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过错方是否应付给无过错方高额赔偿金?等

来源 :江门文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rmeres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离婚时,有过错方是否应付给无过错方高额赔偿金?
  中山市横栏镇杨先生咨询:
  我是一名来自湖南的打工仔,现在在中山横栏打工。两年前,因一时糊涂,我犯下错误,与其他女子有染。妻子自从知道的那一刻起至今,经常拿这件事与我大吵大闹,不断骚扰我的朋友,散布我的流言。我曾经提出离婚,她要求我赔偿她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小孩抚养费40万元。请问,我是否应该赔偿她那么多钱?还有,现在她吵得我无法安心工作,我想回老家去跟她办离婚手续,如果她不肯回去,我走后她若在这里出了什么事,我要不要负一些责任?主要是哪方面的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其中第五种情形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中第八条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由此可见,你妻子属于无过错方,她有权利向你提出损害赔偿,但青春损失费一说是不正确的,法院不会支持,法院会支持她所提出的损害赔偿和子女抚养费的要求,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子女的生活教育所需要的费用而定。你妻子所提出的数字只能给法院一个参考作用。目前,你和她终究还是夫妻,如果她万一出了什么事,从法律角度来讲,你不可能没有任何责任,但具体负什么责任,要看她出了什么事。婚姻法强调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相互忠实的义务,比如说,她扬言要自杀,你置之不顾走了,结果她真的自杀,而你明知她要自杀,却不肯承担你的义务,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不作为犯罪”。
  
  2.头发烫坏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广西桂林读者米小姐陈述:
  我计划于3月8日亦是我的生日那天结婚,于是,3月7日,我到一家发廊做发型。我原本有一头又黑又直的披肩发,原本打算修剪一下就算了,通常收费在15元左右。洗头妹在给我洗头的过程中不断地和我聊天,当她得知我明天要做新娘时,洗完头后就将我交给一个师傅,说他是他们发廊里手艺最好的师傅。那发型师听说我要做新娘子,就拼命游说我做高级护理套餐,称是法国进口的,标价180元,他说看在我要做新娘子的分上,就优惠帮我做,只收我100元,保证将我的头发做得很好看。谁知,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又蒸又烫又染,他们将我的头发弄成像一堆枯黄的稻草,这根本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效果,更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漂亮,他们也没按我的要求去设计发型。我的气质原本比较清纯,而今,顶着这一头黄头发,令我感到非常难堪。我简直惊呆了,气得直掉眼泪。
  请问:发廊这种对顾客不负责任只顾赚钱的态度,我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二十三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如果是因为发型师导致你的发质受到伤害,而不仅仅是发型怪异的问题,你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你应保留证据,比如做发型前的头发状态,留下几根完好的头发,做完发型后的头发是否受损的检测等,这样才有利于你的投诉或起诉成功。
其他文献
到A城快一周了依然没有找到工作,这天,东奔西跑瞎忙了半天后才发现钱包也丢了,钱包里放着储蓄卡和我身上所有的钞票,我立即体会到了远在异乡身无分文的尴尬与恐慌,没办法,只好打电话求助我那个来A城多年的表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表姨了。多年前她因为没有生育能力被丈夫抛弃,离婚后她便孤身一人来了A城,再没有回去过。我只是隐约的知道她来这里后打过工,卖过报,后来自己开了间发廊。据说她做的生意很不光彩,所以我
期刊
下班铃声刚响,我们就像争夺冠军一样奔出厂门。因宿舍与食堂跟厂不在一起,我们每天都要穿过马路,走大约400米的路程上下班。  下午,和往常一样,我穿过马路走在另一条大路的行人道上,往前经过一个理发店,再经过两个超市,就到了食堂和宿舍。刚走过第一家超市,我就发现前面马路中间停着一辆小型卡车,车前围了许多人。凭判断,可能是出了车祸。我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不安,促使我加快了脚步朝人群走去。  挤到人群中,
期刊
我呆呆地坐在床上,泪水顺着脸颊似小溪般静静地流着。“你真的不要我和你爸吗?”妈妈在电话中哭喊着,哭得我心痛、心碎。我无力地关掉了手机,呆呆地望着窗外的蒙蒙细雨心如刀绞。  在亲情和爱情之间,我徘徊着、迷惘着、激烈地矛盾着。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处在我这种境地都无法洒脱地、果断地做出选择,尤其是像我这种被抱养的人,真的很难,比翻越蜀道更艰难。  我爱爸爸妈妈,但我也爱他——周兵。我知道他也爱我,爱得坚定
期刊
“假打”不慌 朱慧卿 (河南)    关键时刻陆贞琴 (江苏)    流水线冯琰 (广西)    求医记王志华 (江苏)
期刊
不知不觉,来广东打工已有一年时间了。看着朋友和同事都有了手机,我也心动了,想买一部手机来装饰自己。手机象征着一种阔绰,一种时尚潮流。尤其是一边挽着女朋友一边拿着手机与他人聊天的样子,那才真的叫酷。我想拥有手机的原因是:一方面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与家人随时取得联系,免除家里的父母对我担心。  今天,公司没有货源,便放了我们一天假。多少夜的加班,疲惫的心情今天终于得到了释放,愉快的心情赶走了疲劳,于
期刊
万水千山总是情,春风过处尽芳菲。我的青春我做主,缘分岂能天注定!  应广大读者朋友要求,本刊特辟出专门版面新增设“我的青春我做主”栏目,本栏目主要发布个人相片、留言、及相关信息,目的是为读者搭建一个更直观感性的自我展示和沟通交流的平台。    参与办法:  通过邮政信件或电子邮件,把近照1张(照片要清晰),留言(内容要健康)和所需刊登的信息(姓名、邮编、地址、电话、QQ号等),一起寄栏目主持人收,
期刊
早上上班时经过厂公告墙的时候,只见公告墙上赫然醒目地写着:    公告  因厂里近段时间经常加班加点,为了感谢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配合,厂里决定在今天中午加鸡五十只,望广大员工吃得开心。特此公告。    厂部  “哇噻!”人群里响起一片欢呼声。想着平时厂里吃的不是烂叶青菜,就是带毛的肥猪肉,或者是粘牙齿的罗非鱼,今天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同事们纷纷议论着老板真会为我们员工的生活着想。  由于今天
期刊
我叫阿甘。24岁,在一家工厂打工,很想谈恋爱。无奈长相平凡,囊中羞涩,这可是恋爱的两大缺陷。每天下班,挤在小卖部前看电视,眼角一斜,身边一对对情侣压着马路渐走渐远,消失在夜色中,远远的还见到那个男的毛手毛脚的。我心里极不是滋味,痒痒的:“妈的!怎么没有女孩爱我呢,刚才那个瘪三都有人喜欢,而我……”  其实,我不是没有女孩子喜欢。只是每次,老天都开了玩笑。我一个人坐在大排档前,要了盘猪杂,要了瓶啤酒
期刊
事情过去了这么久,我才有勇气整理这段记忆,我把它写出来,想告诉那些正在恋爱中的朋友:爱是不容亵渎的,当有一份真爱摆在你的面前,你一定要好好地珍惜!    (一)    1997年8月,当一个个同窗好友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奔向理想的殿堂时,我却还在焦急地期盼。当明白自己毫无希望时,我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提着几件换洗衣服爬上了去广州的火车。当列车呼啸着远去时,我明白,从此,我将枕着异地做他乡的梦了。  
期刊
我很喜欢玉器,定安也知道我的这一癖好。但因为价格的缘故,我一直不敢提及。今年我24岁,都说本命年会有些许灾劫,便有了想买块玉来保平安的心思。  今年春节,跟定安回他湖南老家。在长沙的步行街游逛时,看见了一家玉器店,便信步走了进去。里面各样玉器琳琅满目,一个个宝蕴光含。买玉的老板是个云南人,从我们一进店,他就对我们讲述玉文化,说玉是有灵性的,能保佑佩戴者平安吉祥。  我沿着柜台绕了一圈,看中了一块玉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