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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涉及的并不是一串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影响着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
人口是国家和民族之本,更是无数个体生命的集合。人口不只是实现其他宏大目标的手段,更是目标本身。人口政策涉及的并不是一串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影响着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
所谓“曲折”,是因为我们在人口问题的认识上出现过反复和偏差;所谓“悲壮”,是因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所谓“辉煌”,是因为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用不到30年的时间,完成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从严控生育到建立“大人口观”
20世纪50年代,面对人口增长过快的态势,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多次指出,人口要有计划地增长。1953年的《农业发展纲要》首次写入了计划生育内容,计划生育开始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但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特别是错误批判马寅初的《新人口论》,计划生育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从1959年开始,出现了三年自然灾害,出生率急剧下降,死亡率大幅上升,1960年首次出现了不正常的人口负增长,计划生育被搁置。
1962年,面对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接近7亿。这段时间,由于只在部分城市试点,广大农村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因此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1970年全国总人口超过8亿。20世纪70年代初,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国家开始在全国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75年,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行。国家制定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由于措施有力,这段时间的计划生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下降到1979年的2.7。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标志着我国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出台实施。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确定下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依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等论题受到重视。并且,随着独生子女群体规模的增大,学术界开始关注独生子女的教育、心理和人格发展等成长问题。但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理论界呈一边倒态势,大力宣传“只生一个好”,对计划生育政策本身没有质疑,因为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负面效应尚在生成之中。
进入90年代,随着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世代更替水平以下,国内少数人口学者意识到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单一目标可能带来的弊端,对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提出“少生不是一切”,认为解决现实人口问题的基本战略既要重视“人口论”,也要重视“人手论”。中国需要一种在持续发展框架内进行的人口控制,需要一种综合治理时代所必需的“大人口观”。首次提出如何认识生育政策在人口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人口与生育之间的辩证关系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90年代,随着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世代更替水平以下,国内少数人口学者意识到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单一目标可能带来的弊端,对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提出“少生不是一切”,认为解决现实人口问题的基本战略既要重视“人口论”,也要重视“人手论”。中国需要一种在持续发展框架内进行的人口控制,需要一种综合治理时代所必需的“大人口观”。
从“计划生育”到适度生育
进入新世纪,人口问题开始集中显现。首先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总和生育率降至1.8。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总和生育率再创新低。
200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地方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也顺利实现了更名,增强了综合协调能力。
“九五”和“十五”期间,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2006年12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006年12月22日发布),明确提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必然经过三种人口再生产类型和两次人口转变,成为现代型人口国家。但我国是唯一通过严厉的人口控制实现第二次人口快速转变的国家,我们用了1/3世纪的时间便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传统型转变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现代型,创造了世界人口发展奇迹。但30多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人口问题也已经集中显现,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简单的数量问题,而是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失衡问題及其衍生的养老保障、婚姻挤压等棘手问题,而这些问题都需要更富有智慧地一一解决。
责任编辑 李娜
人口是国家和民族之本,更是无数个体生命的集合。人口不只是实现其他宏大目标的手段,更是目标本身。人口政策涉及的并不是一串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影响着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
所谓“曲折”,是因为我们在人口问题的认识上出现过反复和偏差;所谓“悲壮”,是因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所谓“辉煌”,是因为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用不到30年的时间,完成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从严控生育到建立“大人口观”
20世纪50年代,面对人口增长过快的态势,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多次指出,人口要有计划地增长。1953年的《农业发展纲要》首次写入了计划生育内容,计划生育开始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但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特别是错误批判马寅初的《新人口论》,计划生育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从1959年开始,出现了三年自然灾害,出生率急剧下降,死亡率大幅上升,1960年首次出现了不正常的人口负增长,计划生育被搁置。
1962年,面对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接近7亿。这段时间,由于只在部分城市试点,广大农村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因此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1970年全国总人口超过8亿。20世纪70年代初,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国家开始在全国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75年,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行。国家制定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由于措施有力,这段时间的计划生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下降到1979年的2.7。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标志着我国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出台实施。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确定下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依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等论题受到重视。并且,随着独生子女群体规模的增大,学术界开始关注独生子女的教育、心理和人格发展等成长问题。但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理论界呈一边倒态势,大力宣传“只生一个好”,对计划生育政策本身没有质疑,因为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负面效应尚在生成之中。
进入90年代,随着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世代更替水平以下,国内少数人口学者意识到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单一目标可能带来的弊端,对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提出“少生不是一切”,认为解决现实人口问题的基本战略既要重视“人口论”,也要重视“人手论”。中国需要一种在持续发展框架内进行的人口控制,需要一种综合治理时代所必需的“大人口观”。首次提出如何认识生育政策在人口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人口与生育之间的辩证关系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90年代,随着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世代更替水平以下,国内少数人口学者意识到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单一目标可能带来的弊端,对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提出“少生不是一切”,认为解决现实人口问题的基本战略既要重视“人口论”,也要重视“人手论”。中国需要一种在持续发展框架内进行的人口控制,需要一种综合治理时代所必需的“大人口观”。
从“计划生育”到适度生育
进入新世纪,人口问题开始集中显现。首先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总和生育率降至1.8。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总和生育率再创新低。
200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地方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也顺利实现了更名,增强了综合协调能力。
“九五”和“十五”期间,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2006年12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006年12月22日发布),明确提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必然经过三种人口再生产类型和两次人口转变,成为现代型人口国家。但我国是唯一通过严厉的人口控制实现第二次人口快速转变的国家,我们用了1/3世纪的时间便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传统型转变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现代型,创造了世界人口发展奇迹。但30多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人口问题也已经集中显现,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简单的数量问题,而是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失衡问題及其衍生的养老保障、婚姻挤压等棘手问题,而这些问题都需要更富有智慧地一一解决。
责任编辑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