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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公安院校实践性教学改革存在诸多难点。文章从公安院校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构建出发,指出公安院校实践性教学既要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又要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并提出了公安院校实践性教学要建立统筹兼顾的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强化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等措施。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作者简介]谢海军(1965- ),江苏泰兴人,江苏警官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和移动通信。(江苏南京210012)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33-0166-02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订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要加强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要根据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的需要,不断改善实验和实习教学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教学实验的结合,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要加强实验和实习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和实习教学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反复强调实践性教学,可见其在人才培养中至关重要。
实践性教学改革历来是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了顺应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全国公安院校都建立了具有本校办学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既有由基础实践、警务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四大模块”组成的实践性教学体系,也有 “三个结合、四大模块”实践性教学体系。我院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从构建“战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出发,不断探索,形成了“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构建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体系
1.以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为适应形势发展,学院在总结以往教学计划实施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修订完善了专业培养方案。新方案有以下特点:
其一,进一步明确了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整体要求以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按照“拓宽口径、强化基础、注重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以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机关满意人才的目标。
其二,构建了“战、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将四学年设置为10个学期,其中第一学年和第四学年均为3个学期,分别增设“学生见习”和“学生专业实习”学期,实现了课堂教学向课外与社会的大幅度延伸,促进了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促进了公安人才培养紧贴公安工作实践。
其三,着力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培养方案构建了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和增加了课程技能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实验、见习、学年论文、警用驾驶技术、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对相关课程的课内实践、实验时数做出具体规定。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明显增加。
其四,重视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及学生的个性发展。将第二课堂纳入培养方案,并进行考核和计算学分。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加大了选修课的比例。学院确立了“以反映学科发展、紧贴实战需要为目标,注重基础,强化应用,推进整合”的思路,构建以核心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的适应性强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注重基础”,主要突出大学生的公共基础和从事警察职业的能力基础;“强化应用”,主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突出专业(职业)技能的培养;“推进整合”,主要根据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科技化、综合化的形势,围绕培养目标,推进相关学科课程间的交叉、渗透、分化与重组。
2.根据学生能力培养的需求,构建实践性教学体系。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并加强了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之间的联系与结合,体现了基本能力训练的渐进性、关联性和层次性,形成了由课程实践(以课程为载体,主要培养学生基本能力,包括实验、警察体能技能)、专业实践(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包括课程设计、专业技能综合训练等)、社会实践(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目的,包括暑期见习、毕业实习等)、科研实践(以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
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突出了对学生四个方面能力的培养:一是从事本专业的基本能力,二是从事警察职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三是从事社会和群众工作的基本能力,四是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
3.坚持课内外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院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及时修订实验教学大纲,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增强实验教学的时代性和针对性。鼓励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公安实践需要设计开发实验项目,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与课程教学内容紧密配合的实验教学体系。
其一,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学院通过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在学生综合测评中设置了创新考评分,设立“警苑奖学金”,建立学生科研奖励制度,制定《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设立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等多项鼓励政策和措施,扶持学生独立开展科研或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包括独立申报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开展实践兴趣小组研究课题、自拟实验项目、实习课题研究等。学院通过严格规范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使论文选题紧扣当前公安、司法工作实际,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的要求。
其二,强化和规范课内外实训工作,加大实训力度。学院通过课题立项等方式,加强实训方案和考核标准研究,不断完善各相关课程的实训教学大纲。如侦查学专业构建了“一线两段”的实践训练体系,开设现场勘查、现场绘图、侦查讯问等实训项目;治安学专业开设“公共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实践教学项目等。公安类专业普遍加强了射击、格斗、驾驶等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结合专业特点,加强课外专业实践和实训,开展“假日交警”等专业实践训练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值勤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鼓励政策,对学生自行开展实践性教学项目进行资助。
其三,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加强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院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学院制定了《关于深化实验实习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实验,开设创新性、研究性实验。学院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政策扶持,促进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断增加。同时,不断完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大纲。
4.坚持校内外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院坚持校内校外结合,将见习、实习统一列入教学计划,针对以往本科生见习、实习时间长短不一的情况,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公安类本科各专业见习、实习时间统一规定为6周和17周,设为2个学分和8个学分。各专业也制定了见习、实习教学方案,具体落实见习、实习指导任务。学院制定了《见习、实习工作规范》,规范见习、实习教学过程,完善教习、实习考核机制,明确规定学生实习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通过建立学院与公安机关共建机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公安类学生按专业在第四学年全部集中安排到公安机关实习基地实习点实习,学院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实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形成学校与公安机关共建实习基地、共同管理、共同育人的机制。公安机关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强的民警作为实习指导老师,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专业教师不定期到实习点检查。学院还通过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活动,推动实习教学规范化和实习教学质量提高。通过实习,学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提高了专业技能,巩固了专业思想,增强了警察意识和服务奉献精神。同时,通过参与各类警民共建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值勤和安全保卫,参与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实践,开展“文化下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学生在公安司法工作一线和社会实践中不断充实自我,增长了才干,提高了能力和素质,提高了适应能力。
二、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新思路,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公安院校的实践性教学要以培养与时俱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警务实战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建立统筹兼顾的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强化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
1.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和社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及学科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各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修订和完善实践性教学大纲、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要加强对实践性教学内容的优化组合,特别要增加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要打破传统的单元界限,注重实验教学的组织、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充分反映学科的发展和技能训练,真正发挥实验对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作用。
要修订并完善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规范,各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以大纲的形式具体反映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方法、目的和要求,要制定出适应不同专业教学的实践性教学指导书,使实践性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效果更好。
2.进一步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使实践性教学更加贴近公安实战。要进一步完善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要强化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性课程的开发,加强警务实战应用性强的课程研发,在继承优秀课程的基础上,要突破传统的实践课程内容和体系,探索和开发一批与现代警务机制相匹配、与现代警察岗位能力结构相适应而又贴近实战的实践性课程。要强化与警务实战接轨的模拟训练项目的设计,根据实践课程教学训练的要求和公安现实斗争的实际,设计科学合理的训练方案。要进一步完善警学双方共同育人的有效机制,加强突出警察职业特点的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质量控制。要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促使实践教学达到最佳效果。要进一步完善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实践性教学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要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评估和校内外实践性教学基地的评估,发挥实践性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最大效益。
4.强化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性教学活动中的互动。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两者间的顺畅交流与深度沟通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根本途径。要依托系统化的机构和平台,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如何将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训练方法融入到具体的实践教学活动中去,是我们要认真研究的课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贴近警务实战训练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刘瑞榕.公安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J].公安教育,2006(5).
[2]胡平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刍议[J].中国大学教学,2007(2).
[3]吴跃章.“战学研”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施[J].中国大学教学,2007(3).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作者简介]谢海军(1965- ),江苏泰兴人,江苏警官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和移动通信。(江苏南京210012)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33-0166-02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订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要加强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要根据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的需要,不断改善实验和实习教学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教学实验的结合,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要加强实验和实习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和实习教学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反复强调实践性教学,可见其在人才培养中至关重要。
实践性教学改革历来是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了顺应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全国公安院校都建立了具有本校办学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既有由基础实践、警务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四大模块”组成的实践性教学体系,也有 “三个结合、四大模块”实践性教学体系。我院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从构建“战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出发,不断探索,形成了“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构建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体系
1.以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为适应形势发展,学院在总结以往教学计划实施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修订完善了专业培养方案。新方案有以下特点:
其一,进一步明确了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整体要求以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按照“拓宽口径、强化基础、注重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以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机关满意人才的目标。
其二,构建了“战、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将四学年设置为10个学期,其中第一学年和第四学年均为3个学期,分别增设“学生见习”和“学生专业实习”学期,实现了课堂教学向课外与社会的大幅度延伸,促进了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促进了公安人才培养紧贴公安工作实践。
其三,着力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培养方案构建了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和增加了课程技能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实验、见习、学年论文、警用驾驶技术、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对相关课程的课内实践、实验时数做出具体规定。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明显增加。
其四,重视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及学生的个性发展。将第二课堂纳入培养方案,并进行考核和计算学分。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加大了选修课的比例。学院确立了“以反映学科发展、紧贴实战需要为目标,注重基础,强化应用,推进整合”的思路,构建以核心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的适应性强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注重基础”,主要突出大学生的公共基础和从事警察职业的能力基础;“强化应用”,主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突出专业(职业)技能的培养;“推进整合”,主要根据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科技化、综合化的形势,围绕培养目标,推进相关学科课程间的交叉、渗透、分化与重组。
2.根据学生能力培养的需求,构建实践性教学体系。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并加强了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之间的联系与结合,体现了基本能力训练的渐进性、关联性和层次性,形成了由课程实践(以课程为载体,主要培养学生基本能力,包括实验、警察体能技能)、专业实践(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包括课程设计、专业技能综合训练等)、社会实践(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目的,包括暑期见习、毕业实习等)、科研实践(以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
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突出了对学生四个方面能力的培养:一是从事本专业的基本能力,二是从事警察职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三是从事社会和群众工作的基本能力,四是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
3.坚持课内外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院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及时修订实验教学大纲,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增强实验教学的时代性和针对性。鼓励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公安实践需要设计开发实验项目,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与课程教学内容紧密配合的实验教学体系。
其一,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学院通过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在学生综合测评中设置了创新考评分,设立“警苑奖学金”,建立学生科研奖励制度,制定《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设立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等多项鼓励政策和措施,扶持学生独立开展科研或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包括独立申报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开展实践兴趣小组研究课题、自拟实验项目、实习课题研究等。学院通过严格规范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使论文选题紧扣当前公安、司法工作实际,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的要求。
其二,强化和规范课内外实训工作,加大实训力度。学院通过课题立项等方式,加强实训方案和考核标准研究,不断完善各相关课程的实训教学大纲。如侦查学专业构建了“一线两段”的实践训练体系,开设现场勘查、现场绘图、侦查讯问等实训项目;治安学专业开设“公共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实践教学项目等。公安类专业普遍加强了射击、格斗、驾驶等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结合专业特点,加强课外专业实践和实训,开展“假日交警”等专业实践训练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值勤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鼓励政策,对学生自行开展实践性教学项目进行资助。
其三,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加强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院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学院制定了《关于深化实验实习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实验,开设创新性、研究性实验。学院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政策扶持,促进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断增加。同时,不断完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大纲。
4.坚持校内外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院坚持校内校外结合,将见习、实习统一列入教学计划,针对以往本科生见习、实习时间长短不一的情况,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公安类本科各专业见习、实习时间统一规定为6周和17周,设为2个学分和8个学分。各专业也制定了见习、实习教学方案,具体落实见习、实习指导任务。学院制定了《见习、实习工作规范》,规范见习、实习教学过程,完善教习、实习考核机制,明确规定学生实习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通过建立学院与公安机关共建机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公安类学生按专业在第四学年全部集中安排到公安机关实习基地实习点实习,学院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实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形成学校与公安机关共建实习基地、共同管理、共同育人的机制。公安机关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强的民警作为实习指导老师,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专业教师不定期到实习点检查。学院还通过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活动,推动实习教学规范化和实习教学质量提高。通过实习,学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提高了专业技能,巩固了专业思想,增强了警察意识和服务奉献精神。同时,通过参与各类警民共建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值勤和安全保卫,参与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实践,开展“文化下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学生在公安司法工作一线和社会实践中不断充实自我,增长了才干,提高了能力和素质,提高了适应能力。
二、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新思路,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公安院校的实践性教学要以培养与时俱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警务实战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建立统筹兼顾的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强化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
1.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和社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及学科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各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修订和完善实践性教学大纲、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要加强对实践性教学内容的优化组合,特别要增加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要打破传统的单元界限,注重实验教学的组织、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充分反映学科的发展和技能训练,真正发挥实验对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作用。
要修订并完善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规范,各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以大纲的形式具体反映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方法、目的和要求,要制定出适应不同专业教学的实践性教学指导书,使实践性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效果更好。
2.进一步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使实践性教学更加贴近公安实战。要进一步完善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要强化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性课程的开发,加强警务实战应用性强的课程研发,在继承优秀课程的基础上,要突破传统的实践课程内容和体系,探索和开发一批与现代警务机制相匹配、与现代警察岗位能力结构相适应而又贴近实战的实践性课程。要强化与警务实战接轨的模拟训练项目的设计,根据实践课程教学训练的要求和公安现实斗争的实际,设计科学合理的训练方案。要进一步完善警学双方共同育人的有效机制,加强突出警察职业特点的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质量控制。要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促使实践教学达到最佳效果。要进一步完善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实践性教学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要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评估和校内外实践性教学基地的评估,发挥实践性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最大效益。
4.强化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性教学活动中的互动。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两者间的顺畅交流与深度沟通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根本途径。要依托系统化的机构和平台,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如何将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训练方法融入到具体的实践教学活动中去,是我们要认真研究的课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贴近警务实战训练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刘瑞榕.公安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J].公安教育,2006(5).
[2]胡平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刍议[J].中国大学教学,2007(2).
[3]吴跃章.“战学研”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施[J].中国大学教学,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