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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增值税是于1994年进行的全面税制改革的前提下推出的,这种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征收范围,简化了税率档次,实行了凭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的机制,在税制和管理的科学化与国际化方面均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增值税,无论在税制上,还是在征收管理上,都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完善之处,与理想成熟的增值税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种环境因素的不断变化,也暴露出了不少的缺陷和问题,甚至成为政府经济政策的实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抵消或掣肘力量。