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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刑法理论界,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大致有:综合说、"犯意"消除说、刑事政策及刑罚目的说。相比下,大陆法系中,德日刑法关于中止犯不处罚或减免处罚根据的学说主要有:刑事政策说、法律说、并和说。本文主要是对德日观点进行简单的阐述与分析,最后认为德日刑法在中止犯处罚根据上的共同基本理念是:什么是决定或影响中止犯不处罚或者减免处罚的因素,应该从哪个方面才能更好的解释中止犯处罚的理由。那么"决定或影响中止犯不处罚或者减免处罚的因素",就是刑罚制裁所根据的标准或事实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