001年中国“摄影节”打分》的文章和评分表吗?
受你的提醒,我找来这篇文章看了。
从各种媒体对这几次“摄影节”的报道和一些参加过“摄影节”的朋友反馈的信息来看,我觉得有些项目的打分显得不够公平,打分者的立场不够中立,你有什么看法?对这些“摄影节”你有什么评价?你觉得我们应该去参加这些“摄影节”吗?
对于别人关于这些“摄影节”的看法或者“打分”结果我没什么看法。别人完全可以按自己的看法去评价去“打分”。在前面我已经谈了我对这些“摄影节”的感觉,尽管“感觉”当中难免带有“评价”的因素,毕竟只是感觉,进一步的“评价”留给别人做吧。而你完全可以认为“打分者的立场不够中立”,“打分不够公平”,毕竟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的时代。
其实,“打分”也好,“公平”也罢,不就是一个裁判问题吗?这些年国内外的足球比赛我们看得多了,球场内外出现的或者被媒体揭露出来的什么收红包、假比赛、踢假球、吹黑哨的事咱也没少见,真要做到“公平”谈何容易?况且,只可能有相对的“公平”。
至于是否应该参加“摄影节”,我想应该因人而异、各取所需。值得去的不要放弃,去了就不要只是看热闹。不然,还不如留着钱、时间和精力去做些别的自己喜欢做的事呢。
云南的刘先生、北京的袁先生先后就前面说的那份“评分表”中设立的指标询问过我的看法。
这份“评分表”实际上是一份对“摄影节”进行评价“打分”的结果。就我所知,科学的评价“打分”活动,一般都应该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一份评价方案,文章中没有刊登甚至也没有提到这两样“东西”,因此,有没有这两样“东西”也没法考证。如果没有,这样的评价“打分”就略显得草率、随意了。
评价方案也需要具备导向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先不说导向性,单是这份表格中所列出的一级和二级指标就不够系统(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5个),一些指标的划分和设立比较含混,或者可操作性比较差。比如“摄影节”应该有“娱乐性”吗?摄影师参加”摄影节”若是去玩,里面就有个导向性的问题了。“城市魅力”重要吗?国外不少“摄影节”的主办城市起初都不出名,是持续的“摄影节”使这些城市有了“魅力”,不会因为城市有魅力才使“摄影节”有“魅力”。“展出氛围”指什么?展出地点集中,参观方便;展出地点(段)繁华,参观的人多;还是展出地点原有的文化氛围浓厚,提升了展览的文化品位?这让人很容易联想到2001年世界著名的“三高”紫禁城演唱会,媒体上说为了这个演唱会,紫禁城里还伐掉了一些碍事的老树,这怎能不让人为这些地方的文物或者文化遗产捏一把汗?
光全同志来信说:
“闲聊”栏目很有意思,但是聊的面有点窄。都聊了三期了,怎么连2001年那么热闹的几个摄影节都没有涉及,是不是怕“引火烧身”?
谢谢光全同志直言不讳!
光全同志接着说:
我看了2002年第1期《摄影之友》对2001年中国三大摄影节的打分,东营得43分;平遥得58分;莆田得47分。
我也计算了一下:一共15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满分为5分,所有指标满分为75分,及格的分数为45分。
平遥是遥遥领先了,可是平遥摄影节期间发生的几件事比较遗憾,也应该扣分:为了展出的需要,在一些属于文物保护重点的民居的门窗上钉了钉子、拉了绳子;还有可笑的是把王征有关回民生活的摄影展放在了一个道观里,您觉得这算是什么“展出氛围”?
对光全先生来信中说的两件事,北京的罗先生也有同感。
我觉得评分有先有后、有高有低并不奇怪,但是如果真是象二位同志所说的那样,“为了展出的需要,在一些属于文物保护重点的民居的门窗上钉了钉子、拉了绳子,”就应该对照有关文物保护法规检讨一下了。至于“把王征有关回民生活的摄影展放在了一个道观里,”如果确有其事我也并不觉得奇怪,不了解文化,一定会闹笑话。奇怪的是发生这样的事,打分的人怎么视而不见?难怪你要问“这算是什么‘展出氛围‘”了。
此外,广东的宋先生、湖北的郭先生也谈了一些参加“摄影节”后的感受,比如开阔了眼界,比如增进了交流等,这都非常好,应该也是这些”摄影节”主办者希望达到的目的之一。不过,他们也对参加者——摄影师们自身比较低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批评,感到了担忧。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这一次就不往下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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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先生发来电子邮件,谈了他对“摄影节”的一些看法,李先生认为:
“摄影节”是一种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小小一个法国据说固定地点、固定周期、固定时间的“摄影节”就有27个。
“摄影节”何止“是一种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它也是一种文化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形式,同时还是一种图片资源交易与人才资源配置的重要媒介和场所。而且,不同的“摄影节”其功能和目的还远不止这些。
法国的摄影文化及其相关产业比我们发达,市场化程度比我们高,或许这也正是“小小一个法国”让我们不能小视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国无大小,小国家照样可以做出大文化。
2001年中国举办了3个规模较大的“摄影节”,标志着中国摄影开始与国际接轨。
如今“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了一种话语时尚。不知道外国比如法国、美国的媒体或者政府是否在提倡“与国际接轨”,说实在的,我们今天倒应该认认真真地考虑并努力让外国人与我们与中国接轨,这才真正是我们应该想和应该做的最有意思的事情。
从媒体上看到你至少参加了其中的两个“摄影节”,你的感觉怎样?
2001年,我的确参加或者参与了分别在东营和莆田举办的两个“摄影节”,我以为我是不便于对此加以评价的。如果让我来做评价,肯定很难“中立”;因为我参与了,所以无论我做何评价,人家都可以质疑我的立场和态度。这也正好说明要对这样大规模的文化活动做出评价,最好的办法应该还是由独立的调查咨询机构来进行。不过我可以说说我自己的一点感觉。
东营的“一品国际摄影节”将作为第一个由个人出资并强调“民间立场、学术品位”的“摄影节”而载入史册;“平遥国际摄影节”不仅引起了国际间的广泛注意,而且在“摄影节”期间有深圳的摄影师杨延康签约国际著名的VU图片社;北京摄影师晋永权的照片被国外博物馆收藏,此外其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国外摄影媒体、机构和摄影师参加者最多,由此拉开了图片市场化运作的序幕;莆田的“第五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与以往的四届相比,更加强调了摄影展览的多样性、摄影讲座的学术性,尤其是引入了由外国摄影师所作的商业摄影与图片市场、个人研制的感光材料摄影、报道摄影等相关学术讲座,使人们很容易看出本届“摄影艺术节”的主办者在职业化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还有一点应该说说:2001年中国能办成三个“摄影节”,很难得,还应该多办,还应该办得更好,争取早日让外国摄影想着来与中国接轨。
你看了《摄影之友》2002年第1期上刊登的那篇《为2001年中国“摄影节”打分》的文章和评分表吗?
受你的提醒,我找来这篇文章看了。
从各种媒体对这几次“摄影节”的报道和一些参加过“摄影节”的朋友反馈的信息来看,我觉得有些项目的打分显得不够公平,打分者的立场不够中立,你有什么看法?对这些“摄影节”你有什么评价?你觉得我们应该去参加这些“摄影节”吗?
对于别人关于这些“摄影节”的看法或者“打分”结果我没什么看法。别人完全可以按自己的看法去评价去“打分”。在前面我已经谈了我对这些“摄影节”的感觉,尽管“感觉”当中难免带有“评价”的因素,毕竟只是感觉,进一步的“评价”留给别人做吧。而你完全可以认为“打分者的立场不够中立”,“打分不够公平”,毕竟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的时代。
其实,“打分”也好,“公平”也罢,不就是一个裁判问题吗?这些年国内外的足球比赛我们看得多了,球场内外出现的或者被媒体揭露出来的什么收红包、假比赛、踢假球、吹黑哨的事咱也没少见,真要做到“公平”谈何容易?况且,只可能有相对的“公平”。
至于是否应该参加“摄影节”,我想应该因人而异、各取所需。值得去的不要放弃,去了就不要只是看热闹。不然,还不如留着钱、时间和精力去做些别的自己喜欢做的事呢。
云南的刘先生、北京的袁先生先后就前面说的那份“评分表”中设立的指标询问过我的看法。
这份“评分表”实际上是一份对“摄影节”进行评价“打分”的结果。就我所知,科学的评价“打分”活动,一般都应该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一份评价方案,文章中没有刊登甚至也没有提到这两样“东西”,因此,有没有这两样“东西”也没法考证。如果没有,这样的评价“打分”就略显得草率、随意了。
评价方案也需要具备导向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先不说导向性,单是这份表格中所列出的一级和二级指标就不够系统(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5个),一些指标的划分和设立比较含混,或者可操作性比较差。比如“摄影节”应该有“娱乐性”吗?摄影师参加”摄影节”若是去玩,里面就有个导向性的问题了。“城市魅力”重要吗?国外不少“摄影节”的主办城市起初都不出名,是持续的“摄影节”使这些城市有了“魅力”,不会因为城市有魅力才使“摄影节”有“魅力”。“展出氛围”指什么?展出地点集中,参观方便;展出地点(段)繁华,参观的人多;还是展出地点原有的文化氛围浓厚,提升了展览的文化品位?这让人很容易联想到2001年世界著名的“三高”紫禁城演唱会,媒体上说为了这个演唱会,紫禁城里还伐掉了一些碍事的老树,这怎能不让人为这些地方的文物或者文化遗产捏一把汗?
光全同志来信说:
“闲聊”栏目很有意思,但是聊的面有点窄。都聊了三期了,怎么连2001年那么热闹的几个摄影节都没有涉及,是不是怕“引火烧身”?
谢谢光全同志直言不讳!
光全同志接着说:
我看了2002年第1期《摄影之友》对2001年中国三大摄影节的打分,东营得43分;平遥得58分;莆田得47分。
我也计算了一下:一共15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满分为5分,所有指标满分为75分,及格的分数为45分。
平遥是遥遥领先了,可是平遥摄影节期间发生的几件事比较遗憾,也应该扣分:为了展出的需要,在一些属于文物保护重点的民居的门窗上钉了钉子、拉了绳子;还有可笑的是把王征有关回民生活的摄影展放在了一个道观里,您觉得这算是什么“展出氛围”?
对光全先生来信中说的两件事,北京的罗先生也有同感。
我觉得评分有先有后、有高有低并不奇怪,但是如果真是象二位同志所说的那样,“为了展出的需要,在一些属于文物保护重点的民居的门窗上钉了钉子、拉了绳子,”就应该对照有关文物保护法规检讨一下了。至于“把王征有关回民生活的摄影展放在了一个道观里,”如果确有其事我也并不觉得奇怪,不了解文化,一定会闹笑话。奇怪的是发生这样的事,打分的人怎么视而不见?难怪你要问“这算是什么‘展出氛围‘”了。
此外,广东的宋先生、湖北的郭先生也谈了一些参加“摄影节”后的感受,比如开阔了眼界,比如增进了交流等,这都非常好,应该也是这些”摄影节”主办者希望达到的目的之一。不过,他们也对参加者——摄影师们自身比较低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批评,感到了担忧。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这一次就不往下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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